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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喜忧参半

    1987年初,春寒料峭,大西北黄土高原上的葫芦镇,勤快的人们已经开始趁着中午暖和的短暂时间在地里开始准备春种的工作了。

    小镇东西两边被山围着,中间淌着一条河,河道沿着两边的山蜿蜒,站在山顶看,就像是一条龙盘踞在葫芦镇,相传此处是伏羲和女娲生活的地方。在河即将流出葫芦镇的地方,到现在还保存着他们两生活的痕迹,现在被人们叫做龙马城,据说水运发达的时候,在龙马城歇脚的船夫们络绎不绝。

    1970年生的凌云,这个夏天就已经十七岁了,黄土高原的紫外线在她的脸颊上印着红脸蛋,把本已经非常圆的脸庞,衬托的更像一个红彤彤的苹果。凌云平常喜欢扎着两个辫子,圆脸小个看起来很精神,尤其是那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让她散发着秀气的同时,也有一股子倔劲儿。

    学校马上就要开学了,对凌云来说,即将来临的新学期,对她来说就是一场和贫穷与禁锢最好的战斗,她要面对的,是能改变她自己甚至是整个命运的考试-高考。

    可这一切,却伴随着一声啼哭,变得扑朔迷离。

    去年比现在这会稍晚几个月的时候,凌云母亲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凌云的父亲为养家糊口,开春就跟着镇上的包工头去西安打工了。凌云还记得母亲在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变化的时候,让她给远在西安的父亲写了封信,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他。

    过了大半个月之后,凌云父亲的回信才从西安寄回来。凌云把信读给了她的母亲,信中父亲对这个即将要降临的孩子满心欢喜溢于言表。

    “身在外不由己,队长现在联系的活才刚开始,孩子出生的时候,我可能无法回去,来信中你让凌云问我给孩子起个什么名字,我也想好了,老大叫凌云,老二叫凌雨,这个即将到来的小生命就叫凌风吧,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望他像风一样自由。”

    凌云母亲大着肚子的这十个多月,她一边忙于自己的学习,一边和弟弟凌雨一起操持着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好让挺着大肚子的母亲能轻松点。

    乍暖还寒的二月,阳光看似明媚却不那么刺眼,葫芦镇的一切就如往年一样,四季依然交替,大地依然春暖花开。

    3月初的一天,凌云从学校上完晚自习回来,母亲躺在炕上不停地呻吟,她连从炕上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凌云姐弟两束手无策,父亲出去打工的时候,安顿凌云家里要有什么事就去给她小叔说。

    凌雨趴在炕边已经吓得哆嗦了,凌云毕竟年龄大,一溜烟跑去隔壁小叔家。

    一大家子人连夜就把凌云母亲送到镇卫生院,到了医院所有人都舒了一口气,但情况依然不乐观。

    肚子里的这个孩子,和凌云相差十七岁,而此时的母亲,已将年过四十,身体条件差,加之因为家贫,营养跟不上,更别说当时的医疗条件也很艰苦。

    医生在病房外把情况给凌云的小叔介绍了,听着从医生嘴里说出来的话,凌云和凌雨就只有一个判断:这个弟弟或妹妹的到来,或许会威胁到母亲和他自己的生命安全。

    凌云和凌雨看着小叔,他们两的眼睛里有担心和恐惧,也有期待和希望。

    “大夫,还是坚持生吧,我大哥出去打工前交代了,躺在里面的我嫂子,也是执意要把这个孩子生下来。”凌云小叔说。

    一句话让两个十几岁的姐弟满眼的希望成了现实,留下的只有对母亲冒着这样生命危险的担心。

    第二天的晌午,卫生院的产房里传来了一声啼哭,凌家一大家子听到孩子的哭声喜出望外,这个小家伙,可是真会挑时间啊,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一个生命也来到了这个世上。

    凌风在卫生院里待了三天的时间,大夫说可以回家了,凌云瞪大眼睛疑惑地看着大夫,想问为什么却又不敢问。

    “你妈可能还得在观察几天,现在要是跟着你们一起回去的话,恐怕会有危险。”

    凌云能听得明白大夫的话,一个字都没说,父亲在外打工,母亲生完弟弟现在病重,家里虽然有几个叔叔和妈妈照应着,可终究还是没有个顶梁柱。

    弟弟凌风被抱回家的时候,凌云被她母亲叫到病床跟前,母女两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凌云看着母亲吃力和憔悴的样子,泪珠子早就挂在了脸上。对她而言,母亲在她心中的位置,远比刚出生的弟弟重要。而这个想法,在她母亲面前,就好像是透明的一样。

    母亲让凌云给在外面打工的父亲写封信,把凌风出生的好消息告诉他,同时希望他能早点回来,以现在的情况,凌云作为家里的大姐,显然是应付不过来的,况且几个月之后凌云还要参加高考,能供给出来一个大学生,是凌云母亲最大的愿望,凌云母亲大字不识一个,所以在她心里,再穷也不能穷了孩子念书认字,她希望自己的孩子要比自己好,这是作为母亲的她,唯一能给凌云和凌雨创造的条件,当然也包括刚出生不久的凌风。

    人在穷的时候,所有跟吃饱肚子的事情,都可以停下来不。

    凌云的父亲和母亲分家出来的时候,凌云和凌雨已经懂事、记事了。分家出来的时候,凌云父亲选了几根结实的椽当分家的财产,打了个窝棚一家四口就在里面生活。

    贫穷不是他们的错,大家都穷,可和穷斗争的方式却因人而异,有人家把家里的女娃早早的嫁出去,能解决个一年半载粮食的问题;有人让家里的男娃早早的成家立业分家出去,也能解决点一大家子吃饭的问题。

    凌云的家,在穷人家里比都算是最穷的。凌云上完初中后,她父亲早就打算让她把学业停了,女子无才便是德,整个葫芦镇,能和凌云一样读完初中的女娃不是没有,而是少之又少。凌云的父亲想着早点把凌云嫁出去,家里的负担就小一点了,多少要是能收点彩礼的话,还能给老二凌雨娶个媳妇。这黄土高原的大山上,早早成家立业是父母对最深沉的爱,这种爱爱得很卑微,却又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