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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和遗体告别(二十一)

    总算是缓过神来,想想昨晚,想想以前看电视看别人生病一点没感觉,不经有些后怕,感同身受的后怕。

    我们走回去凑巧艾迪醒了,说卷铺盖去图书馆吧,再过几个小时超市凌晨里要上货。

    去了图书馆外边布置妥当,大家无话就都躺下歇着了。我睡不着发呆,脑子里一片雪花空白,过了挺久,听着“窸窸窣窣”的声音,支棱起来看原来是JACK,他站起来去排水,完事后点了根烟走过来,我蔫着不动,艾迪支起身也点了根同他说话,

    “你咋不在你的大胡子甜心的怀里?”

    他俩向来倒下去就是从那卷大被子里暖和地“窝”到天亮。

    “睡个屁,哈哈哈,我他妈特别窝火。”

    “窝火?你窝个毛,大半夜不睡觉。”

    “睡个屁,那家伙发神经,他妈的把被子全卷走压在身下。我拽不动,推他推不动。”

    艾迪“嘿嘿”地笑,“他不是还给你留了‘角’?”

    我顺着艾迪伸手指的方向,他俩今天睡得地铺离我俩很近,那只“角”不算小,盖得住上身盖不了下身。

    我也“嘿嘿”地笑,想想还是天寒地冻的几星期前,大黑夜里,他俩惬意地缩进厚厚的大被子下,与世隔绝的冬眠,而我俩只各搭了条薄毛毯在身上,再看看他这张惨白没血色的脸,大概要不是那条大被子和大胡子的体温,或许他早就冻死在某个冬天里。

    艾迪对他说论个头约翰得占一大部分被子,论体重他也需要一大部分;所以,多占一些很正常啊,你就那三两虚身子,剁几刀炒不了三盘菜的肉,那么多要求。

    “三盘肉?”

    JACK同我听了一愣,“哈哈哈”地笑,笑过很高兴,我发现不喘了。

    艾迪说,“我要睡会,困了。”

    我和JACK站起来去排水,他问我要不要烟?我摇摇头。风一下子特别大,他打了几次火机都没有点着,终于在排完毕把水管塞回裤裆,用手遮着勉强点着。鲜红的一小撮光下抖动的嘴唇,

    “我要去申请救济站。”

    “救济站?啥意思?”

    “救济站啊,你不知道?”,他顿了顿又说,

    “我想洗个澡,舒服地躺在床铺上,睡觉,你知道吗?”

    “哦!”

    “盖上有消毒液和烘干机味道的被褥,好好地睡一觉。”

    他狠狠地吸了口,吸的是卷烟,细细的烟,燃烧掉一大截。

    “我什么都不想要。我他妈的就想好好地来上一觉。叫我用一瓶‘摩根船长’换一夜都没问题。”

    “我实在太想念那股味道了。”

    听他讲着我没啃声,放佛知道他想的是啥,脑子和鼻子里充满烈日炎炎下干掉的泥土味还有泊油路味;然而,看看他的脸,又觉得不是,想来想去,就附和说我去过那里,路过的时候。

    我的确是路过那里,见过满街乱跑的“我们”,见过排长队不知道为什么的“我们”。那也不奇怪,那时的我还不是“我们”,后来我就知道,“干什么”和“去哪里”,排队、排长队都是“没什么为什么”,反正排,就是了。有些地方不是去了就能进到里头洗澡、领盒饭和睡在有消毒水味的床铺上,凡事总得有个先到先得,算是公平合理。你可以选择每天清晨被人从铺位上赶出来后就立马站在队伍的最前边等待晚上的入寝,也可以选择四处东游西逛到下午才懒洋洋地站在长长的队伍很后边,当然咯,自由的代价不过是有可能轮不到自己,那就外边找地方露宿。

    有人的地方就是社会,救济站附近的“我们”特别多,三三两两的,也分三教九流,并且拉邦结社,那附近的几条街区是老唐人街,建筑是快一百年以上的房子,砌的是砖头瓦片的洋楼,想在大以前的时候肯定是破费和洋气得很。鲜亮的砖瓦自从救济站被搬来这里,就算没变得真的斑驳,也是真的斑驳了,再也没有回过头。这些洋楼,光秃秃的外墙下没有避风遮雨地方,“我们”就沿街找前边开店的后巷,在卸货区凹进去的楼底小块地方避风遮雨挨过几个晚上。要么不行,就去附近的绿地上,在光秃秃的树下将绳子绑在结实的树杈上,用油布扯块地方避风雨。可,究竟是难觅块安稳的地方,从以那块能领盒饭和睡一晚上消毒水干燥味的地方为中心向外延伸的好几里地。

