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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咄咄逼人与对决巴扎

    看姜哲自信满满的样子,后面跟过来的方甜甜忍不住哼道:

    “哟,说得这么厉害,好像和真的一样,不过等你们比赛时输了,那丢人可就丢大了。”

    听到这个声音,姜哲原本兴奋的神色忍不住一滞。

    他没好气的看着方甜甜:“这位姑娘,咱俩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你是不是对我们蒙古人有什么偏见?”

    姜哲很郁闷,从小在草原上长大,他非常热爱自己的故乡,所以听到方甜甜诋毁队友,他才忍不住辩驳两句。

    谁知这一张口,对方就像牛皮糖一样怎么都甩不开。

    后来双方打赌,姜哲赢了后也没让两人道歉,对方离开时,他更是知道。

    在他想来,只要两人不再纠缠自己,就万事大吉。

    至于接下来的偶遇纯属意外。

    因为姜哲的目的和两人一样,都是去找孔孟。

    作为热情好客的蒙古人,听了孔孟那首《天堂》,他立刻化为对方的脑残粉。

    他的心思非常简单,就是想把孔孟拉过来和自己的队员认识一下。

    说真的,他在蒙古生活这么多年,听过的草原歌曲不计其数,可没有任何一首能让他像《天堂》这样产生共鸣。

    所以,哪怕再次遇到方甜甜二女,他也假装忽略过去。

    谁知……

    见姜哲质疑自己,方甜甜白他一眼:“我发现你这个人不仅喜欢胡说八道,还善于鱼目混珠。

    什么叫我对蒙古人有偏见?听清楚了,蒙古人是中华民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他们豪爽、大方、乐观、豁达,每一个蒙古勇士都是我崇拜的偶像……

    我只是对你这样的蒙古败类有意见而已。”

    “你……”方甜甜一个神转折,差点没把姜哲噎死。

    他正要说话,一个粗犷的声音道:“这位姑娘,不知道江哥怎么喜欢胡说八道了?”

    只见一个膀大腰圆的男子推开正和他按摩的三个技师,同时神色不善的看着方甜甜。

    面对这个和自己相比,有着最萌身高差的大汉,方甜甜却半点不憷。

    她淡淡道:“你是谁,我和姓江的说话,和你没有关系。”

    大汉却摇摇头:“江哥是我们摔跤队最年轻,也是最有潜力的教练,我巴扎生平谁都不服,但就服他。

    所以,你说任何人都可以,但说他就是不行。”

    “你……”看着对自己怒目而视的巴扎......

    ,方甜甜被气笑了,“是吗?本姑娘就说他胡说八道了,你想怎样?打我?

    你不是摔跤手吗?那还不快动手?”

    陈梦没想到自己这位好闺蜜的嘲讽对象变的这么突然,而且还是位肩上能站车,手上能跑马的彪形大汉,不由伸手去拉对方。

    谁知方甜甜向前一步,正好避开陈梦的手,然后她挺起胸脯,傲娇的看着巴扎,一副你快动手的模样。

    看着这个几乎要贴到自己身上的娇滴滴小美女,饶是巴扎性格大大咧咧,此刻脸也忍不住红了。

    他后退一步,哼道:“你别逼我,我三岁练习摔跤,十二岁就能徒手摔倒一头牛,若不是看在你是女人的份上,哼哼……”

    方甜甜却不买账:“我是女人就不能动手了?你要不敢就直说,不用拿这些大道理糊弄人。”

    说着,她又上前两步,巴扎见状连忙后退,脸色瞬间涨的通红。

    见成功震住对方,方甜甜扭头看向姜哲:“我发现不仅你喜欢胡说八道,你这位朋友也喜欢吹大气。

    本姑娘站这一动不动,他都不敢动手,还敢站出来替你出头。”

    姜哲无奈道:“姑娘,若我有什么得罪你的地方,我向你道歉行了吧?”

    事情发展到这,姜哲终于意识到不对,因为他发现,现场这么多人,方甜甜却只针对自己。

    这里面一定有什么被自己忽略的东西,只是哪怕他绞尽脑汁,也想不清楚事情的原委。

    “哟,现在知道道歉了?早干什么去了,本姑娘告诉你,晚了。

    想你这样满嘴嘴炮、胡搅蛮缠、指鹿为马、不辨是非的臭男人,最好的方法就是自杀谢罪。”

    姜哲:“……”

    此刻的他整个人都懵懵的,什么情况?

