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玄幻奇幻 » 异界求生:下雨才会读心术 » 第十八章 血祭

第十八章 血祭

    做了一段时间,他渐渐小有名气,又进了一些农药,销量上佳。他不禁开始设想,也许可以成立公司,走上致富之路。

    今天和平常一样,是个忙碌的日子。

    周谦起了个大早,边洗漱边看着今天的行程安排。今天要走西边的三个村子,给八户人家做防虫。他和着贾大丑的呼噜声出门,在路边吃了个煎饼果子,点了杯豆浆,边喝边走向公交站。

    在成为一名饲鸟员以前,他还帮家里干农活,什么菜青虫、菜蛾、斑粉蝶,没有他不认识的。什么样的菜打什么样的药他胸有成竹,要是咬痕没见过的就抓回去进行试验。如此下来,就没有他解决不了的农害了。

    在他眼里,田地里是充满无限可能性的地方。他畅想着,也许哪天冒出来一只稀奇古怪的虫子会被他驯化,帮他去完成各种复杂的任务。

    做活做到下午,秋风抚摸着他的脸颊,缓解了他的疲惫。就在他在田里不断给看到的虫子念头让它们凑过来时,突然感觉肚子一痛!他撩起衣服,看到一条棉蛉幼虫趴在他肚子上,旁边皮肤上一个米粒大小的鼓包。

    周谦有点不解,这虫子就是他用来吓唬许墨心的主力虫子,他见识得多了,从未听说还会咬人。他食指熟练地挑起虫子,让它躺在指甲盖上,凑近看去。

    毛不拉几的小东西,身上一抹不清晰的红色,西瓜子一样的脑袋带着一个咀嚼型的口器,看起来像一片蔫菜叶子一样,怎么看也不像是会咬人的主。

    这虫子一动不动就这么趴着,周谦有种被盯着的感觉。一人一虫就这么对着,较起劲来。跟女孩子对视周谦可能会害羞,盯虫子对他来说就像跟老朋友对视,只会让他较真。

    盯了半天,周谦因为有活要干,认输了。周谦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试着命令它:“来,爬我手背上!”

    这虫子居然听懂一般,弓起了上半身,然后慢慢俯身下去,一贴一贴地拱了过来,还真就爬在手背上,停住了。

    周谦无比激动。妈也,发现新大陆了!

    停在手背上的小棉铃虫又立起身子,似乎是在等待着下一道指令。周谦平时就对这些虫子兴味盎然,此刻心脏简直要从嗓子里跳出来了。

    见虫子还是不动,周谦又下一道命令,虫子几乎是下命令的瞬间就扭了头,从周谦的中指上爬下去,掉到旁边的叶子上去了。

    抓了几个虫子来咬自己,周谦已经了然,能驱使虫子的力量,就是自己的血。只要周谦希望,虫子就会爬向任何自己能看到的地方,只是那慢慢悠悠的动作,让周谦心急火燎。

    夕阳西下,周谦婉辞了热情农户的宴请,乘车回家。回到屋里,随手点了个外卖,他从塑料袋里掏出一只虫子放在桌上,咬他左手,跑到右手,再咬右手,跑回左手。

    他一手捂着眼睛,一手轻轻捶着桌子。他对虫子的熟悉,导致他根本没被虫子咬过!他思绪翻涌,如果这些能力还有更大的开发空间,能力者跟普通人的差距,可不是一星半点了。

    两人回来的时间比较晚,周谦疲惫不已,倒在床上昏昏睡去。

    隐隐听到嬉笑声,他睁开惺忪的睡眼。来到客厅,许墨心果然又在做实验了。周谦坐在旁边,看许墨心和贾大丑把小烧杯的水倒进指甲缝里,然后互相扣进对方的指缝。

    “有感觉么?”

    贾大丑闭上眼睛,眉头紧锁,努力想去捕捉一些想法。

    “你是在想,谦哥怎么这么困?”

    许墨心笑着摇摇头:“no,我是在想谦哥睡了几个小时。”

    周谦笑着坐下,神秘地撸起袖子。两人都看到了他胳膊上的一串鼓包。

    贾大丑扣扣鼻子,“原来是叫蚊子咬得失血过多了。”

    接着周谦一翻手腕,一只青色的小虫静静地躺在他手背上。

    许墨心看得一阵发昏:“好家伙,我都忘了你还会变魔术。”

    周谦还是没有出声。二人的目光跟随着小青虫,看它十分熟练地咬下去,跳下左手,在桌子上慢慢挪到右手,爬了上去,停在了之前左手上对称的位置上,然后在右手上咬一口,又回到原来的地方。

    许贾二人的视线往右移,然后往左移,然后往周谦的脸上移了过去,看到周谦脸上藏不住的得意。

    贾大丑试探性的问道:“哥,你开外挂了?还是钻研周易,给你学明白了?”

    “没有,只是单纯的意外收获,”周谦挠挠头,“不如你们试试,想办法给自己的能力灌注血液的力量?”

    许墨心当场就去厨房拿刀:“大丑,混着雨水喝我的血!”

    贾大丑愁眉苦脸:“好嘛,我今天快喝了一斤雨水了。”

    喝下许墨心雨水混着血液的浆水,贾大丑只感觉一阵胃痛,哇地一声全吐了出来。许墨心赶忙拍拍贾大丑的后背:“兄弟,实在对不住,我太着急了。看来也不是一时半会的功夫!”

    贾大丑抹抹嘴,目光有些飘忽:“我该怎么把血液融入能力呢……”

    当夜三人围炉闲话,把盏言欢,按下不表。

    且说贾大丑出门找工作,意外地听说县城里还有一家恐怖密室。这不干本行,哪说得过去!他了解到,开店的是一群小青年,他们都是县城本地的,上学的时候相互认识,大学毕业直接回来创业。县城里哪有什么娱乐项目,人们十分感兴趣。

    当天晚上,贾大丑大踏步走进门,说明来意。在前台接待的女生叫做段嫣然,扎着高马尾,嘴里叼着根棒棒糖,素面朝天。贾大丑刚进门时看到她神采奕奕,待到他说自己来应聘,立马拉下脸来,告诉贾大丑,他们不缺人。

    贾大丑也不废话。他坐在小圆桌上喝茶,没客人时跟段嫣然在前台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泡了一晚上,终于夜里要打烊了,郭修宇和郭飞宇卸了妆,走到大厅来。这对兄弟比他大上几岁,个头却比他矮上一些。

    段嫣然跟他们一合计,郭修宇走到贾大丑身边,微笑道:“朋友,你如果能吓到我们每人一次,我就让你在这工作。不然,还是去外面锻炼锻炼吧。化妆室就在紧里面”

    贾大丑仰天大笑。

    十分钟后,四个小青年走出密室,垂头丧气,段嫣然拼命地噙住眼泪。

    “兄弟,明天你就是我们的头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