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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舔道的尽头

    “秦风,我们不要在一起了。”

    “别问为什么,我们本来就没爱过,不是么。”

    凯旋大厦最顶层的旋转时光餐厅。

    秦风包了场子。

    并让人精心装饰成以“婚恋主题”的结婚氛围。

    他之所以花费这么大的代价,

    是因为他昨天跟女友楚怡然求婚,楚怡然答应了。

    本来,

    他以为自己升级成未婚夫后,

    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商量婚姻的事情,并且这么浓重,她肯定喜欢!或者感动!

    可楚怡然一开口,

    秦风便瞬间呆立当场,眼中闪烁着难以言喻的震惊。

    他的浑身如遭雷击!

    “然然…”

    “你怎么了?”

    “我们昨天不是说好了么,我们下个月就要结婚……?”

    秦风的声音有些微颤。

    楚怡然却像没听见一样,她扫了扫周围装饰,语气平静的令人心凉。

    “风格还不错,但我喜欢诗和远方。”

    秦风回想起昨天求婚成功后的种种,脸色惨白。

    “为什么…”

    “我从十三岁开始喜欢你。”

    “我追了你六年,你才答应做我女朋友。”

    “我求了你十年,你才同意嫁给我。”

    “但你…让我十九年的努力化为泡影,只用了一天。”

    楚怡然怀抱着双手,姿态居高临下,宛如在战场上获胜的将军。

    “张爱玲说,女人有善变的权利。”

    “昨天的我想要一个家,今天的我向往自由。”

    “这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我快二十九了,一直困在永川,世界那么大,我也想去看看。”

    “秦风,你是个好人。”

    “从初一开始,你就扮演着我的骑士。”

    “我很感激你这些年为我所做的一切。”

    “但很遗憾,我不是属于你的那个公主。”

    听着这些话,秦风甚至连坐直身体的力气都没有了。

    “然然…”

    “你是在跟我开玩笑的对吗?”

    “我们下个月结婚啊!”

    “我保证公司会在两年内上市,到时候,我们一起去纳斯达克敲钟…”

    楚怡然平静地看向窗外。

    面前这个隐隐啜泣着的男人。

    这个将她当成公主,捧在手心里十九年的男人。

    此刻在她的心里,与窗外那些碌碌陌生人,又有什么分别呢?

    她现在向往的是东京和巴黎,还有浪漫的土耳其。

    “婚姻对男人来说是做增值运算,可对女人来说是做减值运算。”

    “所以,我要慎重。”

    秦风双手紧紧抓着自己的头发,面容有些扭曲:“可你都慎重了快二十年了…”

    “那又怎样?”

    “我是不小了,但我保养得很好啊,皮肤跟十八、九岁的小姑娘一样紧致。”

    “再说了,女人嫁人是嫁饭碗,我又不缺钱。”

    秦风有些窒息:

    “所以,这么多年来,你根本没有爱过我?”

    楚怡然沉默了片刻,缓缓说:

    “苏格拉底让学生摘苹果,但学生摘下来的苹果都让自己后悔,因为他们没有多走一步,所以手里的苹果不是最大最红。”

    “秦风,昨天你确实证明了你有多爱我。”

    “但是我还没有证明,你是我生命中最大最红的苹果。”

    “所以,我很抱歉。”

    “你的房子、车子、公司,虽然都已经在我的名下,但是你放心,我暂时不会拿。”

    “你可以继续住着,用着,工作着。”

    “如果有一天我发现外面没有比你更大,更红的苹果,我会回来的。”

    “如果那时你还在这里,我会垫起脚尖亲亲你,然后做你的公主。”

    话说完。

    楚怡然拎起昨天秦风向她求婚时,送给他的香奈儿Reissue款包包。

    戴上两人相识天数达到四位数纪念日时,秦风送给她的Hermes太阳墨镜。

    接着又调整了一下,秦风在她学“茶艺”有成的纪念日上,送给她的Tiffany璀璨白钻手链。

    这才昂首阔步走了出去。

    “嘚~嘚~”

    高跟鞋踩地的声音很有节奏感。

    不愧是JimmyChoo的牌子。

    这是秦风在“楚怡然第一次送秦风礼物”的第N个纪念日里,送给楚怡然的礼物。

    她浑身都是奢侈品,全是巧借各种名目的纪念日,让秦风送的礼物。

    窗外,风“呼呼”地吹着。

    每一下声音地响起,都在秦风心底掀开一片回忆。

    秦风对楚怡然是一见钟情。

    那还是两人刚上初中的时候。

    阳光明媚的夏天里。

    楚怡然穿着洗得泛白的牛仔裤,和一件印着“HelloKitty”的白色T恤,背着比她身体还要大的背包,很是艰难地在人群中穿行。

    “同学,需要帮忙吗?”

    “谢谢你,我请你吃冰棍。”

    秦风帮楚怡然拿了东西,楚怡然请秦风吃了一根老冰棍。

    关于这根老冰棍。

    最初的说法版本是“楚怡然和秦风的初识见证”。

    演变过程中是“楚怡然第一次请秦风吃东西”。

    最终的版本是“楚怡然第一次送秦风礼物”。

    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可笑啊!

    十九年来,自己掏心掏肺付出了所有。

    昨天更是为了她所谓的安全感,一股脑把名下所有的东西全都划到她名下。

    如今一无所有了。

    而立之年猛回头,竹篮打水一场空。

    秦风走到刚才楚怡然坐过的位置边上,默然许久。

    空气中,还残留着Guerlain香水的味道。

    他将窗户打开,并点上一支烟。

    从这里向下看,地上的人就跟蚂蚁似的。

    他们整天忙忙碌碌真的幸福吗?

    人生一世,爱情和事业总该有一个成功。

    不然老了,拿什么跟人吹牛?

    然而,对秦风来说。

    爱情卷走了事业。

    他的人生已经成了笑话。

    秦风一直认为人是可以被感动的。

    所以他执着地舔着楚怡然。

    现在秦风醒悟了。

    楚怡然的感动,从来不是因为他,而是因为他手里的礼物。

    一支烟燃尽,又接上一只。

    秦风平常很少抽烟,因为楚怡然受不了这个味道。

    但秦风白手起家创办公司,这过程中的艰辛和压力,有的时候不偷偷来一支真的缓解不了。

    秦风脑袋有些晕。

    精神在回忆和现实中交替。

    让他渐渐忘记了自己是站在打开的窗户边。

    “轰隆——”

    突然雷声大作。

    七月的天,娃娃的脸,说变就变。

    秦风只感觉身体在不断下坠。

    神智迷糊间,他以为是梦。

    睁大双眼后,他才看清是现实。

    他从三十九层高楼跌下去了。

    人的心只容得下一定程度的绝望,就像海绵吸够了水,即使大海从它的上面流过,也不能使它再增添一滴。

    “就这样吧…”

    他没有害怕,也没有慌张,只有坦然和解脱。

    这就是舔道的尽头啊!

    如果有来世,绝不做舔狗。

    ……

    “秦风!你疯了!还不快起开!”

    谁在喊我?

    这声音怎么这么熟悉?

    楚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