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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贫民窟

    哈雷被吓了一跳,他揪住香奈儿,压低声音道:“你有那么多钱吗?”

    “我没有,你有不就行了。”香奈儿这话说得理直气壮,竟让哈雷无言以对。

    乌鲁克显然也认出了哈雷和香奈儿的声音,他挑衅似的朝哈雷这边轻蔑一笑,直接报出十二万金币的高价。

    香奈儿气得差点从座位上跳起来,还想加价,被哈雷捂住嘴按在座位上,多管闲事总得量力而行啊。

    接下来,又拍出去几样物品,终于轮到哈雷委托拍卖的五公斤蓝龙的龙肉登场。

    “下面的拍品,五公斤蓝龙的龙肉,哈哈,我深信很多人对此期待已久了。”

    洛克大师一反常态,滔滔不绝,详细介绍了龙肉的各种功效和妙用,最后额外提供了个信息:这条蓝龙的龙肉十足新鲜,死亡不超过十天。

    一时间,在座的富豪们窃窃私语,互相打听消息,没听说最近有屠龙的啊。

    龙是天空的王者,屠龙必须要传奇战士传奇法师组队才行。

    再加上落单的龙的数量稀少,通常要十几年才能有一次屠龙的事情发生,新鲜的龙肉自然是可遇而不可求,有些龙肉储存时间超过百年,仍被当做上好的珍品。

    于是,竟价才一开始,就进入白热化状态。

    “二十万金币。”

    “三十万。”

    “四十万。”

    “四十二万。”

    ……

    经过一番较量和厮杀,蓝龙肉拍出了五十九万金币的天价。

    龙肉的竞拍告一段落,下一件重量级的拍品是一把法杖——术法时代末期的十二级传奇术士基梅尔的法杖。

    洛克大师从法杖的造型工艺、时代特征说到基梅尔的平生辉煌事迹,说了这么多也只证明了一件事:这把法杖非常具有收藏价值。

    也只能是收藏价值了,如果这把法杖的性能可以和现今的传奇法杖相提并论,洛克大师早就大说特说了。

    就算是收藏价值,这把传奇法杖也要打一个折扣。洛克大师故意漏掉了一件事,基梅尔曾经接连三次败在同时代的另一个人手上。一把藏品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主人曾经达到的高度,基梅尔的三次败绩无疑拉低了法杖的收藏价值。

    喜欢搞收藏的富豪们纵然称不上见多识广,对于历史上传奇人物的事迹也有耳闻,他们甚至拥有专门为自己服务的相关专家。

    所以,这把基梅尔之杖的竞价并不像预想的那般激烈。

    不过,这一切与哈雷无关,他老神在在的,权当开开眼界,增长见闻。

    忽然,艾德里安声音传入他的脑海:“把法杖拍下来,基梅尔法杖顶端的宝石是破魔宝石,很值钱的。”

    哈雷心念一动:“破魔宝石?那明明是一种强化魔法伤害的宝石。”

    艾德里安的声音继续响起:“我和基梅尔约战过三次,我还不知道?基梅尔把破魔宝石做了伪装,第一次约战时差点让我吃了大亏。”

    哈雷恍然大悟,原来接连三次击败基梅尔的人就是艾德里安啊。

    破魔宝石可以降低目标对元素法术抗性的15%-30%,是元素法师的终极追求,这样的宝物岂能错过。

    明白了缘由,哈雷果断叫价。

    最终他以四十六万金币的价格拍下了基梅尔之杖。

    只是,接下来的拍品里有记忆水晶,这原是哈雷的第一追求,但是因为刚刚拍下基梅尔之杖,哈雷剩余的资金已经不足以竞争记忆水晶。

    难道要再出售一次龙肉?

    想想还是作罢,不停地往外掏龙肉,太容易招人惦记了。

    最后压轴的拍品是再生药剂,哈雷对此并不感兴趣,在象牙海岸,想买到再生药剂并不难。

    又过了半个小时,一场拍卖会落下帷幕。

    香奈儿还在为输给了乌鲁克而和哈雷怄气

    “要不回头我给你买一只狐狸?母的,两只也行。”哈雷尝试安抚道。

    “谁要养狐狸了,我就是看不惯那个家伙嘛。”

    哈雷笑了笑,因为很可能淘到宝了,他现在心情不是一般的好。

    回去之后,他拿出两颗漂亮的碎宝石暂且将香奈儿支开,然后回到卧室里关上门窗,布置了静音结界,这才拿出那根拍来的基梅尔之杖。

    “老艾,快来帮我看看,你确定这法杖顶端镶嵌的真是破魔宝石?”

