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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缺乏合理指挥的致命性

    中午时分,一个共计三十三位冒险猎人组成的队伍,浩浩汤汤地朝着山林深处开进,而且能够加入到队伍当中全是老手,虽然远不及林德三兄弟的等级和实力,但是小队作战的经验也都算是丰富的。金戒家族的少爷带着这样一支队伍,要去讨伐一个狼人,不免有些牛刀小试。

    跟在队伍当中,看着走在前边警戒侦查的冒险猎人们,雷拉格深感无奈,单纯是要杀一个狼人的话,只需要林德三兄弟和他这样的少数精锐即可,带着大部队自然是用来清理杂兵的,杀一个狼人不算什么,但是端掉一个狼窝,带着几十匹魔狼的尸体回去,这就够显摆一下身为领队的纳什少爷,彰显一下他的能力。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这一众的冒险猎人,即使称不上是豪杰,也算是乡里的好汉了,现在还不是要为了金戒家族的赏金,来替人家卖力干活儿?而且这工作,不单单只是卖力就够了的,狼魔兽的战斗力并不弱于他们,更何况还有一个指挥狼群的狼人。

    真不愧是松木领的大家富户,这次来讨伐狼人,队伍正可谓是装备精良,森林中用火吧会存在很大风险,所以金戒家族特意配备了提灯,有了外面一层的灯罩,失火的风险度大大降低,而且灯光的亮度也比火把效果更佳,在黑雾当中能够照明更大的范围。

    外围探路的人各自拿着提灯,居于队伍正中的纳什少爷,手中则是掌着一枚蜡烛,这蜡烛并非普通的物件,是价格昂贵的魔法道具。蜡烛不同于寻常的白蜡,颜色呈紫黑色,燃烧时放出的光芒也是紫色的,使用者将蜡烛握在手中,在蜡烛燃烧时心中想象着要寻找的事物,蜡烛中蕴藏的魔法咒术便会为使用者指引方向。

    这种价格昂贵的魔法道具,消耗一枚的价值,就相当于一个贫困家庭一年甚至数年的生活费用,穷人家是缺衣少食,富人家却挥金如土。

    伦克走在队伍中心,没有外围警戒侦查的负担,这样走得时间长了,便感到了一丝困倦,抻着懒腰打了个呵欠,然后将目光逐一流转过大哥、二哥、雷拉格,还有被他们簇拥拱卫着的纳什-金戒少爷。

    “呵啊~~哈~,我说雷拉格兄弟,咱哥儿俩走前面去吧?一会儿遇到魔兽了,也好抢先一步动手,你看咋样?”

    “这样不太好吧,说好的林德大哥和盖伦二哥负责击杀头目,我们负责清理杂兵的,自然是要和大部队一起行动了,怎么好冲锋在前面?”

    “哎呀,就算走在前面,也是在这队伍当中的嘛!咱们寻着敌人追击,最先遇见敌人的,也自然是队伍前面,这样才好先一步出手,省的其他人因为对付魔兽吃亏不是?来来来,走吧走吧,要是你一直蹲在后面,那我在前面自然杀得比你多,到时候赢了也不光荣。来来,走吧。”

    “这……好吧。”

    排兵布阵,有的指挥官习惯将最精锐的部分排在前面,好让他们能够作为箭矢的锋芒,领着后面的部队插入敌军,而另有的指挥官,则是喜欢将最精锐的部分留在队列中间,以随时机敏地支援应对各个方向。

    伦克的提议,算是合了第一种观点,一鼓作气,用进攻压制对手。雷拉格的剑法,走得也是这种以攻为守的路子,所以伦克这么一劝说,雷拉格就欣然接受了他的提议。

    二人走到了队伍最前列,雷拉格的双眼悄然放出了青色的光芒,对有千里眼魔法的他来说,即使是处于黑雾当中,也能够比其他人看得更远。辅助类魔法消耗的能量并不大,所以雷拉格就早早地放出了技能。

    使出了视野魔法之后,雷拉格虽然看得清楚,但并没有提点什么。那些普通的灰狼或者低级的狼魔兽,以队伍中成员们的实力和经验,都是可以对付得游刃有余,当遇到野兽袭击时,冒险猎人老手都有自己的一套应对方法,或是及时闪躲,或是直接反击,这些低等敌人还不至于对阵型造成什么影响。雷拉格也没想向人卖弄自己的本领,所以一直没怎么发声,只是自顾自地侦查着比其他人更宽广的范围。

    随着继续逐渐深入,雷拉格察觉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动静。

    “请大家收缩一下阵型,小心防御。”

