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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自由人

    纵然快递小哥百般不愿意,但还是把单车借给了李信。毕竟结婚是人生大事。

    单车虽然在性能上要好过摩托车很多,但李信宁可选择摩托车。

    因为摩托车更拉风,而单车就不行了。老式二八自行车的样子,骑上去跑起来还嘎吱嘎吱响。

    这怎么能和摩托车相比?完全比不了。所以李信把骑单车的机会让给了左哲。

    左哲可不管那些,实际上他急坏了。

    在咸阳城和东方月明一起经历了生死之后,他心里已经住进了那个姑娘。

    要是因为这点事情而娶不到东方月明,左哲得哭死。

    有了交通工具,八抬大轿就用不上了。不过这东西是排面,要是用不上,那就得强行用一波。

    坐车只坐到乱石谷前,然后大家下车换八抬大轿。抬着轿子走上十几里去婚礼现场,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到的。

    所以轿夫也要选有力气的。

    至少要是个二流高手。要排面和气场!

    恶人军的二流高手虽然不能说很多,但也绝对不少。自从把三分元气宝典传授给恶人军战士之后,每个人练功都很刻苦。

    上过战场的人才知道,自己有强大的实力对于生命来说有多么重要。

    关机时刻能保命,能保自己的命,也能保其他人的命。

    所以每个人练功都非常刻苦。这段时间里,有不少人都成为了二流高手。甚至还有一些天赋较高的,现在已经是一流高手了。

    除了他们之外,恶人军现在还有两位大师。

    程勇……以及刚刚才破境成功的孔武。

    要说这人与人之间的差距还真的是很大。程勇费劲巴力,折腾了多久,吃了多少的苦,这才进入了那个传说中的大师境界。

    可孔武呢!

    早饭时间,吃着吃着,突然就突破了。羊腿肉都还没啃完,眼睛突然一闭,十几秒之后睁开,已经是一个大师了。

    众人无不羡慕,当然是没有嫉妒和恨的。

    孔武也是恶人军的一部分,是他们的兄弟,手足。这里面,谁没救过孔武,谁没帮孔武挡过刀,又有谁没被孔武救过。

    恶人军兄弟之间的感情,早已经超越了血缘。已经达到了另一个高度。

    孔武晋级大师,自己没什么特别的感受,众人围着他,让他讲讲经验和感受。孔武支支吾吾半天,求救般看向程勇,试探着问:“多吃肉,多喝水,少吃咸菜多吃蒜?”

    众人:“……”

    让孔武说感受,他哪能说的出来。让他形容一下自己破境之后的感受,他憋了半天,也只是说出了一个爽字来。

    有多爽?

    嗯……爽的不能再爽!

    程勇摩拳擦掌,有些按捺不住。

    恶人军本来只有他一个大师境界强者,现在又多了一个,他忍不住想要切磋切磋。

    事实证明,在学习上,孔武想到那些书都犯困,而在战斗上,程勇还真不是孔武的对手。

    两个人都是大师境界。但程勇的实力要比孔武高一点点。毕竟他早一步进入大师境界,巩固了一段时间。

    纵然如此,程勇打的也很艰难。

    两人经验都很丰富,但孔武的打法更加灵活。很多连他自己都想不到的招式,却可以随手使用出来,打的程勇很憋屈。

    这是战斗的天赋。与生俱来加上后天不断磨练,这才做到如此出色。

    最后,程勇急急喊停,两人打了个平手。

    程勇把拳头隐藏在袖子里,使劲儿蹭了蹭。

    这蛮子打法时而野蛮,时而又非常灵活。而且力气巨大,打的程勇骨头生疼。

    再不喊停,怕是他就要出丑了。

    坐下之后,程勇笑道:“老八如今实力不逊色于我,恶人军又添一大战力,可喜可贺啊!”

    众人纷纷举起手中柠檬红茶,哈哈笑着干杯庆祝。

    孔武突破的消息没有外传,再加上孔武才刚刚突破,还需要时间稳固,所以暂时不会外出。

    紧接着就是恶人军四王大喜的日子,说不准会有一些人来捣乱,就算做不了别的,恶心恶心恶人军和独孤家东方家也是很好的。

    谁都有敌人,尤其是像恶人军和东方独孤这样的大组织大家族。可能无形之中的一两件事,就会伤害到别人的利益。

    这都是无可避免的。

    甚至是说,就连无形之中,什么都不做,别人看你过的红红火火,这都会惹来一些小人心中记恨。

    除此之外,恶人军也确实不是什么好人。抢东西的事情也做过,而且东方月明和独孤雪舞是大渊有名的美女,全都被恶人军给娶了去,肯定会有一些头脑发昏的年轻人做出些出格的事情。

    色令智昏,冲冠一怒为红颜。

    古人既然能说的出这话来,就意味着这样的事情的确有发生过。而不是凭空捏造的。

    成亲这种人生大事,丰收丰获看的很重。有两个女子等了他们近十年。

    左哲看的很重,有情人终成眷属。

    李信看的很重,老子前前后后加在一起单身了四五十年,谁特么敢在老子婚礼上捣乱,我把他屎都打出来!

