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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诛杀蓝贼

    天色渐暗,但城内却是闪耀不已。

    由于人员的变多,俞州城的夜市也是分外热闹。

    灯船自俞川缓缓驶过,上面挂满了五光十色的各异明灯,伴着岸边摊贩的阵阵吆喝,倒是有些佳节时日的模样。

    灯光在荡漾的水面上波光粼粼,有妇女孩童将莲灯轻轻推至河中,无数道细小的光芒随那灯船汇成光的海洋,随波飘向淮江。

    虽是江湖上的大战前夜,但对于百姓来说,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祥和。

    孩童的嬉戏,女人的欢笑,男人的喝彩,交织成画,一幅画满国泰民安的画。

    但有光的地方,必然有黑暗的存在。

    人民嬉闹外的一处角落,一位身配宝刀的黑衣人默默站定,两位类似装扮的黑衣男子躬身抱拳。

    两位黑衣人齐声道,“既然如此,属下已是知晓,这便回去禀报首领。”

    刀客颔首,不等他说什么,那双黑衣人已是消失在了黑暗之中。

    忽有凉风吹过,惊起了枝头落鸦,发出阵阵哀鸣。

    刀客蓦然回首,只见自己身后三丈处不知什么时候已是站了位黑衣人,一位气势非凡的黑衣人,他只站在那,便是叫人压迫得喘不过气来。

    云层飘过,月光倾泻而下,照出了这黑衣人的双眼,那是一对火红的双眼。

    一双如鹰一般的厉眼。

    夜鹰淡淡道,“你是在通风报信?”

    刀客漠然道,“是,也不是。”

    夜鹰道,“若你想害他,我便不会放你走。”

    刀客道,“你不会对我出手。”

    夜鹰冷冷道,“你又怎能笃定?你现在可是深受重伤。”

    “若现在杀你,用不了一成力。”

    刀客没有说话,一瘸一拐自顾经过了夜鹰,在与他并行的那一刻,淡淡道,“你连她死的时候都不敢出手,你又怎会对我出手?”

    砰的一声,夜鹰一手击打在树上,飘下了无数落叶。

    他的眼睛睁至极限,不断地晃动着,像是受了极大的刺激。

    仇虎的这句话显然是直击了夜鹰内心最深处的脆弱,那是他一生中最后悔的事情。

    仇虎瞟了眼这落魄的杀手,便是摇摇晃晃逐渐远去。同为天字号杀手,他夜鹰会被这“情”困至终身,但他却不可以。他要一直往前走,不顾一切地往前走,纵使自己身残,也要成为好“他”期望的样子。

    他要向“他”证明,抛弃他,将会是“他”一生中最后悔的事情。

    夜晚的角落很冷清,但更冷清的,却是人心。

    这里很冷,但那偏远幽静的义和庄此时却是出奇的热闹。

    义和庄乃是城中布衣帮的一处据点,可纳数百人之多,因百里大侠号召,布衣帮也是慷慨提供场所。

    从这里又足以看出百里大侠之威望,但又有说法布衣帮是在正义盟的帮助下才取代了消亡的丐帮,并一跃成为八大门派之一,所以其才会对百里正气言听计从。

    不过江湖之事真真假假,林林总总也是图一乐,既是要听,也需要自行判断是非。

    沈时昔与叶杏子在书童的带领下来到了这庄园门口,与管事之人打过招呼后便是进入大堂落座。

    庄园大门内乃是一处小院,此时正有些闲不住的江湖好汉正在切磋武艺,见沈时昔这年轻男女进入,他们也是倍感新奇,不禁思考这样的娃娃竟也会被邀请至此,莫非是何方少年英雄?

