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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打饭就是打仗

    我问大家有没有听说过咖喱酱,他们几个都面面相觑,显然不知道咖喱酱是什么东西,也不明白我此刻为什么提起这个东西。

    在九十年代初期的小县城,孩子们的见识实在是有限,很多人没有听说过开封菜和金拱门,不知道披萨是什么味道、咖喱是什么东西。

    我算是一个比较幸运的孩子,因为爸爸经常出差,全国各地地跑,对独生女异常宠爱的他,每次都给我买回很多新奇的食物和漂亮衣服。记得有一次夏天,爸爸在BJ买到了脸盆那么大的一大盒冰淇淋,然后驱车六个小时回来……总之呢,热乎乎的冰淇淋汤汁喝起来也挺甜的。

    我爸是个时尚嗅觉敏感的弄潮儿,总喜欢尝试新事物,买一些新鲜的玩意儿回来。有一次,他就买了好几大罐咖喱酱回来,说是浇在米饭上吃的。但是,把那颜色黄了吧唧、质地微稠还有点黏腻的糊糊状物体浇在米饭上之后,视觉效果令人无比抗拒。我妈看了一眼之后就完全没有了食欲甚至有点想吐,而我,在爸爸的奋力鼓舞之下尝了一口——糟糕的是,爸爸没有把咖喱酱加热,凉凉的酱配着米饭吃,除了姜味的辛辣还有胡椒的刺鼻,以及冰凉的腻味,令实在不想再吃第二口。于是,那几罐咖喱酱被束之高阁,再也没有人愿意去吃它。

    如同小栓子所说,我确实是个办法很多的人,但是我是个喜欢取巧的人,所以我想出来的办法往往都属于出其不意的旁门左道。

    在赵富贵让我想想怎样能顺利优先打到饭时,我首先想到的不是与高中和初二、初三的学长们硬刚,而是剑走偏锋,弱弱地提出了咖喱酱视觉冲击式不战自胜法。

    我说:“上兵伐谋,咱们既然身高和体能不占优势,那就最好不要采取正面的身体冲撞,想个办法,不战而屈人之兵,让别人自动给咱们让路。”我是个极度好面子的人,又比较狡猾,先给自己的馊主意加上了一层高大上的包装。

    果然,赵富贵班长听了我的这番话之后两眼放光,先伸出大拇指来称赞我一番:“要不说还得是探花脑子好使呢!张嘴就跟我们不一样!”看向我的目光,满满地写着崇敬与期待“怎么能让别人主动给我们让路?”

    我放低了声音,故作神秘地说:“我有一件神器——咖喱酱,可以出奇制胜!”

    “不知道。哎呀你就不要卖关子了!直接说吧!”赵富贵急不可耐地催促我。

    于是我把自己的馊主意说了出来:全班排成两队,男女生穿插,每两个男生中间夹一个女生。大家在饭盆上涂抹咖喱酱这种颜色与形状都非常近似于排泄物的东西,最好前排几个人手上也涂抹上,一路挥舞着往前冲。

    我这主意说出来之后,两位女生班干部张焕和李洁看向我的目光充满了不可思议与无语,史大柱和许秋实沉默地思索着这办法的可行性,赵富贵却如醍醐灌顶般一拍大腿:“就这么办!”对乖乖女、好学生张焕和李洁来说,这办法着实有些“损”,不太像是正常人能想出来的;对质朴憨厚的史大柱和许秋实来说,这个招术有点“阴”,好像是不太光明正大,似乎不那么光彩,但对没有道德包袱、以解决问题为首要任务的赵富贵来说,管它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这就是个绝妙的好办法!

    “你明天早自习的时候从家里把咖喱酱带来!嗯……光看着像屎恐怕吓不退所有人,还得有味道!我一会儿去买几罐臭豆腐!咱们明天早自习的时候就做准备,明天的早饭就这么打!”赵富贵虽然成绩不好,但脑子其实挺聪明,他立刻就想到了咖喱酱在嗅觉方面的不足,并迅速找到了解决方式。

    我补充了一句:“班长,最好还是把个子高、力气大的几个男生安插在队伍前、中、后三段,遇到硬不让路的就扒拉开,恐怕肢体冲突还是会有一些的。”

    赵富贵点了点头,郑重地说:“好!明天早自习,我好好安排一下!”打架,打群架,是每个青春少年血液里都奔涌着的冲动,更是赵富贵过去十几年人生当中最喜欢也最擅长的事,如今,人生第一次当官的他,能打着官方的名义,光明正大、排兵布阵地带领全班同学打一场浩浩荡荡的战斗,身体里的好胜基因全部都被激发了出来,他既兴奋又激动,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抱定了必胜的决心要打好自己上任之后的第一场战斗。

    我们的早自习从六点二十开始,七点结束,英语和语文两科轮流。由于每位科任老师都教两个班,所以老师都是布置好早读背诵任务之后就两个班来回溜达进行答疑辅导。

    第二天的早自习是英语课,英语老师是个戴金边眼镜的矮个子,一口地道的英式口音。他非常摒弃美式发音,总是告诫和纠正我们的发音,要我们坚持原汁原味的英式英语,不要学美式英语。毕业之后我再没见过这位老师,不知道面对后来铺天盖地流行的美音,他是否随波逐流、顺势改变了。

    那天,英语老师布置了早读内容,在我们班转了几圈之后就去隔壁105班了。赵富贵把我带来的咖喱酱和臭豆腐分发下去,让同学们涂到饭盆上,并且选拔了十来个身材高大健壮的男生,为打饭做好了充分准备。原本不在学校食堂吃饭的他,也放弃回家吃饭,亲自带队冲击打饭战争。

    临出发前,我又嘱咐赵富贵,如果能顺利打到饭,一定要大声喊给别人听“我们是104班的!”赵富贵虽然不太明白我的用意,但此刻在他眼里我已然是诸葛再世,对于我的话言听计从,连问也不问地一口答应下来。

    那天的早自习结束之后,我就和住同一个大院的小栓子一起骑着自行车回家吃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