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前往,狮城
谢尔达接到突发的紧急任务,搭乘来时的武装直升机,返回白夜城。
狮城与利西达利有着远遥的路程距离,步行至少需要三十多天。
水长清想了想,那可不切实际!
三十多天,他的任务早失败了!
骑木勺鸟吧!
艾尔登是这么建议的。
木勺鸟是一种陆行鸟类动物,类似鸵鸟。
体型巨大,有着一身金黄色的绒毛,脖子很长,头很细小,顶上还有一小撮或绿,或红的毛发,极其擅长奔跑。
通过这撮毛发,可以分辨它们的性别,绿色是雌性,红色则是雄性。
相对来说,雄性也会更壮硕些,体型也是分辨性别的参考性之一,但不一定准确就是了。
具有飞羽,能飞,但只能飞行一小段距离,常常使用滑翔方式进行高空落地。
尖锐的长喙,是用来剥开利西达利硕大坚果的利器,因此在利西达利圣山的山脚下,生活着许多木勺鸟。
木勺鸟性格较为温驯,要驾驭它,并不是难事。
水长清拿出里皮事先准备好的蔓青桑叶,这也是木勺鸟最喜欢吃的叶子。
吃了蔓青桑叶,能够使它的心情更稳定些。
它往下脖子,用尖喙衔住水长清递向前的蔓青桑叶。
一块两块三块四块……
直至将水长清手上所有的蔓青桑叶,尽数含在下颚。
接着,它伸直了脖子。
“咕噜…”
水长清看见它的脖颈上鼓起一个小圆球,顺着脖颈,往下落。
它似乎很满意水长清的行为。
将头顶上那撮红色的毛发,靠在水长清的脸上,蹭了蹭。
里皮看见这一幕,欣慰地慨叹道:
“我敬爱的王,里皮看得出来,这只雄性的木勺鸟,很是喜欢您!”
“是吗?呵呵!”
水长清痴痴地笑,一只手漫无目地,轻抚着木勺鸟的那小撮红毛。
木勺鸟也是一脸沉溺在极度愉悦的世界中,无法自拔的表情。
被喜欢,总是好事!
“师傅,我有必要提醒你!”云亦可已经上了木勺鸟背,她双手握着木勺鸟的脖颈,神情有些不怀好意,似笑非笑地说道:“木勺鸟头顶上的毛发,不仅仅是性别的象征。也是……”
“也是什么?”水长清追问道。
“也是它们用来交配的地方!”
说完,云亦可笑了起来。
水长清一听,立即收手。
才发现手心上沾了些粘稠的液体。
他不敢闻,也不敢想。
急忙将手心放在皮衣上来回搓了好几遍,但也难掩脸上嫌弃的神情。
水长清顿时不想骑上这只木勺鸟。
临时临急准备了三只木勺鸟,也只够水长清,里皮以及云亦可各骑乘一只。
多余的也没有,再去诱捕一只,得花上点时间。
水长清等不了。
木勺鸟似乎也很期待。
“嘎嘎嘎!”
它一边叫,一边蹦跳着。
算了,就这样吧!
人总会在某一时刻,脑海中会在适合的时间,闪过一道极其容易放弃某个重要决定的想法!
而往往这种想法,会立刻执行,也会立刻奏效,甚至会立刻出现结果,不分好坏!
真是奇怪!
水长清翻身一跃,上了鸟背,里皮则需要用到垫脚木箱,才能爬上鸟背。
一只成年雄性木勺鸟站立着的双腿,都要比一个成年马诺族人还要高。
精灵使者潘帕拉站在稍远处。
她还是赤着脚。
这里可是丛林!
她一路跟着过来,不硌着慌?
但这显然不是水长清应该关心的。
他面向潘帕拉,问道:
“你不和我们一起走吗?”
潘帕拉浅蓝色的眼瞳扑闪扑闪的,她平静地说道:
“精灵是上神的使者,不会干预任何种族的决定与行为。”
勇者大战魔王,主角团里定然是少不了,一个顶配的“奶妈”,潘帕拉的治愈能力是水长清亟需的。
准备好的措辞到了喉咙眼上,又被水长清生吞了回去。
咄咄逼人不是他的本意。
“走吧。”他无奈地说道。
“王,老臣将在利西达利,随时候命。”艾尔登双手举起木杖,接着重重砸向地面,立下誓言。
“愿马诺上神与你同在!”潘帕拉闭上眼睛,低着头,十指相扣,默默祈祷着。
与艾尔登与潘帕拉分别。
水长清领着云亦可与里皮,骑着木勺鸟高速穿过卡玛斯列大森林,往西江去,狮城就在那个方向。
……
狮城,玉狮兵团。
房间内,身穿白色长衫,黑色皮裤,棕色皮鞋的男人,在圆桌前来回渡步,不时还抡起拳头,砸自己的手心,发出“啪啪啪”的声响。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男人叨叨着。
坐在圆桌边上的男人,披着黑色的大衣。
他不紧不慢地拿起茶杯,另一只手在杯子边,轻轻煽动,先将茶香送入鼻腔,随后才浅浅抿一口。
“哈……”
“嘶……”
“茶香清雅,茶味甘甜。”
“好茶,好茶!”
