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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不虛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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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好了叫化鸡,李正夫在小土灶的边上又挖了一个坑,坑下面填了些木材,然后将包裹住叫化鸡的泥球放入坑中,上面接着堆满了许多枯枝残叶。

    二伯伯将树枝点燃,叮嘱李正夫注意不要让火熄灭,一旦发现火焰变小,就得开始添加木材。

    接着他又回去继续处理其它两只兔子,三个人,两只兔子两只鸡,加上其它一些采摘到的野菜、菌菇,想吃饱很难,但绝对不会饿肚子。

    罗云专注的看着小铝锅,不时掀开锅盖朝里面放入几朵撕开的菌菇和野菜,很快不大的小铝锅就被鸡块和野菜、菌菇所所占满;

    不时有沸腾的蒸汽将锅盖顶起,发出砰砰的声响;紧随着蒸汽冒出来的是诱人的香味。

    混杂着野菜的鸡肉香味惹的李正夫口水直流,这时二伯伯的两只兔子也处理完毕,各自用一根木棍穿好,架在刚燃烧着的火坑上面烤着。

    李正夫看了眼二伯伯的烤肉手法,和李正夫会的如出一辙,于是他坐在旁边兴奋的说道:“二伯伯,让我来试试吧。”

    二伯伯笑着将一只穿好的野兔递给李正夫:“来,学着我的样子一起做,动作要轻缓,转的动作不能太急了。烤的时候要看准时机洒盐和香料,其实真正的野味只需要抹点盐就够了,其它什么香料都不需要的。”

    李正夫不解的问道:“只洒盐的话,那烤出来的肉会好吃吗?”

    二伯伯面露憧憬之色,满是怀念的说道:“这就和烤的肉品质有关系了,真正上好的野味自然不需要别的香料来衬托。

    我以前小时候就曾经吃过那样的好肉,可惜现在人的口味不一样了,没有盐巴味精等调味料调味都说吃不惯了。

    李正夫撇撇嘴:“就这二伯伯你还嫌弃调味料太多?要是你去大城市吃到那些特麻特辣的东西,岂不是什么都吃不下了。”

    二伯伯重重叹了口气:“这就是我为什么宁愿待在小山村也不愿意去大城市的理由了,不管什么东西吃到嘴里都一股调料的味道,再也没有那种原汁原味的东西了。”

    李正夫嘿嘿笑道:二伯伯“那是你的观念,跟不上市场的发展了,你们那个年代是因为这些调味品很少或者是没有,你们只有吃原汁原味的。

    现在不一样了,想吃什么都有,谁还吃没盐没味的东西啊!你只是吃不习惯而已。

    现在再也不是几十年前穷的吃不上饭的年代了,那时候为了增加产量可以牺牲质量;可现在随着大家的生活水平提高,

    对吃的东西又开始讲究起来,不再是为了填饱肚子不管好不好吃,而是讲究吃的好,吃的安全。

    李正夫和二伯伯两人边聊边烤肉,罗云因为年龄小,见识不多,就在旁边静静的听着没有插话。

    不知不觉间,野兔被烤的焦黄,浓郁的肉香直朝三人鼻子钻去,就连一向淡漠的大里也在旁边打转。

    刚才它可是吃了不少野鸡和野兔内脏,但是那点东西显然填不饱它的肚子。

    二伯伯从行囊中取出三个铁碗,又削了几根树枝做筷子,取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烤好的野兔肉削成薄片分在三个碗内,最后将剩下的骨头架子部分丢给了大灰。

    刚烤出来的肉很烫,李正夫尝了一口,烫的他舌头发麻,又将肉片吐回碗里,猛的哈了几口气。

    二伯伯从旁边递给他一个水壶,不好意思说道:“刚才忘记告诉你,这刚烤出来的肉很烫,最好等凉一下再吃。”

    李正夫没有接二伯伯的水壶,把它推了回去,说道:“我自己背包里奶奶给我带了水,二伯伯你自己喝吧。

    ”说着从旁边他自己的背包的右侧口袋中拿出了一个保温杯,里面装得是爷爷奶奶家流下来的山泉水,尽管没有检测过,但味道和营养成分肯定比外界的矿泉水强。

    喝了口水,待舌头没那么麻木,碗里的肉片也没有那么烫,李正夫这才大口的嚼起了野兔肉来。这肉是越嚼越香,吃了还想吃。

    没一会工夫,两只野兔肉就被三人一狗啃的连骨头都不剩,幸亏后面还有野鸡汤和一只叫化鸡。

    烤野兔吃完之后,就轮到了叫化鸡。李正夫将火坑里面的火扑灭后,用砍柴刀将泥球钩了出来,折过一段树枝,将泥球上面的灰打扫干净,用刀背在泥球上用力一敲后,泥球顿时四分五裂。

    还没有见到叫化鸡的全貌,就闻到那股浓的化不开奇异香味透过泥块裂缝飘散出来,随着山风飘送,引来大黑的狂吠不止,倒是将来到溪边饮水的小动物吓跑不少。

    李正夫耸耸鼻子,猛的深吸了口香气,那是种有别于烤肉的味道,这种肉香比较内敛,还夹杂着荷叶的幽香,让他本就没有吃饱的肚子又咕噜咕噜直响,口水狂流。

    叫化鸡虽然说也是烤出来的,但是和烤兔肉用的明火不同,它其实是闷熟的。

    鸡肉的香味和荷叶的清香,以及鸡肚子里的野生姜、野菜、菌菇的香味都被锁在了泥球内,散发不出去,各种混杂的香味又回到了鸡肉的本事上,这才形成一股奇异的香味。

    可以啊,正夫,烤的不错,还没吃就这么香了!

    李正夫撕扯下一条鸡腿递给了二伯伯,另一只腿递给了罗云,自己则是扯着鸡头和鸡脖子在狂啃不止。

    二伯伯一口猛地咬在鸡腿上,和他想象中的情况似乎有点不一样。他原本以为李正夫这样没有经过明火烤过的鸡肉会有点难咬,甚至可能还没有完全熟,带着夹生的肉。

    结果情况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一口下去,鸡肉入口即化,甚至比他刚才吃的烤兔肉还要好嚼。二伯伯三两口啃完之后,把骨头扔给了大黑,自己又撕扯了一块鸡翅膀。

    吃完叫化鸡,接下来是美美的喝了碗鸡汤,那金黄的鸡汤看上去油腻,其实喝到嘴里特别的醇香和开胃,根本让人感觉不出来他们是已经连续吃过两只兔子一只鸡的人。

    三人是喝的狼吞虎咽,最后喝不完的整个小铝锅的鸡汤全部都进了大黑的肚子。

    中午这餐美味让李正夫吃的是不虚此行,连连感叹这趟打猎之行没有白来。

    吃饱喝足后,收拾好铁碗,用小铝锅装水将火堆扑灭,又挖过许多的泥土和石块将挖的坑填埋好,保证不会有丝毫的隐患之后,三人才又重新上了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