    艾迪他们觉得没意思,索性步行十几站路,来到图书馆这里扎住下来。十几站路,坐公共汽车也得一小时多,推手推车带着家当,走走停停最后一共推了三天才到,晚上就近找个后巷屋檐打盹,沿着大街开店的有的事,晚上闭门后就没人了,小店不同超市上鸡蛋牛奶,赶凌晨,可以睡到八九点。我讲三天还好,他们说好个屁,遇见平路还好,遇见大坡就得三人一起先推一辆。

    灌木丛前,JACK看上去被风刮得愈发精神,一幅破产企业家有望东山再起的模样,

    “我想在床上睡,盖上被褥。你不知道我有多想,快疯了。”

    “你打算去排队?”

    他没有回答,欲望正在填满他。我在想既然他的家当都已经和约翰共用了很久,完全可以交给他,自己去,买张票坐车去。

    “你打算一个人去?”

    他还是没回我。大概是刨开填得满满的欲望,里头露出从早到晚站着排队,不能吃不能喝,中途离开队伍再回来就指定排不上,而搞笑的是中午分发午饭的居然是另一条队伍,听说排了午饭的再去排床,基本上排不到。

    “你要是排到一半想撒尿怎么办?”

    他看着我,忽然“嘿嘿”地笑了。

    我想起那晚上艾迪说要牺牲短暂的舒适换来长久的自由。救济站里头的晚饭、烘干味的被褥就是毒药,离开那里,走远点就戒掉了,回不去也就想不起来。

    “里头的淋浴我还是很想念的!”,JACK说,

    “唉~!我都好久没彻底洗个澡了。”

    “只不过也要排队!”

    “哈哈哈,洗澡也要排队。”

    洗澡排队我也不是没有过,在那个物质非常不发达的八十年代,就算外头排进去了,里头还是几个人合用一个莲蓬。我没有进去过这里的,里面应该不可能几人合用一个洒水的。

    我印象中的排队队伍,经过附近的总是会驻足瞧上几眼,看看到底是干啥的;而JACK说的队伍,我从那里经过来回过,从来没有引起注意。他们就像是隐身人,在白日的临街大墙边。怪不得白天来的时候,艾迪他们仨不怎么费力就消失在大街上,消失在稀稀拉拉不多的行人里。

    夜晚来的时候,路灯和廊灯下的光一小块一小块地分散在这座城市里。我们就这样一会出现在这块里,明天又出现在另一块里头,就算偶尔被发现也没所谓,每天熟视无睹的事与人太多了,人们都害怕与陌生人凑得过近。

    JACK叹了口气,“唉!走得太远,回不去。”

    他讲那外边的那些人都是行尸走肉,是暴力,是偷窃,拉帮结伙,尔虞我诈,是个笑话。

    他说,我站着听,许久,天还是黑的。

    我突然觉得累,走回地铺坐下靠在墙边,黑色夜幕下的廊灯亮的刺眼,风呼啸刮过耳廓,我把毯子拉过头顶躲在下边,毯子里一股潮湿腐烂气味,失去力气的眼皮渐渐地带走意识。翻来覆去、半梦半醒间,放佛地面不平整,是圆咕隆咚的拱形,十分地不舒服。我把手向毯子外摸去,左也够不地,右也够不地,吓得我一个激灵坐起身,双腿就向两侧垂落下,好像是跨骑在滚圆的一条独木桥上。

    风,一大溜、一大溜地刷过,把吓得浑身大汗吹干掉,腰间痉挛就顺势向前趴下紧紧地抱住胸前的圆木。把头侧着向下望去,很深的地方,好像是一座巨大的炉膛,遥远的辉耀,熊熊燃烧喷射出的烈焰碎成星子,立刻就被黑色的风卷起窜上来。潮湿的烟夹杂腐烂的木屑涌入鼻孔,我感觉木桥的下边正在被火星子烫干烧着,阴冷的木桥正变得温暖。

    “你快过来。”

    “你快过来!过来呀。”

