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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投石问路

    深夜无眠,牢外的脚步声在逐渐放大。

    唐渺微微睁开眼,思索间便听到一个浑厚的嗓音低吼道:“都睡了没,还有没有没睡的。”

    敢有不睡的吗,没有。

    偌大的地牢中就他一个人,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阎王都不敢久坐。

    一丝昏暗的光线打破了这份死寂,西离窑的伙计提着灯笼走到了牢门口,这次来的人可不少,有他不曾见过的,也有唐渺眼熟的人,他们一张丑恶的嘴脸隐藏在昏暗的光线后,而看起来满脸阴暗,实际上伙计的这一身装扮也没有比苦役们要好多少,顶多看起来还像是个人样——人模狗样罢了。

    “工头,就是他。”

    拿着皮鞭的伙计指了指唐渺,点头哈腰的说道。

    唐渺看的不是很清楚,单论这模糊的轮廓,定然生的高大,体格壮硕虎背熊腰。

    “还真活了。”

    工头就显得沉稳很多,他摸着下巴沉吟了些许。

    “此人会邪术,能引黑鸦还魂,定然不详,不如我们尽早将其上交,免得...”

    “免得什么?”

    工头嗤笑一声,直接打断了他的话。

    “听说他们可不止一人呐。”

    “废话,我能不知道吗。”

    工头怒骂道,脸上一阵阴晴不定。

    拿着皮鞭的伙计看在眼里,心里却是乐开了花,还是主动把这烫手的山芋上交为妙,头疼的问题自己就用不着跟着头疼了,上面怎么来,自己照办就是。

    前几日,窑场逃跑了几名苦役,他带着人去追,虽然追上了,但是他这暴脾气下手太重将几人直接活活打死了,带回去显然就不太合适,索性拉到河边荒地就地掩埋,这才发现了河岸边昏迷不醒的唐渺。

    他们两人捡了个现成的乱党尸体,只要把乱党的尸体交给官府,赏银五百两,就可以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去潇洒快活去了,但是为了掩人耳目,独享这份富贵,故此就先把唐渺丢进了地牢中,但令人意外的是,这帮狗东西竟然把他给救活了,你说气不气人。

    “敢问阁下是...”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在下河督城演武堂王慕是也。”

    “王慕?”

    工头一阵头大,没听过这人的名字呀,不过演武堂却是如雷贯日。

    众人大惊失色,还真是中原武林乱党,恰是官府通缉之人。

    “把他上交给官府?”

    工头一时间拿不定主意,迟疑的望向了黑子。

    四目相对,黑子看出了工头的心思,会心一笑道:“也只能这样了,留在我们这里肯定是个祸害,而且...官府有赏金。”

    工头眼睛都直了,连忙点头称赞:“能为百姓除害,还真是大快人心。”

    一行人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唐渺眯着眼睛算计着,本打算趁着自己与黑子的独处时间可以利用天机令做文章,诱导众人的视线,没曾想这贪心的人竟然将这份富贵好心的分享给了其他人,这让唐渺不禁有些始料未及。

    然思索间,跟着黑子的那名伙计又跑了进来,迈着欢快的步伐,手中还提着一个食盒,满心欢喜的说道:“前辈,饿坏了吧,工头让我们准备了些吃的,您请吧。”

    “哦,是想套我的话吗?”

    唐渺也不客气的凑了上来,俯身问道。

    “套话?没有的事,工头只是让我们好生伺候你。”

    “没有最好了,那东西可不是你们能够染指的。”

    说完,他便佯装不去看那伙计的脸色,食盒内装的全是大荤,“不会有毒吧?”

    “啊...不会不会,前辈请放心食用。”

    伙计目光一滞,迟疑的回答道。

    “前辈,您说的那是什么东西?”

    “不在你们手上吗?”

    唐渺若有所思反问道。

    “不在...那是什么东西?”

    “不在就算了,许是在河中不幸遗失,无妨。”

    他紧皱的眉头一下子舒缓了不少,上手抓起鸡腿狼吞虎咽起来。

    “前辈您慢用。”

    伙计的心跳的厉害,麻利的装好食盒迅速溜出了地牢。

    这个问题工头也曾多次问过黑子,但是他已经做好了两手准备,不论工头如何逼问,黑子与他统一口径的回答就几两碎银子而已。

    唐渺口中的那东西,还真的就在他们手中。

    “大哥,我问出来了,那东西绝对也是宝贝。”

    “什么东西,一惊一乍的?”

    黑子坐在凉棚的长条凳上喝着水,刚出窑洞中出来,上身只见一件汗褂了。

    “就是那东西。”

    “什么东西你说清楚?”

    “就是那像石头一样的东西,放在胸口的那玩意。”

    “那能是什么宝贝。”

    黑子不太相信,不禁有些好笑。

    “大哥,我还能骗你不成,他亲口对我说的。”

    “那万一是他在骗你呢?”

