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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前线

    得知他的来意。大楚的琉璃制品多是摆件,工艺复杂,且价格高昂。因为瓷器陶器的技艺高超且价格低廉,基本上也没什么人研究造琉璃的事。

    摆件什么的,没用还占地方。

    她当时和匠人说,其实自己想要的是透明的玻璃,也就是无色的。不知道现在进展如何了。

    其实即使制出来了,也有一个成本的问题在里面。

    先不考虑土地的长度与宽度了,能种粮食蔬菜的,当然越大越好了。再说,高度的温度,人在里头总要能站立吧,毕竟还需要除草施肥之类的。

    若只是实验性地小打小闹,只能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那就太奢侈了。

    她真的无比想念塑料薄膜了,虽然会污染环境,但是之后也研制出一些可降解的塑料制品。

    “真羡慕书里头的穿越女和重生女,人家想造玻璃就造玻璃,想做火药就做火药。随便进个山都能找到宝贝,哪像我只能捡蘑菇。这蘑菇也挺好的,只可惜也没法子种。”林思月摸着胖胖的毛,道:“我每天醒来就觉得自己在浪费粮食,白瞎了多年的教育,别说一开始的雄心壮志了,现在与之前有什么改变吗?”

    “冬天还是种不了地,大虎他们这几日又不怎么说话,小心翼翼地生怕粮食不够吃,我就把他们赶出去了。青青拿了根绳子,把花花栓在院子里,就怕它被人家偷走吃了。”

    “我以前觉得,冬天多好啊,家里头有暖气,外头下着雪,我在里头看着电视,吃着火锅。市场上的菜永远都是新鲜的,想吃的新鲜水果也能买得到。”

    林思月叹了口气:“我都不知道,有一天,我竟然会这么讨厌冬天。”

    也许选择种植之后,人就无法回归丛林生活了。

    地窖里头放了一些过冬用的粮食与腐坏时间较长的蔬菜。看着后院已经长出来的几根绿色的尖尖,她才稍稍放下心来。

    看着这几株小小的尖尖,林思月咽了咽口水,想起一道大蒜炒咸肉来。

    冬天当然要做腌菜了!只有咸肉不满足的话,酱肉也是可以的。

    除了腌制猪肉,还可以腌鸡鸭鱼。不过她一直不喜欢咸鱼的口感。

    甚至还可以腌点小咸菜,萝卜缨子和雪里蕻,就着稀饭还是挺下饭的。

    她还喜欢吃萝卜干和咸鸭蛋。

    突然觉得之后的工作量会很大。

    正这么想着,她似乎听到了熟悉的声音:“逍遥散人?”

    林思月这才回过神来,看见来人,她镇定反问道:“逍遥散人是谁?”

    萧景云听到她的回答,明显松了口气:“你不知道,当然最好了。”

    “这散人真人的,不知道是世外隐居之人还是炼丹求长生的道人呢?”

    “都不是。”萧景云笑了,可也不多做解释:“我今日出城办事,路过庄子,便想着来看看。”

    其实是因为滇南也建了座制衣坊,价格还低廉。都城制衣坊制出的毛衣,因此积压了很多,卖不出去。他怕这件事会影响到林思月。

    虽然之前两人闹得有些尴尬,但对于他的关心,林思月还是接受了。

    她想了想,试探性说道:“昨天我在山上寻了些菇子,都是没毒的。殿下若是不介意,就留下用饭吧。”

    她妈曾经教过她这样的待客之道:那就是客人上门,总不能赶人家,这个时候最好就是邀请人家留下来吃饭。

    心里有点数的,一般都会推辞离开,知道该结束了,这时候即使再出声挽留几次,人家也是一定会走的。至于没有出言拒绝的,那就是早就打好了在这里吃饭的主意,就认命去准备吧。

    “好。”萧景云没有拒绝:“你怎么还自己去山上,做这些杂事?”

    林思月却被问得有些懵了:“哪个普通人家不是这样过的呀?”

    “若是奴仆不够,你想要几个,我就能给你送几个过来。何必还要自己做这些事?”

    “殿下是天家勋贵,走到哪儿都有人伺候着。可是,我好像不行。”

    哪里有人生来就想做奴仆呢?