    恶人军看的很重,这是恶人军的脸面。

    独孤纵横看的很重,这是他唯一一个孙女儿。最最疼爱的孙女儿。

    东方追看的很重,不必解释。这可是他唯一的一个女儿。从小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摔了,恨不得能跟在她屁股后面照顾一辈子的女儿啊。

    有这些重量级的人在一起,几乎没有人胆敢捣乱。

    但,这么多人,就会有那么多的敌人,总有那么几个不怕死的,想要用自己的生命给你添堵。

    如果等婚礼已经举行再防范的话,就已经晚了。这种可能一定要被扼杀在摇篮中。

    车家,是目前恶人军最强大的一个敌人。但同时,车家也可能是最老实的那个。

    因为他们家大业大,绝对承受不起来自恶人军,东方家,独孤家这三家联合的报复。

    除非车镇池的脑子被僵尸吃掉了。

    夜晚,乱石谷内张灯结彩。没有一个闲人。

    婚礼现场是康十四在布置,这家伙是一个绝对的完美主义者。光是一个灯笼就已经挂了很长时间,可他一直觉得灯笼之间的距离不相等。

    直到后来小丫头看不下去了,大声说道:“我说,你就不能去找一根绳子来么?有绳子辅助的话,就可以把灯笼挂的很整齐了。”

    康十四一拍脑袋,连忙叫人去找绳子来。

    闻鄞知坐在一边,对着一群猪犯愁。全乱石谷只有他一个人愁眉苦脸的。

    小丫头傲娇的朝着康十四扬了扬脑袋,然后蹦蹦跳跳的去找自己哥哥。

    “哥,你在弄什么呢?这些猪……有什么好看的?”

    看着那些被闻鄞知训练的站的整整齐齐的猪,小丫头挠了挠脑袋,疑惑问道:“你训练它们做什么?”

    “唉……一个艰巨的任务。”闻鄞知苦叹着摇了摇头,说道:“我想让这些猪按照我的意愿来走路,等李信成亲的时候送上一份特别的礼物。可谁知道这些猪一个个都贼有心眼子!”

    “啊?”小丫头懵了。

    闻鄞知恨恨的一指,说道:“那头猪,你看它现在站的老老实实的挺乖巧,你等让它走路的,就跟没长脚一样,在地上那个爬……”

    小丫头:“……这猪猪,看上去就很有心机呢!”

    “还有那一只!那一只你看见没有,这家伙才讨人厌呢!也不知道吃了多少东西,每隔半柱香不到的时候都要拉一坨大大的粑粑。”

    正说着,被闻鄞知指着的那头猪噗嗤一下拉出一坨粑粑。

    “这……”小丫头使劲儿憋着笑。

    “这才哪到哪,这群猪什么样的都有,那边那个黑白花的,这丫的老风骚了,四处勾搭母猪!”

    小丫头:“……”

    “它身边的那个黑猪,我了个去,这家伙犯规!直接横刀夺爱,上去二话不说就是干!”

    小丫头:“……”

    完了,我哥被这些猪给欺负的都坏掉了。

    这边这么热闹,孔武憋在屋里就难受了。他性子本来就不是能安静的下来的人。

    要不是因为现在的他刚刚突破大师境界,需要稳固,他才不会多在这屋子里呆上一秒钟的时间。

    虽说吃的东西一点都没少,但孔武还是有些憋不住了。

    闷闷的抓起一根羊腿,站在窗前,孔武羡慕的看着外面的人忙活。

    只要让我出去,哪怕是干活我也乐意啊!整天在屋子里憋着,浑身骨头都不得劲。

    吃光羊腿之后,孔武往裤子上蹭了蹭油。眼珠子一转,来了主意。

    要是……

    现在大家都在忙,要是我偷偷出去,就溜达溜达,避着人,只要不被发现,放放风应该不会被老大说吧?

    说干就干。

    实际上孔武根本就没考虑过后果。大不了就是被说几句不服从组织管理呗。

    口头上说几句,不痛不痒的,这有什么。

    孔武从门内探出头,趁着没人注意到这里,连忙窜出去,几个纵越就已经消失在黑夜里。

    越跑越远。

    恶人军的人都集中在新城,所以孔武便朝着芦苇荡的方向跑。既不会离开太远,又不会被发现。

    简直完美!

    踩在土地上,呼吸着冰冷的空气,孔武感叹道:“果然最自由只有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