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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回:数日不见台上瘫,孤儿寡母万般难

    小九终是留下。

    仿若给这死气沉沉的宅院,添了一副彩色的青春画...

    ...

    礼殡司。

    “你说那谢七还没有死?”

    廨室内,周士力眉毛微挑,正听着狗腿子的汇报。

    “是啊,周爷,没死呢,看上去活蹦乱跳的,可精神了。”

    “特娘的,没想到这厮命这么硬?”

    “可不嘛,我按照周爷您的吩咐,他可是天天都有活计的,这都快半月了,不仅啥事没有,钱还挣了不少。”

    “不行!”周士力猛然起身,“思烟还有三五日便回来了,绝不能让着谢七活到思烟回来的那天,这可是我送给她的惊喜,要是她回来得知谢七死了,肯定高兴。”

    “周爷不愧是咱酆城第一痴情,周爷与祝司命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得得得!少屁话!我就问你,有没有什么能尽快整死他的法子?”

    “周爷手下能人异士众多,随便派出一个,那谢七不是立马暴毙。”

    “不行!且不说司内明令禁止同袍相残,我什么身份?要是被人知道我对付一个晦气玩意,那会十分影响我在司内的名声地位的。”

    狗腿子心说你有个锤子的名声地位。

    不过,表面上,他还是恭恭敬敬。

    “其实,周爷,在下确实有一计。”

    “哦?说说。”

    “就北城那边,我有个兄弟,最近筹划事儿呢...”

    “打住!打住!你兄弟?你兄弟是异人吗?”

    “呃...这倒不是...”

    “那他有个鸡毛用啊!难不成叫他去偷袭谢七?这跟我叫人去杀谢七有什么区别?!”

    “周爷你别急,我那兄弟虽不是异人,但他身后有高人的,十分厉害的那种...他们最近有个计划...”

    这般如此,如此这般。

    “行!这敢情好!若真是你说的那样,谢七必然十死无生!”

    “对吧,周爷,只不过我那兄弟跟我关系好,但他身后那高人...”

    “切,不就是钱吗?”

    说着,周士力甩出一沓银票。

    “只要事办好,钱不是问题,周爷我最不缺的就是钱!”

    狗腿子美滋滋地手下银票:“周爷您就瞧好吧,这事一准给你办得漂漂亮亮的,让周爷早日抱得美人归。”

    “咳!咳!”周士力忽然猛咳了几嗓子。

    “周爷你这是怎么了?”

    “没事...”周士力摆摆手,“估计是染了风寒,有些不舒坦,特娘的,我回家看看大夫去。”

    “周爷您慢走!周爷小心脚下!”

    待周士力离开,狗腿子这才站直身子,朝他离开的方向啐了一口。

    “玛德,什么玩意,堂堂一个少司命,居然还会感染风寒,真特娘的是个废物,要不是看在给钱多,劳资才懒得搭理你呢。”

    狗腿子啜着唾沫数银票,很是满意。

    “得,叫上北城的那几个兄弟,今日去八大胡同花花草草...”

    ...

    弹指之间,又过几天。

    早间,上班。

    家里的豆干吃完,胃口却依旧不满。

    谢七这不打算今日下班,再去宋婆婆的豆腐摊。

    刚开铺子没多久呢,便有尸主来了。

    谢七有些意外,今日的尸主来得着实快。

    待他掀开面布盖,顿时目瞪口呆。

    尸主他竟然认识!

    这...这不是郭应泰的媳妇,孙怜儿吗?!

    怎么回事?!

    为何死了?!

    殉情?

    不对!

    夫妻俩还有个女儿。

    感叹于这对夫妻感情的山高水长,谢七还主动帮了个小忙。

    谁曾想...

    更诡异的是,眼前的孙怜儿身着婚服,装束衣着都是新娘的扮相。

    这才几天啊?

    谢七不信孙怜儿变心如此之快。

    话不多说,干活!

    人死如灯灭,灯灭烟气升。

    黄泉畔边起云烟,奈何桥前身影现。

    谛听六道再开眼,看到孙怜儿生前...

    孙怜儿的确再婚了,嫁给北城一个窝囊废。

    但,她是被逼的。

    婚礼是在昨夜举行的。

    窝囊废新郎有帮狐朋狗友。

    婚礼是这帮家伙搞出来的。

    新郎喜欢孙怜儿吗?

    自然是喜欢的。

    尽管在谢七眼里,孙怜儿姿色平平。

    可放在北城,便称得上大美人。

    狐朋狗友们替窝囊废上门提亲,孙怜儿自然是不应的。

    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

    上门的只要是个男人,也甭管什么男人。

    众人都是数落寡妇的不是。

    什么水性杨花啦,骚蹄子狐媚子烂女表子破鞋子...可劲挑着最恶毒的骂。

    反倒是男人,呵,嘛事没有。

    狐朋狗友起哄,孙怜儿仿佛被围了一圈屎桶。

    臭味,那叫一个冲。

    但不管孙怜儿如何孤勇。

    她最后还是答应了。

    为什么?

    这群狐朋狗友里面,有个家伙叫韦武林,是北城的一位管事。

    啥叫管事?

    字面意思,管理北城一些杂七杂八事。

    协助官家做事的,没有特别具体的职责范围。

    似乎什么都能管,又好像什么都管不着。

    一旦上面叫他们管什么,他们立马就能管上。

    不管可管还是不管,但确实是拿朝廷俸禄的。

    寻常人可惹不起。

    尤其在这流民扎堆的北城,那就是县官不如现管,不折不扣的土皇帝。

    韦武林有三好。

    好酒、好赌、好色。

    打孙怜儿来北城第一天他就看上了,怎奈家里有个悍婆娘。

    韦武林是靠着岳父才走到眼前这一步。

    媳妇自然是得罪不起的。

    但孙怜儿他一定要得到手。

    咋办呢?

    有高人支招。

    欸,郭应泰被征兵,还有婚礼都是这么来的。

    早被算计了。

    不想嫁人是吧?

    你有酆城户口吗?

    没有?

    你哪儿人啊?

    你哪儿人我都不认!

    我怀疑你是异族细作!

    知道细作都是什么下场吗?

    朝廷那是宁杀错,不放过!

    你会受尽百般折磨,生不如死!

    当然,最后还是会死的。

    哟呵,不怕死是吧?

    你女儿挺可爱的呀,多大了?

    来,叫叔叔,叔叔家里养了好多可爱的小鱼鱼哦。

    你这个做娘的要是死了,你放心,我会好好照顾你女儿的...

    这就对了嘛,你又不是要嫁给我,是我一个兄弟,人可老实了,是个能过日子的人。

    婚礼当夜,新郎被灌得不省人事。

    盛情难推,孙怜儿也喝了不少杯。

    新郎全瘫,新娘半瘫,一群狐朋狗友在韦武林的怂恿下。

    嚷嚷着要闹洞房。

    都说北城自古有婚俗,那就是闹洞房当夜,新郎的好兄弟要替他把把关,检查新娘的吹拉弹唱。

    浑浑噩噩的孙怜儿此时起身都困难。

    她虽酒量不强,但也不至于醉成这样。

    迷迷糊糊间,仿佛有一群饿狼,将她扑上了床。

    最前面的那张狼脸,不正是那韦武林!

    我女儿呢...孙怜儿心念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