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玄幻奇幻 » 末世,兽王重生 » 第三集:意外

第三集:意外

    第三集:意外

    现在的王小迁简直是在和时间赛跑。

    虽然他可以在大雾散去后再找猎豹或其他厉害的动物,但谁知道它们会往哪个方向转化?变异动物可是比丧尸要可怕的多,自己要不能抢占先机,那就只有躲躲藏藏的份了。

    ……

    片刻后,王小迁终于来到了野生动物区。

    他看了看这里的动物分布图,然后顺着观光车的轨道向里面跑去……

    ……

    时间还剩下八分钟了!

    前方不远处就是猎豹狮子等猛兽的区域:非洲丛林区。

    王小迁敏捷的爬过铁丝网,猫妖躬身、踮起脚尖,无声并迅速的在树与草丛之间穿梭。

    “吼”的一声低吼传来,一只公狮子在狮群中站起身子。这只饥肠辘辘的凶兽四处张望,仿佛闻到了食物的味道。

    行进中的王小迁赶忙止住脚步,盯着雄狮方向慢慢往后退去。不知道这家伙几天没有进食了,他可不想惹到这只饥饿的草原之王。

    然而,王小迁没退几步就感觉踩到了一个软软的东西。只听“吱”的一声怪叫,他的旅游鞋瞬间被一个长着白色后背的动物一口咬住了!

    ……

    蜜獾,栖息于非洲热带雨林和开阔草原。

    “平头哥”是蜜獾的别称,因为头顶平,背上覆盖一层白色毛发,像极了留寸头故意染白的江湖大哥,故而大家都称其为“平头哥”。

    平头哥生性凶猛,生存力强,以“世界上最无所畏惧的动物”被收录在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中数年之久。

    最重要的是,这家伙极其记仇!

    ……

    当王小迁看到咬住自己鞋子的蜜獾时,顿时一阵头疼,他怎么会踩到这个家伙呢?

    这家伙的座右铭可是:有仇必报!

    王小迁不想跟蜜獾过多纠缠,他用力甩开脚上的平头,迅速向远处跑去。因为那只大狮子已经向这边望了过来,他可不想被狮群分尸。

    跑开一段距离后,王小迁终于在前方的一处大树上,看到了一只趴着睡觉的猎豹。

    “就是你了,这一世我要……诶?”

    没等小迁高兴呢,他发现自己的鞋又被那只平头哥咬住了。而且它一边咬还一边发出狗一般的“呜噜呜噜”声,看样子这家伙是生真气了……

    “你特么……”

    王小迁气的想骂人,这不是越着急越添乱吗?

    他再次抡起脚甩掉了平头哥。

    然而就在他刚走到豹子休息的那棵树下时,平头哥又一次扑在了他的脚上。并且这次还摆出了一副“四肢紧扣,永不分离”的姿势。

    造孽呀!

    此刻,他已经可以看得见数千米高的紫色大雾自南方袭来,如同海啸一般遮云蔽日,紫雾带着大片阴影吞噬着一切,极其壮观!

    雾浪蔓延的非常迅速,刚刚经过城市,就来到郊区。瞬间淹没了园中的水族馆,随后又扑向了野生动物区……

    可怜的王小迁,直到最后一刻也没能得到猎豹的能力。

    当他被紫雾淹没的时候,正一只手推着平头哥的脑袋,另一只手伸向猎豹的方向。

    可是……他连猎豹的毛都没有碰到。

    ……

    蜜獾是这世上少有的对毒产生抵抗性的动物,简直能将毒蛇当做辣条吃。

    它们过着腹黑的生活,号称非洲一霸。非洲老大和老二都拿它没办法。而且曾经那些号称王者的、遇到了它都要开始思考人生!

    平头哥非常聪明,它可以轻易地找到对手的弱点。在动物界中,只有少数的动物可以使用工具,蜜獾就是其中之一。

    一句话:流氓才,杀手胆,城墙厚的一张脸。

    为什么要这么详细的介绍平头哥呢?因为,王小迁在大雾中觉醒时,得到了蜜獾的能力。

    蜜獾的能力其实是很强大的,大致为:百毒不侵、皮糙肉厚、感知弱点、拼命三郎等……

    ……

    时间一秒一秒的过去了……

    王小迁缓缓张开了眼睛,发现天地间满是紫色的雾气,自己竟然在末世的大雾中醒来。

    “哦擦!什么情况,一般不都是雾散了人们才醒的吗?”王小迁看了看时间,只过了几分钟而已。这让他惊讶的喊出声来。

    “大惊小怪……这点毒气儿算个啥?还没眼镜王蛇的毒够劲呢!”一个沙哑的声音自王小迁脚下传来。

    王小迁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随后向下望去……只见那只蜜獾“平头哥”也醒了过来,而且还咬着王小迁的鞋子不放。

    “我特么……”王小迁眼见这情形都要气炸了,这家伙怎么没完没了呢?自己的鞋帮都被它咬开胶了,再咬下去就变成拖鞋了!

    “诶,等等!你能听懂我说话了?”王小迁后知后觉的问道。看来自己的能力已经开始觉醒了……

    “这有啥稀奇的?我还见过会说话的鸟呢!戚、无知真可悲。”平头哥咬着鞋帮含糊不清的说着,根本没拿王小迁当回事。

    至于会说话的鸟……大概说的是鹦鹉吧。

    王小迁见这家伙爱搭不理的态度、实在有点忍无可忍,心中顿时升起一股怒气,随手一个大脑瓢招呼过去。

    “啪”的一声脆响,王小迁感觉手都有点麻了。要知道他的体质已经开始进化了,所以这一巴掌打的绝对不轻。

    而平头哥依然咬着他的鞋子,斜着眼睛瞪着王小迁的右手,嘴里含糊不清的说道:“你等着啊小爪子!等我把这小浪蹄子咬死的,到时候看我弄不死你!”

    “你特么……”

    王小迁都无语了,这家伙记仇记的很详细嘛,不针对整体,只针对局部吗?自己现在可没时间跟这家伙瞎扯,他还有下一步事情要做呢。

    不管怎么说,这次意外的事件也算是因祸得福。王小迁能在大雾中醒来,可见这抗毒的能力还真是杠杠滴。

    ……

    距离大雾消散还有6小时50分钟。

    计划有变,这次可以提前去找自己的好兄弟李二狗了!

    李二狗是王小迁最好的朋友,生死之交。

    在上一世末世刚刚开启时,李二狗为了救王小迁而牺牲了自己,这件事让王小迁一直耿耿于怀。

    他原本以为,这一次离李二狗远一点,就会避开兄弟舍身相救的桥段,等自己进化了再去慢慢寻他。

    而现在既然有了充足的时间,当然要赶回去护在兄弟身边了。

    “这一世,我绝对不会让悲剧重演!二狗,看哥带你装叉带你飞!”

    王小迁热血沸腾,脑海中响起“我的好兄弟”的BGM。随后抬腿就向水族馆方向跑去,他得带上血妖女王这个强大战力,一起去找李二狗。

    然而,当他跑起来的时候,才注意到自己脚上那只记仇的蜜獾。

    诶!看来这家伙是甩不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