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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似曾相识手法的惨案

    今天一早,老宅的大门便被敲响了,洛寻川艰难从床上坐了起来,下床的动作显得如此的僵硬,因为他和陈亦可昨晚去一栋废弃的宅子里去解开这座岛上的楼层婴儿啼哭的怪迷。

    结果一晚上的事实证明,并没有岛上传说中的那么诡异,估计着也是口口相传,越传越歪。因为他两在楼层管道里发现了大量的娃娃鱼还有一个不知道被谁放在隔层里面的录音机。折腾一晚上,回到宅子里都已经快早上了,好不容易躺下睡着,没多久这大门的敲门声就响了起来。

    “咚咚~咚咚~”

    洛寻川走到大厅,看着楼上陈亦可紧闭的房门心想“敲门敲成这样了,他还真是睡得着啊?”洛寻川打开大门,门口站着一个警察,那个警察有点不好意思的先说了一声抱歉,就开始讲述自己是来找陈侦探的,希望陈侦探能帮帮自己。

    洛寻川询问发生了什么,一边聊一边把警察请进屋里坐在沙发上。坐在沙发上的警察对着洛寻川说:“陈亦可侦探在不在,我可不可以见见他,当面跟他说说具体情况?”

    洛寻川摆摆手,“不用,他在楼上睡觉呢,你跟我说也是一样的,等他醒了我会跟他说的。”

    警察看着眼前这个男人,思考了一下说道:“可以!案发也是昨晚的事,帕尔奇克路尽头的曼丽顿花园街9号发生了一起凶杀案。就在凌晨两点左右,我们警局一名巡警忽然发现那里有灯光。这个巡警向来知道这个是没有人居住的,他就怀疑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就靠近看了看。他到地方发现房门大开着,屋子里面空无一物,只有一具男人的尸体。但是奇怪的是尸体衣着整齐,尸体口袋里有张名片,上面写着——钱戈,M国肯齐亚市人。现场没有被抢劫的迹象,也未发现任何能说明这个男人死因的证据。屋子里面虽有几处血迹,但死者身上没有任何的伤痕。我们警察百思不得其解,不知这个死者为什么要进入这个从来没有任何人居住过的屋子。我深感此案十分棘手,所以希望陈侦探在今天中午之前到达现场,直到他来之前,现场将保持原来的样子。如果他不能来,我就把详细情况仔细跟他说明,就算他能提点一二,我们也将感激不尽!”

    洛寻川点了点头,“行吧,你先回去吧,等他醒了我回告诉他的。”说完便将警察送出门外,看着走远的背影,洛寻川打了个哈欠,走回房间刚躺下床就直接睡着了。这一觉睡到了下午一两点,不知怎么今天的天气格外的阴沉,两人各自起床后洛寻川便向陈亦可说了早上那个警察说的事情,说完两个人马不停蹄的来到了帕尔齐克路。

    这里一共有四栋房子,但却都远离街道,两栋房子有人住,两栋房子没人住,曼丽顿花园街9号便是那没人住的其中一栋,那栋房子看上去简直特么就是一座凶宅。这房子面朝街道的一面有三排窗子,但是窗上布满了灰尘,到处贴着“招租”的广告海报,就像是一个人眼角的白翳。想必是久无人住,让这座房子看上去荒凉得很。每栋房子和街道之间都隔着一片小小的花园,花园里面却是杂草丛生,中间有一条黄色小路,是用黏土和石子铺成,因为昨夜下过一场大雨,导致路面早已泥泞不堪。花园四周围着大概7厘米高的墙,墙头上装着木栅栏,几个闲人在墙外朝屋内看来看去,一个警察正靠在墙边。

    洛寻川以为陈亦可会马上冲进屋内开始调查,谁知道他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在旁边人行道上走来走去。洛寻川心中嘀咕着:“都这时候了,还在装模作样。”洛寻川见陈亦可一会儿低头看看地面,一会儿抬头看看天,一会儿又看向对面的房子和墙头上的木栅栏。随后,陈亦可又慢慢走上那条黄色小路,开始仔细观察小路的路面。确切地说,他是横跨了路边草地走上去的。

