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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不可或缺的人

    这个中年人40岁上下,身姿挺拔,气度沉稳,眼神犀利,从他的行走姿势不难看出,部队出身。

    此刻,男人的表情惶急,眉头紧锁,直到看见鹿眉的时候,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小眉,怎么样了?”

    看见男人的时候,鹿眉的眼睛瞬间就噙满了泪水,委屈的喊了一声:

    “吴叔~”

    眼泪夺眶而出,梨花带雨的,吴叔手足无措,焦急的搓了搓手,嘴拙的安慰道:

    “没事,没事啊,小眉,吴叔在呢。”

    看起他和鹿眉的关系确实不是单纯的主从关系,此刻鹿眉哭得贼伤心,泪如雨下

    这个吴叔的嘴笨,急的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脑门都冒汗了,却又不知道该如何抚慰。

    沈烨实在看不下去了,轻轻的用手肘顶了鹿眉的胳膊一下:

    “鹿眉,现在不是哭的时候,赶紧说正事,你的住处被人闯入了,你忘了吗?”

    “什么?住处被人闯入了,你是谁?”

    一听这话,吴叔顿时皱起了眉头,眼中精光四射,一股难言的气势猛地升起,凌厉无匹。

    感受到这股气势,沈烨顿时如坠冰窖,这是煞气,之前在夏末的身上也曾经感受过一次。

    不过沈烨现在历经生死,心理素质突飞猛进,很快就调整过来,语气平稳,条理分明的回道:

    “我是鹿眉的同学,她的住处,昨天晚上被人撬开门锁闯入了,门厅还扔了一只死猫。”

    沈烨简明扼要的说明了情况,鹿眉此时也止住了哭泣,委屈的点了点头:

    “吴叔,他是我的同班,沈烨,昨天晚上帮了我,今天也是他送我来医院的。”

    吴叔看沈烨的眼神先是温和了一些,不过随即又皱起眉头,语气凛冽:

    “沈烨?不就是之前在学校门口,害你差点被破相的兔崽子吗?”

    鹿眉连忙解释道:“吴叔,沈烨救了我,要不是他用手攥住了刀,我,我就~”

    吴叔横眉冷眼,目光冷冽,满是审视意味,没个好脸色,沈烨也是个傲气的主,自然不会自讨无趣:

    “鹿眉,既然你的家人来了,那我先走了。”

    一听这话,鹿眉连忙撑着身子站了起来,语气有些焦急:

    “沈烨,你不是请了一天假吗?吴叔要去帮我处理住处,我一个人在医院,你要不留下来陪我,我等下请你吃饭。”

    鹿眉说到最后,声音变得很小,脸也红彤彤的,应该是觉察出不妥,有些害羞。

    “不用了。”

    沈烨恢复了一贯的冰冷,头也不回的远去了,鹿眉脑子一热,就想要伸手去拉,却被吴叔一把按住了。

    “小眉,你别乱动,手上还有针头呢。”

    鹿眉甩开吴叔的手,怒气冲冲的抱怨道:

    “吴叔,你刚刚为啥要那样说话?沈烨明明救了我,还受了伤,昨天晚上又帮了我,今天早上又救了我一次。”

    吴叔挑了挑眉,表情有些古怪,轻声问了一句:

    “小眉,你该不会是早恋了?喜欢上这个臭小子了吧?”

    吴叔当兵出身,母胎单身的钢铁直男,说话根本就不会拐弯,鹿眉又羞又恼,语气激动尖声反驳道:

    “吴叔,你在胡扯什么?我前几天差点被人用刀划了脸,昨天晚上住处又被人闯了进去,还扔了一只死猫。

    这些事你统统都不管,要是没有沈烨我都死了,你对人家横眉立目的,现在还问我是不是早恋了?”

    “是,是,我刚才的态度确实不好,小眉,你别生气了,来,坐下,等我处理完手头的事情,找机会好好感谢一下这个小伙子。”

    吴叔满脸堆笑,温声慢语的哄着鹿眉,不过他的眼中却有微不可查的阴霾一闪而过。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

    吴叔是从小看着鹿眉长大的,非常熟悉她的脾气秉性,他心里跟明镜似的,这孩子是真陷进去了。

    沈烨离开医院之后,也没有回学校,在街边小店吃了几个包子垫了肚子,就打车直奔三角地而去,今天是夏末的生日,这事他可没忘。

    恰逢其会,沈烨刚好今天又请了假,时间宽裕,兜里又有钱,那就给夏末安排点仪式感。

    夏末对他的帮助,超乎想象,不提帮他赚钱,如果没有夏末的魔鬼操练,沈烨现在不死也残,已经重蹈上一世的覆辙了。

    不管从那个角度出发,沈烨都有必要对夏末好一点。

    小城当下最好的商场就是第一百货,沈烨直奔主题,给夏末选了一双经典的CAT的黄色工装女靴。

    这鞋,在当下几乎就是最潮的,没有之一,除了潮之外,实用性也是杠杠的,不仅防寒保暖,踢人也够狠。

    反正沈烨是垂涎已久,但是自己却怎么都不舍得买上一双,价格也确实咂舌,整整328块,对标后世的物价,起码几千块。

    天气冷了,可是夏末现在还穿着单鞋,事实上她一共只有两双鞋,其中一双还是沈烨给她买的拖鞋。

    除了这个昂贵的生日礼物之外,沈烨还特意去崔洋家的蛋糕店订了一个小生日蛋糕。

    好在没有遇见崔颖,要不然今天这事恐怕难以善了了,按照崔洋的说法,他姐现在没直接冲到学校找沈烨,就已经算是最大限度的克制了。

    拎着鞋盒和蛋糕到了夏末住处的时候,她却没在,沈烨也有这里的钥匙,只是出于尊重,平时都是敲门的。

    敲了很久也没人开门,沈烨才用钥匙开了门,房间一如既往的干净整洁,虽然一穷二白的,没啥物件,但是收拾的非常利索。

    放下东西,沈烨心急火燎的跑过去查看了衣柜,夏末的私人物品很少,只有几件衣服,一个双肩背包。

    衣服都在,但是背包不见了,沈烨心中顿时咯噔一声,眉头紧紧的皱了起来。

    略微沉吟了一下,沈烨拎起一把凳子,转身去了厕所,夏末的住处是一个老房子,装得是拉绳式的冲水蹲便。

    踩着凳子,把手伸进水箱摸索了一下,手指摸到了一个包裹的很厚实塑料袋,这才放下心来。

    这是夏末藏钱的地方,沈烨一早就发现了,每次他借用洗手间,尤其是上厕所的时候,夏末的眼神都略微有些紧张。

    夏末没有身份证,更没有户口本,是个黑户,办不了存折,所以她的钱都是现金,具体多少,沈烨也不清楚,可以肯定不算太多。

    夏末很在意钱,也很吝啬,吝啬到无法言喻的地步,舍命不舍财的那种,所以只要钱还在,她就一定没走。

    沈烨长长的松了一口气,不知不觉的,夏末已经成了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人。

    沈烨才刚刚走出厕所,就听见钥匙开门的声音,随即夏末就推门走了进来。

    夏末仿佛心事重重的,不过看见沈烨,她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就劈头盖脸的问道:

    “你今天没去学校上课,去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