    这种动静与其他山林野兽并不相同,看其体格可能不下于穴熊,但是行动却比穴熊轻盈迅疾很多,雷拉格疑心,这是一条很大的狼魔兽,所以他急忙通知了一下旁边的人。

    这时,位于阵中心的纳什熄灭了魔法蜡烛,拔出了腰间的长剑。这把长剑是精钢的材质,护手和剑柄上烙着黄金漆层,看起来华贵美丽,只不过,这些美丽都是虚有其表的装饰,并不能给剑带来半分增强。剑是一把好剑,但是其装饰意义和象征意义远高于实用意义,当然,对于富家贵族来说,他们本身其实也很少有与敌人正面交锋的机会,主要是指挥着仆从们进行战斗,所以这剑对于纳什来说,也只不过是一把令旗而已。

    通过魔法蜡烛,纳什有着比雷拉格的视力更加强大的索敌手段,通过魔法蜡烛,他能够知道自己现在距离那只狼人有多近,这比雷拉格侦查视野范围内有没有动静要更加高效。

    “我们已经找到了邪恶的狼人,赌上金戒家族的荣耀,此战一定要获胜!大家听我指挥,重甲战士和盾牌手在前,形成密集防御阵,轻装者撤到后面来,弓箭手拉满弦,准备接敌!”

    听到纳什少爷如此自信自如的指挥手段,受雇佣的冒险猎人们自然产生了信心和信赖,按照纳什的指挥果断调整了队列。

    “纳什少爷。”

    林德悄悄凑上前来。

    “我和二弟一会儿对付狼人头目,就请先恕我们不能参与阵型了。”

    纳什拱了拱手。

    “这是哪的话,猎杀狼人,自然要仰仗二位的武艺,二位本就是这阵型体制之外,又何来的罪过需要宽恕呢?”

    “既如此,那就谢过纳什少爷理解了。”

    于是,本应身为队伍当中装备最终顶在最前的盖伦,却随着林德一起暂时留在了阵中心的纳什身旁,不过其他人也都知道盖伦的实力,对此不会有所异议。

    另一方面在阵列的最前端,雷拉格与很是不情不愿的伦克撤回到了第二序列当中,按照指挥要求,他们两个并非顶在前面的重甲盾墙,而是属于中间填漏补缺的轻甲战士。对此,伦克是颇有些微词的,在他看来,只要他挥舞起一双板斧来,即便是他的结义二哥盖伦举着重盾,也未必能够近得了他的身,两面大斧的攻击就是他最好的防御,所以他才应该是最有资格顶在最前面的人,单凭身穿皮甲就认定他防御不行,这简直就是个笑话。

    “雷拉格兄弟,你说气不气,咱哥儿俩实力最强,却不让咱们顶在前面。”

    “伦克三哥,你先别急躁,换个角度来看,我们处在第二队列,有第一队列抵挡住魔兽的攻击,紧接着可就是该我们负责反击魔兽了。”

    “嗯,你这么说倒是挺有道理,听你这句话,我的心情好了不少。”

    伦克一边回应着雷拉格,一边手里也颠了颠一双板斧,算是认可了雷拉格的话,准备好在第一队列挡下魔兽攻势之后,立马进行反杀攻击。

    三条体格巨大的狼魔兽,忽然就从前方冲了过来,狼魔兽速度迅猛,并且庞大的身躯也赋予了它们相较于人类非常强大的扑杀力量,一瞬间便压倒了身穿铠甲手持盾牌的第一队列,巨狼的两只前爪将一片人全部摁倒在了地上,张开血盆大口,将其中一个人类的头颅咬破,鲜血溅出。

    “快!后面的人上前堵住,不要让魔兽突破我们的防线,巩固防守!”

    原本被凶恶的巨狼吓得惊慌失措的人们,在听到了主家充满信心的指挥之后,立马遵从执行起来,后面的人顶替前面的人,形成了新的防线。

    看到新的一堵人墙又重新挡在了自己的身前,伦克忽然觉得,着金戒家族的纳什少爷,分明就是在瞎指挥!只守不攻,这不就是等着被动挨打吗?

    雷拉格也感觉到了情况不妙,纳什的这种指挥方法,完全就是纸上谈兵,这些冒险猎人,原本就是习惯于自己小队的配合行动,纳什却强令他们拆开原来配合默契的小队,组成一个臃肿死板并且相互陌生的大队伍,自己放弃了游击包围敌人的优势。不仅如此,随后的让人补充防线,则更是一招败笔,轻甲战士的防御能力本就不如重甲,组成人墙之后机动灵活降低,防御也不够强度,分明就是在自剪羽翼。

    这样下去,怕是必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