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回:数日不见台上瘫,孤儿寡母万般难
小九终是留下。
仿若给这死气沉沉的宅院,添了一副彩色的青春画...
...
礼殡司。
“你说那谢七还没有死?”
廨室内,周士力眉毛微挑,正听着狗腿子的汇报。
“是啊,周爷,没死呢,看上去活蹦乱跳的,可精神了。”
“特娘的,没想到这厮命这么硬?”
“可不嘛,我按照周爷您的吩咐,他可是天天都有活计的,这都快半月了,不仅啥事没有,钱还挣了不少。”
“不行!”周士力猛然起身,“思烟还有三五日便回来了,绝不能让着谢七活到思烟回来的那天,这可是我送给她的惊喜,要是她回来得知谢七死了,肯定高兴。”
“周爷不愧是咱酆城第一痴情,周爷与祝司命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得得得!少屁话!我就问你,有没有什么能尽快整死他的法子?”
“周爷手下能人异士众多,随便派出一个,那谢七不是立马暴毙。”
“不行!且不说司内明令禁止同袍相残,我什么身份?要是被人知道我对付一个晦气玩意,那会十分影响我在司内的名声地位的。”
狗腿子心说你有个锤子的名声地位。
不过,表面上,他还是恭恭敬敬。
“其实,周爷,在下确实有一计。”
“哦?说说。”
“就北城那边,我有个兄弟,最近筹划事儿呢...”
“打住!打住!你兄弟?你兄弟是异人吗?”
“呃...这倒不是...”
“那他有个鸡毛用啊!难不成叫他去偷袭谢七?这跟我叫人去杀谢七有什么区别?!”
“周爷你别急,我那兄弟虽不是异人,但他身后有高人的,十分厉害的那种...他们最近有个计划...”
这般如此,如此这般。
“行!这敢情好!若真是你说的那样,谢七必然十死无生!”
“对吧,周爷,只不过我那兄弟跟我关系好,但他身后那高人...”
“切,不就是钱吗?”
说着,周士力甩出一沓银票。
“只要事办好,钱不是问题,周爷我最不缺的就是钱!”
狗腿子美滋滋地手下银票:“周爷您就瞧好吧,这事一准给你办得漂漂亮亮的,让周爷早日抱得美人归。”
“咳!咳!”周士力忽然猛咳了几嗓子。
“周爷你这是怎么了?”
“没事...”周士力摆摆手,“估计是染了风寒,有些不舒坦,特娘的,我回家看看大夫去。”
“周爷您慢走!周爷小心脚下!”
待周士力离开,狗腿子这才站直身子,朝他离开的方向啐了一口。
“玛德,什么玩意,堂堂一个少司命,居然还会感染风寒,真特娘的是个废物,要不是看在给钱多,劳资才懒得搭理你呢。”
狗腿子啜着唾沫数银票,很是满意。
“得,叫上北城的那几个兄弟,今日去八大胡同花花草草...”
...
弹指之间,又过几天。
早间,上班。
家里的豆干吃完,胃口却依旧不满。
谢七这不打算今日下班,再去宋婆婆的豆腐摊。
刚开铺子没多久呢,便有尸主来了。
谢七有些意外,今日的尸主来得着实快。
待他掀开面布盖,顿时目瞪口呆。
尸主他竟然认识!
这...这不是郭应泰的媳妇,孙怜儿吗?!
怎么回事?!
为何死了?!
殉情?
不对!
夫妻俩还有个女儿。
感叹于这对夫妻感情的山高水长,谢七还主动帮了个小忙。
谁曾想...
更诡异的是,眼前的孙怜儿身着婚服,装束衣着都是新娘的扮相。
这才几天啊?
谢七不信孙怜儿变心如此之快。
话不多说,干活!
人死如灯灭,灯灭烟气升。
黄泉畔边起云烟,奈何桥前身影现。
谛听六道再开眼,看到孙怜儿生前...
孙怜儿的确再婚了,嫁给北城一个窝囊废。
但,她是被逼的。
婚礼是在昨夜举行的。
窝囊废新郎有帮狐朋狗友。
婚礼是这帮家伙搞出来的。
新郎喜欢孙怜儿吗?
自然是喜欢的。
尽管在谢七眼里,孙怜儿姿色平平。
可放在北城,便称得上大美人。
狐朋狗友们替窝囊废上门提亲,孙怜儿自然是不应的。
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
上门的只要是个男人,也甭管什么男人。
众人都是数落寡妇的不是。
什么水性杨花啦,骚蹄子狐媚子烂女表子破鞋子...可劲挑着最恶毒的骂。
反倒是男人,呵,嘛事没有。
狐朋狗友起哄,孙怜儿仿佛被围了一圈屎桶。
臭味,那叫一个冲。
但不管孙怜儿如何孤勇。
她最后还是答应了。
为什么?