    “那里?”,好像是JACK和艾迪的声音,我张大口却叫不出声,伸手四处乱摸,惊恐万分。

    猛烈而起的火星子想梨花般绽放在我周围,一簇簇,呼啸卷起的风打转吹奏长长的阴歌,

    “阴间不和阳间桥一样,七寸宽来万丈高。两头都是铜钉钉,中间抹的花油胶,大风吹得摇摇摆,小风吹得摆摆摇。早上过桥,桥还在,晚上过桥,桥抽了,说声走了就走了,过桥回头把手招,就此断了再归路。”

    木桥就裂成许多碎片,我闭上眼,一阵眩晕随它们掉下去。

    一束细光射来,闪一下白色,闪一下红色,再又成了白色,后边接着红色。

    我睁开惺忪的眼,叫黑夜浸润得久了,微亮的光刺痛得泪满盈眶。屋檐外依旧是灰色的云,白是白了许多,看起来比前几天更高,白不白、灰不灰,显得诡异,死一般的黯寂。

    刚才的梦历历在目,十九岁时,我第一次见到死亡,姥爷去世的火化前,妈说姥爷走前经历了巨大的病痛折磨。他躺着一动不动,我摸了他的手,他的手不冷,不叫人害怕,只是陌生得让人以为他睡着了很久。

    眼前的早晨,我头一次闻到了死亡气息。

    JACK佝偻着站在对面屋檐下,他身边还有艾迪,也佝偻着背,那屋檐不矮,腰和腿确是直挺挺的地站在一团墨绿色的大被子前。

    我顿时觉得也许发生了不同寻常的事。

    我爬过去,从艾迪的身下看进去,约翰的脸色发白,像颗蜡像。他侧身躺着,一侧脸的上半边在地上,下半边的连同胡子蹭在被褥里。我把目光挪开望向屋檐外天空,手不知不觉地按压在地上,混沌的感觉才稍稍变得坚硬。

    “他睡着了。”,艾迪说。

    “怪不得怎么也搞不醒,他昨晚夺走我的半边被子。”

    JACK讲也许是他们头两天晚上嗑药比平常多一点点,而后又喝了酒。

    我说,“你们昨晚也嗑了?我不知道。”

    艾迪说,“你走吧,这里一会不太好收拾。”

    “对,你走吧,你什么也不知道。”

    他俩说话的时候没有扭头。

    我啥没说,默默地点点头,爬起来没有再看他俩和约翰一眼,没有道别,把羽绒服裹在身上,拉链也不拉地绕过垃圾箱,没回头地走出去。

    我去了“管风琴”边的儿童游乐园,坐在一只转盘边,用脚支地转圈。大早上,整个场子只有我一个人在,不知坐了多久,早晨高峰期来临,轻轨的车厢由四节变为六节,音符就多了两个。听奏鸣发呆,想起JACK有一天晚上很兴奋,大概是才嗑过,他讲以前在唐人街救济站附近时,那里的人洁身自好,只吸烟不喝酒。

    “你知道喝酒吧!”,他朝我比了个割喉的动作,我很疑惑。

    “酒精这玩意一喝就往多着来。”

    他“嘿嘿嘿”地露出黑色的豁牙。

    他讲那边的许多后巷里纸屑遍地,就连他也闻得到的四处尿骚味,大白天里就有许多酒鬼。某一天,他在后巷见到一个哥们靠墙蹲着,脸伏在膝盖里,面前地上摆着酒瓶里面还有酒。他走过去问候,不想那老哥已先行一步,浑身僵硬。我问他那时候害怕吗?他说去他妈的,他那时一点也不害怕,还点了根烟,抽着、抽着哭起来,然后小便失禁了。后来,其他走进后巷的流浪汉看见喊了警察。警察局也近,就在那边上,来了后只看了一眼就打电话叫了地区的收尸车。他一直站在那里,身边渐渐聚集了不多的一些人,也全部都是流浪汉。

    “还真是个非常凄凉的遗体告别。”

    他弹飞烟屁股,感叹道。

    “中间没有医生来检查?”,我问。

    “查个屁,不知道。”

    我坐在儿童乐园,一个人,想想刚才看到的约翰,没有小便失禁,觉得自己很勇敢。以前,很烦的时候也喝一点酒,记得夏天有时会和朋友去城南边的河谷钓鱼,我很讨厌钓鱼,却喜欢在那个时候躺在河堤边的石头上喝朗姆酒;每当打工和读书压得透不过气的时候就去那里喝多了睡一觉,冬天河里都上了冻也去。

    “也许他们还都算是幸福的,至少离开得一点也不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