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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前往,狮城

    谢尔达接到突发的紧急任务,搭乘来时的武装直升机,返回白夜城。

    狮城与利西达利有着远遥的路程距离,步行至少需要三十多天。

    水长清想了想,那可不切实际!

    三十多天,他的任务早失败了!

    骑木勺鸟吧!

    艾尔登是这么建议的。

    木勺鸟是一种陆行鸟类动物,类似鸵鸟。

    体型巨大,有着一身金黄色的绒毛,脖子很长,头很细小,顶上还有一小撮或绿,或红的毛发,极其擅长奔跑。

    通过这撮毛发,可以分辨它们的性别,绿色是雌性,红色则是雄性。

    相对来说,雄性也会更壮硕些,体型也是分辨性别的参考性之一,但不一定准确就是了。

    具有飞羽,能飞,但只能飞行一小段距离,常常使用滑翔方式进行高空落地。

    尖锐的长喙,是用来剥开利西达利硕大坚果的利器,因此在利西达利圣山的山脚下,生活着许多木勺鸟。

    木勺鸟性格较为温驯,要驾驭它,并不是难事。

    水长清拿出里皮事先准备好的蔓青桑叶,这也是木勺鸟最喜欢吃的叶子。

    吃了蔓青桑叶,能够使它的心情更稳定些。

    它往下脖子,用尖喙衔住水长清递向前的蔓青桑叶。

    一块两块三块四块……

    直至将水长清手上所有的蔓青桑叶,尽数含在下颚。

    接着,它伸直了脖子。

    “咕噜…”

    水长清看见它的脖颈上鼓起一个小圆球,顺着脖颈,往下落。

    它似乎很满意水长清的行为。

    将头顶上那撮红色的毛发,靠在水长清的脸上,蹭了蹭。

    里皮看见这一幕,欣慰地慨叹道:

    “我敬爱的王,里皮看得出来,这只雄性的木勺鸟,很是喜欢您!”

    “是吗?呵呵!”

    水长清痴痴地笑,一只手漫无目地,轻抚着木勺鸟的那小撮红毛。

    木勺鸟也是一脸沉溺在极度愉悦的世界中,无法自拔的表情。

    被喜欢,总是好事!

    “师傅,我有必要提醒你!”云亦可已经上了木勺鸟背,她双手握着木勺鸟的脖颈,神情有些不怀好意,似笑非笑地说道:“木勺鸟头顶上的毛发,不仅仅是性别的象征。也是……”

    “也是什么?”水长清追问道。

    “也是它们用来交配的地方!”

    说完,云亦可笑了起来。

    水长清一听,立即收手。

    才发现手心上沾了些粘稠的液体。

    他不敢闻,也不敢想。

    急忙将手心放在皮衣上来回搓了好几遍,但也难掩脸上嫌弃的神情。

    水长清顿时不想骑上这只木勺鸟。

    临时临急准备了三只木勺鸟,也只够水长清,里皮以及云亦可各骑乘一只。

    多余的也没有,再去诱捕一只,得花上点时间。

    水长清等不了。

    木勺鸟似乎也很期待。

    “嘎嘎嘎!”

    它一边叫,一边蹦跳着。

    算了,就这样吧!

    人总会在某一时刻,脑海中会在适合的时间,闪过一道极其容易放弃某个重要决定的想法!

    而往往这种想法,会立刻执行,也会立刻奏效,甚至会立刻出现结果,不分好坏!

    真是奇怪!

    水长清翻身一跃,上了鸟背,里皮则需要用到垫脚木箱,才能爬上鸟背。

    一只成年雄性木勺鸟站立着的双腿,都要比一个成年马诺族人还要高。

    精灵使者潘帕拉站在稍远处。

    她还是赤着脚。

    这里可是丛林!

    她一路跟着过来,不硌着慌?

    但这显然不是水长清应该关心的。

    他面向潘帕拉,问道:

    “你不和我们一起走吗?”

    潘帕拉浅蓝色的眼瞳扑闪扑闪的,她平静地说道:

    “精灵是上神的使者,不会干预任何种族的决定与行为。”

    勇者大战魔王,主角团里定然是少不了,一个顶配的“奶妈”,潘帕拉的治愈能力是水长清亟需的。

    准备好的措辞到了喉咙眼上,又被水长清生吞了回去。

    咄咄逼人不是他的本意。

    “走吧。”他无奈地说道。

    “王,老臣将在利西达利,随时候命。”艾尔登双手举起木杖,接着重重砸向地面,立下誓言。

    “愿马诺上神与你同在!”潘帕拉闭上眼睛,低着头,十指相扣,默默祈祷着。

    与艾尔登与潘帕拉分别。

    水长清领着云亦可与里皮,骑着木勺鸟高速穿过卡玛斯列大森林,往西江去,狮城就在那个方向。

    ……

    狮城,玉狮兵团。

    房间内,身穿白色长衫,黑色皮裤,棕色皮鞋的男人,在圆桌前来回渡步,不时还抡起拳头,砸自己的手心,发出“啪啪啪”的声响。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男人叨叨着。

    坐在圆桌边上的男人,披着黑色的大衣。

    他不紧不慢地拿起茶杯,另一只手在杯子边,轻轻煽动,先将茶香送入鼻腔,随后才浅浅抿一口。

    “哈……”

    “嘶……”

    “茶香清雅,茶味甘甜。”

    “好茶,好茶!”

    那人听见他悠然自得地发出松懒舒适的声音,顿时青根凸起,骂道:

    “好他妈的茶!”

    “猖獗的昌人,竟然摸过我们前线,跑到狮城来了。”

    “你还有心情喝茶?!!!”

    “前线那帮,也是废物,这都能被他们绕过来。”

    但男人没有生气,反而又给自己续上了一杯,说道:

    “你要不要,也喝一杯?”

    他这是在火上浇油,那人气汹汹地走前来,夺过他的茶杯,猛地摔碎。

    “诶呦!”

    “你干嘛呀?”

    “这可是花了我不少钱,买回来的古董茶杯。”

    “心疼死我了!”

    那人的呼吸声越来越响,胸脯的起伏也越来越急促。

    “你这叫活该,整天捣鼓这些没用破烂玩意,现在敌人都要打到眼皮底下。”

    “狮城的主力军又调去了前线!”

    “你说怎么办?”

    男人叹了口气,一边蹲着,小心翼翼捡起碎渣,边说道:

    “要我说,云天老爷子,你再着急也没用!”

    “我们狮城兵力空虚,敌人守在二十公里外,足足有七八天,你知道他们为什么迟迟不进攻?”

    “那一定是因为,还没有收到进攻命令。”

    “换句话说,就是我们的前线部队还处于优势,回撤支援也快。他们才不敢贸然进攻!”

    云天点点头,呼吸平缓许多。

    是他自己着急了。

    “那也要想个法子。”云天接着说道:“小鸣探报,能看见的,有十架珀斯洱,至于还有没有藏着的,不清楚。”

    “而且,他还探到,敌军大本营里头,有奇狼雇佣团的影子!”

    男人听到奇狼雇佣团的名字,并没有回话。

    沉默地将才茶杯的残块扔进垃圾桶里。

    接着,他深吸一口气,抬起了头。

    没有人知道,他此时此刻,脑海中究竟在思索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