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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五、衔尾(下)

    不伤心。”秦望舒吃完后,随手抛进垃圾桶,半个果核绕了桶边一圈,终于掉了进去。“不知道有多快活。母亲死后,有两件事情压在我身上,很多时候让我喘不过气的不是这个世道,是这些所谓的‘亲人’。我比秦苏年长七岁,她出生那年我也不过才七岁,母亲死得干脆潇洒,拖油瓶给了我,让我好好照顾她,果然长得好看的人,想得都挺美。”

    “当乞丐的时候,我无数次想抛下她,或者吃了她。”她抬起眼,直视夏波。趁对方不注意时,拿起他手中的水杯,倒了一些在手中——物尽其用的洗手。“我自己都活不下来,凭什么还要护着她?没有这样的道理,但我到底还是欠了母亲的,人就是这样,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我地还债。”

    “她是我用自己的血养大的。”她又正声道。夏波莫名也跟着严肃起来,然后她把干干净净的水杯,塞回了他手中。“至于我外婆,她太贪了,贪心的人通常都不会有好下场。我躲进屋子里威胁她时,她本想揭发我,但我以秦老爷子的命做交换,她又同意了。你看,脑子不清醒的人就是这样,总看不清形势,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做了什么。”

    “你骗了她。”

    “对,我骗了她。我这一生说过的谎太多,我自己有时候都分不清那句是真情那句是假意,我只知道什么叫利害。”她倾了半个身子上前,胳膊肘抵在病床上,托着脸。明明是再少女不过姿势,被她做出来偏生带了一股挑衅,她道:“我本来就是这样的人,我这样的出生能长成什么样?没有作奸犯科已经是该到寺庙烧高香了。很高兴夏军官终于识破了我的真面目,我装得挺累的。”

    她闭了一下眼,为不可闻的叹了口气。然后睁开,漆点的眼睛里是他清晰的影子,她道:“我快活的事情有很多,尤其是那天,当然秦苏要是死了,我会更快活。可惜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夏军官应该知足。”

    她站起身,看着门外道:“来了就打个招呼。”

    门锁转动的声音响起,张雪探了一个头出来。她这几日里似乎过得不错,一张小脸白里透红的,她看着秦望舒张嘴想说话,又瞧见夏波后闭了嘴,反复几次后,忍不住道:“我那个相机,坏了。”

    秦望舒反应过来,道:“金伊瑾砸的,要赔去找她,金家小姐还不至于差你这点钱。”

    张雪听了嘴一撇,柔弱无助的模样又摆上了脸。她可怜兮兮道:“望舒,我不敢,你知道我惯是窝里横的。”

    秦望舒愣了下,被她气笑了道:“我带你去。”

    她大步朝张雪走去,拉开门,金伊瑾和秦苏都在门外。她挑了下眉,转头又看了眼仍坐着在病床上的夏波,想了想道:“医药费我事先已经交了,这次是我的错。”

    “但我快活了。”这一句话声音很轻,被喀嚓的门锁声掩盖,听到的只有她自己。

    夏波的伤口位置被秦望舒卡得很巧妙,她避开了主要的血管和神经,下手干净利索,就连事后子弹也挖得同样利索。所以他只在医院躺了几天,就顺利出院了。

    他出院那天,张雪和金伊瑾都带着花来看他。张雪修养不到家,所有的不情愿都摆在面上,就差直接告诉他是被人逼的,而金伊瑾也无愧于那天杀父的果断,她公事公办的态度首先祝福了他升迁之喜,之后就金家可以展开的合作零零碎碎说了一堆,最后生怕他记不住,又准备了早就写好的信封。

    直到两人离开,他最想见到的那个人依旧没有出现。他面上装得很镇定,回去后才发现这些天发生了很多事。首当其冲便是叶大帅暴毙,他不知道其中是否有她的手笔,也不知道她到底做了什么,但他回到家中没有多久便被现在的“叶大帅”恭恭敬敬地请去府邸喝茶。

