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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炽热

    冲过去的那一刻,犹如猛兽出笼。过于的激动,导致长恭的血气上涌,心跳加快。

    两个人扑倒在地,长恭的双手抓住胳膊双脚用力一绞。

    “咔嚓。”一声骨节脱落的声音。

    压在地上的人瞬间发出惨叫,周围的人开始一股脑的往上冲。沐狼在一边,眼疾手快将长恭拉回到了自己队伍的后面。

    微微的喘息着,长恭还处在激动的情绪中。可是此时此刻,心里却有暖意流过。从来都是一个人战斗,此时却有这么多人陪在自己身边。也许当初的心态有所变化,但是最起码这里,值得。

    燕国。

    晚风轻轻吹拂,凉爽又撩人心弦。

    “今晚月明星稀,是一个出行的好夜晚啊。”笑呵呵的声音响起:“这样的夜景,可是极端的容易勾起人们的思念之情啊。”

    “国师是说?”

    ……

    “好怀念那段日子啊。”寝殿内,一个女人无聊的撕着花朵:“那个混蛋,现在怎么样了啊?不会已经死了吧?是不是还像个小傻子一样的在那里浇水啊?”

    一种强烈的冲动围绕着内心:“要不,我去找他?”

    这种苗头刚刚升起,便被无情压下。虽然平日娇纵跋扈,但是这么出格的事情,好像从来没干过?但是自己本来就娇纵啊,干点出格的事不是很正常吗?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好烦啊。”猛的站起身:“不管了,走就走。等我找到那个混蛋我要把那个混蛋,狠狠地揍一顿。”

    说着,来到自己的床边,就掀开了床铺。

    床铺掀开之后,就开始挪床。挪开床铺之后,撬开底下的木板,漏出了一层青色的石砖。一块一块的拿掉石砖之后,又是一层地板。再次撬开地板,底下是一层极深的空间。

    一层一层的顺着阶梯走下去,在下面,有一个小房间。房间里面,有一些必要的救急用品,和日常用品。大多数,都是些方便携带的东西。收拾了些东西,带了足够的钱,将这些东西都装进了剑盒里。想了半天,又贴身装了匕首和绳子。

    在里面换好衣服后,将绳子贴身缠好。这绳索极端的细小结实,是用特殊的材料编制而成。耐寒耐高温耐刀割摩擦。缠在身上,根本看不出来。如果长恭在这里,一定会惊讶的下巴都掉下去。

    其实这间密室是有密道的。但是想了想,最终还是爬了出去,没有走密道。

    将床铺一层一层的归位,吹灭了烛火躺在了床上。现在,还不是最好的出门时机。人,只有在凌晨将至的时候,才是最困顿的。那个时候,完全有机会,躲过守卫。

    而且,现在要好好休息,等到凌晨。皇宫守卫森严,想要逃出去,不是那么容易的。但是还好的是,曾经规划过出逃路线。起码,也有六成把握。

    只是,这样的一个小天才脑瓜,放在这里,是不是浪费了?被限制在这个,深宫大院里。

    ……

    凌晨。

    天还没亮,前半夜月亮高照,后半夜必将视线昏暗。出了自己的寝殿,一路上,都有宫女和太监把守。所以,不能从正门出去。

    悄悄的推开窗户,用手扶着床沿慢慢的往外跳。现在是最佳的时间,如果是守卫的宫女士兵换岗了,那么他们都是休息了一夜的。巡逻起来自然精神十足,到时候就不好跑了。

    跳下窗子,一步一步的靠墙走着。遇到障碍物,就轻松的翻阅。

    这寝宫,想走还是没人可以发现的。

    难得是,出了寝宫。皇宫的围墙,都极端的高耸。而且大多数地方,都是几十米的围墙和宽敞可以通过马车的大型通道。完全,没有遮挡物。那里被发现的几率,极端的高。

    出了寝宫,呼吸就开始有点急促。

    虽然身手够好,可能几个大汉一起上也放不倒。

    但是,毕竟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公主。从来没有受过高强度的训练,这样的运动,已经很大了。

