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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缝七针

    我有一次上班,不小心,确切的说是比较倒霉吧。

    当我想过一个玻璃门的时候,手轻轻一推,那扇玻璃门居然破了,整面的倒了下来,我看着铺满一脚的玻璃渣子,还没反应过来时,旁边的同事在那里哇哇大叫起来。

    原来我的手在突突冒着血。

    整个左手全是血,分不清楚伤口在哪里,场面很是血腥。

    我很镇定的来到了水管那里冲了冲,一看原来是我的小小指和掌心受伤了,同事拿来了纸给我捂住,心想没事的,一点小伤,大惊小怪的。

    可是事实并不像我想的那么的简单,捂伤口的纸,一叠换一叠,血就是止不住。

    食堂里的师傅说,还是抓紧去看看吧,别是血管除了问题。

    我本来是不想的,因为-还要花钱,那毕竟是下班了,公司给报不报,还不知道呢!所以就想着忍忍吧。

    后来还是去了趟医院,缝了七针。掌心两针,我的小小指缝了五针,那么细的一个小指头,缝了五针,到现在这个手还不太听使唤。

    出了医院的门,我就犯愁了,该去哪里。

    经理是想叫我回家养着,毕竟这次不是一般的小伤,这个伤口很深,得要养段时间才行。

    可是,我是真的不想回家,走在路上,我的心里七上八下的,不知道给何去何从。

    生活真是一团麻。

    下一秒真的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也许是惊喜,也许会是惊吓。

    我叫经理回去了,自己一个人走在街上。

    不知道自己该干嘛!

    有时候感觉老天对我,很不公平。

    会懊恼,会气氛,会不甘。

    可是有用么?

    没有。

    生活还在继续,只要你在这地球上活一天,呼吸一天的空气,

    就要学会面对生活中的一切问题,

    有时候是简单的有解的,有时候是复杂的,无解的。

    找了一个石凳坐了下来。

    胳膊被吊着,

    别人看起来好像是多么严重一样,

    来回的路人,会投来异样的眼光。

    仔细一看,原来是脚面上也有没有处理完的玻璃渣子,

    还有点血丝在往外渗。

    原来脚也受伤了,

    自己竟然毫无察觉。

    我拿出小灵通,

    在那里翻来翻去。

    看看有谁可以收留我。

    有了,

    一个好多年前的朋友。

    还记得我们那会是怎么认识的呢?

    好像是她要被分到别的酒店,

    她不愿意,

    我挺身而出,替她去了分公司的酒店。

    所以,我们就成了朋友。

    其实有的时候,缘分真是一个奇怪的东西。

    友情也是一个简单的不能在简单的情义。

    从那以后,因为我的一句话,

    我们成了朋友。

    她很内向,

    和我一般高,

    长得微胖。

    电话通了,

    我们没有寒暄客套,

    我就真奔主题,

    说我没地方去了,

    希望她可以收留我。

    她很痛快的就答应了,

    告诉我做几路公交车,

    我就过去了,

    没有买礼物,

    更没有买什么水果.。

    因为我没有钱了,

    在医院花了我五百多,

    经理说发工资给我报,

    所以是我自己先垫上的,

    我现在就像是一个流浪的人,

    无钱,无家,

    肚子饿的咕咕直叫,

    因为我还没有吃饭,

    如果是吃饱了在受伤也可以吧,

    真是闹心。

    我来到了朋友的小区,

    那是她姥姥的房子,他们年龄大了,就去了子女的家里,

    是一个带小院的楼房,大约60多平吧!