    他无心老狐狸玩聊斋,更何况是面前尚且稚嫩的小狐狸,于是他保证自己对大帅位置毫无想法后,便被客客气气地送了回去。一切似乎都没变,又好像变了,教堂权利的更迭发生得悄无声息,待到一切尘埃落定时,外人也无从得知,只是偶然在街上听到有人说起布道的主教很久没有出现了,他才恍然。

    张雪依旧在报社,仍是个“废物美人”,她头顶拂照的人从秦望舒换成了金伊瑾。主任对她态度依旧尚好,每年的摄影大赛照例举办,他有时能碰见张雪拿着口袋相机在路上拍照,他似乎记得相机是坏了的,但又怀疑对方是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反复纠结后,在看到那个皮套时,他发现其实什么都没变。

    走了一个人,就像是大海里分出去了一滴水,太过渺小。所有人都有着自己的生活,不会因为某个人离开就停止,也不会因为一些小波折就改变,就像是秦望舒的离开。她走了,报社少了一位年轻杰出的女作家,报纸上再也看不到那个略显滑稽的英文名,但很快又被新的人补上,在这个时代里,谁都不是无可代替的,就连他,也随着日子的流逝,那个记忆里的面容都逐渐模糊。

    有时候他觉得情感这种东西很是不可理喻,他们相识不久,不过短短四天,连相知都算不上,但却给他留下了足够深刻的印象。从最初的悸动到现在的平静,他知道不是情爱,是男女最原始的吸引力,也是雄性刻在骨子里的掠夺和侵占。但这点情感藏得太久了,时间酝酿下,他有时候都分不清是不是执着。

    他也曾幻想过无数次他们再次相遇时的模样,可能是人来人往的街头,他只是一个转头或是回眸,便看见了在人群中的她。她还是会那副打扮,见到他也不会有不告而别的愧疚,大约是举起手打个招呼,走到他跟前来笑着寒暄几声,说上一句:夏军官,好久不见。

    但是没有,就连在梦中都没有出现过一次。他照过镜子,觉得这副皮囊确实不错,理应想得美,可奢想照不进现实,只有镜子里的人在提醒自己,有些东西还是不一样了。一个人等久了,习惯就会变成自然,有时候他也会怀疑自己记忆出了问题,可能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秦望舒这个人物,一切都只不过是他幻想出来的人。

    他幻想出来了一个漂亮的、聪明的、伶牙俐齿、特别会骗人的姑娘。这个姑娘让他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挫败感,以至于他无法忘怀,所以往后所有的姑娘在他这里都会不自觉地去比较,可惜她们都不是她,也没人会是她。他依稀记得,她似乎有一个妹妹,当一个人存在的痕迹都被抹去后,这个人就会消逝得格外快。

    而他,已经快要记不住她了。

    “夏军官,我下周二结婚,希望你能来。”

    面前的人妆容精致,原本弯弯的柳叶眉在接管金家后,已经变得粗浓且英气,和记忆中的某个人有些重叠。她退了一步,鞠了一躬,得体的洋装把那点儿熟悉感冲得稀碎。

    她把碎发勾到耳边,像是寒暄般道:“我的未婚夫是和金家旗鼓相当的,我本来想过找一个有权有势的扶金家更上一层楼,但这是一场豪赌。我不怕自己输,只怕金家改头换姓,所以我斟酌思考后,还是选择了门当户对。但我那未婚夫不是个老实的,所以是请求也是拜托,希望婚礼当天,夏军官能赏脸撑个面子,就算一个人情。”

    她说完后,把请帖放在了他桌上,又鞠了一个躬,转身离开。她还是喜欢穿高跟鞋,走起来路来掷地有声,窈窕的身姿像是一朵盛开的花,在风中摇摇曳曳。

    这一瞬间他又想到了她,相比以往的模糊影子,这次清晰了许多。就比如,她从不喜欢靠人,她的仗向来都是自己打。

    他对着这份请帖发呆了许久,最后扔进了垃圾篓里。金伊瑾和她是有血缘关系,可她依旧不是她。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下周二。他路过了公馆,张灯结彩,被人围得里三层外三层,他坐在车上,远远地看着。每当这个时候,他总是格外羡慕她,她这一生骗过许多人,而骗她自己也早已成为常事,他也学着骗自己,可每次都只骗过了别人。就像是今日,他摸出袖中的请帖,看着众多被邀请的宾客,在期待着自己都不知道期待。