    在原地呆了两分钟,猛的开始往外冲。

    剩下的路,不能犹豫,不然功亏一篑。

    这短短的路,就像是人生一样。不管怎样,都要勇往直前。不管怎样,都不能后退。

    不管是失败还是成功,其实,都会后悔吧。都会,遗憾啊。

    季如的胳膊脱下来了。剧烈的疼痛让他的额头冷汗直落。但是却没有出声。这个人,也算是一个汉子啊。一群人,抬着季如灰溜溜的走了。

    这次的事情,没有人找长恭算账。季如算是废了,没办法复仇。至于其他人?老大都残了,谁还敢动手。长恭这次,也是在军营打出了名堂。只是不是好名声,人人都在害怕他。

    长恭有些苦恼,沐狼和边仓两个人却乐开了花。每天都跟在长恭的身边,耀武扬威。

    百夫长说了,长恭不用训练。但是经过这次的事情,长恭心里明白了自己的不足。每天,都挥汗如雨。只是,没人来要求他罢了。

    全靠自觉。

    听说季如,后来找了个厉害的郎中,把胳膊接上了。但是这条胳膊,也留下了永久的伤。问题在于,虽然郎中的手法不错。但是长恭使用的手法特殊,和接续的时候不太一样。所以,难免了。

    长恭也想帮季如一下,但是可惜了,他不会。

    这仇,是结下了。

    长恭的实力一天天的增长。就在越来越自信的时候,一个教训,突然打破了长恭的自信心。让有些大大咧咧的他,开始变得低调且小心。

    后来再回想起那些日子的时候,长恭感慨万分。如果没有那些教训,再不停的修正着他的性格,他的思想,却又没有真正打倒他。后来,他的每一次失误,都将给自己,给别人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公孙冷雁已经逃出皇宫好久了。可是刚开始的冲动褪去,现在已经有些后悔了。

    回想起偷摸溜走的那一天,心绪万千。

    溜出了自己的寝宫时顺利万分,可是皇宫的守卫极端的森严。靠着对于皇宫的熟悉和之前思考出的计划,却也顺利。只是快出宫的时候,被人拦了下来。拦自己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姐姐。

    “妹妹,这么晚了,打扮成这样,去哪里啊?”公孙冷雁坐在椅子上,文静的吃着宵夜,茶碗里闪烁着红色的光芒,在夜晚的映照下发黑:“跑了这么久,要不要吃点东西,补一补?”

    两个人对峙着。

    一个坐在椅子上,文静雍雅。一个站在远处,穿着夜行衣,拿着剑盒,仿佛侠客。

    只是这样的外表,却代表不了两个人的内心。真实的情况是,公孙冷雁行事冷厉狠辣,熟读兵法与人性。公孙冷雨性格文静,甜雅,是个十足的大家闺秀。

    公孙冷雁没有说话,很显然,自己今晚的行动都被看在眼里。皇宫是一个残酷的地方,她明白。但是她并不会怕自己的姐姐,不仅因为平时大家都宠爱她。更是因为,他们不会有利益纠葛。

    一碗粥喝光,公孙冷雁缓缓的走到身边,抱住了她。

    “抱歉,这次姐姐不能陪在你的身边。但是妹妹喜欢的那个小傻子,姐姐不会反对。他不在北齐了,他现在在魏国的边境城市新月湾,在那里当兵。这个小傻子,似乎很有机缘呢。不知道,他是不是国师嘴里新升的将星啊。去吧,我安排好了人。一个人在外面照顾好自己啊,我的傻妹妹。怎么,就喜欢上了这样一个混蛋了呢?”

    说完,就松开了双手。

    拖着长裙,一步一步的向着远处走去。

    “走吧,这条路线我会找人封死的。这样的漏洞,对于父王来说是致命的打击。”

    公孙冷雁愣了愣,才离开。

    “希望那个小混蛋,能照顾好我的妹妹。”只是后面这句话,公孙冷雨并没有听到罢了。

    尽管后悔,但是公孙冷雨却并没有后退。出皇宫的时候,姐姐给自己安排了一匹千里马。这马她认识,是皇宫内传信的八百里加急专用的。现在的她,已经顾不上什么后果了,只能向着目的地赶去。

    她不是她的姐姐,她只是一个柔弱文静没有野心的女孩子。

    只是这也是她和她姐姐的不同。明明心里都喜欢,一个大胆爱,一个只能假装不在乎。

    截然不同的两种性格,造就了截然不同的两种人生。后面发生的事情很多,让几个人都留下了遗憾。只是没人知道未来,这次她挺身前进。她的爱情,在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这样一个爱恨痴缠的女子,也曾撼动过长恭的心。想用冲动,用未来给她幸福。但是命运无常,她们终究没有走到一起。

    天空开始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

    公孙冷雁骑在马上,雨水顺着帽檐哗啦啦的落下。浑身都被淋湿了,可是却根本没有休息的打算。

    离那个自己千辛万苦想要见到的人越近,心理就越乱。似乎,只有大雨能冲刷掉内心的炽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