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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熟悉的名字

    “这怎么行。”

    柯同学一听,顿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我还是去看看别的房子吧。”

    【触发口才事件,想方设法让柯同学留下并成功签约】

    【注意:当他决定去看第二套房源时,当前事件则判定为失败】

    莫雨听到提示音后顿时陷入了沉默。

    这次的口才事件看起来有些强人所难,但莫雨并不觉得有任何的问题。

    因为系统和他的记忆相通,之前他就已经做过了分析,除了自己住的这一套之外,其他房源谈成的概率非常低。

    主要的原因在于,这些房源都是昨晚匆匆联系上的,大部分租客交换的意愿并不强烈,只是听了他的描述后觉得可以看看。

    这个“可以看看”,多半只是托辞而已。

    但莫雨依旧坚信柯同学这样的情况并不是偶然个例,想要交换租房的大有人在。

    问题是,眼下已经没有时间继续等待了。

    拿自己这套和他交换,的确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柯同学,你不用想太多,”莫雨解释道,“其实我工作也不在运河区,上班的地方到你家比到这边近多了。”

    “是吗?”柯同学面露狐疑,“说说看你是在哪上班的,我得确认一下。”

    好家伙,还挺严谨。

    “咳……”莫雨轻咳一声,随即报出了一个地址,“长河路271号,正好就在下城区。”

    他的公司其实是在上城区的新康路,离柯同学租住的小区有至少半小时的车程,坐地铁得转两趟。

    如果像现在一样骑车,那时间就得在一个小时往上了。

    所以刚才他说的并不是实话,换了房子之后,他的通勤时间至少得增加一倍。

    但这个消息如果说了出来,口才事件估计就会直接宣告失败了。

    因为看柯同学的意思,只有达成了“互利互惠”的条件,他才会同意交换。

    至于长河路271号……这个地址当然不是莫雨现场编的。

    之前去耀江天城苑找钱铭的时候,他发现小区的门口就有一家逐鹿地产的门店。

    而天城苑大门的门牌,就是长河路271号。

    柯同学打开地图一搜,发现果真有一家中介门店在附近,顿时就相信了莫雨所说的。

    【应变+2】

    “我看了一下,的确很近啊,走路过去可能也只要十几分钟,”柯同学推了推眼镜,有些激动地说道,“那咱们这是刚刚好啊!都找到了公司附近的房子。”

    “这正是我想要做交换租房的初衷,”莫雨正色道,“现在租赁合同基本都是一年一签,有时候遇到换工作或者其他的什么原因,租期没到想退都没办法退,除非不打算要回押金了。”

    “押金一般都是两个月的房租,对普通打工人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为这笔钱的缘故,很多人不得不改变原来的计划。”

    “但机会不等人,如果因为这些客观的事情影响到了前途,那实在是太可惜了。”

    柯同学闻言深表认同:“说得太对了!我本来还在纠结,要不要继续在公司混一段时间,等租房到期了再换工作。”

    “但如果再待一段时间,下次可能就没有这么好的机会了。”

    “后来的这几家公司,给我开的薪资都在九千以上,比前一家高了足足三千。”

    “多亏了莫经理你啊!是你让我下定决心辞掉工作,并且你还帮我找到了一套房子,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了。”

    “言重了言重了,”莫雨连忙摆了摆手,“既然这样,我们赶紧把合同签了吧?同学你在我这随便坐会儿,我去跟房东打个招呼。”

    “好的,您先忙。”

    …………

    莫雨走到窗边,给卓昱打了个电话过去。

    “啥事儿?”

    卓昱的声音听起来依旧是才刚睡醒。

    “新的租客我这边已经谈好了,他没别的问题,你看什么时候过来签个合同?”

    莫雨也不和他客套,开门见山地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因为之前房子是和卓昱的妈妈签的合同,所以莫雨也和那位陈阿姨打了招呼,但对方表示全权交给卓昱来处理。

    作为直系亲属,卓昱的确是有资格作为房东来签租房合同的。

    只不过……

    话刚说出口,他突然意识到一件事情。

    当初租这套房子的时候,他其实并没有参与进来。

    合同是林梦瑶签的。

    如果等一年期满自然到期,这合同是谁签的其实关系不大。

    但现在要想提前接触合同,必须由当事人到场。

    这下麻烦了。

    莫雨心底苦涩,他这些天一直在努力把林梦瑶给忘记,眼看就快要成功了,但偏偏在这时不得不和她再次扯上关系。

    而且……他和林梦瑶的所有联系方式都断了,现在又该怎么去找她呢?

    “难道要去找罗明?”

    最近一次听到关于林梦瑶的消息,是和谢博仁在踩盘途中偶遇的时候。

    那时候谢博仁说起过,他看见林梦瑶去找罗明。

    “……喂,你有在听吗?”

    电话里卓昱的声音把他的思绪又拉回了现实。

    “在的在的,”莫雨连忙说道,“刚才我……”

    “跟哥打电话你都能开小差?”卓昱语调一扬,“那个新租客该不会是个妹子吧?你这人啊,有了妹子就忘了哥们,我算是看明白了。”

    “没有的事,”莫雨无奈地叹了口气,“租房的是杭大的一个学弟,之前跟你提起过的,你忘了吗?”

    “噢噢……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卓昱闻言也反应了过来,“得,不和你说了,哥现在起床洗漱,然后就过去签合同。”

    “等一下,卓昱,”莫雨斟酌着用词,“我刚才忽略了一个情况,可能今天暂时签不了合同了。”

    他得花些时间去找到林梦瑶,就算她不愿意见自己,找她来把合同的事情收个尾应该还是可以的。

    当然,前提是能找到她。

    卓昱顿时有些不乐意了:“什么情况?合着你大清早把哥们喊起来,是拿哥们寻开心呢?”

    莫雨闻言连忙解释道:“不是……主要之前合同是梦瑶签的,解除合同的话需要本人到场才可以。”

    “原来如此,”卓昱恍然,“这件事你就别操心了,之前的租房合同,林梦瑶已经找我妈解除了。”

    “解除了!?”莫雨下意识地觉得是自己听错了,“什么时候的事情?”

    “嗯……就前两天吧,”卓昱含糊地回了一句,“具体的情况我也不清楚,我妈也就跟我提了一句,反正现在不收你的租金,想着解除了也没什么关系。”

    “这么重要的事情,你怎么不早点和我说?”

    莫雨是真的有些着急了。

    “那梦……林梦瑶她还说什么了吗?”

    “这个……”卓昱迟疑了片刻,“她说她要出国了,让你好好工作,不要去找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