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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拜金女

    2012年,早晨。

    十三鲜龙虾饭店。

    后厨,小凳子上坐着一个年轻人。这个年轻人肤色古铜,五官轮廓分明而深邃,犹如希腊的雕塑,幽暗深邃的冰眸子,显得狂野不拘,邪魅性感。他的立体的五官刀刻般俊美,整个人发出一种奇异的魅力,邪恶而俊美的脸上,噙着一抹放荡不拘的微笑。

    这张看去天生就是主角的脸。

    现在发出苦笑。

    面前一堆脏兮兮的碗,泡在了红色的大盆里。

    他叫做林凡,今年十八岁。十五岁的时候,穿越了。

    他来自地球。

    这个世界,好像是一个平行空间。

    熟悉的刘德华、郭富城、黎明、张学友等四大天王没了,喜剧之王周星迟也没有了,他最喜欢的女星刘一菲,景甜也没有了。

    取而代之的是另外的明星。

    开始的时候,他很兴奋。

    认为自己离走上巅峰,迎娶白富美不远了。

    可惜现实给他上了生动的一课。他的父母,都是农民。父亲种地,母亲给人积米。

    他穿越的时候,只是一个大学生。

    没有一技之长。

    他唯一能够想到快速赚钱的法子,就是买房。

    可是买房也要钱,他没钱。

    他不知道六合彩的号码,想做餐饮,奈何厨艺不咋滴。

    想些小说。

    是,他看过好多小说。但是回忆过去,都记不住啊!!

    重生给了他一张主角的脸。

    不过,人帅,却赚不了钱。

    他有想过被星探发现,然后签约娱乐公司,成为大明星。

    奈何这都是做梦。

    十五岁到十八岁,三年过去了,他美梦惊醒,得,还是老实打工吧。

    因为没有学历,他也只能做洗碗的工作。

    身边有朋友说过,林凡,你长的这么帅,不如去酒吧当男公关吧!

    他想了一下,最终拒绝了。

    因为他怕404和谐神兽!

    叮铃铃!

    电话铃声响起。

    他摘了洗碗手套,露出一只修长苍白的手,从口袋里拿出了一百块钱买的小型的诺基亚手机。

    习惯用智能机的他,还真有些不习惯用这种老掉牙不能打游戏刷微博的手机。

    不过,这些年来,他也在逐渐学会适应这个落后几年的世界。

    “表哥,你在哪里!”打来电话的是她的表妹,徐敏乐。表妹是城里的孩子,小姨他家有几百万资产,所以,表妹和他的生活,是一个天和一个地。但是徐敏乐并没有因为林凡家穷,就对林凡冷淡。经常找他玩。所以,林凡很珍惜这一段亲情。

    “我在上班!”林凡的大粉色的洗碗手套拿着手机,淡淡的说道。至于是什么工作,可能是出于男人的自尊心,他并没有和表妹说。

    好在表妹也没有问。

    “表哥,你几点下班!”

    “七点半!”

    “下班后一起吃饭!”

    “好啊!”

    “记得穿帅点,我给你介绍一个女朋友!”

    “我现在才十八岁,不急吧!”

    “好了,我给你介绍的是我一个闺蜜,长的可漂亮了,七点半来我家找我,不见不散!”

    表妹不给他拒绝的机会,挂了电话。

    拿着手机。

    林凡只能无奈苦笑。

    倒真不好拒绝表妹的热情。

    他倒是没有问表妹要她闺蜜的照片。他不是一个看脸的人,毕竟一个女孩子漂亮不能当饭吃,生活不是诗和远方的浪漫,而是财迷油盐酱油醋。再说了,他也没有找漂亮女朋友的资本。

    对他来说,女朋友是个奢侈物,不求她长的貌美如花,人好就行。

    七点半下班了。

    他和老板说了一下,换了员工服装后走出了饭店门口。

    他倒是没有特意打扮。

    一件黑色的体恤,洗的发白的牛仔裤,泛黄的帆布鞋,脸也只是用清水泼了一下,用纸巾一擦,就出门了。

    虽然他没有刻意打扮,但是长的真的很帅。

    走在大街上,时不时有年轻女郎看向他,目光中划过惊艳之色。

    徐敏乐家楼下。

    站着两个穿着清凉的女子。

    两女都是十七、八岁的年纪,打扮却格外的成熟,徐敏乐一头金黄的长发,面容如画,穿着一件白色的裙子,里面是黑色的文胸,穿着黑色的丝袜,五厘米的高跟鞋,画着精美的妆容,全身散发着青春的气息。

    另外一个是她的闺蜜,一米七八的个头,乌黑亮丽的黑发,身材修长,一双桃花眼楚楚有神,粉色悠闲女士T恤,上面有个鼓鼓的皮卡丘,带着一抹清冷之色,穿着一条紧身的牛仔裤,白色休闲鞋。

    这两个女人太漂亮了,路人经过她们的时候,目光几乎都会驻足良久。

    “敏乐,不是说好七点半吗?你看,这都七点四十五了,你表哥怎么还没有来!”金月抬起手,看了一下手腕上精美的女表,蹙着柳眉,夹杂着怒色道。

    “我表哥是七点半下班,他打车过来,也需要时间吗!你就再等一下了!”徐敏乐笑着说道。

    打车!

    听到这两个字,金月桃花眸子里闪过一抹不屑之色。只是作为好友的徐敏乐没有发现!

    “敏乐,我好不容易从魔都回来,我们两个好不容易聚一下,你为什么非要叫上你什么表哥,一起吃饭!”金月不满的说道。

    “哎呀,月月,我告诉你,我表哥长的可帅了,你们两个认识一下,你不是和林浩丰分手了吗?你看看我表哥适合你不!”徐敏乐热情的说道。

    “哦!”

    金月道。

    那表哥什么货色,家里干什么,帅不帅之类的问题,金月也没有再问。不是她没有好奇心,还有不在乎这些东西。她觉得问了,也是浪费时间而已。闺蜜完全是多此一举,打车来的,这年头,连车都没有,肯定是穷鬼!自己怎么可能会看上这样的穷屌丝呢?

    7点50。

    一辆绿色的出租车在两女面前不远停下。

    走下来一个穿着普通,但是很帅气的男生。

    两女看到这个男生。眼睛一亮。

    徐敏乐欢快的跑过去,抓住男生的胳膊,说道:“表哥,你来了。”

    林凡含笑的点点头。

    “来,我给你介绍一下我的闺蜜,金月!”徐敏乐拉着林凡的手,来到了金月的面前,笑嘻嘻的说道。

    “你好,我叫林凡!”林凡礼貌的向着前面的女生打招呼。

    林凡?

    金月扫视了一下眼前的人。

    帅,是真的很帅。

    大概有一米八二左右。

    比自己高出了半个多头。

    五官像是刀斧刻了一样。

    只是这衣着?金月心里叹息一声,可惜了这么一张脸,生在了这样的穷鬼的身上。要是这家伙真的成为了她的男朋友,她可以想象的出,自己带着这个男生去见几个要好的闺蜜的时候,作为名牌控的她们,会怎么样的出言讥讽了。

    金月眼眸不留痕迹的闪过一缕不屑,不过面容上却是没有露出分毫,泛着清冷的笑意,优雅而不失礼貌的说道:“你好,我叫金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