    穿过院子便是大堂,堂中满是熙熙攘攘,各路汉子相谈甚欢,或举杯畅饮,甚是豪迈,或互相吹捧,略显世俗,或捶胸顿足,想立一番事业。

    虽说这些都是散人英雄,但沈时昔却是对他们一个也不认识。白衣乃是官宦世家,虽一心向往江湖,但与真正的江湖好汉相交甚少。而这些汉子虽有看似正直的布衣英雄,也有不少看似不善的粗人糙汉。

    有些人表现得过于放纵,这让沈时昔有些不太舒服。

    这些人并不是白衣的目的,他来此,只为了见一见那传说中的天下第一高手,百里正气。

    沈时昔落座的时候便察觉到了一些不太和善的目光,他从中感受到了轻蔑,感受到了好奇,甚至感受到了一丝邪恶。

    沈时昔叹了口气,他不知道百里大侠为什么会召集那些人来此,这里面的有些人看上去显然不像是什么好东西,莫非是当真无人可用了?

    突有袒胸大汉冷哼一声,眼睛虽没有看向少男少女,但却是朗声道,“百里大侠也不知怎么回事,竟将那乳臭未干的小娃娃都叫了过来,莫非是想让我们给他把尿?”说完,不少人一阵哈哈大笑,显然他们也是对沈时昔不屑一顾。

    白衣却是淡然,只浅浅微笑,他们看不上自己,自己却也未必就看得上他们,便是道,“我当是什么人在说话,原来是不知哪来的粗头大汉,长得挺壮,却有着狗眼看人低的坏毛病。”

    那大汉也不怒,冷哼一声道,“你爷爷我乃是大力神牛洪都成,你是哪户人家少爷?细皮嫩肉的来此也不怕被人吃了去。”

    沈时昔不愿与他们为伍,便不算再回话,这时坐在一旁的一位年轻人却是缓缓道,“什么大力神牛,在这卧虎藏龙的义和团,你就算是龙,那也得盘着。”

    洪都成斜眉道,“又是位公子哥,怎么,这义和庄是打算搞个诗词歌会?你又是什么人?”

    年轻人笑道,“在下不才,承蒙江湖人厚爱,被唤作江北三少之一的青鸾少,张星。”

    此话一出,立刻有不少人摆出一副原来如此的模样,也有人连连赞叹道,“原来是江北三少,久仰大名,今日一见,果然气宇非凡。”

    显然江北三少在此地颇有名气,同时也是被世人所认可的年青一代之翘楚,在座的人恐怕也没有没听说过三少之名的人。

    不过沈时昔却是玩味着看向张星,叶杏子也是悄悄凑近了白衣道,“江北三少?那日野店中的那什么刘玉年,好像也是其中之一?”

    沈时昔笑道,“那日你一直埋着头,想不到场中的事你倒是清楚的很。”

    叶杏子哼了一声,喃喃道,“那刘玉年认贼作父,这什么张星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沈时昔无奈道,“他们同被称为江北三少,却也未必就是一类人,还是不要妄下定论为好。”

    再看向场中,那大力神牛倒是分外不屑,盯着那张星道,“江北三少,我倒是早就想试试你们是不是那徒有虚名之辈,却不知张公子敢不敢和我比划比划。”

    张星淡淡地笑道,“我劝你还是不要自取其辱,莫说是我,恐怕刚才那位公子,你也是全然不是对手。”

    此话一出,众人皆是看向沈时昔,议论道,“这年轻人究竟是谁?竟连江北三少都认可不已?”

    沈时昔没有理会众人的目光,本以为这张星是来替自己解围的,想不到最后还是将麻烦推至自己身上,他既在众人面前装上了一笔,又是不用自己动手,倒还真是好算计。

    大汉纠缠不休之际,沈时昔突然察觉道一抹异样的目光。那是来自角落的一道目光。

    那目光的主人好似有些孤僻,长得也甚是奇怪,四肢极其粗大,但躯干却尤其瘦小,这种比例当真稀罕。

    同时奇怪的是,这人看向自己的目光中带着一股杀意,自己应该不曾有什么仇人呀,沈时昔一时有些摸不着头脑。

    好似发现自己被注意到,那怪人假模假样地回头喝上了酒,此时大力神牛洪都成也已是来到了自己面前,一手按在桌子上,朗声道,“喂,小子,我倒是想见识见识你这毛头有什么资本能被百里大侠邀请!”