    她理解萧景云,因为他的生长环境会认为这些事实在是平常,但林思月觉得她不可以。

    萧景云无奈道:“我好像又说了些让你不高兴的话。”

    “我没有不高兴,我也知道,殿下是担心我辛苦。”林思月试图让自己把话说得委婉一些:“只是,我没有金贵到可以不动手指的地步。”

    “说来不怕殿下笑话,我研习农事,是想让人都能吃饱肚子。摆弄地里头的事情,我不觉得丢人。”她反而害怕自己沉迷享受,会成为好逸恶劳的人。

    “你不觉得自己金贵,可我并不觉得是这样。”至少,他还会担忧她。

    林思月垂下了眼:“殿下喜恶分明。表达喜恶的方式也简单,纯粹靠您的嘴皮子。实在是让人感觉您下一刻就会变脸消失不见了呢。”

    闻言,萧景云似是被噎住了,好半响才说:“你不喜欢,我下次便不说了。”

    林思月突然觉得他有些可怜,自己干嘛一时冲动挖苦人家,看他的样子,她反而有些后悔。

    “是我说话冲动了,还望殿下海涵。”她有些犹豫地解释道:“我一听见您说夸我的话,就忍不住想顶回去。”

    “您设想一下,要是现在的季小姐夸您,您是什么感受呢?”

    萧景云顿时明白了:“烦躁,想把她赶出去,让她离我远些。”

    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的萧景云白了脸色:“抱歉。”

    “您还是比季小姐好多了。不过,也许是我没有利用价值吧。”林思月自嘲道。

    毕竟今日萧景云还上门试探她来着。

    萧景云觉得自己该说些什么,比如他真正的想法。

    “文心书坊前阵子出了一本叫“少爷复仇记”的话本,里头比你当初给出的制衣技艺还要齐全。那书坊的掌柜说是去了外地文心书坊的分铺。是梁岳带头查的案,查出写话本的逍遥散人是一名女子。”

    他解释道:“若只是话本,那当然无事。坏就坏在,滇南也有了一家制衣坊,成衣价格比都城的还要低廉。而他们是叛贼。”

    “这里头的利害关系,我不解释,想必你也能明白。我担心你会因此受到牵连,所以才找借口前来看你,想知道你到底是不是逍遥散人。”

    “如果你不是,当然最好了。如果你是,我就要想法子替你遮掩一二。我哪里是想利用你?”

    得知他的来意,林思月也不是不动容,她甚至心生出一股后悔来。

    她不经有些内疚道:“抱歉,是我没控制好情绪。殿下和我说这些,会不会给自己惹上麻烦?”

    “我总告诉自己,就把你当做寻常的人来对待,也许我这样也不对,应该是对您尊敬。可是,我不是圣人,不能完全忘记前事。我同您道歉,日后尽量避免,还望殿下您能海涵。”

    “南边战事不好,是以我的婚事又被拿来做了文章。”萧景云苦笑道:“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感觉,只知道这件事并没有出乎我的意料。”“他们都说,只要将人娶回来,就能有十万大军当做陪嫁。没有比夫妻更紧密的关系了。”

    林思月道:“那便恭喜殿下了,愿殿下您能早日娶得贤妻。”

    “你这句话到底是出于真心,还是违心之言?”

    当然是真心的,可她还未开口,萧景云便急急打断了她:“真心也好,假意也罢,我萧景云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我已自请前去平叛,后日就走。”他的声线平稳:“你在都城,也要多加小心。制衣坊那边的事,不要多管。”

    他递给她一块玉牌,交代道:“真碰上了解决不了的事情,就拿着这玉牌去找梁岳。我听青青说,你要开学堂,就你写那狗爬的字,真要把学堂开起来,那不是误人子弟吗?”

    “殿下胡说什么呢?”听着他一条条地叮嘱,像是再也回不来一般,林思月鼻头正酸着,被他这句话又逗得有些无奈。

    她不免有些担忧:“刀剑无眼,又要同室操戈,殿下明明是可以不去的。何苦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了?”

    “那是因为,我想明白了,我若留在都城,永远都做不了自己的主,不如在外头自在。”

    “您一定要去吗?”

    “圣旨都已下了。”

    前世,她的三爷爷就是在战争中被侵略者杀害的。家里人害怕受到牵连,都没人敢去收尸,最后只得做了一个衣冠冢。

    如今萧景云说得这般轻松,她难免还是会有些难过。

    不光是他,只要是相熟的人,她也会有同样的感情吧。

    “既然要去,也要准备齐全。”她不免唠叨了些:“滇南毒物多,要带些常用的药材。也不要随意吃那里的蘑菇,更不要吃不认识的植物。”

    “当然,最好尽可能地减免伤亡,不要打扰普通的百姓。还有,要小心细作,季大人身居高位,都会为他们卖命。对付一般人,也许他们就更有法子了呢?”

    她有些犹豫地说道:“之前,殿下说过,季小姐也去了滇南,那您就更要小心她了。”

    她不仅知道,还在滇南见过,只是不能说,只能这般提醒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