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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雪山村落

    或许是因为跟着高手行动的,一套招式下来行云流水,雷拉格事后也就没有产生过多地恶心和自责感。站在原地平复了一下心情,鼻腔也逐渐习惯了血腥的气味,雷拉格便缓缓地蹲下身来,从地上躺着的强盗身上割下一块布来,擦拭着剑上残留的血液。

    剑身银亮光滑,倒是没有多少血迹粘在上面,不过这不能大意,钢铁遇水可是大意不得,昨夜还乌黑油亮的铁器,只因在水面浸了一宿,第二天清早便会锈掉。钢虽然要好上很多,可是谁能担保掺了银之后会怎样呢?

    帕瓦和泰勒回来,见到雷拉格已经回复状态并且擦拭着兵器,也就知道不需再担心了。倒是沙拉,从刚才击倒敌人开始,便一直猫腰蹲着,在地面的尸首上摸索着些什么,这会儿总算是翻弄完了,站起身来向着另外三人,眼睛眯缝着似乎饱含笑意。

    “来吧,黑吃黑,分赃了!”

    帕瓦有些无奈地应和着沙拉笑了笑,然后大家把从强盗身上搜刮的财物分成了四份儿。事实上做强盗这种营生的,原本也都是没有多少钱财的,沙拉搜刮一番,总共也没有搜刮出几个银币来,铜子倒是勉强凑出了半袋。这些强盗的身上,最值钱的其实还是要数他们的武器,可是这些武器装备毕竟太重,雷拉格要送信自然是轻便为要,虎人商队倒是不介意收些兵器,不过那也是要一些正经的装备才行,而这一地几乎全是废铜烂铁,自然也就懒得收拾了。

    沙拉闹腾着分赃,其实也不过是图个彩头,帮第一次杀人的雷拉格分散一下精力,如果不是出于这份儿目的,帕瓦和泰勒大抵会直接把钱交给沙拉保管。

    过了这一道栅栏之后,又走了不多远,便到了分岔路口,这时候雷拉格便到了要与虎人商队分开行动了。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更何况大家还各自有着任务?于是在岔路口,大家挥手告别。临走之前,雷拉格忽然想到了一件事,似乎还是补上比较好。

    “帕瓦大哥,请先等一下!”

    “哦?还有什么事吗,雷拉格小哥?”

    帕瓦三人转过身来,看着从后面朝着反方向追来的雷拉格。

    “我想,从你们这儿,再买一些虎人的土特产。”

    雷拉格一边说着,一边倒换着钱包,刚才分赃的钱自然不适合花在这里,所以他从镇长给的盘缠里换了些钱出来。这支虎人商队帮了自己不少,至少也要和他们做上一小笔生意,便算作是一种报答。

    “欢迎光临,我们的商品物美价廉。只不过,对于一座小镇的经济来说,可就不一定能算得上是价廉喽!”

    帕瓦最后一句话半开玩笑地说道,雷拉格追上来,这是想让他们赚上一笔,所以他们也就自然不会给优惠批发价,虽然是照着价位最低的主城为标准卖给了雷拉格一包特产的月牙糖,不过毕竟主城和乡镇之间的经济差距不会小,雷拉格这一包月牙糖的钱,如果再他家乡的那座叫做溪木镇的小镇里,或许是能够买上好多包人类的糖果吧?

    雷拉格把月牙糖装进了背包里,在与虎人商队分开之后,便又是一路小跑了起来,入夜之前赶到雪山村,这是他今天的目标。如果换做其他人,断然是没有雷拉格这样的速度的。

    大雪山的东侧与西侧的绝峭不同,山脚下坡度缓和,树木丛生,看起来就像是溪木镇南方的树林一样。而既然是树林,那么必然是有野兽出没其中的,时不时地能够看到一两只野兔从眼前的小路上跑过。这里有着数量不小的兔子,那么大型的食肉动物也就有了充足的食物来源,看来这段路程是需要小心一点了。如果只是遇到狐狸倒还好说,但如果大雪山东侧这里的食肉动物是豺狼虎豹,那边危险了。

    雷拉格任务在身,不能放慢脚步,只有一路小跑才能尽快到达。跑步行动自然是难以隐匿行踪的了,更何况野兽的侦察能力不是那么容易就骗过的,因此雷拉格也只能寄希望于幸运了,希望幸运之神可以眷顾他一番,让他的这次送信之行能够顺利。

