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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骑士

    从坡上看去,昌平里焚火如炬,突然间蹿起的火舌,将夜空照的格外狰狞。

    向坡下走来,却如入冰冷海水。

    一波波涌动的暗潮,从东边的田野,从面前的土道,从西面的烂泥塘里汹涌而来。

    那浪潮带着惨叫声、混着哭号声,最后在面前化作张张狰狞面孔,张牙舞爪地扑向自己。

    “咚、咚、咚”急促的鼓声之下,两骑如灵蛇一般在这滔天声浪和汹涌人潮中逆行向前。

    在离他两里的东北方,曹军骑兵的火把已经连成一圈,看来那伙人已经被包围了。

    刘煜欲向那方向移动,道路却被阻住,两个曹兵杀得一群流民且战且退。

    此刻两者间战斗已经进行到了最激烈时,一名曹兵被人抱住了腰,任他挥刀如雨,那人也死不放手,只能眼睁睁看着同伴与三个流民缠斗。

    刘煜想也不想,催马划了个弧线绕于他们背后。

    肘关节在矛下曲成一个倒三角形,肱二头肌猛然发力。

    出矛、收矛、再出矛,两个曹兵还没转过身,尸身就扑倒在了地上。

    当矛尖钻入身体那种滞钝感从掌心传来,一股熟悉的感觉立刻传遍全身。

    前世刘煜穿越到一个伊比利亚的贵族家庭,在那个盛产安达卢西亚马的地方,他从小便练就了足以和萨尔马提亚人相比的骑术。

    当时伽里埃努斯正欲推行军事改革,着力加强骑兵的建设,刘煜正是通过在奈苏斯与哥特骑战中的出色表现,攫取到了他人生的第一份政治资本。

    “咚!咚!咚!咚!”豪奴看见刘煜连杀两人,更加胆寒,手掌不要命地拍着鼓面。

    连串的鼓声,立时把那群流民的目光全都吸引了过来。

    刘煜立于马上,环视诸人,将血染的长矛向他要去的方向一指,大喊一声:“欲活命的,跟在吾后!”

    当流民们看见白乐时,大抵都会喊一声壮士,胸中热血一涌,便随他杀上刀山火海。

    但当顶盔掼甲、持矛立马的刘煜,一脸肃穆的对他们下令,流民们脑中却只有一个想法:官军来了!

    长安的天子如今早已暗弱,但大汉四百年的官威却还在。

    白乐的火把能让他们热血沸腾,但是官军的到来却让他们真正有了主心骨!

    当刘煜于再次策马刺中一个曹兵眉心之后,豪奴忽然觉得周遭多了一群浮动的人头。

    人头越聚越多,一直想趁机逃跑的他,不自觉间已被人潮裹在了中间,身不由己地随着刘煜冲向前去。

    “好贼子,且让尔看看吾等的手段。”

    十步外有名曹兵将官厉声大喝,只见他手中战刀挥舞,身后四名曹兵就分左右向刘煜包抄而来。

    而他自己则朝前一滚,竟是直接钻到刘煜马头之下,恰好是刘煜刺矛的盲区。

    若从天空上看,五个散开的曹兵就像梅花一样将刘煜包住,每人的刀锋都直指他的马身。

    而刘煜呢?他根本就没去看这些!

    他的嘴角,甚至泛起了一丝笑意!

    “吁!”

    但见刘煜猛勒缰绳,坐下战马人立而起,躲过了那曹将斩向马腿的一刀。

    “咴!”

    但听空中一声嘶鸣,战马双蹄踏下,将那惊呆的曹将踩得脑壳迸裂。

    鲜血与脑浆齐飞,伍长的惨死吓住了正在包抄的曹兵。

    就在冲出包围的刘煜重新再转身时,这四人竟已被跟上的流民扑倒在地。

    “咚!咚!咚!咚!”

    越来越急促的鼓声之下,一名骑士如庖丁般游走在战场缝隙。

    人如虎,马似蛟,见到落单的曹兵便刺,遇到成群的曹兵就直接踏过去。

    一炷香的时间还不到,豪奴已经数不清刘煜到底杀了多少曹兵。

    “这厮当真有运道,曹军骑兵都为那壮士所引,徒留下一群步卒让他耍威风!”

