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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生活总要继续

    次日,上午10点,沈烨和崔洋脚步轻松的走出了分局,崔洋用力的夹了一下腋下的手包,语气既得意又唏嘘:

    “嘿,都说衙门有人好办事,果然如此,这钱还真就要回来了?老沈,这特么也太顺当了吧?”

    沈烨已经换回了自己的衣服,T恤牛仔裤,板鞋,昨天的那套豪横的行头,都是跟邹荣平借来的。

    都是他们刑警化妆侦查的一些道具,沈烨紧了一下自己背包带,没好气的瞥了崔洋一眼:

    “行了,别嘚瑟了,嘴上有点把门的,别到处瞎说,你赶紧打车去银行把钱存上。”

    说完,沈烨就要转身离开,崔洋一把就拉住了他:

    “老沈,你这是要干啥去?这么大的事情,不庆祝一下?话说,你在滨城到底干啥啊?现在混得路子挺野?连刑警都认识。”

    沈烨还没等说话呢,就看见邹荣平正快步走出了分局大门,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位干练的中年女同志。

    看见沈烨,邹荣平态度亲昵,昨天是他第一次独自带队办案,捣毁了一个赌窝,人赃并获,铁证如山。

    这案子办得漂亮,邹荣平扬眉吐气,神清气爽,自然对沈烨格外热络:

    “咦,沈烨,你还没走呢,我正好要去医院看老莫,一起啊?”

    一听这话,沈烨顿时目露喜色,连忙回了一句:

    “莫警官醒了?太好了,大洋,你赶紧去银行存钱,别瞎嘚瑟。”

    说完,沈烨就跟着邹荣平一起上了一辆深蓝色的切诺基,吉普车发动,灵巧的调转了一个方向,绝尘而去。

    “老沈这家伙,怎么好像突然之间就混成大人物了呢?高深莫测的。”

    望着吉普车远去的影子,崔洋的眼神当中流露出一抹迷茫之色,低声的喃喃自语道。

    医院里的单人病房里,莫警官穿着病号服,他的右边胳膊用石膏固定了,挂着三角吊带,脑袋上还缠着纱布,非常狼狈。

    看见形容凄惨的莫警官,沈烨表情尴尬,讪讪的说不出话来。

    怎么说呢,莫警官重伤则残,这件事和他也算是脱不了干系,属于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莫警官当初如果没去银行找他,就不会遭遇抢劫,当然也就没有后边一系列的事情了。

    那位胡队对他冷言冷语,不假颜色,无非也就是因为这个理由,不过莫警官看起来倒是豁达的多。

    “咋的?小子,你被吓傻了?你可是夜市魁首,铁齿铜牙,嘴上功夫一向了得啊。”

    莫警官瞥了沈烨一眼,开口促狭道,沈烨眼圈有点红,诺诺的说不出话来,不过那位干练的女人却笑着说了一句:

    “哈!吓傻?老莫,你可是小看人家沈烨了,就你在医院躺着的这会功夫,昨天夜里,他还带着我们捣了一个赌窝呢。”

    这个干练的女人也是一位刑警,还是警长,姓桑名蓝,昨天晚上伪装沈烨老娘破口大骂的就是她,演技贼好。

    一听这话,老莫顿时就来了精神:

    “好家伙,厉害!沈烨,你是真了不得啊,三天时间里连续破了三个大案,比我们警察都能干,怎么样?明年直接考警校吧,你是个好苗子。”

    桑警长也点了点头,一脸认同:

    “没错,确实是个好苗子,沉着,冷静,有勇有谋,沈烨,警校毕业直接来我们队上,我保你!”

    好家伙!

