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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扇与诗

    “所以说,你代替我们,和那个大商会签订了长期的雇佣合约,我们名义上挂靠在商会下,由商会支付我们每次出任务的报酬?”

    夏侯樱满脸惊讶,虽然她全程参与,还是没料到事情发展的结果,有点措手不及的感觉。

    “不好吗。不属于商会成员,每个月不干活还有工钱拿,虽然不多。”

    曹霜一脸宠辱不惊,眼里却尽是“快来夸我吧”的促狭之色。

    “可是,你从哪里找来十位中阶高手。现在不就我一个。”

    夏侯樱眉头又疼得弯起来了。

    “不止你一个。”某人严肃的纠正了她话语中的错误,然后指了指他自己,“是两个。别忘了我也是6级。货真价实,遇假包赔。”

    夏侯樱听着想打人。

    “你想啊,我们建立个新组织,不可能把十位高手的名册,全挂靠到商会去。那位大人物也不允许。所以还是普通人的名册,挂靠到商会去。这就有了操作空间。”

    看火候差不多了,曹霜这才慢条斯理的解释道:“你的小弟有那么多,加上我们两个,十个人的名额就差不多满了。就我们这些人的名册,挂靠到西河商会去。这位大人物又不需要我们做日常事务,只是临时有任务,才会交代下来......任务难度是十位中阶高手难度,又不用亲眼看见是十位高手完成,这里面又有了第二个操作空间。

    ”这回是长期雇佣,想必任务不急于一时。到时大人物给了任务,我去疯人小院里拉两个,然后再花钱雇佣几个,凑个五六个高手。还不行,就使劲花钱!反正最后不用我们自己掏钱,花钱雇佣一大堆低阶的剑客,堆人数也能把任务完成......”

    疯人小院,就是“听凭风引”。

    现在该叫养老院了。应某狐狸脸的再三强调,不管在家中,还是在外面,只能这么叫,曹霜忍痛含着热泪答应。

    夏侯樱沉思了一会,觉得倒是个说法,风险也有,但可以再想办法,于是眉头舒展开:“那你平常怎么撑门面呢,说不定那位大人物突然心血来潮,想见一见你所谓的十位中阶剑客呢?”

    “聪明。”

    曹霜使劲的鼓了下掌,说道:“所以,现在就是要去讨账的时候了。要某些人不好拒绝的时候。不去上刀山火海,帮撑下门面总该可以吧。”

    夏侯樱还没明白,见前者翻白眼做了个8的手势,这才明白过来,也不生气,点头认真说道:“懂了。是你要生一窝子,去做邻居的那家。”

    曹霜直接脸色僵硬。

    。。。。。

    不管哭笑不得的某人,夏侯樱神情镇定,直接起身,在阁楼墙壁上去取下大氅,一边说道:“那又到该我出面的时候了。宜早不宜迟,我现在去柳剑师家。晚上你替我看家!”

    感叹这位的办事利索劲,望了下楼上窗户外的落日余晖,曹霜皱眉道:“今天天色已经这么晚,什么都没有准备,要不......”

    没说出口的话是,空手去拜访人家也不好,天这么晚了,不如明天去吧。

    至于看家他是懂的,5万钱数目不小,全是行布和铜币,这时候又没有什么存钱的钱庄。刚上楼的时候,曹霜就看到藏在床底下的木箱子,就是上回从书商铺里搬回来的,装铜币的箱子。其他的财物没见着,想必待遇都差不多。有钱也使人烦恼,担心遭贼,还是自己这甩手掌柜省心。

    这大姑娘天天睡在钱上!

    夏侯樱这回倒听进去了,想了一下,扑登扑登下搂,然后抱上来两床被子,扬眉道:“两件新棉被,新买的,给你在楼上打地铺了。你晚上就睡地铺!”

