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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谣传

    三个时辰后,我已风尘仆仆地赶到有很多人的地方,可惜我还在高高的山坡上,俯瞰着山脚下的风光,顿时觉得胸襟开阔了不少,所有景色尽收眼底,近在脚下。只见一座繁华的大都城坐落在连绵的青山脚下,熙熙攘攘,来来往往如蝼蚁一般的人在城门口鱼贯而出出入入,城外是十里开外的空地,城里是人潮拥挤的闹市。有的擦肩而过;有的背道而驰;有的纵横穿梭。或许在这里,每天都有人欢喜,有人忧伤,有人别离,有人团聚。人生百态,苦乐交织,生命虽短,只愿且行且珍惜。人修仙是为了什么?是为了高高在上,长命百岁?还是为了所谓的正义与大道?如果我既选择长命,又选择正义,那么会不会太贪心了。

    我从坡上快速奔下,来到城门口,门上用甲骨文写着——“风城”二字,我觉得十分有意思。

    进了城,我第一件事情就是吃点好吃的,喝点好喝的,所以我去了一家别致的酒楼。

    小二殷切地朝我走过来,“客官点点儿什么菜?”

    我犹豫了一下,“呃……清水蒸蛋花,小葱拌豆腐,红烧豆酱排骨,猪肝汤。”

    当一碗又一碗热气腾腾的菜往桌上放的时候,我双手扣在桌沿上,倾身闻了闻,心满意足地睁开眼睛,提箸就是接二连三地狼吞虎咽。小二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我看了他一眼,他一脸嫌弃地走开了,还喃喃道:“看着多清秀的姑娘,怎么就像是多少年没吃过饭,跟饿死鬼投胎似的。”

    说完之后,我就发现周围皆穿着华服的富家公子都朝我看了过来。我对他们尴尬的笑笑,然后倒吸一口凉气,顿时,吃饭的好心情也失去了大半。我大概忽略了越有气派的酒楼,但凡来吃饭的,都只能是有钱人。只是我这种俗人,非要来这么别致的酒楼里吃饭,只能是“自取其辱”。

    察觉到不对劲之后,我也老老实实地吃饭了。饭吃了一半,便听见了一些闲言碎语。

    本来我想着关于家常理短,儿女情长,只是普通平民老百姓该聊起来的话题,没想到这些话题,富家子弟贵公子们也时兴起来,只不过聊的相对高级一点的话题,例如,名门望族的争权夺利······

    三位衣着华贵的公子坐在一张精致的朱红檀木桌旁的雅座上,临窗而坐。一个身穿宝蓝色华服的公子明显是个话多的,只见他神秘兮兮对两位公子幽幽道:“大约你们还不知道十八年前,号称三大世家之一的归海大司马战死沙场,留下一个三岁的女儿。我听说这个小女孩被当朝太宰大人收养。不过,就在五年前,又神秘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说也奇怪,好好的太宰府不待,偏要玩消失,而且还是个女孩儿,这五年恐怕是死了也未可知。”

    穿着褐色华服的公子,一听这话很是不屑的神情,冷哼一声,道:“十八年前的事,那时你才多大啊?”嘴里嚼着刚剥好的花生米哈哈大笑起来。又道:“难不成你还从娘胎里蹦出来,亲眼见到这么些连我们都不知道的事,又或是死去的大司马托梦给你,你?”嘴里继续嚼着刚剥好的花生米,眼里有一丝玩笑意味,一旁的公子附和着哈哈大笑起来。

    “要我说吧,这朝廷水,深又深,一旦身陷其中,那可什么事都做得出。你也不想想,在太宰府住得好好的,就没有理由出走,换作是我,我就愿意待在太宰府,永远不离开。谁愿意出走受这份苦,况且她还是个女孩儿,你们说是与不是?”赤色华服的公子边倒着酒,边端起酒杯敬其他二位。

    “你小子可以啊,分析得挺透彻。“然后又叹了口气,道:“不过话又说回来,三大世家在朝廷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况且又是天子近旁的红人,像我们这样名不附实的闲散贵族,与人家可是万万比不得的。”身穿宝蓝色华服的公子沉声道。

    褐色华服的公子不屑道:“瞅你那样!只会涨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闲散贵族又如何了?”

