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玄幻奇幻 » 青眼龙裔 » 第二百三十六章 不穿甲胄的骑士

第二百三十六章 不穿甲胄的骑士

    当传令兵带来加里德领主的指令时,雷拉格并没有随着阿卡拉、伊拉雅等人支援前线,而是前往了骑兵的队列当中。

    “法师先生,您……竟然还擅长马术?”

    “嗯,而且我自认为,和骑兵一同行动,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效力。”

    “但这次行动是全军出击,所有骑兵都要参战。”

    “我知道军队里有一定数量的备用马匹。”

    “这样毕竟太不稳妥了!”

    对于法师跟随马军作战,骑士长大叔可是十二分的心里没底,要知道那位军师大人,当初可是还没有出发便险些从战马上摔下来的,自从那次以后,雅各布军师大人就非常讨厌骑兵。而且军营当中唯一的一辆豪华马车,并不是加里德领主乘坐的,而是这位雅各布法师乘坐。

    所以当这名佩剑的黑发法师来骑兵队列时,虽然看得出来这法师身手不俗,但骑士长首先想到的还是拒绝。

    这时,一位骑着雪白色战马,身穿饰金轻钢甲,肩披白色斗篷的金发女骑士乘马而来。

    “骑士长阁下,就让这位法师先生虽我们圣骑军一起行动,您看如何?”

    “爱莲娜将军?既然是您的要求的话,那么我这就给这位法师先生配制战马。”

    既然是爱莲娜保举的人,骑士长自然不会不给面子,而且骑士长对爱莲娜的称呼,也不是“剑姬”,而是将军。在日常文化当中,将军一次常常泛指军队将官,而在军营之中,将军则是绝对荣誉的称号,是士兵们对一位将官品格、勇武、治军、佣兵能力的全面肯定与尊崇。

    凭爱莲娜的军功、战绩和实力,绝对当得起骑士长这一声“将军”的称呼。

    “阿尔杰,你去马厩牵一匹战马出来!”

    骑士长向自己的扈从命令道。

    “法师先生,请问您是需要一身皮甲还是锁甲?”

    骑士长心思缜密,毫无纰漏地察觉了雷拉格身上并无完整甲胄的事,便列举了两种适合骑兵的轻甲出来。不过,骑士长并未列举孤狼领重甲铁骑所身穿的重装板甲,因为无论是对于雷拉格的身材体型,还是对于他的法师职业,重型板甲实在是感觉过于天方夜谭。

    至于像爱莲娜以及光明圣骑军所穿的这种,质量比锁甲还轻的轻型板甲,这是要用精钢、皮革以特殊工艺制作而成的奢侈装备,军队制式生产,既花不起这个昂贵成本,孤狼领也没有掌握这种特殊工艺的锻造大师。这种轻钢甲,算得上是一种光明教会所特有的装备,外人很难仿制得出来。

    “虽然这种说法有些自负,但是我想,对于我来说,甲胄的象征意义比实用意义更大,毕竟我是一名法师,不是吗?”

    雷拉格玩了一个小小的语言游戏,在重甲骑兵们听来,雷拉格是在表达,自己只是跟随骑兵行动,躲在队列中间,所以几乎用不上甲胄。不过,雷拉格所表达的实际意思,却是在说爱莲娜,对于他们这等身手的人来说,甲胄真的不是用来抗伤害的。

    对此,爱莲娜笑而不语,她的饰金轻钢甲,确实是至今没有被敌人划到过几次,不过马战不同于步战,倒也难说雷拉格能不能足够适应马上的行动。不过,既然雷拉格不愿意穿甲胄,那么她倒也不介意自己多分心照顾他一下,毕竟凭她的本事,率领骑兵队在敌军中穿插,倒也算不得多大难度,她完全能分得出这个心力来。

    “好吧,既然您这样坚持的话。”

    骑士长大叔有些无奈地答应道。

    不一会儿,阿尔杰便牵来了一匹战马,这是一匹黄色鬃毛的白马,个头与其他骑士的战马相仿,不过比起爱莲娜的白马来说,神气上却是差了不少。

    “法师先生,这匹白马的名字叫做黄毛,很好记的。”

    敦厚健壮的青年扈从说明道。

    “嗯,有劳了扈从兄弟。也有劳了,黄毛。”

    雷拉格从阿尔杰的手中接过缰绳,抚摸了两下马儿的鬃毛,对黄毛说道。与战马建立了初步的沟通交流之后,雷拉格灵巧地翻身骑上马来,双腿夹紧马背,适应了一下骑马的感觉。

    说起马术来,其实雷拉格自己也是难免有些赶鸭子上架的急促,因为严格意义上说,这是他第一次自己骑马。虽然在此之前,戴安娜曾经带过雷拉格一次骑马,阿卡拉也教过雷拉格如何驾驶马车,但要说真刀真枪地骑马,雷拉格这才是第一次。

    骑马与驾车其实有着很大的不同,只有骑上马以后,雷拉格才意识到这其中的巨大差距。骑马时,与人协调的是马,是活物;驾车时,与人协调的是车,是死物。要想与活物达成足够的协调,比起死物来,确实是难度上要高出不少。

    不过,建立在足够多的经验之上,再加之雷拉格自身的灵巧身手,要想勉强骑乘一匹马,还算不得太大的问题。

    “跟我回队列去吧?”