    丘陵之上,搬着香炉的刘氏部曲也恰巧看见了这一幕,忍不住出言点评。

    “尔可也想威风一下?”主公一声喝问之下,那部曲立时以冲刺的速度搬着铜炉就跑。

    整理家私的事情自有儿子带着仆役去做,刘邵一直在丘顶俯瞰山下的动静,见此场景,不禁大发感慨:“刚才见那壮士已是骁勇,不想这刘煜也是豪杰之士。”

    “不一样的!”诸葛玄指着刘煜所在的战场道:“那姓白的壮士不过是一勇之夫,再看这刘煜,他所战之地,都是曹军与流民拼杀之处;他所救之人,也都是奋勇敢战之悍民。吾观其意,非在于杀人,而在于造势!”

    刘邵循指看去,口中也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刘煜看似一直在冲,但路线却像是规划好了一般。

    每杀败一伙曹兵,他就能将两处敢战之民连在一起。

    胜了之后,也不埋头猛冲,反而带着那群人辗转迂回,利用逃难百姓挡住来援的曹军。

    如此一通拼杀之后,他身后的流民越来越多,现在居然已敢以身作饵,将小股曹军引入身后悍民的包围之中,聚歼来敌。

    刘邵抬头遥看整个战场,东边白姓壮士身边的火把,正在快速的熄灭,而西边刘煜带领的黑色人潮,却在急速的扩大。

    以火把来看,曹军练成一线的攻击阵型,如今大有东西割裂之势!

    “死则死矣,与彼偕亡!”白乐抡刀砍倒身前曹兵,一把拽出了刺入肋下的长枪,甩着散开的发髻狂吼,势如疯魔一般。

    白乐凶悍的气势确实吓退了几名曹兵,但是这却改变不了什么!

    曹军骑兵已经围成一圈,将他与附近来援的流民联系彻底切断。

    兖州步兵也冲进来了,兵分两路的他们像是一把钳子,不断压碎护卫他左右的兄弟。

    观战的曹军司马甚至已失去了看下去兴趣,转身就向自己主官道:“校尉,诛杀此人之后,吾等当尽快赶往开阳城南设伏,莫再在此处耽搁了。”

    夏侯恩还在饶有趣味地看白乐挣扎,听部司马规劝,面露不屑:“尔知道什么,吾元让叔父曾嘱我:两军决胜,士气为要。若是连一群黔首都不能杀得大败亏输,吾军还有何士气与开阳贼匪激战!”

    司马还要劝谏,突然有一个士卒跑来报讯:“校尉,西南处有一徐州骑将甚为悍勇,吾等抵挡不住了!”

    夏侯恩眉头一皱,突然想出一个两全之策,朝那聒噪的司马冷道:“贾生,此事便交给你了,速去速回。”

    夏侯恩身份贵重,贾生也不敢硬抗,接令之后便招呼几名骑卒朝西南面奔去。

    刘煜适才驱着流民撞散一波曹兵,距离白乐所在之处已不足一里,正欲回身激励一下士气,却见前方突然有两名曹兵朝自己冲来。

    为首一名骑兵看来是个新兵,双方相隔尚有百步,那曹兵已经马速提到极致,手中长枪完全探出,可见是打算利用惯性将刘煜刺杀于马下。

    刘煜也不避让,直接纵马迎上,他甚至连长矛都未抬起,身子微斜出一个角度,竟是直接用盾牌撞上了来枪。

    电光火石之间,只听得“啪”的一声,那曹兵手中长枪就断成两节,人身仰着栽下了战马,迅速便淹没在了赶来的人潮之中。

    骑枪冲锋看似可借助马匹动能,威力绝大,但是其产生的反作用力,足以对骑枪造成彻底性的破坏。

    曹军骑卒过早地暴露了自己的攻击方向,这就别怪刘煜老师给他讲讲什么叫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此骑刚倒,身后那一骑便至,不过与那人不同的是,这骑卒却始终将长枪收于马头之后,让刘煜不得不屏息以待。

    “咚!咚!咚!咚!”那豪奴初时虽万般无奈,但此时已随刘煜杀出血性,看着两匹战马飞速接近,忍不住急拍手中皮鼓,以壮声势。

    刘煜根本听不到鼓声,耳边灌满了疾驰而来的风声。他把身子藏于盾牌之后,双眼死盯着来敌飞速接近的枪尖。

    八步。

    五步。

    两步。

    黑暗中,有一道白光如闪电般刺出,间不容发地躲过对方长枪的格挡,然后就在敌人胸腔处惯体而出。

    松开握枪的手,拔出腰间的剑,眼角的余光处那匹从身边飞驰而过的马上,栽下了一个模糊的身影。

    如流星般相遇,又如闪电般分离,生死之间的豪赌,全部浓缩在千分之一秒的瞬间,这就是骑士的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