    宝蓝色华服公子明显有点不高兴了,恼道:“唉?我说公羊兄,你今儿是怎么了,怎么我说什么你都挤兑我,这朋友还处不处了?”

    那个褐色华服的公子大概就是这样的直脾气,不过是说起话来不过脑子,又何必这样认真。只见他不在意地笑笑,不紧不慢道:“当然……还是要处的了。”

    赤色华服的公子笑着劝道:“好了,你还不知道他的脾气,一向不过脑子,何必在意。”

    然后宝蓝色公子点点头,一瞬间又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贼眉鼠眼地笑道:“我也就这么一说,何必在意呢?”

    他们吃了几口菜,良久,又继续谈论,这会儿,又是宝蓝色华服的公子先开的口,“我听说,那小姑娘出走是因为因爱成恨。”

    赤色华服的公子道:“此话怎讲?”

    宝蓝色华服的公子道:“刚才提到那小女孩是被太宰府收养,你们可知,那太宰府的小公子当时也不过才五岁。从这样的年纪长到十多岁,也算是两小无猜,青梅竹马。”

    赤色华服的公子道:“可我怎么听说,跟太宰府公子青梅竹马的另有其人,绝不是那个小女孩。”

    然后想了想,突然道:“哦!你说得可是宗伯府的千金,即墨楚瑶。”

    宝蓝色色华服的公子道:“对,就是她。”

    褐色华服的公子猜想道:“那这就更说不通了,难不成这三家的公子千金从小玩在一处?其中还扯出个三角恋,这得多有趣啊!”

    “这都是十八年前发生的事了,我们也只是听说,真相无从考究。也许,对于大司马这样的忠烈报国之士,身后必有这样那样的谣传,都不必太过在意吧。”赤色华服的公子沉声道。

    宝蓝色华服的公子道:“东方兄说得极是,现如今,太宰府的公子与宗伯府的千金门当户对,青梅竹马,堪称一对璧人,成亲后更是不必说,才郎琰琬,淑女娉婷,整日如胶似漆。携手于繁华大道上;信步于亭台水榭;执手于鸟语花香的阡陌。简直是羡煞旁人呐!”

    褐色华服的公子无奈何道:“你们俩还能否愉快地聊天?可把我放在眼里?每次都如此。本来这是个充满悬疑的开口,都被你们这一唱一喝搅和黄了。”

    “来来来!喝吧长孙兄,这一局你输了,只能说你太没有创意,讲了十八年前的故事。要知道,那时,我们还没出生呢!”赤色华服的公子早已斟满了酒,得意地递给宝蓝色华服的公子。

    那宝蓝色的公子撇撇嘴,接过酒,闭着眼睛,“痛苦”地喝下。

    赤色华服的公子满意的笑笑:“好好好!长孙兄痛快。公羊兄,该你了……”

    由于我在他们后面一张桌子上吃饭,所以听得真切。竖起耳朵认真的听了一会儿,讲得跟真的似的,原来是他们的一场游戏。若不是听到了最后,我大概完全相信了。

    扒完最后一嘴饭,“小二,结账!”

    小二急匆匆地过来了。看了一眼桌上的全部食物被我扫得精光,不禁愣了一愣,然后开始细算,“一共五十两。”

    我大惊,“什么?一共五十两!你确定没算错么?我才点了几个菜而已啊。”

    那三位公子正说得兴起,听到我的声音,回头朝我看过来。

    “扫兴!”褐色华服的公子道。

    穿宝蓝色华服的公子眉开眼笑道:“哟,哪来的这水灵姑娘。”

    “还真是诶。”赤色华服的公子也很有深意地朝我笑了一笑。

    小二怕惊扰了三位贵客,尤其是对那个身着褐色华服的公子连连赔不是。我道:“你又没错,干嘛对他点头哈腰的!”小二慌忙之中给我使眼色。我也搞不懂他为何如此怕他们?是因为他们有钱吧!

    此刻这三位公子非但没有生气的冲过来,只是朝这边看过来,笑意比之前愈发深,就连那个名叫公羊的,表情也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变,这种表情有点像思春。不会吧,我不是他理想中的那头“母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