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其他小说 » 二十载有余 » 三

    然姥爷骂的是王逊父亲那边的人。姥爷怒目圆睁,吐沫飞溅,骂累了便突然流起了眼泪:狗儿这个娃可怜啊!王逊看到这一幕虽然无法理解姥爷的情绪,但至少他知道并不是什么好事。王逊还会好奇,为什么大人们总是喝酒,然后就变了副模样似的。酒是不是一种变身器呢?类似于召唤泰罗奥特曼的东西?

    王琴也是个命苦的女人,离婚是女人最不想看到的事情吧。自己的青春,时间和精力都浪费在了一个酗酒、暴力的瘾君子身上。王琴一无所有,精神上也受到了极大的创伤。。王逊的小姨、舅舅们都经常安慰妈妈。受伤害最大的难道不是王逊吗?他还这么小。王逊从小就能感觉得到,自己在这个家仿佛是多余的。他心里已经暗下决心,长大后要远离这个家,要去很远的地方。

    这件事是王家的大事了。每逢佳节,家人们坐到一起都是讨论这件事,王逊还小听不懂他们讲的是什么,但是他能隐约听出来这就是关系到自己的,而且总是说自己不好。

    王琴是个邋遢的母亲,不给王逊洗澡刷牙买新衣服。这些最基本的生活能力都没有,这使得王逊比周边的同龄人邋遢很多。打满了补丁的脏衣服和一双臭脚丫子是王逊的标配。好在这一片区域的孩子们都不是特别富裕,王逊还能跟他们玩到一起。

    王逊是个极其自卑且没有底气的人,

    心理学上讲,你有怎样的童年就会有怎样的人生。

    王逊以后会有怎样的人生呢?

    王逊总是吃不好饭,因为家里总是吃一天三顿一样的饭菜,或者上一顿的剩菜。在那个时代的中国,每家每户的条件都差不多。王琴是那个年代走出来的大学生,毕业后留在了事业单位工作,她有一份工资,可是她就是不愿意花费一些钱在改善家庭生活上,是个确凿的守财奴。仿佛钱财是她唯一看得见的实在。可能是害怕离婚对女人带来的灾难,王琴总是极其吝啬以备不时之需。

    看着桌子上因时间长的剩白菜,王逊已经吃了很多次这个菜了,胃口也已经腻了,白菜煮熟般的平淡无味,尊一实在是没什么胃口,所以经常是喝一碗粥,硬是吃一个馒头填饱肚子。所以尊一一直身体不壮,瘦骨嶙峋。

    姥爷还问过王逊为什么不想吃,王逊仍旧没有回答。他还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他甚至连自己活着是为什么都开始思考了。平常人思考到这个问题,应该是遇到了挫折困苦,以青春期的学生为多。如果没有思考到这个问题,这样的人一定生活得充实幸福。可王逊才五岁啊,本该是快乐玩耍的时光他却有这样的困惑。

    因为家里的餐桌上从来没有新鲜的蔬菜和水果,王逊一直以为水果和蔬菜是富裕人家才吃得起的,他也不习惯吃这些东西。王逊爱吃肉,虽然几天餐桌上才能出现一个鸡腿或者鸡翅,每一次他都流满了口水,夹起来一小块肉,就着满嘴的口水咽下去,因为贫苦教会了王逊节俭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