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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第三人和钱(债的保全和担保)

    其实这一章本应该昨天就写完的,但是,昨天那个内容我真的是搞得想死了,虽然思维导图做了出来,但是没有把小说写出来。

    闲话少说,今天,学习的是债的保全和担保。

    也就是保全和担保。

    一看,保全是什么意思啊?

    中国人对东西或事物命名都有意通意,所以,字面上理解即可。

    不过,先讲述,保全的法律解释。

    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了防止因债务人(欠了钱的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借钱给别人的一方)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借钱给别人的一方)代替债务人(欠钱还没还的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而债的保全表现为两种,一种是债权人的代位权,二是债权人的撤销权。

    对于代位权,做最简单的法律举例解释。

    我欠了你的钱,而我弟弟欠了我的钱,你起诉了我无力偿还,你得知了我弟弟欠了我的钱,于是,你向法院申请了代位权,跃过了我,直接向我弟弟追索偿还我的债务。

    其实就是,跳过了我,问我弟弟要钱,也就是代位权。

    我是债务人,你是债权人,我弟弟是次债务人(第三人)。

    而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概念呢,就是当债务人怠于(磨洋工)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了损害的,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也就是,你,成我,直接问我弟弟要钱,中间省去了我)。

    所以,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就有。

    债务人,对次债权人享有到期债权;

    债务人怠于(磨洋工)行使其到期债权;

    债务人已陷入履行迟延;

    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而行使,必须是以自己名义,通过诉讼程序,以保全债务的必要范围,实现代位权。

    看完到这里,是不是对于债的保全,和债权人的代位权,有了一定的了解。

    这是一个深入浅出的道理。

    下面,讲述债权人的撤销权,同样先举例分析,让人看得懂。

    打个比方,什么是撤销权?

    比如,我欠了你一百万,你是我的债权人,我是债务人;而我名下有一套价值一百来万的房子,如果这时候,我以无偿转让该财产,或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格转让该财产,致使你的债权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这时候,你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我(债务人)的行为,恢复我的责任财产,让你的债权得到确保。

    其实呢,也就是我想偷奸耍滑,但是你发现了,你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我的这种行为,就是撤销权。

    所以,法律上的概念,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而这两个,就是债的保全的重点。

    下面讲一讲,什么是债的担保。

    顾名思义,名词的字面意思。

    是指确保债权得到清偿,而设立的各种法律措施。

    既然是担保,就肯定是有东西。

    于是,担保的种类有(人、物、金钱、反担保)

    前面三个,应该都容易理解,第四个,反担保是什么?

    打个比方,担保公司,为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而某公司把房产抵押给了担保公司,这种,就是反担保,也就是第三方的担保人。

    那么担保的方式?

    有五种,分别是:保证、抵押、留置、定金、质押。

    之前讲过了担保物权,包含了三个。

    下面讲述的内容,就是保证和定金这两个。

    保证,这里是指第三人(上面举例)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其债务时候,该第三人按照约定或规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

    所以,第三人就是保证人。

    而定金?

    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交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者代替物。

    我去,为什么这长?

    还是简单的说吧,就是保证金,有了钱的保证,你就会乖乖的履行,要不履行,那不好意思,钱你就别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