    三言两语之间,这就连毕业分配都定下了,沈烨知道他们是在调侃自己,不过还是有些局促不安:

    “莫警官,您的胳膊~”

    沈烨的语气有些哽咽,红着眼睛说不下去了,老莫却笑了一下,轻轻的拍了一下石膏,语气豪迈:

    “嗨,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前亡!我们干警察的,能有个囫囵个,就算不错了。

    这都不算事,只伤不残,休息几天,就能上班了,再说,这次还能整个二等功,我估计能混个所长干干了。”

    莫警官话锋一转,语气诚恳:

    “小烨,这次可真要谢谢你,当时要是没你出手,我估计就得光荣了。”

    沈烨此刻都已经懵了,眼神闪烁,脸都涨红了:

    “啥?只伤不残?胡队不是说你残了吗?”

    莫警官皱了眉头看了邹荣平一眼,荣平连忙错开了目光,脸色有点尴尬,莫警官顿时心下了然,笑骂了一声:

    “这个大老胡,你别听他胡咧咧,他知道个毛蛋啊!人家大夫说如果恢复不好,容易致残,这家伙估计就只听见残了。”

    沈烨的脸色变得有点难看,眉头紧紧的皱了起来,桑警官此时走过来拍了拍沈烨的肩膀,打着圆场:

    “沈烨,你别多心,当时胡队也是怒急攻心,气糊涂了,昨天晚上的跨区抓赌,就是胡队特意帮你申请的,特事特办。”

    “好,我知道了,对了,昨天晚上的事,谢谢您了,桑警官。”

    沈烨点了点头,语气突然就变得非常平静且礼貌,他朝着桑警官欠身鞠躬,然后又郑重的给莫警官鞠了一躬,语气淡淡的:

    “莫警官,祝您早日康复,您好好休息,邹哥,我就先走了。”

    沈烨朝邹荣平点头示意,说完之后就转身出了病房,头也不回的大步离开了。

    桑警官不明所以,一头雾水,哎了一声,刚想要追出去,老莫却出声拦住了。

    “行了,桑蓝,别追了,让他去吧。”

    桑蓝皱着眉头问道:“老莫,这是什么情况啊?沈烨这孩子~”

    莫警官摆了摆手,语气有些唏嘘:

    “沈烨嫉恶如仇,性格刚硬,但是自尊心极强,性如烈火,恐怕是之前在老家受到过什么不公待遇,所以他对公权力有戒备之心。

    老胡这家伙,之前肯定是给他使脸色了,昨晚抓赌的这个案子,你又说的好像施舍一样,唉,可惜了~”

    莫警官神目如电,分析的丝毫不差,不过桑蓝却沉吟了一下,语气有些游移:

    “老莫,不至于吧,这孩子他才多大啊?是不是就是一时之间,面子上挂不住了?”

    老莫冷笑一声,语气戏谑:

    “孩子?你口中的孩子,离家千里,单枪匹马过来滨城赚钱,干得有声有色。

    独自打拐,凭一己之力,救下了孩子,然后面对枪战,死人和持枪歹徒,敢上,昨天还帮你们抓赌。

    桑蓝,你干了十年刑警,你见过这样的孩子?这几件事你能比他干得更好?呵,老胡还有你,最近两年眼高于顶,成天高高在上,飘了!”

    老莫语气凛冽,如刀似剑,几乎字字带血,桑蓝被他说得愣住了,面红耳赤,一时无语。

    沈烨自然不知道这些事,知道了一定会给老莫点赞,他说的没错,沈烨不需要别人的施舍,而且也不认为这是施舍。

    警察抓赌,天经地义,而且还有功绩,沈烨昨天夜里可是冒了很大的风险,出了大力的,为什么突然之间就变得了人情?

    这个情,不领!

    此刻,沈烨正在乘坐公交车去玛克威,连续几天的阴雨天已经结束了,他还要继续赚钱呢。

    不管是波澜壮阔还是平淡如水,生活总要继续,不是吗?

    目前,沈烨出发之前定下的最低目标已经实现了,不过这还不够,现在是8月6号,他在滨城逗留的时间还剩10几天,他还想再至少再赚上2000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