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女频频道 » 如何面对一个恋爱脑霸总 » 第一百七十八章 惊世参王

第一百七十八章 惊世参王

    如果说“奇女子”这三个字有具象化的存在的化,那么凌澜,就是人选的最佳注释。

    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凌澜,出生在中原某个偏僻而穷困的小山村里。

    做为家庭里出生的第八个孩子,第二个女儿,凌澜一出生,就被实在养活不起她的父母,交给了一个来村里收丹参的老参客,带走养育——

    在送她走的时候,她的父母也是为她周全考虑过的:第一,这个老参客的情况,他们也是熟悉的,已近年近七十的人了,却因为生活不定,一直没娶妻生子。早两年,也就是建国前,战乱时,他还年轻,为了一口活命的粮食,就跟着师父往辽东走参,没少落下伤病残痛。因此才改了往中原收丹参的。

    他的脑子聪明,也颇识些字,手里更因为多年南来北往走参带货,没少存住些家底的,所以孩子跟着他,是一定不愁吃喝,甚至将来这个女孩子长大了,只要肯好好奉养他到老,嫁妆和遗产,都是不愁的。

    第二,老参客自己也说了,他是不想要男孩儿的。男孩儿的心太大,也太野。再说他这两年也没少收徒弟,奔着养老挑的男娃儿,可到了到了,也都是有了媳妇忘了爹。既然这样,索性不如再养个小的女娃儿。自己拉扯大,总是能收些香火情。

    第三,老参客说的,他自己也愿意做中原人,不打算再往外走了,就打算落根在离小山村不远的县城里。这样一来,孩子长大了,亲生的养生的父母都在。他呢也多结了门亲——事实上,如果不是他早年落下的一些病根,让他无论如何也得找个离医院近的地方定居,他是很愿意就留在这个看起来穷,但人情味儿十足的小村子里,买块地方盖个房子养老的。

    事实上,老参客在养了这个孩子,并借着自己的姓给她取名叫凌兰之后,他也是做到了初始承诺的那些事情的——直到,后来某个特殊时期开始,老参客为了躲避一些麻烦,跟凌兰的亲生父母商量着,要带她往南去几年,躲一躲。

    凌兰的亲生父母,是不知道老参客身上有什么麻烦的。他们只是觉得,你当初承诺好的事情,是不能变的。所以不答应。

    但老参客心硬,见她父母不答应,就索性面儿上承诺好好好,转头就悄悄把自己手里偷存着的,原本想留着,给自己保最后一口气用的,一根400年的老山参,并同一张交代自己去处,请他们谅解的信留给了凌兰的父母。

    托他的福,凌兰生父母的大儿子和三儿子,也是凌兰亲生的大哥三哥,那时识了不少的字,也读了几年小学,于是就将信念给了父母听。大儿子尤其忠厚正直,且跟着老参客也没少见识好药材,于是一眼看出,那只参须长得比他们家炕还长的山参,是老参客原本打算拿来保命的东西。也是能引来一场灭顶之灾的奇宝。

    凌兰生父母立刻明白了老参客的心思——这样的时候,这样的东西带在身边,不但不能保他这条命,说不准还会反过来害死他跟尚在襁褓里的凌兰。再加上他到底是要违反诺言了,心里对他们也是有愧的。

    于是,索性将这枝足以惊动当时整个中国的奇珍异宝,押给凌兰的生父母,一来万一他们父女俩人遇到什么想打这宝贝主意的,这宝贝不至于让他们受害,也能保全。二来,也是对凌兰的生父母表达一个信任,托付,和承诺的意思——我信任你们,所以把自己保命的宝贝,这辈子奔来最珍贵的东西,交给你们,做为带走你们女儿的抵押。

    这样的打算里虽然带了些算计,可凌兰的生父母一想,他也是真怕宝贝牵连到了孩子。于是心里一软,就再也没追究,并嘱咐了两个儿子不许外传之后,就将这株老山参装进盒子,藏在了一个只有他们二老知道的地方。

    接下来的故事,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转折,或者争宝夺珍的奇险——老参客带着凌兰,一路平平安安地回到了他的家乡——

    粤省,惠州罗浮山脚下的一个小乡村里。

    而凌兰就在这个小乡村里,度过了她的童年时光。直到她10岁上,老参客终究没有熬过去最后一个冬天,于是将她托付给自己远房侄儿,留下一笔足以让她一辈子吃穿不愁的钱给远房侄儿,做为养大凌兰并让她上学读书的赡养费用之后,交代远房侄儿一定要好好照顾这孩子,并在将来设法送她回到亲生父母身边之后,溘然长逝。

    不过,熟知自己侄儿脾性的老参客还是留了一个心眼儿,只将那支山参的事情,交代给了女儿凌兰知道。并还告诉她——如果她的远房堂叔遵守诺言,好好养大,并将她送回亲生父母身边,那山参就分他们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二,凌兰跟她的亲生父母,一方一半,也足以保她后半辈子衣食无忧——

    毕竟,那时全球拍卖价格最高的一枝野山参,也不过是80多年,成色尚且不如那只野山参根须,不到八两的样子,就已经有无数海内外华人,愿意花200万人民币的天价,将之收入囊中……

    而老参客留下的那只野山参,可是他在建国前于长白山侧岭最深处采出的。不仅根须俱全,炮制得当,更难得的是,它可是足斤足两,足足二十八两的400年老参……

    这样的好东西,在那个改革开放初期,全球珍稀中药材市场正火热爆发的年代,就算被拍出一个过亿的天价,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毕竟,参过百年可称王,过了三百年,老人的话儿,那可就成了参仙了,在当时的港岛大富豪眼里,这样的东西买回来是要当传世镇族之宝的,不仅可保家族百年兴旺不衰。

    更重要的是,港岛富豪间一直有个传言,他们相信参仙乃是地仙之首,又统御诸般天材地宝,天生就有招宝纳财的本领,甚至比貔貅这类神兽,更容易吸金纳财,且财聚不败……

    所以这样的东西,港岛大富豪们,一旦知道了,是必定要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拿到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