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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文学底蕴

    “三杨七槐十古树,一步一景一青山。”

    安之城是一个非常有底蕴的地方,古松、奇石、小桥流水、官门大院······等等,一个有底蕴的古城所具备的,在这里你都能找到。

    安之城的底蕴更体现在文化之上,随处可见名家所刻识别,更留下了不少千古绝唱。

    青石板铺成的街道之上,两旁的商铺不少已经歇业了,但门前还挂着灯笼,隐隐散发着微弱的光线。

    一个不起眼的行为,却体现着这座古城的民风淳朴,这无疑体现了一个道理:照亮自己的同时,也照亮了他人。

    在这个时代,安之城的百姓夜间生活绝对算得上丰富,在姜擎天和刘义等一众守将的坐镇之下,说是夜不闭户也绝不夸张。

    这几日安之城内有诗词大会,所以不少才子佳人和饱学之士都跃跃欲试,准备夺一个“第一才子”、“第一才女”的名头。

    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有三个人特别显眼,尤其是中间那个男子。

    一身白衣风度翩翩,五官棱角还算分明,气质也略显不俗,原本的他极其平凡,这一切都归功于修为和事业上的成功,才带给他从内而外的改变。

    男子左右两边各有一位佳人,左边一位姿色稍逊,身材却是顶级的,蜂腰长腿翘臀丰胸,配上小家碧玉的气质,让男人很有保护欲。

    右边一位美人更绝,单凭容貌就能压过一众大家闺秀,身高不输男子,身材更是伟岸,前凸后翘之上,还要加一个“巨”字,搭配上女王气质,让不少男子都产生了征服欲。

    后世当惯了屌丝的吴求此刻很享受路人投来的目光,这种掺杂着“羡慕、嫉妒、仇恨”的眼神,很是给人高高在上的感觉。

    三人并排前行,四处打量着这座古城的夜景和周围的地摊上各色各样的东西。

    忽然,秀儿感觉腰间有只手摸了过来,身体立马出现反应,如同触电般打了个激灵,下意识一巴掌便打了过去。

    “啪”的一声,吴求立马收回左手,做出满脸的委屈模样。

    秀儿羞红着脸颊没去看他,只是低头往前走。

    另一边的百灵那是何等人也,稍微打量一下二人的状态,便知道了个大概情况。

    “哎呦喂,我说掌柜的,您光摸秀儿的腰啊,是不是本姑娘的腰入不了您的眼,我比她差哪了?”

    说完百灵一手掐腰,摆出一个诱人的姿势,抛给吴求一个眉眼,看的大街上不少老爷们口水直流。

    吴求暗自念叨:“好一个狐狸精,你还真不把老子当男人是吧,逼急了哪一天真把你就地正法。”

    有些事情就像是设定好了一般,只要有一丝丝的触及,那条件发射便会立即出现,吴求心中刚刚思量完,脑海中便浮现出王妈那张肥硕的大脸盘子,对着他笑嘻嘻的说那句话:“百灵能干。”

    “心魔,这绝对是心魔!”

    吴求心中默念《道德经》,这是他修炼《无欲经》的根基,可以稳定心神。

    可不管怎么念,王妈的那张脸确实消失了,面对百灵,那句话却一直在他脑海中回荡。

    正当三人驻足不前之时,期待打破这个尴尬局面的秀儿指着前方说道:“你俩快看,前面就是“诗词大会”的现场。”

    眼神正激烈交击的两人同时转头看去,前方不远处一处高台之上,七八位在本地颇有威名的老学究端坐中央,前方一个员外打扮的中年掌事正给台下的学子们出题。

    “各位,今日第一题,便请诸位以“梅花”为题,作诗一首!”

    题目一处,就看台下是有人欢喜有人愁,腹中稍微有点墨水的已经开始思索,那些平日里插科打诨的公子们想要在心意女子面前出风头,此刻就有些为难了。

    正当大多数学子还在挣扎之际,便有一位红衣锦袍公子,开口说道:“傲雪迎冬来,唯梅独自开,不畏天地冻,只为佳人开。”

    红衣公子一诗作罢,迎来阵阵喝彩之声,尤其是身边女子们,皆是一副崇拜的表情,好像恨不得以身相许。

    掌事人面带微笑,也是鼓掌叫好道:“谭公子不愧是安之城有名的才子,能在这么短的时间赋诗一首,不负才子之名啊!”

