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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倩云加入

    走在路上的四人,谁都没有说话。

    最终还是凌云忍不住打破了这安静的局面,“倩云,要不你来帮我忙吧,一个月给你两千,怎么样?”

    “嗯?”王倩云抬头疑惑的看着我。

    “是这样的,我在广场这边开了个地摊烧烤,生意还不错,你过来帮我,我忙不过来。”

    面对王倩云的疑问,凌云只好解释了一遍。

    “啊?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倩云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旁边假装低着头的两人。

    “好呀,原来就我一个人不知道。”佯装着生气别过头去。

    “好吧,是我的错,这几天事情太多,一时间没来得及跟你讲。”

    “是啊,是啊,生意实在是太好了,我们每天忙不过来。”书生我忍不住插话。

    “而且你一个女孩子在酒吧也不安全,虽然在我这里辛苦了一点,但是安全是没问题的。”凌云苦口婆心。

    虽然今天的事情是个意外,但万一呢?有着前世经历的凌云不敢想象。

    “是啊,倩云,你还是去凌仔那帮忙吧,虽然累了点,不过安全第一嘛。”一旁的晓东想到今天发生的事,虽然是个意外,但他还是忍不住担忧。

    “你觉得怎么样?倩云。”我见说得差不多了,就把选择的机会转交给了倩云。

    “嗯,既然你们都这么说了,那我就勉为其难的接受啦。不过说好啦,不许拖欠工资哦。”倩云摆出一副我是因为钱才去的模样。

    “知道了,知道了,肯定不会让你吃亏。”凌云开心的回答。

    对于重生的凌云来说,把倩云叫来帮忙的一部分原因是担心她的安全问题,更多一部分是凌云对“酒吧”这个词很反感。

    酒吧最初源于欧洲大陆,但bar一词也还是到16世纪才有“卖饮料的柜台”这个义项,后又经美洲进一步的变异、拓展。

    国酒吧进入我国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尤其在各大发达城市,更是得到了淋漓的显现:首都的粗犷开阔,东海的细腻伤感,羊城的酒吧热闹繁杂,鹏城的酒吧最不乏激情。

    总的来说,都市的夜空已离不开酒吧,都市人更离不开酒吧,人们需要在繁忙遗忘,沉醉。

    酒吧原本是人们消遣、娱乐的地方,随着社会日益变迁,就变了味。

    酒吧蹦迪这一新鲜事物,加上某音,快手等app上的视频发布。

    让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上了蹦迪,可能是压力太大。

    但是负面新闻数不胜数,毒品,强奸,杀人,实在太多的意外。

    但是为什么还是有人去呢?原因很简单,这些人并没有觉得自己会陷入那种囧境。

    但是有没有想过,生命只有一次,当你真的遇到了,会有后悔药吗?

    道理很简单,有的人去酒吧是为了卖毒品,有的人去艳遇找一夜情,你会说我两者都不是,我只是去玩,单纯的释放压力。

    说句不中听的,后世流行的渣男渣女不就天天泡吧吗?

    释放压力的方式很多,酒吧绝对不是最好的方法。

    你可能觉得很快乐,靓男靓女嗨的一批,但是你认识他们吗?

    我不能说你们在一起嗨,他们绝对有目的,但是大部分一定有自己的目的,或好或坏,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拿着兜里的两块钱去超市买一块糖,同样很开心,重要的是自己的态度吧!

    一个经常出入酒吧的女人,对她自身的形象会大打折扣。

    因为酒吧环境很复杂,人员流动性大。

    好男不赌,好女不舞,久赌出仇人,久舞出情人。鞋跳烂,心跳乱,宁跳一身汗,不做一顿饭。

    为了形容后世的酒吧女,人们还为此写诗嘲讽,酒吧风气可见一斑。

    虽然倩云只是做暑假服务员,但为了以防万一,还是不要让她在哪里做了,防微杜渐。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凌云曾经见过不管再怎么纯的人,流连于酒吧,最后还是堕落了。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时间流逝,转眼过了大半个月。

    这半个月来,有了倩云的加入,凌云加大了对食材的购买。

    烧烤摊的生意也越来越好,收入与日俱增。

    “建国,你说咱们儿子什么时候学会烧烤了?”

    在广场的某个角落里,一对年轻夫妇看着不远处烧烤摊子忙碌的身影,其中那位年轻女子捅了捅丈夫的腰。

    虽然每次问话都被儿子的三言两语应付过去,但是心里着实放心不下的凌建国夫妇还是偷摸着跟过来看看儿子的工作情况。

    如今看到儿子这么得心应手,精明能干,梁如菡心疼之余,多了几分骄傲。

    “我怎么知道。”

    第一眼看到儿子在烧烤的时候,凌建国有一种将儿子拉回家的冲动。

    可是看着儿子满头大汗却依旧笑脸相迎顾客的时候,凌建国心中的某根弦颤动了一下。

    怪不得那天在厨房做饭的时候一个人游刃有余,再看看今天,相对于烧烤摊来说,一顿饭简直是大题小做。

    是啊,儿子已经十八岁了,是个成年的小伙子了,也是该长大了。

    早点经历这些,以后可以少走点弯路。

    “咱们要不要过去给儿子捧捧场。”

    心里虽不太喜欢吃烧烤,但是梁如菡还是说了出来。

    “算了,咱们不要去打扰儿子工作了。儿子并不想让我们担心,既然知道他在这里工作,我们也就可以放心了......”

    “那行吧,我们早点回家休息。”

    并不知道自己心里在意的某个隐患已经在无形间消除,凌云此刻正思考着要不要再增加个人手。

    显然他心有余而力不足啊,有王倩云在,应对顾客的单子绰绰有余,再加上书生的帮衬,偶尔晓东也会来。

    虽然有时候书生还是漏掉了一点帐,不过目前来看无伤大雅。

    但他一个人又是炒又是烤,实在是两头不能兼顾,有时候忙的晕头转向。

    十一点半,凌云看着空荡荡的木柜,笑逐颜开。

    “我来数一数啊,一百,两百......”

    回到出租房里凌云,身体劳却依然精神振奋,冲了个凉水澡坐在床上数起了今天的收入。

    十分钟后,凌云算出了今天的收益。

    开业半个月,扣除成本,利润已达到800元大关,都快赶上安州市大部分人半个月工资了。

    一开始每天卖四十斤的小龙虾也被他涨到了六十斤。

    卖不完的三个人吃,有时晓东也会来蹭,四个人的时候可以干十几斤。

    这半个月的利润中,小龙虾的暴利可是支撑了很大一部分的利润,绝对是重中之重。

    趁着还未有其他人模仿,必须快速赚好第一桶金。

    重生的第一个决定,简直不要太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