    本来自己不道歉还好,怎么态度刚一转变,瞬间就化身成人间恶棍了?

    “喂,你不要欺人太甚,姜哥的为人我比任何人都清楚,他向来都说一不二,怎么就满嘴嘴炮了?

    告诉你,不要觉得他心肠好,不和你计较你就能得寸进尺,正要惹毛了我,哼哼……”

    巴扎突然向前一步,脸色再次憋的通红。

    从小在草原上长大的巴扎心地淳朴,这也是方甜甜只向前一步就将他逼退的原因。

    对巴扎来说,退让就退让,这本没什么,他长这么大,已经退让了无数次。

    但有一件事例外,那就是姜哲。

    对别人来说,......

    姜哲只是他们摔跤队的教练,充其量就是一个有想法的教练而已。

    但巴扎却不同。

    他永远也不会忘记,自己和父亲赶着牛羊,在冰天雪地里艰难挣扎的情景。

    没有经历过草原生活的人,对草原的印象是各种美好,但只有亲身经历过,才知道游牧民族有多辛苦。

    特别是到了冬天,在零下30°的超低温环境中和牛羊挤在一起的滋味,绝对是平常人难以想象的。

    巴扎讨厌这样的日子,没到冬天,他都想逃离草原,永远离开这片鬼地方。

    只是就像农民离不开土地一样,作为牧人,他离开了牧场,又能干什么?

    到繁华的南方打工?

    说真的,巴扎去过一次,但只在那呆了三天,他又回来了。

    巴扎想离开牧场,是他受不了牧场的严寒,但他发现这世上还有比严寒更恐怖的东西——即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重复一件琐碎耐心的工作。

    坐在草原的草地上,巴扎的内心是迷茫的。

    他自认自己不是吃不了苦的人,只是有些东西,他真的不喜欢,比如放牧,又比如重复的机械化作业。

    所以,他无数次梦想有一天,会有一个自己生命中的贵人,带自己找到自己向往的生活。

    只是一年过去,两年过去,五年过去……

    就在巴扎完全陷入绝望,准备认命的继承父亲留给自己的十二只羊,三头牛时,姜哲出现了。

    他依旧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那个只到自己肩膀处的男子微笑的问自己:喜欢摔跤吗?

    于是,他便跟着对方来到省城,来到那个他只看一眼,就将其当成家的地方。

    虽然练习摔跤很辛苦,甚至比放牧、比重复的机械化作业更辛苦,但在巴扎看来却完全不同。

    力量训练、耐力训练、敏捷训练,每一样他都无比喜欢。

    特别是看着自己的成绩突飞猛进,很快就成为摔跤队第一人时,他走路都带着呼呼风声。

    可这些工作明明更累,更枯燥……

    巴扎曾不止一次带着困惑问姜哲,对方只说了一句话:你天生就是为摔跤而生的!

    所以,姜哲就是巴扎生命中贵人,所以,巴扎决不允许有人恶意诋毁姜哲,哪怕对方是个漂亮的女生也不行。

    看着面前这个态度忽然大变的男子,方甜甜下意识后退半步,她心里有些害怕。

    不过下一刻,她又鼓起勇......

    气:“他怎么就不是满嘴嘴炮?

    我可清楚记得,此人说自己的队员能举起五个我,结果我就站在你面前,你连动手都不敢……

    我看不仅他自己熊,他交出来的学生比他更熊!”

    “你……”巴扎忽然大笑,“好,姜哥说我能举起你是吧,那我就让你知道,他没有胡说。”

    说着,巴扎腰部用力,就要去抓方甜甜。

    方甜甜敢和巴扎叫板,是她已经看出面前的大个看着彪悍,其实内心憨厚,哪能想到对方说动手就动手?

    只是对方是训练多年的职业摔跤手,而自己一个弱女子,在有心算无心之下,又怎可能躲得开?