那人听见他悠然自得地发出松懒舒适的声音,顿时青根凸起,骂道:
“好他妈的茶!”
“猖獗的昌人,竟然摸过我们前线,跑到狮城来了。”
“你还有心情喝茶?!!!”
“前线那帮,也是废物,这都能被他们绕过来。”
但男人没有生气,反而又给自己续上了一杯,说道:
“你要不要,也喝一杯?”
他这是在火上浇油,那人气汹汹地走前来,夺过他的茶杯,猛地摔碎。
“诶呦!”
“你干嘛呀?”
“这可是花了我不少钱,买回来的古董茶杯。”
“心疼死我了!”
那人的呼吸声越来越响,胸脯的起伏也越来越急促。
“你这叫活该,整天捣鼓这些没用破烂玩意,现在敌人都要打到眼皮底下。”
“狮城的主力军又调去了前线!”
“你说怎么办?”
男人叹了口气,一边蹲着,小心翼翼捡起碎渣,边说道:
“要我说,云天老爷子,你再着急也没用!”
“我们狮城兵力空虚,敌人守在二十公里外,足足有七八天,你知道他们为什么迟迟不进攻?”
“那一定是因为,还没有收到进攻命令。”
“换句话说,就是我们的前线部队还处于优势,回撤支援也快。他们才不敢贸然进攻!”
云天点点头,呼吸平缓许多。
是他自己着急了。
“那也要想个法子。”云天接着说道:“小鸣探报,能看见的,有十架珀斯洱,至于还有没有藏着的,不清楚。”
“而且,他还探到,敌军大本营里头,有奇狼雇佣团的影子!”
男人听到奇狼雇佣团的名字,并没有回话。
沉默地将才茶杯的残块扔进垃圾桶里。
接着,他深吸一口气,抬起了头。
没有人知道,他此时此刻,脑海中究竟在思索着什么……
狮城与利西达利有着远遥的路程距离,步行至少需要三十多天。
水长清想了想,那可不切实际!
三十多天,他的任务早失败了!
骑木勺鸟吧!
艾尔登是这么建议的。
木勺鸟是一种陆行鸟类动物,类似鸵鸟。
体型巨大,有着一身金黄色的绒毛,脖子很长,头很细小,顶上还有一小撮或绿,或红的毛发,极其擅长奔跑。
通过这撮毛发,可以分辨它们的性别,绿色是雌性,红色则是雄性。
相对来说,雄性也会更壮硕些,体型也是分辨性别的参考性之一,但不一定准确就是了。
具有飞羽,能飞,但只能飞行一小段距离,常常使用滑翔方式进行高空落地。
尖锐的长喙,是用来剥开利西达利硕大坚果的利器,因此在利西达利圣山的山脚下,生活着许多木勺鸟。
木勺鸟性格较为温驯,要驾驭它,并不是难事。
水长清拿出里皮事先准备好的蔓青桑叶,这也是木勺鸟最喜欢吃的叶子。
吃了蔓青桑叶,能够使它的心情更稳定些。
它往下脖子,用尖喙衔住水长清递向前的蔓青桑叶。
一块两块三块四块……
直至将水长清手上所有的蔓青桑叶,尽数含在下颚。
接着,它伸直了脖子。
“咕噜…”
水长清看见它的脖颈上鼓起一个小圆球,顺着脖颈,往下落。
它似乎很满意水长清的行为。
将头顶上那撮红色的毛发,靠在水长清的脸上,蹭了蹭。
里皮看见这一幕,欣慰地慨叹道:
“我敬爱的王,里皮看得出来,这只雄性的木勺鸟,很是喜欢您!”
“是吗?呵呵!”
水长清痴痴地笑,一只手漫无目地,轻抚着木勺鸟的那小撮红毛。
木勺鸟也是一脸沉溺在极度愉悦的世界中,无法自拔的表情。
被喜欢,总是好事!
“师傅,我有必要提醒你!”云亦可已经上了木勺鸟背,她双手握着木勺鸟的脖颈,神情有些不怀好意,似笑非笑地说道:“木勺鸟头顶上的毛发,不仅仅是性别的象征。也是……”
“也是什么?”水长清追问道。
“也是它们用来交配的地方!”
