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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国家责任(七)

    继续学习。

    国际法中,最最最重要的主体还是谁?答案肯定是国家啊。

    因此,当要求国家承担国际责任的时候,有一个条件,就是行为归因于国家!!

    也就是说,一个行为得算到一个国家头上,你才能够要求这个国家承担责任。那么,到底哪些行为是归因于国家呢?

    第一个,国家机关包括中央或者地方,国内或驻外;

    第二个,其授权行使政府权力的其他实体;

    第三个,实际上代表国家行使的人的行为;

    第四个,别国或国际组织交给一国支配的机关的行为;

    第五个,叛乱运动机关的行为;

    第六个,一个行为可以归因于几个国时,相关国家对于各自相关的行为,承担单独或者共同责任;

    最后,非代表国家行使的个人的行为,不是国家行为,但是对于某些特定人员,首脑、外交部长等,由于其对外交往中的特殊地位,对于他们以私人身份从事的不法行为,国家一般也承担相关的责任。

    (说实话,我看得也萌闭的,真的,爱,我也是服了。不过,这里有需要解释的东西,一般情况下,我解释的东西,最好要能够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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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个是什么呢?

    【叛乱运动机关的行为】

    也就是说,被承认为叛乱运动机关自身的行为,是有可能产生国家责任的。但是,不产生目前所属国家的国家责任,而产生由叛乱运动机关自己形成的新国家的责任。

    换句话说,就是国际上如果有什么叛乱运动机关厉害了,改明儿自己成立了新国家,那么责任就归它这个新国家了。

    打个比方就知道了。

    2014年的时候,大家可能都听过马航事件,但是,我要说的不是失踪了很多人的那个事件,说的是马航17,也是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的。是什么情况呢?就是从荷兰飞俄罗斯的途中,经过了乌克兰的上空,却没想到,有点不太顺利,被下面一个导弹击中了。当时候,就把这个马航17打成了一堆残片。(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可能大家都只听说过那个马航。)

    其实,当时候的背景是这样的,乌克兰的境内有两个地方出现了亲俄派,乌克兰政府把它称为反政府叛乱运动机关。而在三月份的时候,乌克兰就对外宣布说,我乌克兰境内出现了反政府叛乱运动机关,已经控制了本国部分地区,丧失了对它的控制权利。

    然后在7月15日的时候,马航MH17就被导弹给打下来了。(别说,我都觉得有点无语)

    而后,得到了消息联合国就立刻组织了一个调查机关,去调查,这个导弹到底是谁打的!

    不过,因为当时乌克兰政府军和反对派都在交火,而在之后的调查中,就知道了。这个导弹部不是来自于政府军,而是来自于叛乱运动机关。(我的天,这以后坐飞机都要先看经过哪里,顺便查查经过的国家,看有没有发生什么内部矛盾,不然这前车之鉴,得要命啊这是!这是真的用大炮打飞机啊!)

    所以,结合上面的内容,我们就知道了吧?

    改明儿这个叛乱运动机关成立了新国家,就要对你叛乱期间的行为负责。可是,这个却是一个悲哀的事情,因为就目前而言,没有任何人对它承担国际责任。(为什么?)

    乌克兰政府说,导弹真不是我发的,是我国境内的叛乱运动机关发的,没有国家责任。(这个是成立的!)

    但是,当荷兰、马来西亚去找叛乱运动机关问承担责任的时候,叛乱运动机关回答,你是承认了我是新国家了?可是,这哪里能够就这样承认新国家呢?所以,叛乱机关就说,那我承担不了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所以,我们需要记住的一个点,那就是最开始前面的那个,被承认!!!(还有就是,必须是宣布叛乱行为在前,侵害行为在后。)

    这个乌克兰已经在前面做了宣布,那就是等于告诉了广大世界的人民,你们要小心,经过我们国家的时候,你们最好小心一点,我们国家有叛乱运动机关,还没有解决完毕,如果飞飞机,还往这个上面飞,可能会加重自己的命中率。

    唉,所以,我感觉,还是多关心一下各国的新闻吧。(毕竟,有些事情我们还是能够避免的!对吧?)

    我们知道了,一个国家宣不宣布,承不承认本国境内有叛乱运动机关,对外面这些人,我们这些人的警示作用是不一样的。

    如果一个国家说,本国没有叛乱运动机关。那么我们是不是觉得这个国家旅游资源不错,觉得这个国家和平安定的不行了,旅旅游,玩一玩,商务交往一下都可以。

    而这个时候,去了之后被叛乱打死了,而我们事先并不知道,事后这个国家如果说是叛乱运动机关做的,不是我做的,你觉得这合理吗?这明显就是推卸国家责任。

    (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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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一个问题,那就是第七个,最后一个。

    个人行为是否产生国家责任呢?

    其实,只需要记住四个人,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外交使节。在国外以私人身份从事不法行为,也归因于国家责任,当然,公务身份就更是了。

    因为,他们的一切行为,都是代表了一个国家。

    而其他人呢?

    看其行为是否是履行职务。

    ——未完待续——

    (作者:说实话,学到三国法这里的时候,我已经基本明白了法律到底是什么,该如何去做。法律看起来很难,实际上,的确很难!从国内法到国际法,我发现心路历程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我不知道读者有没有改变,但是我个人的确发生了改变。改变了什么呢?其实,就是小眼界。我们看一个东西的时候,也许只看到了表面的东西。但是学了法律之后,我看待东西和事务,就不会看得那么表面。这个原因,是因为我学美术养成的审美,一眼看过去,就能看出是个什么样人。但是,这个不准确,因为当我真正知道了很多事情,了解真正的东西后,我再去看我所见到的,有种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感觉在里面了。)

    我好像又在吹牛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