    一面在楼面铺草席,然后将被子平铺好,不忘细心掖平被角。

    和乖宝宝一样坐着的曹霜,叹道:“夜晚驾着马车,终是太过危险了,你怕不怕。要不我和你一块过去,路上也有个伴。”

    夏侯樱回过头,给了后者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咯噔咯噔的下楼。然后是下面传来开门锁门声,动静逐渐消失。

    。。。。。

    好了,被反锁在屋内。

    鬼都进不来了。

    就是有鬼,或者鬼祟之人翻进来,墙壁上不是还有故意留下的佩剑么。想必屋内的剑术高手,也是能轻松对付的。

    极度怕鬼的曹霜满脸无奈。

    有一句话曹霜没和她说,人不可能一辈子呆在学舍的,她也没办法通过正常的吏考途径进入官府。县城低级小吏俸禄微薄,光靠每月俸禄,养家都难,但依旧一堆人盯着这个官家的职位。清平盛世,不可能被一个女子拿去。

    这个隐患,就像自己替人代考时的假胡须,死结,并且一捅就破......所以说,这位学舍的剑术首席还是聪明,居然在学堂里足足读了五年!典型的留级生,当了三年多的首席学子,光拿好处,就是不去参加官府的考试!

    曹霜甚至脑补过背后的故事,留级生,很横,亲戚是学校董事会成员,呸,学舍的高级教师......

    她这么急切用事,想必也是看出,自己这位老弟在帮她筹划未来,主动提出去联系柳剑师。至于曹霜没拦,理由很朴素,夜晚驾着马车,后面车厢里多个累赘只会更危险。

    独自呆在女子住过的阁楼上,曹霜却没什么香艳念头。

    物质极其匮乏的当下,什么东西都是田间地里产出,顶多经过几道简单加工。普通人家,养蚕织布的虽多,家里也没什么绫罗绸缎,色彩极其单调。

    比自己那间破屋子强的地方,不过是木质家具多了很多,东西摆放整齐有序。钱箱子上面的笼床,都挂着简单的深色帷幕,或许因为避嫌和遮掩身份。

    曹霜回忆着贾母叹探春的口气:“姑娘家家的,太素净了。”

    唯一显著惹眼的,还是放在镜子台上的一把腰扇。

    当初自己赠送时,选材质选花样,费了不少心思,外观精致小巧,不同一般凡物。这也算自己的发明创造,凤毛麟角的举世独一份。可惜在县城里,没有找到什么假金线假珍珠之类。以后混不开了,凭这份手艺,扎扎屏风这类精致大物件,卖给大户人家,起码饿不死。

    花里花俏的腰扇平常没见夏侯樱使用,,原来一直放在家里。

    曹霜慢慢展开腰扇,扇面花卉边的空白位置,竟然补充了诗句。这也是当初说的,看有什么喜欢的词句,就自己写上去。

    “这是...”

    曹霜眉头一皱,看向扇面上的几行竖字。诗句不符合诗经的四字格式,也不符合楚辞格式,反倒是简单的四句七字诗,是:“昔有佳人(空白),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后面更是有大段留白,似乎没写完。

    曹霜吸了一口凉气,这不是自己以前做文抄公的那四句诗吗,过了多久的事了?

    记忆中数年前,“奈何做贼”的自己,第一次偷窥这位“卿本佳人”的剑术,被抓现行后,装傻充愣,发挥文抄公优势,现场抄袭四句来赞誉其人,意欲行此脱身之策。

    学习过秦律法后,知道言语文章极容易犯禁获罪,自己便不再做文抄公,这份死路一条的工作。后来两人熟悉后,夏侯樱也曾旁敲侧击问过这篇有没后续,被曹霜一口否认......

    曹霜自以为是一个有底线的人,遇到事抄一回也就罢了,为了刷好感继续抄后面的,不但是不尊重那位诗圣,对这位剑术出色的的大姑娘同样是份侮辱。

    痴也好愚也好。

    就像那位赠送自己剑的前辈,说的那样,不管是做人还是学剑,贵在坚持。

    曹霜合上腰扇扇面,换了扇柄朝向,放归原处。顺势摸向腰间,才释然自己那柄,带穗子的长剑没带过来,便把目光投向墙壁上的那把。

    这柄佩剑,曹霜好几次想细看,剑的主人都不让。

    每次剑的主人使用时,秋水月光的剑影,在稷下学宫看过不少珍品的曹霜,眼睛极毒,知道是把好剑。

    现在剑的主人不在。

    “算了。”

    曹霜转过身,按住内心的好奇,还是决定不去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