    洛寻川看见陈亦可中途停了两次,有一次还露出了的笑脸,还轻轻欢呼了一声。他不明白,陈亦可能从这条泥泞又潮湿的小路上发现什么,警察们在上面来来往往,脚印早已多得杂乱无章。不过,洛寻川相信陈亦可一定能看出些什么文章来,一些他还没有看见的东西。因为,昨晚陈亦可已经自己向证明了他敏锐的观察力。

    走到门口,早上那个警察跑过来迎接我们,他一手拿着笔记本,一手热情地去握陈亦可的手。他说:“太好了,你终于来了。现场原封不动。”

    “当然!除了那里!”陈亦可指了指那条小路说,“就算是一群牛也未必能把小路踩成那个样子吧!警官!你是不是已经知道了什么,所以才让他们那样做的?”

    这警察神色有些慌乱,不停推脱说:“不,我负责屋子里面的事,外面都是我的同事在看着。”

    陈亦可看了看洛寻川,然后挑了挑眉毛,对着那个警官讽刺道:“有你和负责门外那个警官在,其他人自然是不可能有什么新发现的。”

    “我们已经尽力了,”这个警官看上去十分得意,他搓着双手说,“这个案子确实非常离奇,不过这正合你的胃口,不是吗?反正你什么怪案都会破的!”

    屋内有一条很短的过道,通向厨房,过道上没有铺地毯,早就落满灰尘。过道两侧各有一扇门,一扇看得出来已经很久没有打开过了,另一扇通向餐厅,案发现场就在餐厅里。

    餐厅很大,是个正方形,由于没有摆设任何家具显得更加宽敞。墙面已霉迹斑斑,有几处甚至剥落了一大片。餐厅的壁炉正对着门,炉台一端放着一小截红蜡烛,壁炉框则是用大理石做的。整个厅内只有一扇窗,窗户已污浊不堪,导致整个房间十分昏暗,加之四面灰尘堆积,整个餐厅显得十分沉闷。

    死者躺在地上,眼睛看着天花板张的很大。他看起来四十三四岁,中等身材,肩膀宽阔,黑色鬈发,短硬胡子,上身是厚厚的黑礼服和背心,装着洁白的硬领和袖口,下身是浅色裤子,旁边地板上放着一顶整洁的帽子。他双臂张开,双腿交叠,两拳紧握,看得出来,他临死前曾痛苦地挣扎过一番。他的面部表情虽已僵硬,但仍然十分恐怖,龇牙咧嘴的样子,看样子非常生气。加上他前额低平,鼻子扁塌,下巴突出,活像一只做鬼脸的猴子。

    陈亦可走近尸体,蹲下来检查起来,回头问警察。“你确定死者没有伤口吗?”顺手指了指四周的血迹。

    “没有!”那个警察斩钉截铁的说出来。

    “那我估计这些血是别人的,还很有可能是凶手的。”

    陈亦可一边说,一边用手指摸摸这儿,按按那儿,还解开死者的衣服仔细检查。他检查得非常认真而且快速。最后,他闻了闻死者的嘴唇,又看了看死者皮靴子的鞋底。

    “没人动过尸体吧?”陈亦可问。

    “除了必要的检查外,没有动过。”警察回答。

    “好,没什么需要检查的了,”陈亦可说,“现在可以送去埋葬了。”

    之后门外走进来两个人抬着一副担架,估计是那个警察之前就准备的。他们进来将尸体抬了出去。当他们抬起尸体时,一枚戒指从尸体身上滚落在地板上,那个警察连忙捡起,仔细查看。

    “这是一个女人的婚戒,”他喊着,“一定有个女人来过这里!”

    说着,他把戒指展示给所有人看。那是一枚朴素的金戒指,确实是给新娘用的。

    “但这不是更加扑朔迷离了吗?案情本来就已经够复杂的了。”警察说道。

    “你怎么就知道它不会让案子变得更简单呢?”陈亦可说,“这么傻瞧着它没什么用。你刚才从死者口袋里都查出了什么?”

