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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当年那人

    “与党争有关吗?”金小酒谨慎地问。

    “无关。”辰醉肯定地回答。

    得到了辰醉的答案,金小酒思考半晌,说:“我可以瞒着朝廷,给金觞写一封信,让他把药方抄一份送过来。”

    辰醉低下头,藏在衣袖里的手稍稍握紧,片刻之后,他说:“如此,多谢郡主了。”

    今晚只是片刻的交谈,让金小酒对辰醉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她发现,辰醉并不完全是一个勾心斗角的谋士,他有是非观念,有报国情怀,更重要的是,他对金小酒没有坏心眼。他只是有很多难言的秘密,他像是一扇关紧了的窗子,需要有人慢慢把它推开。

    金小酒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那个能“推开他”的人。

    坐了大半天,时间已经过了亥时。小雨似乎也累了,终于停歇,只留下似有非有的水滴,从屋檐上落下来。

    辰醉站了起来,说:“靖边王怕是在府上等郡主的消息呢,郡主还是回府吧。”

    金小酒没站起来。

    她不想回府,跨进门槛,就意味着一顿打在所难免。

    辰醉说:“不如在下再陪郡主走一段?”

    “不用,我家那个老头子又不会因为你帮我就少抽我两鞭子,天也晚了,你回去吧。”

    辰醉应了一声,却没回去,而是跟着金小酒慢慢往靖边王府走去。

    “靖边王总打你吗?”辰醉冷不丁地问。

    金小酒将浅水洼里的积水踢起来,引出哗啦啦的水声,说:“虽然实话实说有点伤自尊,但谎话说多了会烂嘴角的。我小的时候淘气的厉害,打架、赌博、野猎、劫镖,什么事都做过,什么祸都闯过。老头儿总怀疑我生错了性别。嗨,我是他生的,他把我生错了,跟我有什么关系?”

    辰醉被逗得笑出了声,感叹道:“难为王爷了。”

    “他揍我,你还帮他说话?真不仗义!”金小酒说。

    辰醉问:“我就奇怪了,你小时候那么淘气,怎么会突发善心,救我恩师呢?”

    “你说林延文啊?因为他当时实在太吓人了,我觉得好玩。”

    这是什么逻辑?“吓人”为什么会“好玩”?

    辰醉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金小酒说:“你是不知道,当时林延文那狼狈的样子……”

    十一年前,仲春时节,广袤的草原上乍暖还寒。

    那时,金小酒只有六岁,因为把她父王用来送信的四只鸽子逮来,烤着吃了,被她父王一怒之下赶出了家门。她独自一个人,牵着她的那匹老马,漫无目的地溜达。

    那匹马是她的第一匹马,名叫雪里飞。年纪已经很大了,却是一匹久经沙场的马中骁将。金豪把这匹马给金小酒,不只是因为它温顺和善,更是因为它熟悉草原各个角落,甚至周围的每个州县、村落,它都了解,走多远都能回家。

    金小酒现在骑的马叫赤鬼,因为这匹马全身赤红,像浸了血,唯有马鬃是深沉的黑色。这匹马性子烈,和金小酒对脾气,是她在万马堆里挑出来的,当时为了驯服它,金小酒差点被马踩死。

    金小酒读书不多,唯一喜欢的,就是江湖话本和英雄传记。她听说三国时关云长骑的马叫“赤兔”,她佩服关云长的忠义,就仿着“赤兔”的名字,给自己的马起名“赤鬼”,有时候开心了,就会叫它“小鬼”。

    金小酒牵着雪里飞,走出了常阳州,走过了云州,眼看就要到云安城下了。微冷的风垂刮着大地,吹起漫天的风沙。一人一马,在天地间显得如此渺小。

    走了快一天了,半路上只吃了一个硬邦邦的饼子,金小酒饿了,饿了的金小酒最喜欢吃肉,可是她“出门匆忙”,没有带肉。没有肉怎么办呢?嗯,不如挖鼢鼠,烤了吃,好歹也能填饱肚子。

    这样想着,金小酒偏离了去云安城了官道,往草原深处走去。

    没走多远,能看见一个山包,金小酒知道,这附近有狼群。经过一冬天的忍饥挨饿,野狼们也要打牙祭。还是走快些为妙。

    刚翻过一个小山包,斜眼一看,一块石头后面,赫然露出一截衣角来。

    金小酒吓了一跳:荒郊野外,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哪里来的衣服?

    可金小酒就是那么一个喜欢寻找刺激的人,六岁的丫头,竟然壮着胆子走了过去。

    靠着石头坐着的是个人,却不是个正常的人。他又黑又瘦,皮肤像干枯的树皮,若说他只有四十多岁,谁也不会相信。衣服破烂肮脏,绝不比乞丐好哪里去。他歪着头瘫坐着,左眼紧闭,右眼却半张着,露出里面浑浊的眼白,不用猜就知道,他的右眼已经瞎了。嘴巴干裂苍白,周围挂满了胡渣,让棱角分明的脸更显得憔悴、苍老。

    金小酒不知道他是死是活,从后背直冲到头皮的恐惧让她汗毛都竖了起来。

    她见过死人。生长于那样的家庭,虽然年纪小,但她已经亲眼见过战场的拼杀和争夺,对生死有了初步的认知。可这并不代表,在荒凉的、一望无垠的草原上,看到一个勉强称得上是人的东西,会坦然接受,更何况,这个人并不正常。

    金小酒拉着雪里飞,转身要走。

    或许是马蹄声有些刺耳,那个人轻轻动了一下,喉咙里发出轻微了哼声。

    金小酒吓了一哆嗦,再看那个人时,发现他的左眼睁开了一条缝,而右眼,白乎乎的一团,在慢悠悠的蠕动。

    那人感受到人影的晃动,有些激动,想直起身来,可惜太过衰弱,只是将身体摆正了一点罢了。只不过是小幅度的动作,已经让他咳喘连连,额头上冒出了冷汗。

    金小酒深吸了一口气,问:“你……是人是鬼?”

    那人好不容易平复了咳喘,对着金小酒扯出一个笑容,虽说这个笑容放在金小酒的眼里,比哭还恐怖:“我?我是鬼呀。”

    “瞎闹!”金小酒惊叹了一声,“小爷我今天真的见鬼了吗?”

    这话被一个小童一本正经地说出来,实在滑稽。那人的笑更浓了几分。

    金小酒从后腰上拔出一把刀来。

    这把刀名叫燕悟刀,是金小酒的防身兵器,也是当世“兵器排行榜”上位列第十名的宝贝,是去年生日的时候,云安城守备洛子峰送给她的。

    说是“刀”,其实只有匕首一般大小,最适合杀手近身搏杀。它的雕刻和式样并不扎眼,通身黑色,只在刀把上,嵌了金色花纹,构成了不规则的图案。它的珍贵之处在于材质。它是由一块天外飞来的玄铁打造而成,刀刃锋利无比。若是在刀面上轻轻弹击,它就会发出铮铮的响声,像极了寺庙里的钟声。

    那人问:“你要做什么?”

    金小酒豪气地回答:“我要是能把鬼杀了带回家,应该会很有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