这群狐朋狗友里面,有个家伙叫韦武林,是北城的一位管事。
啥叫管事?
字面意思,管理北城一些杂七杂八事。
协助官家做事的,没有特别具体的职责范围。
似乎什么都能管,又好像什么都管不着。
一旦上面叫他们管什么,他们立马就能管上。
不管可管还是不管,但确实是拿朝廷俸禄的。
寻常人可惹不起。
尤其在这流民扎堆的北城,那就是县官不如现管,不折不扣的土皇帝。
韦武林有三好。
好酒、好赌、好色。
打孙怜儿来北城第一天他就看上了,怎奈家里有个悍婆娘。
韦武林是靠着岳父才走到眼前这一步。
媳妇自然是得罪不起的。
但孙怜儿他一定要得到手。
咋办呢?
有高人支招。
欸,郭应泰被征兵,还有婚礼都是这么来的。
早被算计了。
不想嫁人是吧?
你有酆城户口吗?
没有?
你哪儿人啊?
你哪儿人我都不认!
我怀疑你是异族细作!
知道细作都是什么下场吗?
朝廷那是宁杀错,不放过!
你会受尽百般折磨,生不如死!
当然,最后还是会死的。
哟呵,不怕死是吧?
你女儿挺可爱的呀,多大了?
来,叫叔叔,叔叔家里养了好多可爱的小鱼鱼哦。
你这个做娘的要是死了,你放心,我会好好照顾你女儿的...
这就对了嘛,你又不是要嫁给我,是我一个兄弟,人可老实了,是个能过日子的人。
婚礼当夜,新郎被灌得不省人事。
盛情难推,孙怜儿也喝了不少杯。
新郎全瘫,新娘半瘫,一群狐朋狗友在韦武林的怂恿下。
嚷嚷着要闹洞房。
都说北城自古有婚俗,那就是闹洞房当夜,新郎的好兄弟要替他把把关,检查新娘的吹拉弹唱。
浑浑噩噩的孙怜儿此时起身都困难。
她虽酒量不强,但也不至于醉成这样。
迷迷糊糊间,仿佛有一群饿狼,将她扑上了床。
最前面的那张狼脸,不正是那韦武林!
我女儿呢...孙怜儿心念着。
仿若给这死气沉沉的宅院,添了一副彩色的青春画...
...
礼殡司。
“你说那谢七还没有死?”
廨室内,周士力眉毛微挑,正听着狗腿子的汇报。
“是啊,周爷,没死呢,看上去活蹦乱跳的,可精神了。”
“特娘的,没想到这厮命这么硬?”
“可不嘛,我按照周爷您的吩咐,他可是天天都有活计的,这都快半月了,不仅啥事没有,钱还挣了不少。”
“不行!”周士力猛然起身,“思烟还有三五日便回来了,绝不能让着谢七活到思烟回来的那天,这可是我送给她的惊喜,要是她回来得知谢七死了,肯定高兴。”
“周爷不愧是咱酆城第一痴情,周爷与祝司命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得得得!少屁话!我就问你,有没有什么能尽快整死他的法子?”
“周爷手下能人异士众多,随便派出一个,那谢七不是立马暴毙。”
“不行!且不说司内明令禁止同袍相残,我什么身份?要是被人知道我对付一个晦气玩意,那会十分影响我在司内的名声地位的。”
狗腿子心说你有个锤子的名声地位。
不过,表面上,他还是恭恭敬敬。
“其实,周爷,在下确实有一计。”
“哦?说说。”
“就北城那边,我有个兄弟,最近筹划事儿呢...”
“打住!打住!你兄弟?你兄弟是异人吗?”
“呃...这倒不是...”
“那他有个鸡毛用啊!难不成叫他去偷袭谢七?这跟我叫人去杀谢七有什么区别?!”
“周爷你别急,我那兄弟虽不是异人,但他身后有高人的,十分厉害的那种...他们最近有个计划...”
这般如此,如此这般。
“行!这敢情好!若真是你说的那样,谢七必然十死无生!”
“对吧,周爷,只不过我那兄弟跟我关系好,但他身后那高人...”
“切,不就是钱吗?”
说着,周士力甩出一沓银票。
“只要事办好,钱不是问题,周爷我最不缺的就是钱!”
狗腿子美滋滋地手下银票:“周爷您就瞧好吧,这事一准给你办得漂漂亮亮的,让周爷早日抱得美人归。”
“咳!咳!”周士力忽然猛咳了几嗓子。
“周爷你这是怎么了?”
