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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你真有趣

    一大早,洁姨准备来帮我换床单,刚推开房门,却发现床上躺着两个人。

    她又悄悄退出去。开始在客厅和其他地方轻手轻脚打扫。

    “我看见你还在睡觉,就没有打扰你了。如果还需要换洗床单,你再给我打电话。屋里其他地方我都收拾过了。今天因为来的早,也没有给你们准备午饭,如果需要,再打电话给我。”――是洁姨给我的留言。

    又是他先起床的。我真好奇为什么他每次都睡得那么少。

    我醒来的时候,他仍旧是躺在我旁边,眼睛只看着我。

    “早。”我微笑着说。

    “你睡觉的样子真美。”

    我翻个白眼。翻了个身,又闭上眼睛继续睡。他开始挠我。

    我咯咯笑个不停。“你不是说我睡觉比较美吗,那你多欣赏一会。”

    “你真有趣。”

    “你才有趣!”我从他的魔爪中逃了出来。不知什么时候“有趣”倒成了骂人的话来。不是说“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的吗?

    “所以我们才这样彼此喜欢和欣赏吗?都是有趣的人啊。”他突然认真起来。

    我只想快乐,并不想考虑感情。我进了浴室,打算冲个澡。

    他说,“你洗好出来,我帮你吹头发。”

    我露出微笑,冲他摆摆手,关上了浴室的门。

    既然想帮我吹头发,那就给他个机会吧。洗好后,我顶着湿漉漉的头发出来。

    “洁姨给你留了个字条。”他递给我。

    我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我竟忘了让洁姨过来的事情,我们的“狼藉”都被她收入眼中,我突然感觉有些不好意思。

    “你想换床单?我帮你换。”他说。

    “你有病。”

    “有病是有趣的同义词吗?”

    “你怎么这么喜欢帮我做事情?”一会要帮我吹头发,一会又要帮我换床单。

    “我只是喜欢跟你待在一起。就我们两个。”

    这时候眉哥叫了一声。

    “行,还有你。”他说。

    眉哥摇摇尾巴走了,大概是嫌我们太吵。

    他把我推进浴室,拿起吹风机。“说到做到”,他说。

    除了吹风机的呼呼声,没有其他的声音。

    还好我头发少,不一会,就吹干了。气氛太过安静,我会感到害怕。

    我准备化妆。

    “我看你家里除了面包什么都没有。那我们早餐吃烤面包?”他问。

    “早餐是什么?”我大多是早晨才开始睡觉。烤面包是深夜的补给品。

    他摸摸我的头。“咖啡?”

    我点点头。“你会拉花吗?”

    他摇头。

    你终于有不会的东西了,我想。

    我继续化妆。“我喜欢你脸上的这颗痣。”他摸着我的下巴。

    你别乱摸,别毁了我的妆,我准备说话。

    他却退出了我的卧室,大概是去烤面包了。

    果然,我化好妆出来,看见桌上摆了几片烤面包,还有两杯咖啡。

    我端起咖啡喝了一大口。真喜欢醒来的第一杯咖啡。

    “我给你看个东西。”我说,我也想炫一下我的技能。

    我又做了一杯咖啡,拉了一朵玫瑰花给他。

    他对我竖起大拇指。“原来你也是个宝藏女孩啊。”

    “你这个警察还挺潮啊。”什么网络新兴词语都会用。

    “都9102年了,谁还不会几个热词?!”

    “哈哈。”我大笑。

    “那我喝还是不喝呢?”他端着那杯咖啡。

    “爱喝不喝。”

    只听“咕咚”一声。我被逗乐。

    “至于吗,喝水这么大声。”我露出嫌弃的表情。我当然知道他在开玩笑。

    他更大声地喝了第二口。

    “你喜欢乡下的生活吗?”我坐到餐桌旁,拿起一片烤面包啃起来。我突然很想和他在一起生活,安静悠闲的生活。

    “喜欢。”

    “我以后想在乡下有个楼,最好靠近海边。”我说。

    “从此过上捕鱼生活吗?”

    “抓螃蟹。”我纠正他。

    “好呀,可以试试。我还想看看连床单都不会换的作家是怎么过抓螃蟹的生活。”

    我白了他一眼。

    “我真喜欢你这房子的装修。”

    “卖给你吧。”

    “我一个小小警察,哪买得起这样的房子?”

    “那你还谈什么恋爱。现在哪个女孩不要房子?”我开玩笑。

    “所以我赖上你了,这样我可以不用买房了啊。”说着,他就弯腰抱起了眉哥。

    眉哥不知道什么时候要跑到了他的脚边,眉哥总是神出鬼没的,找他的时候找不着,一低头又看见他赖在腿边。

    “你连我的眉哥也要抢。”

    “原来你叫‘眉哥’啊。这名字真有趣。”他摸摸眉哥的头。

    那段时间很流行“skam”这个剧,“眉哥”是中国粉丝给他们喜欢的一个角色取的很接地气的名字。我觉得很有趣,而且我还很喜欢“霉姐”——TaylorSwift,我觉得她很有才华。所以“眉哥”就这样来了。

    “你喜欢Taylor?”因为我没有理会,他开始猜测起来。

    有的男人就是这么聪明,而有些男人却是无趣又愚笨。

    “我猜对了。”他也开始啃面包。

    “我很喜欢黄老板。”他接着说。

    “我也喜欢。”我是因为霉姐而知道了他,然后就迷了他的音乐。虽然一脸胡子拉碴的外貌我欣赏不来,可是他的音乐让我对他无比沉迷。

    “今天做什么?”他问。

    “我要工作的。”我指指我的笔记本。

    “有灵感了?”

    “作家也不是指着灵感生活的。有时候还需要东拼西凑才能过活。我这灵感万一一年半载都没有,我就饿死了。”

    “原来如此。你写什么?”

    “什么都写。”

    “你会把我写到你的书里吗?”

    “小说来源于生活。”我说。

    “爱情小说?”

    我没有理他。

    “作家可否放一天假?”

    “我的编辑早就催我了。”

    “你昨天还要跟我去巴黎呢。”

    “后来我不是没去吗?”

    “你知道我这半年的奖金就花在这两张机票上了?你要养我了。我不管,反正我赖上你了。”他开始耍无赖。

    “哈哈。不好意思。”我笑。他还是真的很穷。

    “你家里有书吗?既然你要工作,那我只能在旁边安静地看会书了。”

    我的书就摆在沙发后面。“你眼瞎吗?”

    “我是说,你的书,你自己写的书。”

    “没有。”我不喜欢身边的人读我自己的书。若是读我的书但不知道是我写的,我倒是没那么介意。

    “你笔名是什么?我在网上没有搜到你。”

    “秘密。”我说。

    “你真是怪人。”不知道他是第几次说这样的话了,而我们见面不过三十几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