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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巧合

    老犹太老年痴呆加上被害妄想症,还有轻微的精神问题。

    可是这一切都并不影响他的智商。

    他瞬间就明白了林征对他的看法。

    有些人很在意别人对他的看法,特别是自己最不愿意承认的部分。

    老犹太就是这种人,他可不愿意别人把他当成精神病。

    于是老犹太瞬间就着急了,连忙向林征解释,自己说的都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林征打着哈哈,只想送老犹太离开,越远越好。

    拉拉扯扯之间。

    一着急,老犹太一口气没上来,白眼一翻倒在了林征的怀里。

    我勒个去,讹人呢?不带这么玩的。

    林征赶忙呼唤着老犹太的名字,生怕他就这么去了。

    老犹太嘴唇发紫,冷汗直流,眼睛微闭。

    颤抖的双手,一个劲的往怀里摸。

    这种情况是个傻子都知道,老犹太这是心脏病发作了。

    我擦!这是要闹出人命的节凑呀。

    以后跟老年人说话,一定要耐着性子,否则分分钟赔光家产。

    还好林征有够冷静,迅速分析出了老犹太伸向怀里的手,可能是要拿药。

    赶紧帮着老犹太取出怀里的药,送了一颗含在舌下。

    片刻工夫后,老犹太的脸上,终于有了生机。

    这么一折腾,林征也是吓出了一身冷汗。

    像送瘟神一般,恭恭敬敬的送走了老犹太,一边鞠躬,一遍在心中默默起誓。

    以后到日子了,一定第一时间主动上交房租,免的再整出什么幺蛾子来。

    。。。。。。

    休息了片刻,躁动的心再次活跃了起来。

    洗了澡,换了身衣服,拿着童记胭脂水粉,就直奔明月楼去了。

    明月楼、三层高、雕梁画柱好不气派。

    春姐还是那个春姐,服务还是那么周到。

    只是今天没有了诗词比赛的促销活动,林征连一钱银子的酒钱都省了。

    诗诗姑娘还是那般的精致、动人、妩媚又不失端庄,婀娜中尽显芳华,美得冒泡。

    童记胭脂水粉,果然让诗诗姑娘开心了片刻。

    之后诗诗姑娘便又给林征,介绍了一单生意。

    说是有个年轻人,看了林征写的诗。

    非要央求着诗诗姑娘,让林征再给他写一首。

    诗诗姑娘当然乐的做个中介,也好抽取些佣金。

    只是一别都快一个月了,那个求诗的少年都来催过好几次了,林征却不见踪影。

    林征看着诗诗姑娘房间里,挂着他上次斗诗时写的诗道:“你把这首给他不就好了?”

    “这是你写给我的,我才不舍得呢?再者人家是个翩翩公子,这首诗也不合适呀。”

    也罢,有生意做,总归是好事情。

    不久便在水友的帮助下,攒了一首定风波。

    狂歌一曲笑问天,混沌世界冷眼观。

    自古名仕多狂癫,长叹,却有几人能看穿。

    舞长剑月下花前,酒醉,望前路无人比肩。

    一朝得志掌乾坤,且看,谁人还敢欺少年!

    水友们能帮助林征攒个诗词,可是没法代替他书写。

    所以书写工作当然是交给诗诗姑娘了。

    “征郎,你的诗词做的这么好,为什么字却写的。。。。。。”

    诗诗姑娘掩面一笑,没有继续说完。

    “世上的好事都占尽了,可是要损阳寿的。”

    “呸!歪理邪说。”

    日出的时候,林征早早的起了床,又是一夜抵足而眠。

    诗诗姑娘一抹微笑,嘴角轻扬,应该是正在做一个美梦。

    算了还是不叫醒她了,免得又说出两句吴侬软语,听在心头又舍不得离开了。

    走出明月楼,林征拿着到手的三两银子,寻思着。

    刚好半年房租,都给老犹太送过去得了,免得他一个病人,每个月都要跑一趟。

    老犹太一辈子舍不得吃,舍不得花的,临到老也算是开窍了。

    好不容易寻了个如意的姑娘,且不说人家愿不愿意,自己身子骨却不行了。

    这做晚辈的也是,光顾着给自己打算,也不考虑关爱一下老年人。

    老年人寻个老伴,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为什么要百般阻挠呢?

    虽说姑娘是年轻了些,出身也不清白,能体贴人、照顾人不就行了。

    林征知道的不多,老犹太光是产业就在京城里有一家酒楼和一家旅馆。

    光是这两项一年的收入,也抵得上寻常百姓一辈子的吃喝了。

    两个儿子前两年接了班,负责给他打理产业。

    人心不足蛇吞象,两个儿子借着打理产业这两年,自己在京城里置房子置地的。

    留下一个孤寡老人,独守空房。

    这人年纪大了,没个人照顾,着实也怪可怜的。

    。。。。。。

    京城虽然不小,还好老犹太家距离明月楼不是很远。

    没多大会功夫,就到了老犹太的家了。

    老犹太的家门口围了很多人,仔细看还有衙门里的人。

    这是出事了?莫不是老犹太真被人害死了?

    不会吧?老犹太是精神病人,又不是预言家。

    难不成老犹太真是预知了自己的死亡?

    想到这里,林征三步并作两步,拨开了人群,朝着老犹太的家里,挤了进去。

    出勤的捕快眼见有人冲出人群,连忙拦下。

    “大胆,命案现场也敢乱闯,不想要命了?”

    林征没有穿官服,出勤的捕快自然把他当成了寻常百姓,可是领头的捕快却一眼认出了林征,慌忙跑了过来。

    捕头呵斥着捕快。

    “这是大理寺的右寺正林大人,你都不认识,真是瞎了狗眼。”

    显然林征升官的事情,这个捕头还不知道。

    捕头都是些糙汉,混在衙门里久了,只学会了个踩低攀高,根本没有把手下的衙役当回事。

    只担心手下人给自己惹了麻烦。

    林征看着这个捕头有些眼熟,但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捕头以为自己马屁拍的及时,连忙跟林征套起近乎来。

    “林大人,小人是京兆府捕头李十三,有幸跟林大人打过下手,林大人可还记得?”

    场面上的事,自有场面上的规矩,这个林征了解。

    “记得、记得,李捕头嘛。近来可好。”

    说着一拱手。

    林征温文有礼,让李捕头十分感动,慌忙回礼。

    “林大人折杀小人了。”

    “这里发生什么事情了?”

    “这里的家主死了。”

    这也太巧了吧?老犹太前一天才说有人要害他,隔天就嗝屁了?!

    “有什么发现?”

    “倒没什么发现,就是正常死亡,仵作刚刚看过,死于‘胸痹之症’。”

    死于“胸痹之症”,那就是说死于心脏病了。

    老犹太确实有这个病,林征亲眼见过,难道只是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