    大汉的举动打断了沈时昔的思绪,此时叶杏子又是轻轻凑近道,“沈时昔,别人这般挑衅,若你还不出手,我可要看不起你了。”

    沈时昔叹了口气,他又不是不敢出手,只不过是不屑将这头笨牛放在眼里罢了,不过狗叫唤的久了,也是有些烦人。

    白衣刚准备起身,突有人匆匆进入大堂叫唤道,“百里大侠来了!”

    此言一出,众人无不是翘首以盼,满怀期待寻声望去,连这跋扈大汉一时也是忘记眼前事,连连挤向人群。

    半晌,在众人的欢呼中,一位身披金色与红色交织的长袍中年男子面带笑容从门外缓缓走入。

    众人连声抱拳表敬,百里正气也是一视同仁,无论草莽与锦衣,皆是一一抬手回敬。

    这便是当今江湖上威望最高之人,举手投足间,满是正气凛然,谈笑风生间,皆是大侠风范。

    百里正气在众人的拥促下来到大堂最中间的位置,等到大侠摆手示意,众人这才退去落座。

    沈时昔这才看清了这盟主的脸。

    此人浓眉大眼,鼻梁高挺,脸颊像是被剑铸过一般立体,虽脸上已布满不少皱纹,但却更显正气。所谓相由心生,想必不用旁人多说,自会让你联想到这是位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百里正气哈哈坐下,这一笑声中气十足中,饱含着雄浑的内力,有些眼力见的人无不感叹此人的武功之高深。

    连沈时昔也不禁点头,这般压迫感十足,世间恐怕仅有此一人。但叶杏子却好像身体有些不适,悄悄道,“沈时昔,我有种不太舒服的感觉。”

    “哦?”沈时昔关心道,“是饿了吗?你从早上开始就没吃多少东西,小心熬坏了身子。”

    叶杏子摇头道,“不是,从刚刚开始,这里便有人让我感觉不舒服,但我看不出是谁。”

    沈时昔立马联想到方才那满是杀意的四肢粗壮怪人,心里捉摸,难道说那人莫非是来找这妮子的?

    叶杏子黯然道,“我有一种恐怖的感觉,我仿佛感觉到了我的族人,感觉到了他们的恐惧与痛苦,那种感觉中,又好像有鲜血的味道。”

    沈时昔柔情摸了摸这妮子脑袋道,“不用怕,若真有人敢在此对你出手,我定不会轻易放过他。”

    叶杏子莞尔一笑道,“谢谢你。”

    沈时昔笑而不语,这妮子虽然顽皮,但也是生得可爱,看着她倒是想起了自己的妹妹沈时依。也不知妹妹那边有没有发生什么事,自己这般偷偷跑出来,想必回去时又要被她痛扁一顿了吧。

    想到这里,沈时昔的嘴角不自觉扬起更大的弧度。

    百里大侠在与众人寒暄之后,也终于是正式开了口。

    百里正气道,“诸位英雄好汉。既然你们来到此地,那必然已是知晓我此举的目的。”

    “那是自然。”一手抱哨棒的男子应声道,“为百里大侠这样的真英雄做事,我庄云燕自然是第一个上。”

    百里正气赞叹道,“不愧是‘岭北一棒’,果然是位真汉子。”

    百里正气继续说道,“如你们所见,昨日快马帮遭不知名人物杀害,我却没有其他人手来对付这凶手,只得劳烦各位英雄。”

    江北三少之一的张星道,“不知这凶手,百里大侠您可有何头绪?”

    百里正气道,“不瞒各位,其实我已经发现了这犯人。”

    大力神牛洪都成道,“是谁?”