    金伊瑾结婚,她或许会来,因为她想快活,却从不曾快活过。

    他睁着眼,等了许久,久到眼睛酸涩难忍,眨了一下后,他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铺天盖地的狂喜淹没了他,更多更浓烈更复杂的情感涌上心头,他分不清也辨不出那是什么,只能推开车门追了出去。

    公馆里面的人其实不多,金伊瑾是个有手段的人,她不提倡“无用”社交,所以能来的宾客都是对她日后有用的人。他定了定神,穿梭在人群中,开始找那抹身影,忽然那个影子再次出现在他面前,他不顾不管地拍了一下她的肩膀。

    在脑中无数次的设想,都在此时破灭。

    不是她——她只不过是身形相似而已,就好比,他从未见过她穿裙子。她或许是不穿裙子的,他不清楚,毕竟他们只短短认识了四天,可他心里就格外坚定。

    “夏军官。”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他肩头被轻轻地拍了一下。“好久不见。”

    梦幻般的开场,他一时间近乡情怯的不敢转身。他听到了一声轻笑,熟悉到了到骨子里的那种,偌大的公馆算得上嘈杂,他却听见了她的脚步声,很轻,相比记忆中似乎又有些重。

    她仍是一身偏向中性的打扮,却因为今天特殊,下半身穿了一条包臀的裙子,黑白灰的格子下接了砰砰的纱,她身量十分高挑。她的模样与记忆中未变,粗浓又英气的眉,十分规整,挺直的鼻梁中间有一个小小的驼峰,紧接着是向下的嘴角,此时因为笑着露出两个梨涡。

    “这次金小姐结婚,我是来代姐姐参加的。”

    天堂到地狱,不过如此。

    而她的话还在继续:“姐姐离开后,去了前线当战地护士,因为一次意外去世了。”

    她沉默了几秒,又道:“很抱歉告诉你这个噩耗,但我想你应该会希望知道她的消息。”

    她向他鞠了一个躬,转身就要离开,被他叫住。他用尽全力才让声音听起来和平常无异道:“她快活吗?”

    她眨了一下眼,道:“快活。但她说她是一个失败的人。”

    她闭上了眼,似乎在回想那日的场景。很多人的感慨通常是因为事,但秦望舒不是,她很早便记事,漫长的学习后她也知事,神父的教诲让她成为了一棵不需要依靠他人的参天大树,所以她也格外扭执,她摆脱不了任何原有的现状,除非把她砍断。

    她带自己走的那天,天气很好,明媚的春光似乎都在作美。她买了两张火车票,提着没有多少的行李的箱子坐在站台等候。人来人往的很多,她们模样相似,有生得好,惹了不少眼光。

    “姐、姐姐。”她还是不习惯这样叫秦望舒,就像是她总是难以接受自己的身份。或许骄纵张扬的张雪于她都好过面前这个心思深沉策划了一场屠杀的人。所以她总是带着点不知所为的不安,像是老鼠遇见了猫,天性上就矮了一头。

    她听到那人应了一声,目光顺势落在了自己身上。紧接着,脑袋上多了一只手。她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而那人似乎比自己更加尴尬。

    等车的时间是漫长的,她听见那人轻声道:“你知道你被欺负那天,为什么会下大雨吗?”