说完,云亦可笑了起来。
水长清一听,立即收手。
才发现手心上沾了些粘稠的液体。
他不敢闻,也不敢想。
急忙将手心放在皮衣上来回搓了好几遍,但也难掩脸上嫌弃的神情。
水长清顿时不想骑上这只木勺鸟。
临时临急准备了三只木勺鸟,也只够水长清,里皮以及云亦可各骑乘一只。
多余的也没有,再去诱捕一只,得花上点时间。
水长清等不了。
木勺鸟似乎也很期待。
“嘎嘎嘎!”
它一边叫,一边蹦跳着。
算了,就这样吧!
人总会在某一时刻,脑海中会在适合的时间,闪过一道极其容易放弃某个重要决定的想法!
而往往这种想法,会立刻执行,也会立刻奏效,甚至会立刻出现结果,不分好坏!
真是奇怪!
水长清翻身一跃,上了鸟背,里皮则需要用到垫脚木箱,才能爬上鸟背。
一只成年雄性木勺鸟站立着的双腿,都要比一个成年马诺族人还要高。
精灵使者潘帕拉站在稍远处。
她还是赤着脚。
这里可是丛林!
她一路跟着过来,不硌着慌?
但这显然不是水长清应该关心的。
他面向潘帕拉,问道:
“你不和我们一起走吗?”
潘帕拉浅蓝色的眼瞳扑闪扑闪的,她平静地说道:
“精灵是上神的使者,不会干预任何种族的决定与行为。”
勇者大战魔王,主角团里定然是少不了,一个顶配的“奶妈”,潘帕拉的治愈能力是水长清亟需的。
准备好的措辞到了喉咙眼上,又被水长清生吞了回去。
咄咄逼人不是他的本意。
“走吧。”他无奈地说道。
“王,老臣将在利西达利,随时候命。”艾尔登双手举起木杖,接着重重砸向地面,立下誓言。
“愿马诺上神与你同在!”潘帕拉闭上眼睛,低着头,十指相扣,默默祈祷着。
与艾尔登与潘帕拉分别。
水长清领着云亦可与里皮,骑着木勺鸟高速穿过卡玛斯列大森林,往西江去,狮城就在那个方向。
……
狮城,玉狮兵团。
房间内,身穿白色长衫,黑色皮裤,棕色皮鞋的男人,在圆桌前来回渡步,不时还抡起拳头,砸自己的手心,发出“啪啪啪”的声响。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男人叨叨着。
坐在圆桌边上的男人,披着黑色的大衣。
他不紧不慢地拿起茶杯,另一只手在杯子边,轻轻煽动,先将茶香送入鼻腔,随后才浅浅抿一口。
“哈……”
“嘶……”
“茶香清雅,茶味甘甜。”
“好茶,好茶!”
那人听见他悠然自得地发出松懒舒适的声音,顿时青根凸起,骂道:
“好他妈的茶!”
“猖獗的昌人,竟然摸过我们前线,跑到狮城来了。”
“你还有心情喝茶?!!!”
“前线那帮,也是废物,这都能被他们绕过来。”
但男人没有生气,反而又给自己续上了一杯,说道:
“你要不要,也喝一杯?”
他这是在火上浇油,那人气汹汹地走前来,夺过他的茶杯,猛地摔碎。
“诶呦!”
“你干嘛呀?”
“这可是花了我不少钱,买回来的古董茶杯。”
“心疼死我了!”
那人的呼吸声越来越响,胸脯的起伏也越来越急促。
“你这叫活该,整天捣鼓这些没用破烂玩意,现在敌人都要打到眼皮底下。”
“狮城的主力军又调去了前线!”
“你说怎么办?”
男人叹了口气,一边蹲着,小心翼翼捡起碎渣,边说道:
“要我说,云天老爷子,你再着急也没用!”
“我们狮城兵力空虚,敌人守在二十公里外,足足有七八天,你知道他们为什么迟迟不进攻?”
“那一定是因为,还没有收到进攻命令。”
“换句话说,就是我们的前线部队还处于优势,回撤支援也快。他们才不敢贸然进攻!”
云天点点头,呼吸平缓许多。
是他自己着急了。
“那也要想个法子。”云天接着说道:“小鸣探报,能看见的,有十架珀斯洱,至于还有没有藏着的,不清楚。”
“而且,他还探到,敌军大本营里头,有奇狼雇佣团的影子!”
男人听到奇狼雇佣团的名字,并没有回话。
沉默地将才茶杯的残块扔进垃圾桶里。
接着,他深吸一口气,抬起了头。
没有人知道,他此时此刻,脑海中究竟在思索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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