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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城市

    接下来的两天两夜,诺姆又回到了白天赶路,晚上学习的生活,不过他放慢了学习的进度,以便于更好的理解和掌握。

    车队在看见布鲁斯威尔城高耸的城墙时,韦伯就开始兴奋起来——因为终于可以进城休息一晚上。

    布鲁斯威尔城很大,是马库斯·佩顿侯爵的领地,其家族选在了布鲁斯威尔城扎根,有了侯爵家族的坐镇,这里算是附近百公里以内最大的都市。

    即使离城门口还有半小时,地面上的路已经与之前跑的乡间泥路不同。虽然比不过城市里的青石砖铺满的道路,但是也不差到哪去,坐在马车里的三人明显地感觉到马车比以往平稳许多。

    路上来往有许多的行人和商队,不过大多数看到帝国和教会的旗帜后都纷纷选择了远离。

    跟教会沾边的好像都没有什么好事。

    “诺姆,你见过这么高的城墙没?”韦伯满脸都是兴奋地问道。

    “没。”诺姆确实没见过,哪怕是离科马尔小镇最近的鲁斯城都没去过,自然是对这种大都市没有任何的了解。

    不过这城墙真的高,最起码有50米,周围还有护城河,大门被嵌入在双子塔之间,由吊桥控制行人和车辆的来往。

    “车队需要采购补给,我们还能休息一晚上,吃点好吃的东西,躺在舒服的床上睡觉。”韦伯已经开始按奈不住了,那些城市里美丽的姑娘,回味无穷的葡萄酒,美味多汁的烤羊腿,有哪个传教士能经得起这样的诱惑?

    答案肯定是没有!

    临近城门入口,窗外的声音开始嘈杂起来,守卫的士兵短暂的检查文件后,车队便驶入城内。

    诺姆算是彻底体会到都市的庞大,城内车道最宽的地方能并行四辆马车,路人来来往往穿着各异,甚至诺姆还发现了人群中不少其他种族,其中最显眼的属于精灵族了,尖尖的耳朵精致的容颜,跟雷诺书中描写的一模一样。

    各式各样的商店招牌看得让人眼花缭乱,不过感觉大家都很忙,不像科马尔小镇上的居民们慢悠悠的。

    或许这就是大城市吧。

    车队又行驶了好久,才到布鲁斯威尔城的大教堂,下车的第一时间,韦伯就领着诺姆去教堂找传教士重新要了三件衣服。

    毕竟身为传教士,身上脏兮兮的衣服出去万一别人怀疑是偷的怎么办。

    诺姆换完衣服的第一反应就是:是不是大都市的东西都比乡下的要大?

    这里的休息室大小都快赶得上科马尔小镇的教堂,完全不是一个量级。

    诺姆三人换完衣服,韦伯下车时就跟车队领队打过招呼,带着三人找了一家大型旅店,最后韦伯在旅店前台掏出15枚银币作为住宿费的时候,诺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孤儿院做的帽子,收购价格15枚铜币,商店里卖20枚铜币,40枚铜币才能换一枚银币。

    仅仅是三个人住一晚就要15枚银币?15枚银币都不知道能买多少顶帽子了。。。。。。

    不过反正也不是掏的自己的钱,不心疼。

    在一个年轻小哥的带领下,三人各自来到自己的房间,用给的钥匙开了门,诺姆开始打量起房间。

    房间不算小,入眼就是床,白色的床单被套以及干干净净的枕头,还有一个小桌子。

    小桌子上有羽毛笔和墨水,以及一个镜子。

    从小到大都是睡在孤儿院的宿舍,这还是诺姆第一次住旅馆。东摸一下西摸一下,就连墙边的魔法灯都仔细看了半天。

    对于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孩子来说,这些都是能勾起好奇心的东西。不过好在有解析,倒也不至于什么都不认识。

    韦伯拿到钥匙后便直奔诺姆这来。

    这小子看个魔法灯都能看半天,一会带他出去见见世面。

    “别看了,来跟我出去逛一逛,带你逛逛。但是有一个要求,不要乱说话,我不允许之前,少开口说话,少擅自行动,这样会染上不必要的麻烦,知道了没?”韦伯双手环胸,斜靠在门框上。

    诺姆冷不丁被吓一跳,回头说:“好”。

    第一次来这种大都市,不好好看看总感觉亏,不让说话就尽量不说吧。

    诺姆锁好门便跟着韦伯出门。

    “我们这是要去哪?”看着韦伯跟个无头苍蝇一样乱转,而且眼神还到处飘忽不定。

    但凡长得稍微好看一点的,韦伯就直接死死盯着人家看,即使对方不是普通人,他的眼神也丝毫不忌讳。

    其中最过分的是他盯着一个穿魔法袍的姑娘的胸,路都不走了。

    那姑娘也发现了,小脸气得通红,但是看到韦伯身上穿着的衣服,一跺脚扭头走了。

    韦伯丝毫没有觉得羞愧,反而轻叹一声可惜。

    本来想假装不认识,但是奈何自己身上穿的和那家伙是一样的,只能保持一定距离,生怕别人把自己和他看做一路人。

    “你急什么,这不是正在去呢吗?我带你去个地方,我们吃点好东西。”韦伯又找到一个受害者,死死地从后面盯着人家的腰肢。

    他怎么跟没见过女人一样?

    “你这么盯着别人看,不好吧。。。。。。”诺姆实在是忍不住,因为有几个路人已经开始对自己和韦伯指指点点的了。

    明明自己什么都没做错,但是看到别人充满鄙视和斥责的眼神,感觉自己的道德都受到了谴责。

    “怎么了?有什么问题?请问我触犯哪条法律了吗?看都不让人看?”韦伯没好气的怼回去,这个小屁孩真是不懂得欣赏。

    “你这样很不尊重别人。你没想过万一别人生气会怎么样吗?”诺姆有些生气,再怎么说直勾勾地盯着人家都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

    “尊重?能当饭吃?生气?哈哈哈!看见我们身上穿的衣服了吗?这才是尊重?”韦伯满脸笑嘻嘻:“我看的人一般都是等级比我低,或者身份地位比我低。真以为我不知道那个女人心里在骂我?但是她又能怎么样呢?她不过是个3级的魔法学徒,身上衣服做工很差,家里又没有雄厚的资本。她觉得我恶心也好,该死也好,但是我只要穿着这身衣服,等级比她高一天,她就连站在我面前骂我的勇气都没有。在现在这个世道,你有权有实力,才能谈尊重。就你现在一个自身都难保的人,还大言不惭地谈尊重,别笑死人了。”

    诺姆气极,可是冷静下来又觉得韦伯说的确实字字在理,如果有尊重的话,自己也用不着被迫送去前线,充当教会的棋子。

    可是,即使这个世道没有尊重可言,难道不能克己守礼,做好自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