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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代为上阵(诉讼代理人)

    各位阅读此书的读者们,你们好!

    还是再提一下反诉,它是足以抵消本诉的,才是反诉!

    今天,老爸难得在家,就谈了一下律师的情况。之前是因为接了一个广西的刑事案子,所以就没在家,而具体是怎么处理的,没告诉我,说是学刑事诉讼的时候就知道了。最近,又遇到了一个民事方面的,施工导致他人房屋受损的案子,就是把对方新修的房子搞出了多处裂缝,说是能从缝隙里面看到外面,具体的赔偿没有说,但是这个案子已经向法院提起了诉讼,4月1日星期一,在基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我爸问我去不去,说是公开审理此案。

    我犹豫了一下,没有去。

    为什么?

    一去一回就是一天,我就不要写东西了。它可不是在市里,倘若在市里那就好了。(以后还是有机会的)

    后来,又了解到了之前存在一个错误问题,就是打离婚官司的费用,我说低了。他说现在哪里是三千啊,最少都是五千......

    不过,现在的离婚率有点高。我今天看到一个民政局的2018年的结婚登记情况,看到湖南的后被惊到了!(43%)

    是不是感觉有点高?

    100对里面,竟然有43对?难怪!

    后来,又看了下面的点赞最高的评价,评论婚姻这个情况:本来,婚姻的经济学意义,是在于可以降低生活成本,可是,中国社会的现状是相反的。(有没有这种感觉?因为我爸也说,现在离婚官司越来越多)

    知道什么意思吗?

    婚姻是双方共同承担经济支出。

    打个比方:本来一个人一个月花300块交电费,现在好了,有了另一半共同承担,一人出一半一共300块,这样,就减少了相对支出。(什么都是一半对一半,减少了各自的对应支出,从而增加了整体收入)

    不过,现在好像不是那么回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讨论这个了。(收住!赶快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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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概述】

    我们来简单学习一下今天的内容,不是很难,所以,我才有闲心去聊些别的东西。

    这个东西并不是很难,比起昨天的那个,我感觉这个真的是浅显易懂。

    也就是,诉讼代理人,代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且具有诉讼行为能力。(你可以理解为,一般情况下,会有律师出现,但是具体是怎样,我们下面学习一下,也就明白了)

    之前的民法,我们是学过代理的,这,也是代理,如果还记得代理的话,这个就真的是很简单很简单。

    之所以存在这个民事诉讼代理制度,是为了更好,更公正,让法院正确审理民事案件。倘若当事人话也讲不完整,说得不明白,审判人员也搞不清楚,到时候有失公正,就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就不好了。所以,这种情况下,就会找律师。(如果是法定诉讼代理人,那么一般情况下是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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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诉讼代理人】

    诉讼的代理人,有两种,第一种是法定诉讼代理人。

    如何理解这个东西?

    我们回想一下,为什么是法定?还记得法定继承这个概念吗?(触发机制)

    这里也是,触发机制。

    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人,被称为法定诉讼代理人。

    (简单来说: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会用到法定诉讼代理人)

    因为无民事或限制,所以,才法定。也类似于就是当事人,是一种全权代理。(比如,监护人,父母)

    不过,起诉或者应诉,必须是以当事人的名义进行,最后的判决,针对的是当事人,而不是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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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诉讼代理人】

    这个,如何理解?

    其实,它是在法定诉讼代理人的基础上,存在的代理人。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它的定义就是这样。它是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可能法定诉讼代理人、或者当事人各方面的诉讼能力和技能不足,发表的观点不够准确,让审判员无法弄清具体真实情况,所以,就委托懂行的人,帮忙代理本案)

    所以,它是在当事人、法定代理(表)人的基础上进行的委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有: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它的权限是(当事人)授权的,只能在授权范围内实施诉讼代理行为。

    如果,授权委托书上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则,视为一般代理)

    最后说一下出庭的情况!

    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诉讼的,本人可以不出庭;

    但离婚案件,必须本人亲自出庭!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就是否同意离婚提交书面意见。

    ——完——

    (作者:我扯到的那个婚姻,到底是什么?其实,就是婚姻比原来更趋向收益与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发展,那么也许婚姻在火速终结。你想,都快一半了(43%),这什么概念啊!北上广是直接就是了。不过,也有在法院打了离婚诉讼,最后却没有离婚的!是不是很惊讶?还能这样吗?法庭,是一个神奇的地方。我还得去搞懂一下全权代理的具体内容含义,我怎么感觉,好像学了,难道我给忘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