    为什么要求助幸运女神呢?因为从推断就能得出,这里遇到野兽的概率实在是太高。

    雷拉格一路跑着,不知不觉间就招来了三匹灰狼追逐,从动静上看,值得庆幸的是这只是三匹灰狼而已,没有其他更大型的野兽,如果装上老虎花豹的话,那才是难缠的敌人。

    灰狼根据气味追击着雷拉格,反过来雷拉格也是在凭借声音判断三只野狼的距离,不断地调控着最适合自己反击的距离。是的,雷拉格打算杀掉这三个“追兵”,或许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或许是今天上午的一战膨胀了他的自信,二者间或有之吧?雷拉格并没有选择尝试通过速度和耐力甩掉敌人,而是在尝试着通过战斗来击退敌人。

    在雷拉格有意地放慢速度之下,追在最前面的第一头灰狼,逐渐能够跟得上雷拉格的影子,这时,雷拉格早已将长剑和匕首事先准备好,只等灰狼向自己扑过来的那一刻!转身,出剑!长剑径直地刺穿了灰狼的肚皮,当场击杀。

    但是,雷拉格的经验不足,此刻却是令他吃了亏,如果他的敌人只有这一头狼,那么无疑他的胜利是漂亮的,很遗憾他现在还有两个敌人,而且因为这一个刺杀,长剑穿进了灰狼的身体里面,而灰狼虽然死了,身体却仍是向着他扑了上来。

    这可不好!

    现在雷拉格对付野兽的兵器,主要还是要依靠长剑的距离,匕首毕竟太短了,这种时候一寸长一寸强,在距离自己身体越远的地方击杀野兽,自己的安全才能越有保障。

    剑不能弃掉!

    雷拉格当即决定把剑从狼的体内抽出来,哪怕因此而失了先机,至少有长剑在手他还可以防御招架,如果松手弃掉了长剑的话,仅凭一把匕首,他同样对付不了两头狼。

    雷拉格抽出剑来,剑匕交叉严阵以待,迎击两头追上来的灰狼。可以说,幸运女神是眷顾他的,后面两头狼距离是比较远的,所以他才有重整态势的机会,如果距离再近上一些,怕是还来不及准备防御,便要被第二头狼扑上身来。

    两头灰狼追上来之后,见雷拉格准备好防御,便开始绕着圈环伺起来,寻找着机会与破绽。不得不说,野兽的智慧毕竟是有限的,此时如果两头狼一起扑上来,现在的雷拉格是招架不住两头灰狼的冲击的,野狼宁可环伺也不肯冲锋,显然是它们受到了固有观念的影响,以为人会和其他猎物一样。

    雷拉格见机会难得,现在两头狼不敢贸然主动进攻,便瞅准了位置,一把将左手的匕首投掷出去,重创了其中一头狼的腰部。听鲍勃大叔曾经说过,狼的弱点在腰部,朝着弱点攻击,自然是效率最高的。用手中的一把短匕首,换其中一个敌人的重伤,是相当的合算。

    见到另一名同伴也遭重创,剩下的第三头狼,竟是直接拔路而逃。

    潜在的危机解除,雷拉格赶忙上前结果了腰间插着一把匕首的灰狼,将长剑与匕首收回,立刻拔腿就跑!

    野狼逃匿,雷拉格担心可能是去寻找其他同伴,所以自然不敢久留,并且更是加快了脚步,必须要在天黑之前就赶到雪山村里,甚至已经都不能延迟到入夜时了。这片树林里有狼,不同于溪木镇周围是农场和木场,远离镇子有一段距离之后,才会有大型野兽出没,这雪山村的周围,却是一片原始森林,物种丰富。

    想来,这雪山村里的村民,猎户应当是不少,毕竟周围便是森林野兽,而且看样子村周围的开垦面积也不是多大,农业的依赖程度不高。

    雷拉格这样一路加速跑着,倒是速度挺快的,而且也很幸运地没有再遇到其他野兽,所以黄昏时刻,勉强赶在天黑前到达了雪山村。到了村口之后,看雪山村的建筑风格,果不其然这是一个猎人村落,农田不过村庄周围开垦出来的一小片,村庄的房屋也基本都是猎户的建筑风格,与溪木镇的建筑风格截然不同,倒是与鲍勃大叔建造的一幢小阁楼异曲同工。

    如此看来,鲍勃大叔当时特意在房子旁边建造了那么一幢小阁楼,也是有些深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