    院子里种了很多花,

    我很喜欢,

    有个小院子,可以在院子里乘凉,

    种点花花草草,

    这是我最喜欢的房子,

    里面有有两个卧室,虽然房子看起来很陈旧,

    但是很温馨,

    她有男朋友了,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子,

    我也认识,

    因为我们以前是同事,

    白天他们上班,

    我自己在家还算自在,

    可是他们在家的时候,就会有些不自在。

    那个时候我这个电灯泡,真是一个一千瓦的,

    可是我没有办法,

    因为我是一个流浪的三毛,

    只能如此了,

    除非我想露宿街头,

    上班的时候,就想着能歇歇就好了,

    可是真的这样歇着了,

    还是想念上班的日子。

    不过,我的朋友对我真的没话说,

    很是贴心,

    我的心里真的很宽慰,

    有几个这样的知心朋友真的很好。

    到现在,十几年过去了,

    我们还有联系,

    我们还是朋友,

    我们认识十六年了,

    真是很难得,

    虽然不是天天可以见面,

    但是不管日子在久,

    一通电话,

    我们还是一如既往的开心,

    后来经过了一些事情,

    我发现,

    朋友真的可以比血缘更靠谱,

    我为有这么多好朋友,

    而感到,

    开心

    满足。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周,我的手也可以拆线了,

    我就告辞了,

    这么久的电灯泡,

    做的,真是不痛快,

    上班以后,手还是不那么的灵活,

    经理就让我穿上旗袍,干起了迎宾,

    就负责开开门,爬爬楼,

    不用碰水,工作很轻松,而且到点上班,到点下班,

    从次,我就开始了干起了迎宾的工作。

    工资也可以,就是穿得旗袍,有点开大叉,

    走起路来,

    不是太习惯,

    总感觉腿上就那两层布,

    不太靠谱,

    所以就拿针缝了几下,

    还算凑合吧!

    就这样,我们从夏天的旗袍,穿到了厚厚的呢子旗袍,

    一年就要过去了,

    可是这个时候,酒店又出事了,

    可以说是很惊魂,

    那天早上,不知什么原因,保安和送酒的小哥吵起来了,

    小伙子都比较冲动,吵着吵着就动手了,

    我们的人多,所以把送酒的两个小伙子打跑了,

    可是过了一会,店里来了三个小伙子,手里拖着大长刀,那可是真的刀,开了刃的,足有一米长,

    直奔店里来了,见到男的就坎,我当时就吓傻了,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还是另一个迎宾把我拉到一边。

    就这样进来出去,没有几分钟,我连他们的样子都没有看清楚。

    我们的店里一片狼藉,受伤的好几个,那可真是刀伤,很深,很长。

    等警察们走了,伤员们走了,我们才缓过神来,

    沿着血一直走到楼上,楼梯上,走廊里,房间的地上,沙方上,到处是血。

    我们都瞎蒙了,这种场面只有在电视上才见过吧。

    那个时候的古惑仔里才会演,现实生活里出现了,可真是胆战心惊。

    所有的人都没有心思上班了,都在那里议论纷纷,人心慌慌的。

    说什么的都有,可是我是一句都没有听进去,估计那会我的魂可能还没有归位的吧。

    这一天每个人的心都不在肝上,浑浑噩噩的。

    每个人的性格都不一样,那处理方法肯定也就不一样,但是我觉得做什么事情之前,是应该在心里过一遍,想一想,值得么?至于么?

    接下来的几天,大家还都在恐慌当中,发生了一件事以后,我得思绪才被拉回来了。

    迎宾就我们两个,我们都是很敬业的,一般是不会请假的,可是有一天,那个小美女,没有来,我就觉得很奇怪。

    等到她来补假条的时候,我才不大好意思的笑出了猪叫声。

    原来是她受伤了,她的伤在鼻子嘴巴中间也就是人中的那个地方。

    皮磕没了,那块皮肤鲜红鲜红的,造型就像一个小日本一样。

    问起原因我也是无语了。

    原来是她和男朋友出去玩,骑得是自行车,两个人闹起来,女的骑着,男的在后面使劲催,可能是催过火了,前面有个石头,

    撞上了,女的直接在车把那里飞出去了。

    我们一般遇到危险的时候,都是拿手先着地,护住脸或者头。

    可是这个小美女就不同了,人家是把手来个展翅高飞,脸朝地支撑,你说,这不就把脸给磕吐露皮了。

    她的脸上,嘴巴,牙龈,都伤了。

    吃饭都很困难。

    每天就是吃点蒸的软软的东西,或者是喝点稀得。

    看她的样子真是很痛苦。

    哎,人生啊!

    不易。

    且活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