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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九章 郑必克的幸福

    细节,往往能够决定成败。

    山字营军靴得力,且又有盾牌护身,山上砸来的石头越密集,他们心中积攒的仇恨就越是充足,双方互为仇敌。

    无名山上的曹军将领,名叫郑必克,他也是自幼生长在山地间,向来以山兵自诩,而他之所以主动请缨来此,皆是因为一个女人。

    故事有些俗套,但很合理。

    一切还要从曹真设立的“极乐帐篷”说起,他为了收拢士卒们的财富,便抓来一些女子,供这些兵士们淫乐。

    想进极乐帐篷,那是有条件的,且花费还不算少,一般没钱的士兵,想进也进不去,但只要进去了,他们便再也不想出来。

    极乐窝里,有个女子叫水柔,人如其名,她能像水一样抚平男人心中的悲痛,极会讨男人欢心。

    水柔不见得有多漂亮,长相还很一般,但她有两样绝技,是一般女子所没有的,一个是她身体柔软似绵,男人躺在她身上,就好似躺在了棉花上,软若无骨,此绝技一也。

    二则,水柔女极会揣摩男人心理,她本是民间老妓,玩儿过的男人,比一般人见过的还多,普通男子心里的那点儿弯弯绕,绝躲不过她的法眼。

    你喜欢听什么,她就说什么,还总能说到你的心坎里去,和她聊一会儿天,就好比隆冬腊月进了锅炉房,又好比三伏天喝了一口凉柿子那么痛快。

    郑必克就是她忠实的拥趸,几乎每天都泡在她那里,平时也不干什么邪事,只是让她陪自己说说话,也是好的啊。

    可水柔女的魅力越大,别的男人不也越喜欢么,还不止一个男人想将她据为己有,纷纷抗议郑必克吃独食。

    男人们干那事,一天撑死了也就几回,三回正常,五回就属于天赋异禀,七回已然不是人了。

    你姓郑的一天十二个时辰泡里边,到底想干什么?

    别人抗议没用,郑必克较为有钱,他身为都尉,外出打粮之时,麾下士卒总有一份孝敬,故而积攒下许多金银。

    但金山银山总有个花光的时候,郑必克花钱大手大脚,金钱对他而言,来的容易,去得也极为马虎。

    极乐帐篷明着是极乐窝,实则是销金窟啊,曹真的目的就是敛财,他岂能让众人长久,千方百计令人花钱。

    郑必克又喜打赏,每每极乐窝中有歌舞表演,他总要拿出金银赏赐,且还必须是头一名,在一片莺莺燕燕的“甜哥哥蜜姐姐”中,渐渐迷失了自己。

    都尉郑必克在一众歌姬群里,那是出了名的“好大哥”,谁人敢不敬仰。

    这种被女人崇拜的感觉很爽,比作梦都爽,曹真就是给所有人编织了一个美梦,只是这梦需要付出的代价有些大。

    短短数日光景,郑必克的钱就被折腾了个一干二净,数万两银子,全打赏了那些歌女,他又变成穷光蛋了。

    就在昨天,郑必克梦醒了,他再想进极乐窝,把门的士卒可不让他进喽,他也得不到心爱的水柔女抚慰,一时如堕地狱。

    曹营将士哗变,领头之人就有郑必克,他比任何人都想外出打粮,但他又不敢出营,更不敢四处乱跑。

    这一切的罪魁祸首,都是背后那支军队搞的鬼,它的名字叫做:山字营!

    主将曹真说得对呀,他不是不让大家出去打粮,而是有坏人不让他们出去,山字营存在一日,马队就得老实一天,就得过一天清苦日子。

    矛盾找到了,是山字营摧毁了大家的梦,所以大家要同仇敌忾,一同消灭萧暮山,回归继续打粮的好日子。

    郑必克没了钱,又重新抄起马刀,他要为自己的幸福生活去奋斗,所以他来了,他爬上了无名山。

    身边的每一块石头,都是他的愤怒,他要把这股愤怒,狠狠的砸向山下的车阵,砸碎敌军的狗头。

    说实话,郑必克对于山字营是极为恐惧的,对方身上那泛着寒光的铁甲,说明对方的士卒很勤快,经常对器械进行保养,并且他们的训练极为充足,不然不可能有如此严密的阵型。

    脱产士卒与普通士卒不同,他们往往更具有战斗力,这是军中常识。

    郑必克是禁军都尉,能做到他这个位置,不可能是傻子,他也是个识货的。

    从见到山字营的那一瞬间起,他就明白了,三道湾子为何会落败,副将军阿力不亚败得不冤。

    郑必克对山字营又怕又恨,夹杂着种种复杂情绪,他主动提出了要上山抢占制高点,为己方阵营打破突破口,而立下功劳。

    曹真答应了他,只要他能击破山字营车阵,曹将军便把水柔女赏赐给他,并且还要送他一万两白银。

    女人、财富,都在山头上,只是需要郑必克把自家脑袋别在裤腰带里,拿刀自己去取。

    郑必克什么都没有了,他得搏一搏,搏出幸福未来。

    “郑都尉!敌人冲上来了!”

    “慌什么,给我拿石头砸,砸死他们!”

    “山顶可以搬动的石头,都被我们扔光了,剩下的那些,大伙儿搬不动啊!”

    “奶奶的,拿刀砍树,用木头砸他们!”

    “叮咣!叮咣!叮咣!……”

    曹军在山头砍树,李大伟可算有了喘息之机,他趁着这个空当,带人又冲近了一百多米,眼看就要接近山顶。

    郑必克疯了,他很害怕和对方进行白刃战,对方的战绩威名,他如何能不知晓,双子山之战、三道湾子之战,赫赫战功的背后,一定是支敢战之军!

    “兄弟们,给我顶住!”

    曹军士卒们居高临下,占据着高度优势,但李大伟悍不畏死,他头顶盾牌,红着眼睛往上冲,根本不管危险与否,宛若一只嗜血的猛兽。

    “暮山将军,俺老李今天就把这条命还给你!弟兄们!死战!”

    有个曹军士兵迎头斩向李大伟,他躲都不躲,挥手也是一刀,“当!”的一声,李大伟没事,对方却被他一刀切下半个头颅,死尸滚落一旁。

    山字营的甲胄太好,以至于对方的刀,只在铁甲表面留下一条白印。