    “看着不太像,要不改明日我们去城里问问?”

    黑子认真的看着他,两人都心动了。

    这没来由的好,唐渺并没有拒绝,迷迷糊糊地休息了一晚,待天蒙蒙亮的时候,夜班的苦役们就都回来了,还不待唐渺说话,盘子里的吃的早就被哄抢一空,尽管都已经凉透了。

    唐渺淡淡一笑,抓着七叔公坐下,将早已备好的另外一份拿了出来。

    “这可使不得,年轻人你还是自己吃吧。”

    七叔公惶恐至极。

    “老人家,这是我特意为你留的,多谢救命之恩。”

    七叔公眼眶泛红,诚惶诚恐的接过这份美味,其他人也都跟着凑了过来,嘴馋的很。

    “我小时候有算命替我算过一卦,正如你所说的那样,老头我呀一定会长命百岁。”

    “那我比算命的还要神了。”

    唐渺哈哈大笑起来。

    那是一块被打磨过的石头,实际上也不是石头,它比石头要轻上许多,类似于铜镜的圆,与护心镜有异曲同工之妙,大概也就手掌般大小,上面篆刻着复杂的纹路,寻常人看不透。

    “东家,好东西,你收不收?”

    黑子掀开衣衫一角,露出了里面藏在胸口处形似石头的宝贝疙瘩。

    这玉非玉,银非银的物什也敢叫做宝贝,莫不是穷疯了?

    桌案后的老东家捻了捻八字胡,眯着眼睛笑道:“客官,何不取出来一见?”

    “那不行,这是我家主子交代的,只当给有缘人,有缘人一眼就能瞧出好歹来。”

    黑子装模作样的轻咳了一声,又顺便整理好了衣衫,他来回捯饬,也只是一件粗布短褐。

    当铺的老东家满脸不屑,冷哼道:“给我轰出去。”

    黑子不由得火大,骂道:“我告诉你们别动手啊,劳资自己会走。”

    徽宁府,鼎城。

    两人碰了一鼻子灰,蓬头垢面在街上游荡,从大清早到日上三竿,却是没有一个当铺的东家识得此物。一来此物却是世间罕有,二者黑子压根就没有让人完整的仔细观察过,本着小心驶得万年船的原则,怀揣着烫手山芋,他们步步为营,却是没有打听到一丝自己想要的结果。这样一来反倒容易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在窑场的地头蛇进城也只能夹着尾巴做人,徽宁府鼎城毗邻龙牧江,隔江对望就是河督城,故此也不太平静。相传大禹治水时,为镇守八方特炼制峁鼎置于江中,寓意风调雨顺,国泰民安,所以此城因鼎而得名——曰“鼎城”。

    鼎城并不大,因鼎而立名,因鼎而兴盛。

    数年前龙牧江水患,朝廷想出了各种手段赈灾安抚百姓,不仅免去赋税,还封河督牧江王,楚王亲至祭天,力求上达天听下顺民意,更重制峁鼎供奉于鼎城这才换来了而后数年的风调雨顺、国泰民安,所以河督城与鼎城二城享有大楚天宫城之说。

    前不久中原武林乱党大闹河督监狱,此事天下人尽皆知,鼎城也受到了不小的波及,虽然远没有达到人心惶惶的地步,但如今也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了。

    “大哥,我看还是算了吧,我们估计着了那小子的道,咱们还是把金针拿去当了吧,金子总归没有人不认识吧?”

    小伙计试探性的问道。

    “他娘的,一块破石头也捂得那么严实。”

    黑子揉了揉胸口,他揣了一上午,实在是累得慌。

    “那金针我们现在还不能动,鼎城已经没有以往那般简单了,至少也得等风声过去后在拿去典当。”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回去?”

    小伙计有些泄气,索然的目光不甘心的搜索着。

    “呸,他娘的还能怎么着,回去吧,我们每人还能分到几十两银子,谁也亏不着谁。”

    小伙计沉了口气,含糊不清的应了声。

    回去的路上,小伙计越想心越痒,都二十好几的人了,小姑娘的手都还没摸过,那烟柳巷中的姑娘一个个水灵灵的,笑靥如花,肌肤吹弹可破,曼妙的身姿令人垂涎欲滴......那金针应该值不少银子。

    等到夜幕即将降临,鬼鬼祟祟的身影摸到了当铺中,邋遢的如同乞丐,当铺的伙计不由分说的就要赶人。

    小伙计底气十足,大骂道:“都给爷滚开,爷这回可是带了宝贝。”

    他把金针紧紧攒在手中,沁出的汗滴在金针上竟毫无痕迹,甚至闪烁着光芒。掌柜的一下子就看呆了,这金针长约三寸,烛光下呈现出暗金色,第一眼看上去不知道是何材质,然定睛一瞧,这绣花针般的金针表面竟然雕刻着文字,梵文...经文...篆文...

    “好宝贝,客官请上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