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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人间清醒

    “黎岚,他是谁?你们在一起了?”

    男人快步走到跟前,他的声音低沉,语气凌冽,眼中满是毫不隐藏的浓烈敌意。

    “方其海,你问的这些事,跟你有什么关系?”

    黎岚语气冷冷的,眼中也全是冰冷之色,根本就没有解释,不过沈烨却摊了一下手,主动出声了:

    “大哥,请你看清楚,我还个是中学生,我只是暂时租住在岚姐这里,至于这件衣服,岚姐最近神仙下凡,跟我在夜市练摊来着。”

    男人眼神凛冽的瞥了沈烨一眼,不过看清了沈烨之后,脸色倒是缓和了一些。

    黎岚眉头紧锁,眼中露出浓浓的失望之色,语气愠怒:

    “沈烨,你和他解释这些干什么?”

    沈烨语气非常平静,平静到了有些冷漠的地步:

    “岚姐,对不起,有些事,我是真的不想掺和,也掺和不起,我先上楼收拾东西了。”

    沈烨非常清醒,什么事能出头,什么事不能出头,那个男人和黎岚之间,明显就有故事,他本来就清清白白的,才不会趟这滩浑水。

    上一世,就是因为年少轻狂强出头,为了毫不相干的人和事,陷入了绝境,在某些人眼里,沈烨就是蝼蚁,随手捏死,毫无顾忌。

    沈烨回到房间,简单的收拾了一下,暗自叹息了一声,这个地方,肯定是不能住了。

    今天的衣服,已经卖完了,没有库存,早市的货,昨天也刚好清空了,所以沈烨的东西很少。

    几件换衣的衣服,洗漱用品,一个小推车,一个衣服架子,几十个衣服撑子,很快就收拾停当了。

    把收拾好的东西,放在门口,沈烨在洗手间洗了一把头脸,才刚刚擦干,就听见开门声。

    “砰!”

    黎岚怒气冲冲的进屋,重重的砸上了房门,看见门口沈烨的东西,脸色更是阴沉的可怕。

    “这是什么意思?”

    她的语气略微有些颤抖,显然是气极了,沈烨倒是一如既往的沉稳:

    “岚姐,我搬出去住,这段时间给你添麻烦了,也多谢你的照顾,茶几上我留了2000块钱,不多~”

    “闭嘴!”

    黎岚声音尖利的喊了一声,快步走到茶几前,抄起那一叠钞票,不由分说,用力的砸在沈烨的脸上。

    “滚,带着你的钱,马上给我滚出去。”

    青灰色的老人头四散飘落,沈烨轻轻的皱了一下眉头,弯下腰,一张一张的捡了起来。

    黎岚此刻站在门口,脸色煞白,胸口剧烈的起伏着,眼圈微红,不过沈烨却没有再说什么,轻轻的欠身行礼,背上背包,拎起小推车就出门了。

    楼下,那个男人没走,还在倚着车门抽烟,看见沈烨拎着东西下楼,男人阴蛰的脸色露出了一抹冷笑。

    “呵!小子,你还行,算是个懂事的,知道自己的斤两,从今以后,别在出现在黎岚的面前,我就说这一遍。”

    说完,男人就把烟头扔在地上,上了路虎,发动汽车,慢慢的消失在夜色之中。

    沈烨的表情非常平静,轻轻的撇了撇嘴:

    “玛德,我特么还以为你能给扔我点钱呢,结果就这,分比不掏,真抠啊。”

    沈烨从来都没有忘记他这次来滨城的目的,他是来赚钱的,这是唯一的目标。

    至于黎岚,她只是意外惊喜而已,她的倾城之色,还有爱恨纠葛,都与沈烨无关,只是一个短暂过客而已。

    黎岚的援助,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至于和她发生点什么旖旎的故事,完全不存在。

    重生一次,沈烨活的通透,人间清醒。

    黎岚这样的女人,根本就不是沈烨这样的小碎催所能高攀的,狗屁的莫欺少年穷,就算是几年后,他依然驾驭不了。

    黎岚现在居住的这个古香小区,是滨城最早的一批商品房,相对有名的富人区。

    黎岚一个人独居3室2厅,外带一个衣帽化妆间,南北双阳台,146平米的大房子。

    而且黎岚还有车,一辆96年的丰田皇冠停在楼下的车库里,相处这么久,沈烨就只见她开过一次。

    刚才找她的那个男人,开得是一辆最新款的路虎揽胜,这车,沈烨根本就不知道值多少钱,但是肯定不低于100万。

    100万在98年是什么概念,可以在四九城的3环外买一套4四合院,在沪城买总面积500平的房子。

    最关键的是,这车,并不是你有钱就能买到的,除了经济价值之外,这车还代表了非常强大的社会背景,既富且贵!

    种种细节都显示出一个结论,沈烨和黎岚,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圈子不同,不必强融,勉强相融,会死人的,这不是玩笑。

    拉着小推车,沈烨慢慢的消失在夜色之中。

    8月9号,阴雨天,上午7点,沈烨从客来顺小旅店的床上翻身坐起,打了一个哈欠,伸了一个懒腰,难得睡了一个懒觉,舒坦。

    这间房,一共4平米,一张床,一个床头柜,没有窗户,没有连电视,更别说洗手间了。

    就这,房费一天10块钱,包月260,沈烨和老板娘讲价,软磨硬泡之下,讲到了35天,一口价280。

    沈烨其实并不是特别在意那几十块钱,而且,他也完全有条件住更好的环境,这是一种姿态,自我保护的人设而已。

    这种小旅店里,龙蛇混杂,穷,就是最好的保护色,沈烨很成功,住了一个礼拜了,相安无事。

    今天是雨天,而且天气预报上说,连续两天都是雨天,买卖是肯定做不成了。

    沈烨起床,背着背包去旅店的公用洗手间上了厕所,简单的洗漱了一下,冒着淅沥的小雨跑到了旅店不远处的一个早餐铺子。

    一碗热腾腾的浇了卤子的鸡蛋糕,两个新鲜出炉,油汪汪的吊炉饼,一共1块5毛钱。

    量大,味好,经济,实惠,老板热情,这就是东北小店的统一标签。

    吃饱之后,沈烨去了不远处一家才刚刚开门的理发店,头发长了,长到已经严重影响颜值的地步。

    最近夜市的销售额直线下滑,一定是我的颜值问题,沈烨才不会承认是因为少了黎岚。

    “哼,离了她,小爷我一天能省7,80纯利呢,四舍五入一下,别原来赚的也差不多。”

    沈烨自言自语的走进了这家叫飘逸的理发店,店里正放着刘德华的忘情水,老板是个年轻小伙,挺热情的,用蹩脚的港谱说道:

    “靓仔,今天搞个什么造型啊?郭富城还是林志颖?”

    沈烨言简意赅:“大哥,我剪个毛寸,学生头。”

    老板熟练的切换成了典型的东北风格:“妥了,毛寸3块,过来洗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