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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做山贼王?我可是要做山贼王的男人。

    许家寨。破院落里,一位杨欢正在地上写字。没错地上写字,用一根烧火棍,在地上写。

    为啥不用笔写?因为穷。吃都成问题了更别提这没用的纸笔了。在小丫头那得知,整个许家寨,也就那便宜妻子跟那赤脚大夫会识字。寨子里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会写字的了。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笔法秀逸,墨彩艳发,遒媚劲健,绝代更无。

    年纪轻轻便能写的一手如此好字,的确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还好当初酷爱书法,一首飞白体,写的神采奕奕。

    看着自己这下的这优美的书法,杨欢毫不吝啬对自己的夸奖赞美。

    “写的真好。人长着帅,又有才华,我怎么这么优秀?”

    “唉怎么看,都觉得善心悦目。。”

    “书圣来了也不过如此吧?”

    对着地上的字狠狠的夸赞了一番后,沈桥丢掉树枝,蹲在树荫底子独自叹息。

    “出了给我写帅气的面貌外,为啥日子过得这么苦。”

    自恋一番后,似乎想到什么,他又叹了口气。

    别人穿越,不是成官吏子弟就是地主家的傻儿子不是个王爷,就是个败家子,再不济也能混个上门女婿起码衣食无忧。

    他到他这里,还处于懵圈状态下就被绑来了。经过后来了解,这里也不是啥世外桃源。这里老当家以前是做山贼的。凡是跟寨扯上关系的,多半少不了山贼强盗。一来喊个什么叶家寨,许家寨,还有大名鼎鼎的瓦岗寨。二来以山贼们的水平,估计也起不了什么高雅好听的名字。

    更可怕的是,如今是盛世。

    太平盛世,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好事。但对于山贼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

    自古乱世出英雄,振臂一挥,揭竿起义,占山为王,据山贼们说,许家寨就兴起于乱世之中,靠着打家劫舍,劫富济贫让人闻风丧胆。

    随着武祖皇帝统一天下,世道逐渐太平下来,山贼这一行就不好干了。在百姓眼里,他们是扰乱社会治安的害虫,在官府眼里,他们是金灿灿的政绩。恨不得饿死这里所有人呢。

    许家寨的上一任大当家的,就死在几年前的官府‘打黑’行动中,被迫转型。变成劳动人名最光荣。

    哪是那么容易的事,这些山贼基本上都是子承父业。大字不识几个,什么都不会。空有一身武艺却填不饱肚子。

    于是,寨中有想法的便像老当家请辞,人个有志,也没多做挽留。剩下还有一部分对老当家忠心耿耿的人,留下来跟着老当家的女儿。

    混到种地的山贼,怎么看都感觉像是侮辱了山贼这个职业……你们不想去发掘山贼留下的宝藏?不想做山贼王么?

    “姑爷,吃饭了!”

    身后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

    一个二八年华的丫头正站在沈桥身后不远看着他,一双水灵灵的眼睛正看着姑爷。

    这已经不能叫吃饭了,叫吃水了。

    姑爷来的头两天行为怪异,嘴里念叨着一些奇怪的话。

    不过,虽然这位姑爷人很奇怪,但对她还是很好的。小丫头欢喜的很呢!

    “来了!”

    杨欢有气无力的应了一声,起身回到了房间。

    一张简陋的桌子,沈桥和巧儿面对面坐下。

    看着桌上的两碗米粥,杨欢陷入了沉思……

    这几日杨欢是看着碗里的大米一天比一天少,估计在过两天就只能叫。

    “姑爷喝水了!”没办法,山贼家也没有余粮。

    这年头官府管得严,拦道收保护费的效果甚微,地里庄稼收成又不好。

    身为一个正儿八经的吃货,平日烧烤火锅麻辣烫常伴身的杨欢。这几日天天吃这些东西,他已经快怀疑人生了。

    “姑爷,你怎么不吃呀?”

    “我不饿,你吃吧。”杨欢摇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