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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阿夏

    一整片大厅,全是讨人厌的黑色,魔之铭印独特的香味延烧过度,甚至连饭菜的香气都被它完全掩盖掉了。

    他真担心这种就餐环境会令她倒胃口,一回头,她倒吃得津津有味。

    而且,只用左手也用得极稳。

    不禁松了口气。

    直到此刻才发现,原来她今天是着礼服而来的,本来是连穿裙子都罕见的人,今日却连象牙色的胸脯与葱白一样的大长腿都露出来了,一时倒艳丽的让人难以承受了。贪色中,偷着咽了几下口水,趁吞饭的时机。

    “你在哪里上班?”

    “在给盛家公子当特助。”

    “哦~那个病秧子倒很有些魄力,他肯用你,也就证明你一定不错。”

    “还好啦,全是些行政方面的事务,倒也不难。”

    “会几国语言?”

    “只会英文,和一点点日文。”

    “哦,那不行,至少要四种,他以前的女朋友林文星这方面就很优秀。”

    “我怎么能跟林总比呢?”

    “哼哼,倒是很识趣嘛。怎么认识的?”

    “以前当过他的助理。”

    老头子放下筷子,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知道吧?他这里不行。”

    凌一顿时没了胃口,也一样放下了餐具。正想辩解,却听到了她的帮腔:“知道,有被迫害妄想症,不过那都是以前的事了。他早就好了。”

    凌一浑身猛的一颤。

    她的手适时够了过来,一把牵过他,多亏了自她手心传递而来的力量,他才没有当场疯掉。

    老头子作了个宝塔的手势,看了一眼凌一,后才看向李之夏,“他发疯的时候也咬过你吗?”

    李之夏并没有否认。

    老头子质疑道:“那你还愿意跟着他?之前那两个全是这么吓跑的。”

    李之夏弯起眼睛,“因为有钱啊,人又好看。”

    “哈!”老头子也笑了,喜上眉梢的那种,“不错,这样看来,你最够格。”

    李之夏抽回手,笑眯眯的喂自己吃下一口鱼肉。

    直到晚餐结束,他们离开老宅,凌启都没有出现。

    出门时,管家见她很喜欢餐后的蒙布朗,特意为她打包了一份。

    他不禁吐槽:“怎么你到哪儿都能打包?”

    她略一抬眉,“没办法,长辈缘好。”

    “切~车钥匙。”他伸手要。

    她递给他后,心安理得地坐进了副驾。

    一上车,他先调整座位,随口一说:“盛家的车?还不错。”

    右手边传来一个轻轻的声音,“抱歉,这车姓丁。”

    他回头,打算用眼神处死她。

    “以后不准借他的车,我车库里多的是车,你先开一辆回去,过两天我再送你辆新的,把喜欢的型号发给我。”

    她皱起眉头,一脸不耐烦,“我真要车还用得着你?”

    “是谢礼,谢谢你今天过来……虽然,”他默默低下了头,要左转,身子微倾,左边的岔路瞬间明亮起来,灯光将夜雾染成了火色,“虽然我并没见到他。”

    她摇摇头,“见不着了。”

    “嗯?”他有些意外地看向她,“你这话什么意思?”

    很久,她才发出声音,“你爸跟我说,你哥得了急性白血病,已经住进了雨神医院。”

    他后来一路都没再开口,有什么东西在心头发了芽,又有什么腐败掉了,鼻尖处好似总有魔之铭印的幽香阴魂不散。

    将车停稳后,他牵起了她的手(她竟一反常态的没有躲开?),“阿夏,我现在算不算为自己争取到了那个机会,我可以继续喜欢你吗?……像以前一样?”

    她轻声一笑,“可以,批准。”

    他主动为她解开安全带。“你今天陪我去见了我爸,是不是证明你心里已经接受我和我的家庭了?”

    她倒是也没有否认。

    他偷偷扬起嘴角,大喜过望,“不如我们就假戏真作呗?”

    她总算恶恶地瞪了他一眼。

    他不管这些,又拿出死皮赖脸的本事,“从了我吧,我会对你好的!”

    “警告!别得寸进尺啊!”

    他摊开手,“寸在哪?我先得了再说。”

    她皱起眉头,“别闹了!你现在究竟是怎么打算的?你爸或许会要你回去接管凌氏。”

    他想了想,压着声音说:“我是不会回去的,”此刻倒是异常地冷静,“我好不容易才从那里逃了出来。谢谢你,没让那个家继续对我造成影响。”说完,借气氛偷吻了一下她的手指。

    她看着他,“相信我,不会再有什么能影响到你了,你已经不是从前的凌一了,你现在已经有了愿意面对这一切的勇气,那些伤,就让它留在过去,我们都会好起来的。”

    “我们”……他刻意忽略掉了这个词眼所含的隐意。

    “……我现在可不可以亲你?”

    “想死可以试试!”

    “那就交往吧!”

    “……让我再想想。”

    那就是同意了?

    “不成!”一见有机可乘,他立马使出绝招——撒娇道:“想那么多有什么用?我保证以后钱归你管,车归你开,人归你用,至少疼你一辈子。”

    她冷冷一笑,“前两样至少还有实际价值,请问——你有何用?”

    凌一偷着乐了一下,“我用处大着呢,你以后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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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一起吃饭?”一大早就收到了他的信息,像是确认她会不会反悔一般,故意以一种平淡到不能更平淡的口吻和她东拉西扯了一堆,她既觉得无语,又好笑,在这之外,竟然还有一丝意外的甜蜜。

    “要陪老板开会。”

    “开完会总要吃饭吧?”

    “吃完饭开。”

    “那……宵夜?”

    “结束工作要很晚了。”

    “正好,我拍摄结束也不早,去接你。”

    “……”

    “到哪接?”

    “一会地址发你。”

    以前从没想过自己会和谁恋爱。

    她这样的人,太难了。

    因为不习惯依赖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人,又从不轻易相信谁,所以无论和谁做朋友,都做得那样浅显,身边也不是没有亲的人,但日子久了,就过成了兄弟,比如阿达,比如涛哥。

    此前从未想象过爱情的样子,还以为势均力敌才是两情相悦的要点,却原来不是。才知道,喜欢这种事,爱这种东西,和理性的一切道理都无多大关联。

    从来不知道,原来世间还有凌一这种男生,蠢,就蠢的彻头彻尾,蠢的“你不明说,那我就还有机会”,粘人,就把粘人贯彻得有始有终,喜欢,就一头往你怀里栽。

    这人好像天生就没脸皮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