    “谢谢了,爱莲娜。”

    “我相信你的实力,也相信你的判断。”

    爱莲娜调转马头,朝着光明教会圣骑军的队列走去,凭她和坐骑白马之间的默契,仿佛已经是人马一体了一般,甚至不需要她过多地指挥,雪白色的战马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雷拉格有些担心,自己这般的生手,怕是需要好多个大动作的指令,才能让马儿明白自己的意思,与爱莲娜必定是会形成鲜明对比,周围的骑士们肯定是能看得出自己小小的出了一个丑。不过,算了吧,出丑就出丑,自己本身就是新手,这毕竟是事实。

    出乎雷拉格意料的是,当爱莲娜调转方向时,黄毛还不待自己的命令,便十分灵性地跟了上去,这其间的默契配合,仿佛雷拉格一个念头,黄毛就会知道一样,比起骑术老手来,完全不逊半分。

    雷拉格伸出左手,轻轻拍了拍黄毛,表示自己的善意。

    回到圣骑军的队列当中时,爱莲娜回头看了一眼雷拉格,看上去挺像模像样的,似乎是真的不用她特意照顾一般。

    有些不巧的是,回到队列还没过多久,加里德领主的突击指令也随之而来,全体骑兵都动了起来,使得爱莲娜没有再多的精力去揣测雷拉格,只好先跟随大部队一同催马前进。

    当骑兵从侧翼迂回,赶到地精潮流的中间时,左右两翼的骑士长各自下令,按照加里德领主的指示,于此处朝着敌军队伍当中穿插。

    即使是马车行驶,也会产生一定的惯性,更何况是骑兵突进?

    尤其是重骑兵,一旦奔驰起来,由于身披重甲的缘故,所以惯性非常大,如果进行急转弯等动作,甚至会出现集体践踏,或者甩掉马头等惨烈情况。因此,重骑兵迂回转弯,总是会兜一个大圈。当然,也正是因为重量大的缘故,虽然重骑兵灵活不足,但冲击力和破坏力,绝对是强势的。

    相比于重骑兵,光明教会圣骑军这种轻骑兵,就不会有那么可怕的惯性,骑士们凭借精湛的骑术,完全可以无视那些惯性,做出许多高难度的急转急刹等动作。当然,没有那么强大的惯性,自然也就没有了重骑兵那么强的冲击力。

    所以这两种骑兵,究竟孰强孰弱,并不是一个绝对的定论,全靠各自的将帅见仁见智。

    像加里德领主,就是在把精锐轻骑兵,当成普通重骑兵来使用。不过,这未必是加里德认为轻骑兵战力不如重骑兵,而是因为,加里德布置的战术中要用到重骑兵,而不是轻骑兵。

    冲入敌军当中之后,爱莲娜率领着圣骑军,各自挥舞着长剑长枪,所到之处经过的地精尽数击杀,不留一个活口。如此精准的杀戮,是被惯性过度支配的重骑兵,所绝对做不到的。重骑兵所过之处,往往一个人只来得及击杀那么一两只地精,便因为强大的惯性,而不得不随着战马前进。

    因此,重骑兵打过去之后的地方,虽然无论是多强的敌人,都会被打得惨不忍睹,但是其中往往总有那么一两个机灵幸运的,躲过了一劫,从枪刃和马蹄中躲过一劫。当然,这个比例往往只是百分之一不到,因此在宏观上来说,只要重骑兵队列足够的稳定密集,那么同样不会留有活口,重装马蹄的践踏会给骑士们补刀。

    只是地精,这种体型过于矮小的种族,这种时候矮小瘦弱,反而成了它们的一种保护。即使是进入癫狂状态,只知道不要命地冲锋,但是它们实在是太小了,对于身材高大健壮的重装骑兵,骑着高头大马作战,很容易就会在过程中看走眼,让地精从自己的马蹄之前钻过去。

    对此,重甲骑兵也只能表示遗憾,仅此而已了,因为他们确实没办法顾虑那么周全。

    当爱莲娜正领着圣骑军,对癫狂地精展开精细杀戮的时候,忽然听见雷拉格在叫她。

    “爱莲娜,能否听我一计?”

    “雷拉格?”

    爱莲娜回过头来,却见雷拉格左手握缰绳,右手持剑,长剑精准地刺杀近处每一只地精,看样子真的是不需要她的特意保护,在马上作战同样灵活自如。

    “带领着你的圣骑军随我来,我们朝着这个方向突破一下。”

    雷拉格一边说着,手中长剑解决掉身旁最后一只地精,然后朝着右前方横向斩出一道湛蓝色火焰的剑气,火焰魔法迅速清开了一片地精并指出了方向。

    好家伙,魔法师对敌人的群体杀伤技能,果然是战士们羡慕不来的强大能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