    警察指了指最后一级楼梯上的一小堆东西,说道:“都在这儿了。一只伦敦某公司制造的金表;一条贵重的金链;一枚刻着某个会徽的金戒指;一枚虎头狗脑袋形状的金别针,狗眼是两颗红宝石;一个名片夹,里面的一张名片,名字的首字母和衬衣上的缩写字母相吻合;还有少量零钱,一共7英镑13先令;一本《十日谈》,;最后是寄个两个人的两封信。寄到N市一座交易所,信上信息告诉陈亦可他们,轮船何时离开。由此可见,他本来是要回N市的,真是个倒霉的家伙!”

    “他老家市区联系过来吗?”

    “早上就打了电话。”

    “电话里怎么说的?”

    “我们详细说明了案子的情况,还表示,如果他们有任何有用的线索,希望尽力提供。”

    “那你有没有问一些关键性的细节?”陈亦可反问。

    “没有!”

    “没问别的?这么大一个案子难道就没有一个要问的关键性的问题吗?你就不能打个电话吗?”

    “该说的我都说了!”这个警察有点烦躁了。

    张亦可暗暗笑了笑,刚要张口说些什么却见另一名警察从餐厅走出来,他搓着手,颇有些自鸣得意。刚才我们在外面说话时,他一个人不知道在餐厅里面做什么。

    他说:“侦探先生,就在刚才,我发现了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多亏我仔细检查了墙壁,不然就漏掉了。”他两眼放光,得意的神色溢于言表,仿佛相比其他的同事而言,他的重大发现棋高一着。

    “请跟我来。”说着,他带领大家来到餐厅。尸体已经被抬走,室内的空气清新了不少,“好的,请大家先站在那儿。”

    他拿出一根火柴,在靴子上划燃了,照向墙壁。

    “你们看!”他非常得意地说。

    墙角上,就在花纹壁纸剥落后露出黄色墙壁的地方,有一个用鲜血写成的字迹有些潦草。

    那个警察炫耀的说:“大家都没发现这块字迹吧,没人想到要来这儿看看,那是因为它写在屋中最黑暗的角落。这一定是凶手用自己的血写的,你们看,还有往下流的血迹。单凭这一点,我们就可以断定死者不是自杀。那么,为什么把字写在这个角落呢?你们看壁炉架上的红蜡烛头,我告诉你们,当时蜡烛一定是点着的,因为如果这里燃着蜡烛,那这个角落就是最亮的地方。”

    “好吧,就算你发现了这个,又代表什么呢?”洛寻川反问道。

    “这说明写字的人是想写一个人的名字,只不过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写完而已。等案子水落石出后,一定会和墙上这字段相关的一个人有关系!”这个警察胸有成竹的说着。

    陈亦可看后不禁一阵大笑,笑声惹恼了这个警察,“不好意思!的确,你是最早发现这个字迹的人。这充分说明,血字是昨晚的凶杀案中的另外一个人写的。我还没有检查过这间屋子,如果可以的话的话,我想现在就开始检查。”

    他一边说,一边迅速从口袋中掏出一个卷尺和一个的放大镜,拿着它们在屋子里来回走动着检查,一会儿站住,一会儿跪下,一会儿又趴下;嘴里还自言自语地嘀咕着什么,有时惊叫一声,有时叹一口气,有时又吹声口哨。他工作得估计连旁边有人的存在都忘记了,看见陈亦可这样,洛寻川想起了那些训练有素的警犬,它们总是在丛林里来回穿梭,直到嗅出猎物的踪迹才肯罢休。

    陈亦可大概检查了半小时,测量了一些洛寻川看不出来的痕迹之间的距离,还量了量墙壁,又小心翼翼地把地板上某一块地方的灰色尘土装进一个透明塑料袋里,最后,陈亦可透过放大镜非常仔细地观察了墙壁上的血字。终于,他满意地将卷尺和放大镜收回了自己的口袋里。

    洛寻川看着陈亦可的样子不禁想着,“听人说,天才其实就是一种能够吃苦耐劳的本领。虽然这个说法很不准确,但看起来用在侦探工作上还是比较合适的。”

    几位警察好奇地看着这位私家侦探的行为,眼中略带疑惑。显然,他们并不明白,陈亦可的一举一动都有着明确而实际的意义——虽然洛寻川也是后来才开明白这一点。

    做完这一切,陈亦可把洛寻川拉到一边说了一句让洛寻川有点震惊的话,“老洛,你觉不觉得这个案子好眼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