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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美味诱人

    不管咋说,算算成本,自己也算是身价上万贯的人了,今天没让程处默回去,非拉着他在家吃顿饭不可,以前是没钱,也没有东西,现在那几贯钱还剩下不少,反正以后也不缺钱花,倒不如好好享受享受生活,吃点好吃的。

    马上到中午了,张晓前世也是个大吃货,各种大菜自己也是好好学习过的,什么红烧肉,红烧猪蹄,排骨,之类的,信手拈来,平日里自己也没有好好吃过啥,今天刚好趁这个机会,也让小程同志开开眼。

    把剩下的钱全都拿出来,让那个壮汉上街去买东西,药店里八角,香叶,之类的一顿买,重中之重是要买一头猪回来,今天决定喊着村子里人都过来吃一吃。程处默一看,就这几贯钱能买个啥,自己又从腰包里掏出一块银饼来,让家将按照张晓要求买。那家将也不含糊,带俩人,骑上马,不一会儿就回来了。

    一口大肥猪就挂在院子里的架子上,已经被屠夫收拾的干干净净,张晓亲自上手将肉分解,动作干脆利落,要不是认识了这么久,程处默还以为张晓是屠夫呢,排骨,里脊肉,五花肉肥膘特意留出,再找出肥瘦相依的后腿肉吩咐那几个家将剁成肉末备用。四个猪蹄明显不够,张晓早就安排把西市的猪蹄包圆了,好几十个。

    唐朝的菜式除了煮就是烤,要么吃生的,就是脍一类的东西,不卫生,里面的寄生虫杀不死,会得各种各样的怪病,想起猪肉绦虫满肚子乱窜就毛骨悚然。后世有卫生检疫都不放心更别提现在了。炒菜大约起源于宋代,那是一个讲究吃穿,物质极大丰富的年代,文人的天堂,只要不是愤青那是穿越者的首选年代。既然身在大唐一切就得自己来,没炒锅,用自己家的土灶代替吧,没铲子,用勺子,没调料,自己找,没味精,这个现在造不了,只好熬鸡汤,没酱油,以后有了庄子再酿造,小时候在乡下,早就会了,没难度。在就是绿菜了,今天整个蒜蓉青菜,可惜没有辣椒,逊色了不少。再就是豆腐和十几种干菜。今天主打猪肉,鱼肉,羊肉就不用了。

    砂锅里煮上猪蹄,用了个巨大的砂锅,大火烧开,倒掉水,再加入新水,投入姜,葱,蒜,把调料装在纱布里,小火慢炖,程处默站在背后看的仔细,整个好奇宝宝的样子

    忙了两时辰,眼见就要吃完饭了,张晓把做好的猪蹄,莲藕红烧肉红烧狮子头,糖醋排骨各样装一份,炸好的麻花,油饼,鸡块,也一并装上,放在食盒里保温,一会儿让小程带回家去,让家里人也尝尝。

    血肠灌好了,五香肠灌好了,猪腰子炒成腰花,满满当当根本放不下,又出去喊着王家兄弟去喊着村里人都过来吃饭,顺便把自家吃饭的家伙事带过来,着重要带桌子,看的众人目瞪口呆。

    就张晓这手艺,整个村子里都没心思干活了,一听说张晓请大家伙吃饭,一个个连忙放下锄头,让自己家小子背上桌子就过来了,村子里就这样,谁家会有那么多碗筷,很快,村口的谷场上就摆好了两排桌子,大家纷纷过来端菜,满满当当两大排,几个小的已经开始大叫吵着要吃了。

    程处默一看这么多好吃的,闻着味道都快走不动道了,怎么能没有酒呢,又赶紧安排家将去城里,让酒楼送两车酒过来。当送酒的车子出现在村口的时候,原来是大名鼎鼎的三勒浆,据说这种酒是波斯国所产,用三种水果合酿而成,除了大唐的权贵人家,普通人真喝不起,此酒能热饮亦能冷饮,热者名曰“三勒汤”,冷者名曰“三勒浆”,于是场面一度达到了高潮,村民们平日里哪里舍得喝这么好的酒,一碗好酒可比一顿好吃的贵多了。

    一番忙碌,大家都入座了,张晓专门给程处默还有自己单独留了张小桌子,桌子上满满的好吃的,家将们倒是都很随意,几个人也是单独做了一张桌子,其他的,基本上都是几家合坐在一起,看着人齐了,张晓拿起碗给自己倒上一碗,本来前世也不咋能喝酒,但是今天眼看的跑不掉了。看着满满一碗酒,闻着酒香,心里直打颤,颤颤巍巍的站起来,将酒举起来,对大家喊道,“各位叔叔伯伯,今儿把大家喊过来,一方面是想感谢一下大家,平日里对我照顾有加,另一个是,村子里马上要建香皂作坊了,之前万伯伯也跟大家说过,到时候大家伙都能过来干活了,旁边这位就是少东家,今天都一起认识认识。”

    程处默一看这么多人,直接一个大跳,跳在椅子上,对着大家一抱拳。这一手引来村民们一阵惊呼。

    “好了,啥也不多说了,干一个!!”