    破魔宝石,哈雷只从书上了解过,不曾见过实物。

    艾德里安的游魂从水精魔方里飘出来,绕着法杖飞舞了一圈。

    “不是破魔宝石,而是顶级纯度的破魔宝石,你很走运。”

    顶级纯度意味着可以削减目标元素法术抗性的30%。

    “哈哈,那也是托您老的福啊,半神大人,非常感谢。”

    ……

    再说香奈儿,哈雷不可能天天去逛街消遣,近几天他忙着钻研一个法术——既然已经晋升中阶法师之后,学习更高级的法术便势在必行。

    不知不觉的,冷落了香奈儿。

    香奈儿觉得无趣,偷偷地溜走了,还卷走了哈雷不少东西。

    哈雷不屑地撇撇嘴,还说什么派吉克是她爸爸,编得有鼻子有眼,原来是个女贼。

    走了就走了吧,哈雷并不十分生气,不过是些普通的零食、瓜果、衣服,总共值几个金币而已,身为一名小有身家的魔法师,他随便掏出一块魔石就能兑换一百金币。

    香奈儿之所以离开,根本原因是自卑,卷走哈雷的东西不过是顺手为之。

    前几天她跟着哈雷去了一趟大拍卖场,那些富裕的人挥金如土,动辄几十万金币,而她每天才赚十几个铜币,巨大的反差让她很失落。

    香奈儿也看到了那些沦为富豪们玩物的女奴,她们毫无地位可言。

    哈雷对她越客气,她心里就觉得越不舒服,总感觉像是被人施舍了似的——这少女有一颗坚强却又敏感脆弱的心,她实在受不了了,逃之夭夭了。

    当然,她也不会空手而去。

    “老娘都陪你睡过了,拿你点东西是应该的。”

    美丽的班嘎尔有个丑陋的地方,这个地方的名字叫贫民窟。

    无家可归的难民、破产的商人、债台高筑的赌徒、外来的通缉犯以及其他过不下去的下层人,全都聚集在这里。

    班嘎尔的当权者既不会来这里收税,当然也不会管这里的死活。

    似这种混乱之地,自然会滋生出各种帮派。

    贫民窟原本是山狮帮一家独大,该帮是一家有年头的帮派,因为做事还算公道,获得了大部分民众的拥护。

    山狮帮的大当家狮王巴托,是一名六阶战士,武艺高强,早年做过商队的护卫首领。

    二当家黑杰克,是个高高瘦瘦的青年,职业是盗贼,他手下有不少小孩在新城区给人当向导或者小偷,并替他搜集情报,如果有谁在班嘎尔丢了钱包,找他准没错。

    三当家就是女巫香奈儿,平时喜欢扮神秘,战力不是很强,会点儿时灵时不灵的巫术。

    几个月前,形势剧变,贫民窟里迅速崛起了另外两个帮派,一个是血刃帮,一个是鳄鱼帮。

    血刃帮和鳄鱼帮虽然人数不多,但都有几个实力强大的好手,很多小帮派都臣服了他们。山狮帮也不得不让出名下的几条街区给他们,作为示好。

    就这样一直过了三个多月,三个帮派相安无事,维持着表面的和谐,狮帮渐渐放松了警惕。

    可是正应了那一句话,平静只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兆。

    昨天下午,为了一处坎儿井,狮王巴托竟被鳄鱼帮和血刃帮联手偷袭,砍成重伤,更加要命的是对方在刀刃上涂了毒药。

    贫民窟位于班嘎尔最北部,距离卢瑟尔河非常远,最大的问题是吃水难——事情是明摆着的,南部的河畔是当权者重点建设的观光带,是班嘎尔的门面工程,当然不会允许贫民窟建在那里。

    虽然争夺水资源的事在贫民窟时有发生,但山狮帮怎么也没想到这一次对方会下死手,更没想到鳄鱼帮和血刃帮竟然会联合起来。

    最气人的是,他们还对山狮帮下了最后通牒,限三日之内解散。

    此时山狮帮的总部内正愁云惨淡。

    一个上午,各种坏消息接连传来。

    “瓦罐街投靠千刃帮。”

    “破烂街头领宣布独立,成立蜈蚣帮。”

    “黄土街表示不再接受山狮帮的管理。”

    ……

    山狮帮名下一共有十四条街区,在刚刚过去的三个小时内,已经先后有六条街背叛了。

    “我们干脆杀出去和他们拼了!”一个山狮帮的头领气不过,抽出刀狠狠砍在凳子上。

    “对,和他们玩命,他们不让我们活,我们也不让他们好过。”另一个山狮帮的死忠附和道。

    “你们说得轻巧,鳄鱼帮和血刃帮的帮主同样拥有六级的实力,否则就算他们联手也不可能轻易伤得了巴托老大,我们怎么拼?”

    因为从哈雷那里收获了不少好东西,香奈儿在外面逍遥快活了一阵子,直到接到自己帮派的暗号,才匆匆赶回来。

    见到三当家回来,二当家黑杰克精神微微一震。

    “香奈儿,你能赶回来真是太好了。”

    “听说巴托老大伤得很重,你没买药吗?”还没进门,香奈儿就听说了巴托的伤情。

    “唉,”一说起这事,黑杰克就垂头丧气,“药没买到,医生也不肯来。”

    为了拯救狮王巴托,黑杰克跑遍了新城区和贫民窟所有药店,遗憾的是,血刃帮和鳄鱼帮早有预谋,所有的解毒药和疗伤药都被人先一步买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