“没事...”周士力摆摆手,“估计是染了风寒,有些不舒坦,特娘的,我回家看看大夫去。”
“周爷您慢走!周爷小心脚下!”
待周士力离开,狗腿子这才站直身子,朝他离开的方向啐了一口。
“玛德,什么玩意,堂堂一个少司命,居然还会感染风寒,真特娘的是个废物,要不是看在给钱多,劳资才懒得搭理你呢。”
狗腿子啜着唾沫数银票,很是满意。
“得,叫上北城的那几个兄弟,今日去八大胡同花花草草...”
...
弹指之间,又过几天。
早间,上班。
家里的豆干吃完,胃口却依旧不满。
谢七这不打算今日下班,再去宋婆婆的豆腐摊。
刚开铺子没多久呢,便有尸主来了。
谢七有些意外,今日的尸主来得着实快。
待他掀开面布盖,顿时目瞪口呆。
尸主他竟然认识!
这...这不是郭应泰的媳妇,孙怜儿吗?!
怎么回事?!
为何死了?!
殉情?
不对!
夫妻俩还有个女儿。
感叹于这对夫妻感情的山高水长,谢七还主动帮了个小忙。
谁曾想...
更诡异的是,眼前的孙怜儿身着婚服,装束衣着都是新娘的扮相。
这才几天啊?
谢七不信孙怜儿变心如此之快。
话不多说,干活!
人死如灯灭,灯灭烟气升。
黄泉畔边起云烟,奈何桥前身影现。
谛听六道再开眼,看到孙怜儿生前...
孙怜儿的确再婚了,嫁给北城一个窝囊废。
但,她是被逼的。
婚礼是在昨夜举行的。
窝囊废新郎有帮狐朋狗友。
婚礼是这帮家伙搞出来的。
新郎喜欢孙怜儿吗?
自然是喜欢的。
尽管在谢七眼里,孙怜儿姿色平平。
可放在北城,便称得上大美人。
狐朋狗友们替窝囊废上门提亲,孙怜儿自然是不应的。
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
上门的只要是个男人,也甭管什么男人。
众人都是数落寡妇的不是。
什么水性杨花啦,骚蹄子狐媚子烂女表子破鞋子...可劲挑着最恶毒的骂。
反倒是男人,呵,嘛事没有。
狐朋狗友起哄,孙怜儿仿佛被围了一圈屎桶。
臭味,那叫一个冲。
但不管孙怜儿如何孤勇。
她最后还是答应了。
为什么?
这群狐朋狗友里面,有个家伙叫韦武林,是北城的一位管事。
啥叫管事?
字面意思,管理北城一些杂七杂八事。
协助官家做事的,没有特别具体的职责范围。
似乎什么都能管,又好像什么都管不着。
一旦上面叫他们管什么,他们立马就能管上。
不管可管还是不管,但确实是拿朝廷俸禄的。
寻常人可惹不起。
尤其在这流民扎堆的北城,那就是县官不如现管,不折不扣的土皇帝。
韦武林有三好。
好酒、好赌、好色。
打孙怜儿来北城第一天他就看上了,怎奈家里有个悍婆娘。
韦武林是靠着岳父才走到眼前这一步。
媳妇自然是得罪不起的。
但孙怜儿他一定要得到手。
咋办呢?
有高人支招。
欸,郭应泰被征兵,还有婚礼都是这么来的。
早被算计了。
不想嫁人是吧?
你有酆城户口吗?
没有?
你哪儿人啊?
你哪儿人我都不认!
我怀疑你是异族细作!
知道细作都是什么下场吗?
朝廷那是宁杀错,不放过!
你会受尽百般折磨,生不如死!
当然,最后还是会死的。
哟呵,不怕死是吧?
你女儿挺可爱的呀,多大了?
来,叫叔叔,叔叔家里养了好多可爱的小鱼鱼哦。
你这个做娘的要是死了,你放心,我会好好照顾你女儿的...
这就对了嘛,你又不是要嫁给我,是我一个兄弟,人可老实了,是个能过日子的人。
婚礼当夜,新郎被灌得不省人事。
盛情难推,孙怜儿也喝了不少杯。
新郎全瘫,新娘半瘫,一群狐朋狗友在韦武林的怂恿下。
嚷嚷着要闹洞房。
都说北城自古有婚俗,那就是闹洞房当夜,新郎的好兄弟要替他把把关,检查新娘的吹拉弹唱。
浑浑噩噩的孙怜儿此时起身都困难。
她虽酒量不强,但也不至于醉成这样。
迷迷糊糊间,仿佛有一群饿狼,将她扑上了床。
最前面的那张狼脸,不正是那韦武林!
我女儿呢...孙怜儿心念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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