    “干!!!”

    众人大吼一声,纷纷端起酒碗,一口闷了。

    张晓最后一个喝的,看大家都喝的这么起劲,在程处默殷切的目光下,端起酒,一闭眼悲壮地一口喝干。

    喝完咂摸咂摸嘴,张晓只觉味道怪怪的,说不上好喝,带点水果味,隐约能闻到一丝丝酒精味,没有想象中的一杯就倒,喝下去没有任何反应。

    这不就是后世女士们喝的果酒嘛,古代的人真能吹啊,都是骗子!什么“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什么“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自己能五百杯!!!

    喝完第一碗酒,大家拿起筷子,一开吃,直接停不下来,满场子就只能听到呼噜呼噜吃东西的声音,连最闹腾的孩子也顾不上喊叫了,抱着个猪蹄啃得不亦乐乎。程处默也是,碗里放着俩猪蹄,嘴里放着一整个狮子头,筷子还夹着一段血肠。这样看来,小程同志家里情况真的不是很好啊,就这家常菜都吃成这样,以后可怎么办啊。

    张晓给自己又倒上一碗,这种淡的跟水似的所谓“美酒”,张晓觉得自己如果憋得住尿的话,有多少能喝多少,而且喝完老实回家睡觉,绝对没脸把喝果汁饮料这种行为写成诗句到处吹牛,蒙后人一蒙就是一千多年,然后还心安理得的享受众人的吹捧。

    张晓放心了,踏实了,胸中冒出一股豪迈之气,酒到杯干绝无犹豫,不但自己喝,还频频举杯,邀请大家一起干,程处默愈发喜不自胜,酒品即人品,这个张晓果真值得一交。

    不记得喝了多少,但张晓一直没倒过,越喝眼睛越亮,头脑也越来越清晰,他甚至清楚看到程处默脸色化作酡红,几个家将之前还跟张晓拼酒,慢慢的开始几人互相搀扶,颤巍巍端着酒碗,强撑着向他敬酒,抖抖索索的酒洒了一路……跟得了脑中风似的。

    张晓没事,他一直告诉自己没醉,很清醒,甚至能清楚回忆前世今生的每一个悲欢细节,也能当着程处默的面嗤笑所谓三勒浆不过尔尔,土包子没见过啥叫高度酒,喝点果汁还歪歪扭扭的,不够丢人钱……

    视线有些模糊了,头也有点重,朦朦胧胧的不知道怎么了。就这样一直持续到快晚饭,程处默实在不行了,几个家将也都被放倒了,于是张晓帮他们扶上马,又把之前准备的吃的给放在马背上,然后学着电视里那样,对着领头的马屁股一拍,大喊一声:“驾!!!”

    于是一群人就这样趴在马背上出发了,看那几个人的样子,也不知道能不能回去。

    然后张晓一转身,回到场子里,不知道怎么回事,只觉得眼前一黑,然后就趴在桌子上了,隐隐约约能听到万伯伯喊自己,还有王大王二抢菜吃的声音,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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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说老马识途,程处默家的马儿还是很给力的,虽然马上几个人都喝的晕了,但是家将还是很称职的,强撑着安全带程处默回到了家,回家之后,程处默大喊:“爹,看看孩儿给你带了什么”然后就睡过去了。

    程咬金刚下朝回到家没多久,听到程处默喝的大醉,大怒,正要拿家法教育他一顿,听到说给自己带了东西,又忍了忍,之间几个家将扶着不省人事的程处默,家将们也是浑身酒气,这些都是跟随自己出生入死过的,轻易不会这样,估计情况特殊,应该是没啥大问题,对他们挥了挥手,让他们休息去了,旁边有人递过一个食盒,说是公子带回来给您的。

    程咬金接过来打开一看,一共三层,每个里面四个菜,香的不行。一时间食指大动,明明刚吃过饭,但是一闻到这味,又感觉有点饿。

    对下人吩咐道,:“去,拿两幅碗筷来,送到我房间去。我要跟夫人一起吃。”

    程咬金回到内宅,菜也送过去了,两人吃的嘴角流油。

    “老爷,今天这菜是哪里弄的,真好吃,以前咋没见过。”

    “我也第一次吃,这不是马上就想到夫人你了,处默那小子弄回来的,等他醒了,我问问他,吃了这个,感觉其他的饭菜都不香了,以后吃不到可咋办。”

    两个人对着桌子,愣是把十二个菜吃的精光,主食是一口没动,吃完两人相对而坐,谁也不想多说话了,程咬金作为武将,也是能吃好几大碗的人,今天直接撑得坐不起来了。程夫人更加不堪了,肚子都撑得鼓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