    她本能地摇了摇头,有些东西就是天生的不公平。她得到了良好的照顾,但她缺了那受人敬仰的学识,字也不过是近日在学上的,所以她现在纵使穿上了华美的衣裳,也仍是觉得不伦不类。而在这个时刻,她感到了一种羞辱,赤条条的,像是她一个人。

    “因为突如其来的大雨会替委屈的小孩哭出声。”

    她微愣,然后侧过头,发现那人根本没有看向自己。她知道对于自己这个妹妹,那人其实一直不亲近,悲喜与厌恶交杂,最后败给了责任。因为她们母亲死前撑着的那口气,成了她这辈子衣食无忧的护身符。

    “别难为自己,活得像自己就行了。”

    那人仍是平视着前方,火车没来时只有空荡荡的铁轨,有几只白鸽扑扇着翅膀,偶尔落在地上啄几口,像是在找食。她想起了包里的面包,动了些心思,但那人比她更快。

    她看着面前用纸包住的小谷粒,抿了抿嘴。抬起眼看着那人,只看见了一个侧脸,有些别扭。她知道那人其实很不会养孩子,这几日磕磕碰碰从别处了解了那人以往的事,她知道对方是野蛮生长后,再多的嫉妒似乎都说不出口。她们有着相似的经历,都在兵荒马乱中成长,她的姐姐开出了一朵花,而自己则是自卑、敏感、偏激、胆怯。

    几乎说不上一处好,唯一看得过去的便是在秦家村被夸过的那点小心思,可因为不成熟仍是被迫让对方善后。

    她没有接,那人便收了回去,自己打开纸包,捻了一小撮,弯腰洒在了座位前。没一会儿,几只白鸽就落在面前,跳着脚挑挑拣拣。

    “大多数的人就像是一片片落叶,在空中随风飘游、翻飞、荡漾,最后落到地上。有少数人像是天上的星星,循着固定的轨道运行,任何风吹不到他们那儿,在他们心中,有他们自己的引导者和方向。我希望你像这样,但我知道这是难为,我与天下千千万万的长辈一般,总是觉得自己遗憾的事想要在她人身上弥补,让她人继承完成自己愿望,你该庆幸你的姐姐是我。我终其一生都在摆脱一个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可我没能做到,是个失败者,所以我不会对你有任何干涉、期望、建议,人无法判断别人的人生,但你的人生应该由自己来判断,你必须选择和拒绝。”

    她沉默了一会儿,也伸出手,捻了一小撮谷粒,学着那人洒在地上。白鸽似乎很亲人,有一只跳到了她面前,歪着脑袋看着她,好一会儿伸出头,在她手指上蹭了蹭。

    白鸽与鸭子还有鹅其实都是一类,它们之间的羽毛触感并无太大区别,但她却体会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她兴奋得睁大了眼,忍不住看向那人,正碰上她的目光,有些柔和。

    她觉得自己似乎看错了,但又听见那人道:“我能给的,不过是一个富庶的生活环境,良好的教育,大胆尝试的机会,在这里你可以有任何心血来潮的念头,到底是持之以恒还是半途而废,全凭你能力。外界的声音都是参考,决定权永远在你手上。没有以前,没有以后,只有现在和现在的实在,但有一点,仅仅活着是不够的。”

    她觉得心里有些悸动,可词汇量浅薄的她形容不出,只得呆呆地问着:“那还有什么?”

    她随即又笑了起来,和记忆中那人的神情重叠,那些话也像是跨越了无数个日月。“生活还应该有阳光、自由和一点鲜花的芬芳。”

    婚礼的进行打断了两人的交谈,她等金伊瑾与新郎跳完第一只舞后,靠上前,从怀里摸出了一张照片,递过去。她来这里不仅仅是参加婚礼,更重要的是她在这之前收到了一封信。

    金伊瑾接过照片,看了一眼后,便撕了个粉碎。她怕人看见,又找了一支蜡烛过来,烧了个干净。才道:“这是最后一张?”

    她想起那些压箱底里的一叠照片,眼也不眨道:“都销毁了。”

    金伊瑾看了她一眼,笑道:“撒谎。”

    她低头笑了笑,举起盛满红酒的杯子,与金伊瑾一碰。

    红酒其实并不好喝,这种由葡萄发酵而来的酒,因为剔透的紫红色深受西洋派的喜欢,之后逐渐成为上流聚会必备品。可在精美的包装仍是无法掩饰其味道像是坏了的葡萄里面在放些醋,可仍是有无数人趋之若鹜,因为他们品尝的从来就不是红酒,而是权利。

    ——En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