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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回 打斗

    大块很少说话,给人憨憨的感觉。李云却最喜欢与他倾诉,有时李云专门找到大块,两个人单独聊天。主要是李云在说,讲自己开铺子,卖东西,烤鸡遇见小公子等等。有时李云说着说着就陷入回忆中。大块也不打扰,就静静的陪着。

    大块来自黑森林,说起黑森林,大块一脸的骄傲。据说那里是离神最近的地方。

    李云很好奇的问大块,是否见过神。

    大块说,长老见过。长老会给大家传达神的意思。

    李云很好奇黑森林那里的人如何区分长老传递的是神的意思,还是长老的意思。但李云看大块一脸的严肃,就没张口问。

    达菲多辛一头红发,是几个人中最能说的,经常是涛涛不绝,宏论长篇,不论是介绍自己的故乡低地之国,还是谈论目前所在的小麦之国,达菲多辛都很能说。李云很喜欢达菲多辛的红头发,费了些小心思,找机会摸了摸,并不掉色。

    达菲多辛身材很高,但比较瘦,与大块相比,就是一个麻秆。达菲多辛非常喜欢小麦之国的面包,想着如果回到故乡,也要在故乡那里烘培面包。达菲多辛已经在学习如何制作面包了。李云没有学如何制作面包,只是去看了一次。

    达菲多辛希望大家有机会去他的家乡看看。那里主要以养牛为生。有很多黑白相间的牛。李云想象达菲多辛说的黑白相间的牛是什么样子。虽然大家都答应有机会去看看,但路途遥远,估计没什么机会。

    相比于学习制作面包,李云更想与别人比试一下拳脚。变成奴隶之后,李云已经很久没有练功了,到了别墅里才恢复练功,感觉拳脚的生疏了。自己练了一阵子后,想找人对打两下。

    李云首先与瞳比试,瞳被李云轻易的打倒。瞳很感兴趣,李云就教了瞳一些基本动作。于是瞳就经常假装在帮李云打扫房间,实际在偷偷练功。

    李云找到大块,想与大块比试。大块不同意,不愿意与李云打。李云不得不憋点坏的,在大块吃饭、进屋、睡觉时,偷袭大块,试图激怒大块,好与之对打。但没想到大块根本不理李云,吃了亏也忍着。

    有次吃饭时,李云又用水桶泼大块,斯密看到了,很不高兴地问李云,怎么总欺负大块。李云只好解释了一下,斯密生气了,让乔通斯找人来与李云对打。

    “好呀,不过别干打,赌点什么”李云很兴奋。

    “你吃我的,喝我的,穷的一点钱都没有,拿什么赌?”乔通斯笑着问。

    “如果我输了,给你干一年活儿。如果我赢了呢?”

    “可以,我这里缺个水手,你输了可以在我的船上当水手。如果你能赢,看见没有,这块宝石给你。”乔通斯从身上接下一个小布包,从里面取出一个晶莹透亮的宝石,放在桌上,在火光下,反射着亮光。

    李云凑近了宝石看了看。以前应该是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石头。李云觉得这个应该很值钱。“好,就这么说定了。”

    斯密伸手拿起宝石,看了看,还给乔通斯,“你下这么大赌注呀。你的人应该是格斗高手吧。”

    “我从未见过能打败戈达的人。”

    戈达就是李云要对打的人。

    乔通斯给了李云三天时间做准备。李云不敢大意,认真练功三天,重点提高了自己的反应速度。李云以前不常与人动手,杨大哥去世后,就再没与动过手,心里也不是太有底。

    三天时间到了,李云在别墅中间的空地见到了戈达。戈达是中等个头,看起来不是很有力量的人。站在那里像一个钉子。

    乔通斯对两人都嘱咐了一下,大家空手比试,点到为止,不要伤了对方。

    李云和戈达分开一点距离站好,盯着对方,都不急于出手。

    终于戈达先动了,微微一跨,向左跨了一小步,侧身对着李云。

    李云立即俯身,飞脚踢戈达的左腿。戈达微微后退,李云双手在上一拍,双脚连踢戈达。戈达异常灵活,闪开了李云的双腿。一个横撞只撞李云腰部,李云力用老了不及变招,被撞飞。落地后,滚了两圈,李云站起。戈达并不追击,只是站在那里笑着看李云。

    “你输了一局”乔通斯坐在一旁说。

    “我大意了,再来”

    李云跳入圈内,左手上面一举直奔戈达面门,待戈达侧头时,右手出拳攻击戈达,不想戈达身法一矮,直攻李云腹部。李云双脚使力,身体一转,堪堪躲开。可是戈达直接一个头槌,砸到李云的下巴上,把李云顶翻,脸都痛的抽在一起了。

    “你又输一局”乔通斯不紧不慢的说。

    李云大怒,跳起来,又战,不出几下,又被踢倒。

    如此反复,李云连连被打败,鼻青脸肿、身上也又不少的伤了。李云还欲继续打下去,旁边观战的大块,扑上来,一把抱住李云,李云挣脱不得,大叫“放开我,我要继续打。”

    乔通斯在一旁笑了,“你都已经被打倒八次了,可以了,今天就到这里吧。”

    戈达看起来一身轻松,不像是刚刚与人打斗了一样,他看着很激动的李云,说:“打你太轻松,不用出全力。”

    李云被彻底激怒,发力摔开大块,又猛扑过去,却被戈达看准了机会,一脚踢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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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

    忍着浑身的伤痛,李云从床上爬起来,有点难为情,没想到自己如此不堪一击。

    斯密来了,安慰了李云,然后说,“你去在乔通斯手下当一年水手吧,对你是个锻炼,顺便见识下世界,打听一下有没有人知道你的故乡。”

    李云楞了一下。问到,“如果一年之后,我还没打听到家乡的消息,那时还能相见吗?”

    斯密站起来,看着窗外,缓缓的说,“我来自山神国,那里离小麦之国,其实不是很遥远,越过北边的高山后,走不了很远,有一片高原,我的家乡就在那里。那里与小麦之国不同,是由最高祭司管理一切。而最高祭司从大祭司中选拔产生的。而我从小就立志要当成为大祭司。我在青年时拜在老师门下,经过努力,一步步从祭司成为了山神国有记载以来最年轻的大祭司。只是后来由于老师关系,我受到牵连,才在小麦之国成了奴隶。”

    斯密转过身来,看着李云。李云觉得他眼里放出了精光。

    “现在既然有机会重来,我会抓紧时间,集合力量,再去山神国的。一年后,如果你还没有找到回家的路,不如和我一起与山神国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