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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招揽

    傍晚,云收雨散。

    医院里,劫后余生的沈烨神情呆滞的坐在长椅上,比上午被围殴时的造型还要狼狈。

    两条胳膊都包上了纱布,雪白的新衣服满是血渍和泥污,一股浓烈的战损风,陪伴他三年的电子表都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

    “你叫沈烨?荣平,你现在带他回队里做笔录。”

    一个神情冷峻,身材高大穿着便装的中年人,快步走来,瞥了沈烨一眼,语气冷漠。

    沈烨回了神,站起身来,语气略显焦急:“胡队长,莫警官他~”

    这个中年男人是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姓胡,听见沈烨的问题,他不禁皱了一下眉头,不过还是语气不耐烦的回了一句:

    “命保住了,但是胳膊残了。”

    一听这话,沈烨顿时就咽了一口口水,语气结巴:“残,残了?我能去看看他吗?”

    “你是大夫?你会看什么?荣平,发什么呆呢,赶紧带回去。”

    胡队的神色之间透着一股浓浓的不耐烦,说完之后,就转身离开了,沈烨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脸色也阴沉起来,他也有点来气了。

    我尼玛,跟谁甩脸子呢?老子今天也是拼过命的好吗?整个过程也都没有添乱,有功无过。

    说句不中听的,今天要是没有沈烨出手,莫警官恐怕就不是残了的结局了。

    不表扬,不感谢,不勉励也就罢了,但是横眉冷眼的,跟特么对待犯人一样,换谁也接受不了啊!

    “沈烨,我们队长心情不好,不是针对你,走吧,我们先回队里,我给你换件衣服。”

    一直陪在沈烨身边的是一个年轻帅气的小伙子,他也是便衣刑警,叫邹荣平,警校才刚毕业,实习生小菜鸟。

    他拍了拍沈烨的肩膀,轻声的说了一句,沈烨不解的问道:

    “邹哥,这么大的案子,当场告破,胡队为啥心情不好啊?”

    邹荣平语气有点低沉:

    “莫警长是胡队的老战友,好朋友,之前也是刑警,后来因伤退到了派出所,这次直接残了,还有~”

    “还有?”

    沈烨挑了挑眉头,邹荣平左右看了一眼,凑到沈烨跟前,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的:

    “今天抢银行的那三个家伙,那把54手枪,是警枪,我们队~行了,行了,你就别打听了,赶紧跟我回队里吧。”

    邹荣平自觉失言,连忙止住了话头,不过沈烨已经心中了然,原来如此,难怪胡队脸黑的如同锅底,一幅生人勿近的模样。

    沈烨这趟出门,才短短一个月的时间,这都已经是第三次进局子了,做问讯笔录都已经是轻车熟路了。

    有莫警官和小周警官的背书,沈烨今天的行为自然被定性为了见义勇为,做了笔录之后,就可以离开了。

    邹荣平人挺好的,不仅把自己的一件新T恤直接送给了沈烨,做完笔录还把他送出了分局,准备送他回住处。

    折腾完,都快10点了,刚走出分局大门,就看见郝山河正站在台阶下边,朝沈烨招手:

    “大英雄,你是真牛啊,一天之内,就干了两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沈烨表情尴尬:

    “郝哥,你就别逗我了,我都差点尿裤子了,邹哥,有人接我,就不麻烦你了,你赶紧回去忙吧,这件衣服我洗干净~”

    邹荣平隐晦的打量了一下郝山河,只是一瞬,就错开了目光,拍了拍沈烨的肩膀:

    “行了,我都说了衣服就送你了,沈烨,回到住处,别忘了给呼机换上电池,我们这边如果有事,可以方便联系你。”

    沈烨老老实实的点头:“好,我知道了,邹哥,谢谢你了。”

    邹荣平摆了摆手:“行了,早点回去休息吧。”

    郝山河揽住了沈烨的肩膀,态度亲昵:

    “小烨,你小子是真带种啊,上午打拐救了我家安安,下午火并持枪悍匪,你现在要是出来混社会,都能直接立棍了。”

    立棍,是东北江湖俗语,大体上的意思就在立住名号,可以当大哥的意思。

    沈烨苦笑:“郝哥,你就别埋汰我了,我到现在腿都是软的,走道直发飘。”

    郝山河用力的揽了一下沈烨的脖子:

    “小烨,你才多大?今天这事,别说是腿软,就算是吓尿吓拉,都不丢人,你敢管敢上,是真血性,而且有勇有谋,是条汉子。”

    走到车前,郝山河松开了沈烨,语气豪迈:

    “小烨,要不你干脆别念书了,直接跟我干得了,一个月5000,配车配房,奖金另算,怎么样?”

    卧槽!赤裸裸的拿钱砸我?

    这待遇,在98年,别说是滨城,就算是沪城,四九城,也都是绝对的高薪了,何况沈烨才只有17岁。

    不得不说,郝山河招揽沈烨,是真心实意,下了血本的,不过沈烨怎么可能如此短视呢?

    郝山河算不上什么枭雄,但是他能从草莽之中混出一番局面,看人的眼光还是很准的,沈烨现在的表现就已经让他刮目相看了。

    冷静,果断,机智,稳重,够狠却不贪财,血勇又不莽撞,这样的孩子,稍加培养,就是强力臂助,可以依为心腹的那种。

    只不过落花有意流水无情,重生一次,两世为人的沈烨,又怎么可能被区区5000块钱迷住了眼睛,一头扎进灰色地带。

    熟知未来30几年的所有机遇,钱,他有一万种办法去赚。

    “郝哥,别闹了,我才17,高三都没念完呢。”

    郝山河扶了一下金丝眼镜的边框,点了点头:

    “说得也是,这样,小烨,大学你就来滨城念,我的待遇条件都不变,你只管安心念书,啥也不用干,挂在我这就行。”

    好家伙,好气魄!郝山河这是放弃短线,改成长线投资,想把沈烨死死的绑在他战车上,以期未来啊。

    沈烨憨笑着挠了挠头,又揉了揉肚子:

    “郝哥,这敢情好,不过也得我考得上才行,还有,我现在都快饿疯了,你能不能先带我去趟小卖店,买个面包碗面啥的。”

    沈烨不着痕迹的岔开了话题,郝山河的眼镜下边闪过了一丝不易察觉的阴霾,不过随即就放声大笑:

    ““哈哈哈!吃什么面包碗面,走,哥哥带你去吃大餐。”

    11点钟,道外的老鞑子烤肉店,二楼包厢里,沈烨正抱着一条拷羊腿,啃得满嘴流油。

    “呵呵,小烨,你慢点吃,别噎着,又没人跟你抢。”

    郝山河慢条斯理的喝了一口冰啤酒,笑呵呵的打趣到,沈烨含糊不清的说道:

    “这太香了,郝哥,这是我吃过的最地道的烤羊肉了,绝对的人间美味。”

    郝山河嘴角挂着和煦的笑容,点了一支烟,软包华子,缓缓的吐出烟气,语气悠悠的:

    “你喜欢吃这个?没问题,跟我干,我直接就把这个店给买下来,一天三顿,你顿顿吃都行。”

    我尼玛,这招揽没完没了,而且还不断加码,沈烨瞬间就绝对嘴里的羊肉不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