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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艾米的往事

    哈雷不紧不慢地选了几样菜。

    艾米看得猴急,恨不得把自己的两条手臂砍下来装到师兄身上,他做了个深呼吸,继续道:“那个银麟三文鱼我看着就没胃口……”

    罗素正在一旁剔牙,实在看不下去了,他瞪了一眼,沉声道:“艾米,出去给我买一块桌布回来。”

    “啊,”此时此刻,要艾米离开,他是一百个不情愿,但老师的话不能不听,“要什么样式的?”

    “随便。”

    “多大号的?”

    “都说随便了,还问,快去!”

    把艾米赶走后,罗素陪着客人们喝了几杯茶,客人们纷纷退场。

    哈雷快步追上叶芝伽:“大人,请留步,我有问题向您请教。”

    叶芝伽哈哈一笑:“你是想问外出游历的是吧,其实没什么好说的,就是尽情地玩,玩个痛快,现在不玩,以后想玩都没时间了。”

    “玩?”哈雷惊诧莫名,不是说的历练吗,怎么成了玩?

    叶芝伽又哈哈笑了两声,径直和奥黛莉娅离开了。

    在送走了诸位客人之后,火炬之光关起门来,开始清点礼物。

    能用得上的成品礼物,哈雷大部分都留给自己,其它一些有些魔兽身上的零碎,像肉块、兽骨、爪牙、犄角之类,哈雷不认得,也用不着,不是交给温蒂妮做菜,就是交给罗素老师封存到仓库里。

    当然,罗素作为老师,自然也有留给哈雷的礼物,并且非常丰厚——几摞精装魔法书籍,包含各个大类,有元素系、圣光系、奥术系等各个大类的法术,也有关于各种炼金造物的原理分析,还有多种法术的超魔技巧,《法术极效》《法术强效》《法术穿透》《法术连锁》等。这些都是罗素收藏多年的珍品,当初查佛理和厄休拉出师时,他都没舍得送出去,因为这两个弟子达不到他的期望值。哈雷则是可以继承他衣钵的人,是可以将火炬之光发扬光大的人。

    另外,还有学院里下发的两件奖品:替身傀儡和恒定宝石。

    替身傀儡,可以替主人承担诅咒等各种诡术。正面对抗,哈雷在同辈之中不虚任何人,就怕别人玩阴的。

    永恒宝石可以使佩戴者不受精神类法术冲击,只要肉体不死,灵魂便不灭不散。有些肉体老朽的邪恶法师会抢夺他人的躯壳还魂,不得不防。

    艾米看得眼热,瞪着一双充满希冀的大眼睛,罗素老师才刚刚离开,他就对着哈雷软磨硬泡道。

    “师兄,你得了这么多好处,分几样给我呗。”

    “师兄,你马上就成为大人物了,这些东西根本用不上嘛,只有交到我的手里才能发挥作用嘛。”

    “你这么小气,算什么破师兄嘛。”

    哈雷鄙视道:“我还没找你要礼物呢,你倒找我要好处。”

    艾米其实也有准备的礼物,只是别人送的东西都太有档次,他准备的东西有些拿不出手。

    “我的东西,怕你看不上。”

    哈雷一伸手:“拿来。”

    艾米从身后摸出一个木盆:“这是我最最珍贵的一样东西了,送给你吧。”

    “啥,木盆?”哈雷果然是一脸嫌弃,“艾米,你就是这么敷衍你师兄的吗?或者说有人骗你说这是一个聚宝盆?”

    “怎么能说是敷衍呢,要知道,这个盆虽然不是聚宝盆,但绝对是个好运之盆。”

    哈雷接过来仔细看了看,怎么也看不出有什么特别。

    艾米解释道:“三年前的一天夜里,发大水,我的家乡被淹了,人们都在乘着小船和木筏逃难。我就只有一个木盆,漂啊漂,也不知道被水冲到那儿,再也看不见一个人,到处都是水,又黑又冷,我吓坏了,那个深夜,是罗素老师救了我,然后我就远离苦难,交上好运了……所以这个盆绝对是幸运之盆。”

    哈雷自己也是在大海上漂泊过的人,那种深入骨髓的孤独和恐惧,他深有体会。这个盆对艾米来说的确有特殊意义,不过要说有什么好运,哈雷自然不信这等无稽之谈。

    “你是孤儿吗?”

    “不知道,”艾米走到窗边,凝望着外面的夜色,“我有个爸爸,去了很远的地方,反正妈妈是这么说的,我从来没见过他。我的家乡是在一个小镇上,没有属于自己的田地,还好院子挺大的,栽满了各种果树,卖果子是我家的主要收入来源。原本一切都挺好的,可是六岁那年,妈妈病倒了,钱花光了,最后家里什么都没有剩下,没有钱,没有药,也没有吃的……我真后悔,如果我之前能节俭一点,至少能让妈妈吃个面包再走。”

    这小男孩眼睛湿漉漉的,蒙上一层水汽。

    “然后呢?谁养活你呢?”在哈雷看来,艾米的爸爸多半是死了,否则没有理由抛弃妻儿,所谓去了很远的地方,可不是嘛,冥界确实够遥远的。

    “我自己养活我自己。”小男孩一脸的坚强和骄傲。

    “你怎么养活你自己,你家里不是没钱没吃的吗?”