    眼看这双大手已抓住自己腰肢,斜刺里忽然伸出一双手。

    只见这双手一挥一带,竟将巴扎推出两三米,猝不及防下,差点一个跟斗摔到地上。

    出手的正是孔孟。

    虽然刚才一直是方甜甜在咄咄逼人,巴扎这样做,一半是被逼无奈,一半是出于愤怒。

    可不管怎么说,方甜甜都是个女子,他不能眼睁睁看对方被举伤害。

    见自己竟被人推开,巴扎眉头一皱。

    虽然对方出手也有偷袭成分在内,但他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竟然能被推动。

    因为对被人来说,偷袭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作用,但巴扎不然。

    作为一个职业摔跤手,他有一项训练就是防对手偷袭,也就是说,这个动手之人就算实力不如自己,也不会差到哪去。

    “你是……”

    虽然刚才好声音的复赛上,孔孟凭借在5号舞台上的表现给观众留下一个极其深刻的印象。

    但这并不包括巴扎。

    和奥运会在一般运动员心中地位一样,民族运动会也是像巴扎这种摔跤手职业生涯中最重要的赛事。

    为了这次比赛,他每天24小时无休息训练还嫌不足,又怎么可能有时间关注一场选秀比赛?

    哪怕这场比赛和运动会开幕式绑定也不行。

    而姜哲将他带过来时,只说了两句话就被打算,自然更没有向他介绍孔孟。

    孔孟淡淡一笑道:“这位是巴扎兄吧?方女士刚才虽然语言有些过激,但有些事,只要说清楚即可,没不要动手。”

    巴扎的脸色却极其不善,他虽然性格憨厚,却属于标准的火爆性子。

    因为方甜甜是女士,他无论说话作事都有所收敛,但孔孟就不同了,对方一个男子,......

    而且是一个实力并不必自己差多少的男子,自己完全没必要客气。

    相比打嘴仗,拙于言辞的他更喜欢用手脚说话。

    “怎么,你想替她出头?”

    孔孟:“呃……我……”

    “你什么你,来,咱俩先练几招再说,男人嘛,拳头才是硬道理。”

    说着,出拳就朝孔孟打去,速度之快,力量之大,宛若一道闪电。

    “巴扎,住手,孔老师是我的客人。”旁边姜哲大声道。

    刚才巴扎替自己出头,结果被方甜甜逼迫,他还没反应过来,孔孟就出手了。

    在姜哲看来,孔孟就是那种极具才华,又对蒙古草原极其了解的文艺才子。

    若比拼才华,十个巴扎都不是他的对手,但若说到武力……

    这也是他急忙何止的原因。

    只是他快,巴扎的工作比他更快,还不等他说完,拳头就贴近了孔孟的脸颊。

    就在他认为惨案即将发生时,孔孟动了,就见他轻轻一闪,也不如何用力,便轻易躲开巴扎的一拳。

    “咦?怎么可能?”

    巴扎一愣,因为认定孔孟的实力和他差不多。

    他刚才出手,可有着不小的偷袭嫌疑,原本以为就算孔孟能躲开,也势必非常狼狈。

    这样自己一招结束,下一招就会立刻跟上,一拳接着一拳,打孔孟一个措手不及。

    谁知孔孟的动作实在太轻松了,轻松的连他自己都有些呆滞。

    高手对决,哪怕片刻犹豫,就能决定胜负。

    只见孔孟多开口,身体忽然向前,然后一个摆动,一拳打到巴扎的胸口上。

    砰——

    仿佛重锤出击,巴扎将近200斤的体重竟直接飞了起来,然后噗通一声,砸中地面。

    “这……”姜哲直接就呆住了,一闪躲过巴扎的偷袭,然后一拳又将其打飞,这怎么可能?

    不是他不相信眼前的一切,而是这实在太颠覆了。

    除了巴扎自己,他是最清楚自己手下这位队长级人物的实力。

    他至今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巴扎时,对方表现出的超凡摔跤天赋。

    一头牛,一头成年的、健壮的草原牦牛,因为特殊原因突然发疯。

    就在所有人忍不住连连后退时,是巴扎!

    这个当时只有二十三岁的年轻小伙子,二话不说直接冲了上去,然后以和他身体完全不相称的灵巧,直接抱......

    住牦牛脖子,然后用力一掼。

    就听葡萄一声,草原牦牛上千斤的身体,竟硬生生被摔到地上。

    如果巴扎力气大也就罢了,可姜哲能看出来,对方虽然有些力量,但和牦牛相比还差的远。

    他能一招建功的原因,除了经常和牦牛打交道,还有一种被称为天赋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