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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友情

    高中开学第一周,是军训时间,孙逊开始的时候决定住校,但一周的住校的生活并不习惯,之后孙逊决定还是每天通勤上下学。

    军训就在体育场里,遍地沙土,在太阳照射下,每个人脸上都是汗水掺着泥土,从立正稍息、齐步走和正步走开始,再到队列和口号,一周的时间过得很快。

    周末时候,孙父来到学校用平板车将孙逊的行李运回家。

    孙逊第一次离家这么长时间,即便只有一周时间,孙逊自己也说不清楚想念的是什么,可能是父母,也好像不是,可能是自己的火炕,不可能不准确,具体是什么,孙逊内心不知道答案,甚至他也不想弄明白。

    正式开学之后,孙逊很快和班级坐在后面的几个男同学玩到了一起,很快又被选为数学自习时间的带学干部。

    华仔和岩旭是孙逊在初中的同学,高中又被分到了一个班级,很快他们组成了无话不谈的三人组。高一的学业没有很重,也可能是孙逊从考上高中那一刻开始觉得自己完成了一个很重要的阶段性目标,下一个目标貌似距离自己还很远。

    经常在第一个晚自习结束时,华仔朝着岩旭和孙逊巧妙的眨下眼睛,再甩甩头,三个人不再做任何交流,默默的收拾书包,径直的溜达下山坡。

    三人行,一排自行车,路灯下将三个人的影子拉着很长。

    火车站的广场前,一个铁皮房,是一个烧烤餐厅,孙逊三个人喜欢吃这里的烤鸡头、烤土豆片和烤鸡肠,一人两瓶啤酒,然后胡侃着,说着学校里哪个班级里面的女生好看,说着近期班级里的事情。对于孙逊这种似乎偏内向的性格来说,碰到聊得来的朋友,话语也变得多了起来。

    结束后,三人各自回家,从那里到家,孙逊骑着单车,身边闪过一个又一个路灯杆,他哼着永夜,独自穿梭在夜里。

    每次回家,孙母也没有问孙逊去哪里,孙逊也会故意的和孙母保持一定的距离,因为孙逊觉得不想让母亲知道自己晚自习都没有上完,就去和同学聚餐。于是简单的洗漱就睡去了。

    可能是因为在实验班的原因,很多同学都是学习较好,而并不善于表达和热闹,但是每个班级终归会有那么几个顽皮的学生,孙逊的班级也不例外,三对同桌的六个大个子男孩子,成为了班级里调皮的一个“小组合”,什么上课听歌、自习课看小说也都是常有的事情,但是毕竟高一的学业没有那么重,上课的时间高效利用时,几个大个子男生的成绩尚可,孙逊夹杂在众人中间,原本青涩呆呆的纤瘦男生,也就渐渐的被身边的同学带的渐渐顽皮起来。

    课余时间也是比较丰富的,篮球和乒乓球成为了那个时间段里班级内同学的共同爱好。每当课间下课铃声一响,都会有被指派的同学快速的钻出教室后门,跑向篮球场或者乒乓球场地,“占场地成为那个时候最为重要的事情”,为了能够得到课间活动时间得到一个运动场地,同学们一起研究,和全校的各个班级“斗智斗勇”,甚至有的同学故意在临下课五分钟的时间借故出去,其实班级男同学们都心知肚明。

    所以,要来形容孙逊的高一生活,无非是运动、学习和看女生。

    至于学习只能排到第二位的原因,是因为这里毕竟是一所重点高中,学习成绩仍然是重要的,高一开始的时候,孙逊已经完全忘记了初三的痛苦学习经历,取而代之的是享受高一时光,其实一切才刚刚开始,一场场考试,将迎来亟待检验考核的学生们,成绩的高低,才真实的反应出,谁才是这里真正的“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