    百里正气一字一句淡淡说出,“就是我们如今的对手,那恶贯满盈的蓝衣帮之副帮主,花火!”

    “什么?竟然是他?”

    此话一出,众人顿时议论纷纷。

    “蓝衣帮果然恐怖如斯,竟凭一人就能灭了这快马帮全帮?”

    “连副帮主都这么强,那他们的帮主可还了得!”

    “竟敢在百里大侠眼皮底下杀人,当真是无法无天。”

    “他们帮中还有众多高手,连那前魔教四大天王之一的破金鼠都被收录其中,看来这仗恐怕也不会打得太容易。”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之时,竟开始有了一股退意,这可是大战前的禁忌。于是百里正气连忙打气道,“他花火虽然武艺高强,但毕竟只有一人,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诸位英雄加在一起那可不止四拳,而是四百拳!有这四百拳,纵使他花火能上天入地,也只怕是插翅难逃!”

    “好!大侠说的好!”立马有人击掌喝彩道,“百里大侠说的对,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就算他花火是条龙,我们也要扒了他的筋!”

    一时间,众人又是信心满满,皆是大声欢呼,仿佛还未战便已经取得了胜利。

    突然有道清脆声音打断了众人的欢呼与百里正气那满意的微笑。

    “既然大侠发现了他,那为何不亲自解决了他呢?花火阴险狡诈,我们纵使人多,但武艺差得远了,也只怕是难以碰到他一丝一毫。”

    寻声看去,说话的人安静坐在角落,乃是一位英姿飒爽,红衣高马尾的巾帼女子。

    洪都成不屑道,“哪来的娘们,竟在大侠面前这般放肆,赶紧回家生娃娃去吧,免得在这里丢人现眼!”

    话毕,不少好事之徒也是纷纷嘲笑,但这女子却是不急不恼,只用那双清澈的眼神注视着百里正气。

    但那些好事者却是蹬鼻子上脸,嘲笑的更加欢乐,叶杏子率先是忍不住,便是回嘴道,“怎么,女人就不能说话了?你难道不是你娘生的?你娘不是女人?还是说你是哪来的野种,没见过女人?”

    洪都成大怒,他本就见这两位娃娃不爽,现在这女孩又当众辱骂自己,已然是怒目圆睁,撸起袖子便是要好好教训他们,但百里大侠却是连连摆手道。

    “各位稍安勿躁,还没遇上敌人,自己就乱了阵脚,成和体统!”大侠发话,话中之分量使众人立马安静了下来。

    百里正气看向那角落女子道,“这位女侠,我不亲自去抓那犯人,乃是有苦衷的。”

    “什么苦衷?”高马尾女子问道。

    百里正气停了一会儿,缓缓说道,“其实,就在你们踏入义和庄的那一刻起,我们与蓝衣帮的大战就已经拉开了序幕。”

    “什么?”众人大惊,“不是说至少也要明天才会开战吗?”

    百里正气淡淡道,“所谓兵不厌诈,要想赢得漂亮,那么奇袭是必不可少的!”

    江北三少张星喃喃道,“所以说百里大侠不亲自动手,是想保存体力去对付那蓝衣帮的神秘帮主?由我们代劳也是因为各门派的人已然全部出动?”

    百里正气道,“正是如此。如今花火不在蓝衣帮,乃是逐个击破的大好时机!”

    “如今你们,可是大战胜负的关键人物!”

    此话一出,所有人无不肃然起敬,心中顿时热意满满,想不到自己有朝一日也会成为那左右江湖风云的关键人物,众人想到这无不振臂高呼,只等百里大侠的一声令下。

    酒暖灯烫,但最热是人心。

    百里正气看向众人炽热的目光,嘴里铿锵有力道,“那么事不宜迟,花火此时正在城西外十公里处,让我们诛杀蓝贼,还这江湖一片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