    姓谭的红衣公子躬身行礼,笑着回答道:“张举人盛赞了,洛云才疏学浅,还望举人指教。”

    说完红衣公子张开手中折扇,在胸前扇了几下,头上发带迎风飘荡,脸上露出一副虔诚却得意的笑容。

    举人虽然算不得什么大的功名,但也不是寻常人上几年私塾,就能博得上的,有些人甚至考一辈子,也未曾摸到这两个字。

    一向深居简出的吴求自然不认得这位红衣公子,于是问道:“那个红衣公子是何人,一副欠揍的样子,着实让人讨厌。”

    秀儿摇摇头,轻声细语的说道:“秀儿也不识得这位公子,不过听他好像姓“谭”,叫什么就没听清。”

    “此人名唤谭洛云,是谭家的大公子,他爹谭德以前是朝廷的左侍郎,后来辞官便在安之城安家了。”

    相比秀儿和吴求的心情气和,一向开朗的百灵此刻却微微握拳,眼神中流露出阵阵寒意,不过很快便恢复平静。

    这一个小小的举动并没有引起同行二人的注意,吴求眉头紧锁,试探的问道:“是那个买了我家老宅的谭家?”

    吴求的过往不论是倾城会馆还是安之城百姓,很多人都很熟悉,安之城有名的“败家子”谁人不知。

    百灵点点头,也不用眼睛去看吴求,只是死死盯着谭洛云,用力说道:“你猜对了,就是那个谭家。”

    吴家老宅一直是吴求心中的一块伤病,也是他势要夺回的东西,当他看到谭洛云,心境已经是波澜壮阔。

    “原来是他啊,很出风头吗?”

    吴求对这个谭洛云没什么好感,甚至说有些厌烦,所有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他原本不是一个喜欢出风头的人,但此时此刻,他有很强的冲动。

    一直未曾开口讲话的秀儿突然发生,脸上洋溢着可掬的笑容:“我听说过这个谭公子,先后娶了两位妻子,皆因病去世,便觉得自己是个不祥之人,决定永不再娶,他可不知这句话伤了多少女子的心。”

    势头急转,吴求只觉得自己头上顶着一片青青草原,心中那种悲凉犹如北极冰川。

    可怜巴巴的看着秀儿,眼中含着泪花,一股小媳妇受委屈的口吻道:“我的好秀儿,你不会看上那小子了吧,你不能抛下我啊!”

    随即眼泪真的差点掉下来,秀儿有些不知所措,对吴求这种风格上的大转变,她很不适应。

    像是否认,又像是被戳中心事,秀儿急忙摇头道:“没有,真的没有。”

    本就对谭洛云有些怨气,现在加上秀儿这模棱两可的态度,如不打压一下这个红衣公子,岂不对不起自己。

    诗词大会现场,不少才子才女已经吟诵了自己的诗句,其中不乏惊艳绝句,风头却盖不过出头鸟的谭洛云。

    张举人高台之上,挺胸昂头满脸笑意,看着安之城文学界人才辈出,颇感欣慰。

    “还有哪位才子佳人愿意赋诗一首?”

    张举人环顾四周,现在他已经很满意了,心中却期盼着能有一首让他惊艳不已的佳作。

    在场众人包括谭洛云,他们所吟诗句,只能算是勉强登堂而已,离“雅”还有很大差距。

    “冰雪林中著此身,不同桃李混芳尘。忽然一夜清香发,散作乾坤万里春。”

    在吴求所学之中,陶渊明独爱菊,单论对梅花的喜爱,王冕绝对首当其冲,种梅、咏梅、画梅,可见对梅花的喜爱程度。

    “好诗!”

    张举人、谭洛云以及一众才子佳人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一男两女极其炸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