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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龙之侵袭……谁侵袭谁呢?!

    贞德与黑贞的战斗并没有在这里就决出胜负。

    简单交手之后,黑贞就大笑着离去了。

    你很强,但你能战胜巨龙的军团吗?

    黑贞临走时的话语一直回荡在贞德耳畔。

    我确实不能。扪心自问后,贞德如是说。

    但我相信,法兰西可以。

    贞德的目光飘向西南。

    在西南方向,有着法兰西的中心,巴黎。

    曾经,贞德说服了查理七世,引领法兰西军民抗击英军。

    而这次,贞德准备按照前世的做法,说服查理七世的后代,路易十三,以及那位铁血的红衣主教,黎塞留,抗击黑贞的巨龙军团。

    不过黑贞的动作比她想象中要快。

    还没等达尔克一家抵达巴黎,龙之军团的战火就烧过来了。

    好吧,贞德没来得及抵达巴黎,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这次带着全家上路了。

    兄长的死,让贞德明白,这一次的黑贞不会在意任何人。

    所以她没敢把家人留在故乡。

    与英国军队不一样——英国军队要不了达尔克全家的命,可龙之军团的龙炎却只会留下一片焦土。

    ...

    巴黎,红衣主教黎塞留的官邸。

    龙之潮又降临了吗?黎塞留很意外。

    欧罗巴人将龙种的大规模侵袭称为龙之潮。多年抗击龙种的过程中,他们总结出,全面进攻人类世界的龙之潮一般五十年一次,误差不超过五年。可这一次的龙之潮却提早了太多。

    上次的龙之潮是在三十年前,当代法王路易十三的父亲,著名的亨利四世在位之时。那时的亨利四世正值壮年,以雄才伟略击溃了龙潮,把法兰西的名望推到了一个巅峰。

    黎塞留本来还比较可惜,上次的龙潮他还年轻,无法起到什么作用,而下一次的龙潮,他又太老了。

    没有击退过龙潮,在他光辉的履历上就缺少一个最光彩夺目的宝石。

    没想到,龙潮居然提前了。

    我需要把握住这个机会!

    红衣主教微笑着。

    他并不很在意龙的侵袭。

    因为他是强者。

    强者当然不会在意任何挑战。

    越有挑战,强者的心越愉悦。

    所以,当贞德出现在他面前,宣称她可以击败龙之军团的时候,黎塞留没有把她赶出去。

    不管是真是假,敢站出来拯救法兰西的少女都是很有趣的,不是吗?

    噢,说这话的时候,黎塞留选择性地忘记了之前四十多个自称要拯救法兰西的少女是怎么连他家的大门都没进来的,也选择性地忘记了,他在达达尼昂那里收到的举荐信。

    虽然达达尼昂说不会举荐,但终究只是说说而已。

    武功人才到了贞德这种程度,不管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人是妖,都无所谓。

    就算是人妖,那也是天使降临。

    好吧,这涉嫌歧视,划掉。

    总的来说,达达尼昂并没有压下贞德的信息,而是早早报给了红衣主教黎塞留。

    这也是为什么贞德一路畅通无阻,直接见到了这位权倾朝野的红衣主教。

    在过去,贞德见查理七世的时候可没有这么顺利。

    那时的贞德,差点在家乡就被人阻拦了下来。如果不是她实在出色,说服了无数看不起她的贵族,她根本见不到查理七世。而见不到查理七世的"圣女"是什么样子,历史中连写都懒得写,只留下一个数字(失败者的数量)供后人从侧面了解,贞德的才华。

    所以很恐怖。

    黑贞的才华与贞德是等同的。

    如果是在普通人类世界,出众的才华加上英灵的破坏力,整个人类世界都会被破坏掉。毕竟,即使没有脑子的某狂王都能在18世纪做到,有脑子加成的英灵没有理由在16世纪做不到。

    还好,这个世界不是普通的世界。

    还活着的伟人们,不会因为无理由的力量碾压而输给没有脑子的狂犬。

    就比如黎塞留,在这个世界是个比肩泽尔里奇的大法师,又比如伊丽莎白一世,她的铁拳不次于玛尔达,还比如...

    "欧拉欧拉!航海真有意思啊!"有着烈焰般的红发的大胸少女狂放地大笑着。

    "小的们,把那条龙拖上来,今晚我们烤龙肉!"

    "德雷克大姐万岁!"

    大海上,几艘挂着黑帆的老式战舰拖行着巨大的龙尸,向着海岛进发。

    弗朗西斯·德雷克,这位转世的英灵,即使再世为人,还生在爵士家庭,却还是成了海盗。

    哦,现在说海盗未免对女皇陛下不敬。

    弗朗西斯·德雷克,是正儿八经的女爵士,皇家私掠船的船长大人!

    说来也是有趣。转世的德雷克的父亲,却是这个世界的德雷克。

    这带来了两面性的结果。正面来说,德雷克的海盗船比历史上要好很多,也不需要跟太多愚蠢的家伙打交道。

    反面来说,德雷克的丰功伟绩已经被异世界的自己做完了。

    虽然英灵德雷克不在乎这些,她只是喜欢在大海上驰骋而已,但,总是被人抢走了东西,身为海盗大姐大,德雷克还是挺不爽的。

    所以她抢走了老爹所有的船。

    扬帆,出海。

    她劫掠,不管对方是谁。

    龙也是一样。

    更准确地说,尤其是龙。

    龙这种东西真是太棒了。驰骋在这个世界的大海上,德雷克不止一次这样高兴地说。

    它们强大,所以打起来特别爽。

    它们有钱,所以抢起来也特别爽。

    它们美味,所以吃起来还是特别爽。

    到了后来,人类的船只,德雷克已经彻底无视了。

    龙这种东西,抢一次就抵得上一百条人类的船,谁还抢人的船呢?

    有那个时间,不如去找龙的线索。

    所以,在地面上,在黑贞的带领下肆虐欧罗巴的龙之军团,在大海上的日子却不怎么好过。

    我们是高贵的龙,不是待宰的鸡!某个鼻子特大,长得有点像某数字世界的黑暗天王的古龙说。

    一定要把那个敢拿高贵的龙当鸡宰,还抢鸡蛋的人类抓住,撕碎,吃掉,做成肥!

    它经常性的咆哮。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

    德雷克的宝具,黄金鹿与暴风夜,不知怎的,在获得了新船之后,威力竟也有所上升。

    这或许是因为德雷克的宝具就是她的船?所以好船有大威力?

    那或许,给德雷克一艘亚顿之矛她就能横扫银河系?

    不知道。

    也不想知道。

    德雷克也不感兴趣。

    比起提升战力什么的,劫掠和冒险还更有趣一些。

    嗯,或许可以加上吐槽?

    这是德雷克最近在学习的东西。

    虽然以前她不会这个,但,在听了那只古龙的咆哮后,她突然感兴趣了。

    龙?进化后不就是鸡吗?

    德雷克手里拿着一本《物种起源》——天知道《物种起源》哪一章有这个内容,对古龙进行惨无人道的吐糟。

    还做成肥?

    你原来是在龙之国种地的吗?

    说这个吐糟的时候,德雷克的手里出现了一本《天工开物》。

    原来,德雷克手里的书与她吐糟什么根本无关。

    她只是拿着好玩而已。

    玩得好,才好工作了。

    "小的们,前面是就是地图中的龙岛了,我们上吧!"德雷克把书本丢到地上,让它与它散落满地的同僚作伴,然后大声对海盗们宣告。

    又有龙要倒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