    “总会有一些好心人的,镇民们虽然都很穷,但还是帮我安葬了妈妈,然后他们想送我去孤儿院,不过我觉得自己应该在家里等爸爸。有个老奶奶给了我两只母鸡和一袋粮食,粮食喂鸡,鸡下蛋,卖了蛋再买粮食。要是母鸡们一天下两个蛋,我就能吃一顿饱饭,要是只下一个蛋,我就只能挨饿了。为了填饱肚子,我要经常徒步走几公里去野外采蘑菇、抓蚂蚱,没有蘑菇和蚂蚱,我就就采一篮子野菜回来,我也吃,鸡也吃……后来,我家的果子又一次成熟了,我终于饿不死了。”

    哈雷竖起大拇指由衷地赞道:“了不起,你妈妈在天上看见你这么出色,她会很高兴的,真的。”

    “谢谢你,师兄。唉,可惜了我那两只母鸡,当初闹水灾时,我光顾着自己逃命,没把它们给带出来。”

    “想要母鸡还不好办?我明天去给你买一群,就当是送你的礼物了。”

    “师兄,你现在送母鸡给我,太没诚意了吧。我还是要别的吧,这把长法杖给我怎么样?你都有好几根了呢。”

    “你现在只是个学徒,想用那根法杖还早呢,要不这两盒药剂咱们分了吧,一人一盒。”

    “才不稀罕药剂,很多药剂我自己也会炼制呢。”

    “哟呵,看不出来,你会的还不少,只是,你也未免太不专心了。”

    “不是这样的,因为我母亲是病死的,所以我最初的理想就是成为一名药剂师。只是我第一次炼制时,急于求成,药剂的副作用有点大,把招牌毁了,以后实在卖不动了,我才想其它出路的。”

    “副作用,是不是很痒?”不知怎么,哈雷忽然就想起了刚进入学院时,那位引领新生的学长,他提到过说什么也不能买一个漂亮小男孩的药剂。

    “都知道了还问?”一说起这事,艾米就很没面子。

    艾米第一次炼制药剂就乱改配方,药效确实好了一丁点,但是却让人奇痒无比。偏偏那次摆摊的时候,他哥哥姐姐的叫得好听,一次性就卖出去很多药剂,后面害得几十个法师拼命挠痒痒,甚至几个老法师都中了招——真是好心没好报啊,以后谁还敢买他的药啊。

    艾米软磨硬泡半个小时,最终硬是从哈雷那里弄到了一身法袍,一根长杖、一袋宝石。

    ……数日后,哈雷挥了挥手,作别呆了半年多的贤者学院,踏上了新的旅途,历练由此开始。

    这一次,他要去往遥远得地方,周游大陆各国,遍历风土人情,阅尽名山大川。

    哈雷最想做的事就是回家一趟,回伊萨卡。

    但是,不行。

    作为入校不到半个学年就晋升正式法师的佼佼者之一,他的历练路线是学院钦定的,先要向西,去探访沙漠深处的绿洲,还要向北,去寻找雪原上的冰城。

    整个历练历时一年左右。

    时间足够充裕,因此,哈雷选择的是步行,并且刻意避开了大路。

    象牙海岸向西是一片广袤的荒野,法师们有着凌驾于世俗之上的傲慢,纵然这里土地肥沃,也没有那个不开眼的国王或者领主敢向这里伸手。

    现在正是春天,萋萋芳草向远方蔓延,直到地平线上。

    新鲜的空气,悠闲的心情,开阔的视野,自从进入贤者学院之后,好久没有这么放松了。

    哪怕是仰卧在草地上,看着蔚蓝天宇上飘忽的白云,也是一种难言的幸福。

    到了夜晚,面对着明灭不定的篝火和夜空里的星辰,心中又有无尽的惆怅。

    家乡,那是多么遥远的地方,而自己已经离开得太久。

    慢悠悠地走了数日,哈雷终于看见了一个人。

    可惜,这是一个死人。

    死的很惨,整个腹部被掏空了。

    这倒霉的家伙是个中年男子,看其装束,应该是附近某个村落里的农夫,即便死了,手里仍紧紧握着铁叉。

    尸身被破坏的很严重,初步猜测,他是被大型猛禽抓到空中,然后掉下来摔成重伤,接着又被残忍的掏食了内脏。

    四溅的血液还没干涸,这个人刚死去不久。

    哈雷翻开尸体的眼睑和口腔看了看,便取出一个小瓶子,围着尸体撒了一圈粉末,旁边再点上一根白蜡烛,然后念诵了一段咒语。

    “——招魂术”

    可以召唤没有走远的往生者,如果鬼魂去了冥界,招魂术便无能为力。

    烛光摇曳,很快就有一个鬼魂在尸体上浮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